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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八年级作文

时间:2021-03-14 11:02:59 初二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合集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合集8篇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黄昏时的天空是最美的,一群群大雁整齐而有序地快速前行,而一只小鸟却孤独地在天空四处游荡,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孤独,是一种不寒而栗的黑色。

  小学时的我早已习惯被众人簇拥,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小学的我跟孤独完全扯不上边,我有很多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上厕所,一起放学……我从不会独自一人,也不可能独自一人。

  人总是要长大的,可我们都不希望长大。上初中后,太多的“一个人”让我感到感到难过和那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刚开分班后,班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上厕所都是我默默地离开自己的座位,静悄悄地离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走廊就像一条走不到心头的时空隧道,看着周围三五成群的同学结伴而行,唯独只有我一个孤独地走着。心酸在我心底泛滥,孤独的阴暗时刻着我。我看着天空那耀眼的光芒,暖和的阳光似乎根本照不到我的身上,覆盖不了那深沉的阴暗。

  我讨厌这孤独,讨厌那可怕的黑色,讨厌默认下孤独行走的我。孤独就像一个深渊,让我在黑暗中徘徊,迷茫。直到那一天,一只小鸟的垂死挣扎让我恍然大悟。那是一个狂风大作,倾盆大雨的午后,我被恐怖的雷声惊醒,站在空前看窗外的“风景”。这灰暗的天空又让我想到了孤独的自己,一丝丝忧伤的情直涌心头,真想哭!突然,我被窗外的一只小鸟吸引住了。它被狂风击倒在草丛上,大雨打落在它的身上,黑色的毛被冲刷过后显得耀眼。我本以为它肯定会听天由命了,却意想不到它用翅膀使劲扑拍着,想再次飞向天空。它坚持不懈地尝试着。一次,两次,三次……“啊!它终于飞起来了!”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它从击倒在地飞起来的过程中都始终是自己一个,它靠自身的力量再次在天空滑翔。灰蒙蒙的天空,它那一身包围光亮的羽毛显得那么漂亮,它也是孤独自在的一个,可那不是孤独,而是独立。

  是啊!一个人并不是孤独,而是一种孤独背后的独立。孤独并非是黑色的,是五颜六色、是万丈光芒的彩色。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安静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快乐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独特时,那并非是孤独的黑色,而是孤独的另一种成长,那是七彩的颜色。一只独行的小鸟也许欣赏到了一群大雁匆忙而无法看见的风景,享受到了一群大雁无法拥有的自由。

  我改变了孤独的色彩。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自信犹如百花之王的牡丹,一绽放便是国色天香;自信犹如百鸟之王的凤凰,一飞翔便会惊天动地;自信犹如万物之源的清水,一枯竭便使万物灭绝。但当牡丹开败,凤凰歇息时,我又如何让它们重新焕发光彩?

  凋零的牡丹,沉睡的凤凰。

  小时候,我是一个自卑的孩子,因为我认为我没有一点过人之处:我的学习如同股票市场--高低起伏;我的体质更是“态生两靥(yè)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渐渐地,我从一个欢乐的儿童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孩子,黯淡无光。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的声音小如蚊蝇;课上的交流活动,我便孤单的站在一旁;课下同学们一起打打闹闹,我只能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我心中的那扇自信之门好像被关闭了。我犹如凋零的牡丹,沉睡的凤凰,无声无息,默默地生活。

  含苞的牡丹,觉醒的凤凰。

  三年级的一天,同学们都在聊昨天的考试卷子,我一如既往的坐在角落里,静静的,仿佛他们说的与我无关。一会儿,老师来了,同学们都期盼的看着老师,迫切的想知道自己的分数,而我依旧埋头静静地看书。老师温柔的说:“这次进步最大的是默然同学,大家要向她学习,继续努力!”我听见老师叫我的名字惊讶的抬头望着老师。老师走下讲台,小声对我说:“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给自己一些信心,你会做得更好。”霎时,我心头一震,那扇自信之门似乎慢慢打开了。从那以后,我开始学着自己交朋友,尝试着去相信自己,去大胆尝试。我犹如含苞的牡丹,觉醒的凤凰,相信自我,努力去拼搏。

  绽放的牡丹,飞翔的凤凰。

  现在的我性格有了很大转变,学习成绩提高了,对自己也更有信心了。

  一次数学考试,考前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这次题有些难,一定要好好看,认真算……”发下试卷我赶忙认真作答,可总有一些不顺心的事发生:我遇上了一只“拦路虎”。我想了半天怎么也不会,正当我决定要放弃时,一张救命的纸条从身后递过来,我刚想拿,转念一想:我为何不相信自己一回,认真答题,靠自己的实力考出好成绩呢?于是我低下头,苦思冥想了还一阵才做出这道难题。当我交卷后,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纸条,上面写着:

  默然帮帮我,xxxx题怎么写?我看着纸条笑了。发下试卷后,我考了全班第一,老师为此还表扬了我呢!我犹如绽放的牡丹,飞翔的.凤凰,焕发光彩,自信的学习。

  自信的力量很大很大,它不仅使花朵开放,鸟儿飞翔,万物生长,更会使一个自卑的小女孩焕发出耀眼的光芒,我找回了属于我的那抹光彩的自信。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在电视节目中,我品尝到了创新的快乐

  现在已经是科学时代。许许多多的古人的梦想已经实现,更有古人没有想到的实验已经完成。在科学的领土上,人们敢于向前,探索未知,去寻找更多的未知世界,向全世界人民证明现在是科学时代!

  在很久以前,人们还不知道以后会有高科技出现——机器人。但现在,机器人已经被运用在各个领域。

  在脑力界,它可以与冠军所匹敌。在几个月前,xx公司发明了一种非常厉害的围棋高手,它一路斩将杀敌,直冲到围棋世界冠军的面前。围棋冠军接到对战书时并没有害怕直接就接受了它的挑战。在“战场”上,它下的每一步棋都不跟对手留后路,在几个小时的激烈比拼后,机器人赢得了这场比赛!这就是创新的结果!

  在音乐界,它更能与大师进行比赛。在前一段时间,x国制造了一种非常会弹钢琴的机器人,它有五十多根手指,每一根掌握一个钢琴块儿。就在几天前,它和我国的大师同台演奏,之后又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机器人又一次以51秒的速度赢得了大师50秒。这更是我们人类创新的结果!

  在运动方面,他们更是山外之山。在一年前,它与我国的篮球达人进行了投篮比赛。一分钟内它以五十多个球再一次赢得了比赛!

  在上面仅仅列举的三个例子中,我们就看到了创新的结晶。有了这样所得出的成就,才能激起那些顶尖的人发愤图强,让人们更上一层楼让我们再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没有创新,就没有这么高的技术,有了技术,就人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打造更好的创新梦!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我已经和D107的舍友们朝夕相伴了多个岁月。我多么感谢舍友们对我无怨的帮助和支持,但更庆幸我们宿舍永远有那么一个尽心尽职、无私奉献的身影,那便是我们任劳任怨的舍长。

  初来乍到时,她给我的印象是如此平凡,给我的感觉的是如此陌生——高挑清瘦的身躯,尖而稍瘦的脸颊上、总会挂起一副和蔼可亲的音容笑貌,是那么的亲切自然。于是渐渐,我们都爱戴她。

  作为一舍之长,处理宿舍事务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们对待舍长也是一如既往的“事事信赖,处处依赖”。直到那么一次… …一次宿舍评比后,舍长一声不吭地回到宿舍,对我们也不理不睬,脸上既是忧虑又是怒色。“该不会又被老师训了一顿吧?”“哎,看样子十有八九都是!”“怕什么,万大事有舍长在,她顶多不就唠叨几句、生半天闷气,才不会怪罪我们呢!”… …大家都议论纷纷。这时舍长怒气冲冲的朝我们疾步走来。她眉头紧锁,满脸愠色,五官也不受控制地扭缩成一团,一看便是暴风雨的预兆。“凭什么就得我负责,你们不也是宿舍的成员吗?我告诉你们,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管你们了!随便你们对宿舍爱理不理、不闻不问的,好自为之吧!”对这始料不及的责骂,我们惊愕极了。全场鸦雀无声,只有阳台传来舍长独自扫地的沙沙声。但眼看她怒火中烧,我们又怎能坐视不理呢?于是我们齐刷刷地拿起清洁工具去“负荆请罪”。起初舍长还是恼怒不堪,但几经我们的再三央求,她的情绪才由怒转喜,终究转为平常。宿舍里再次回荡起我们的笑声,是如此疯狂,却充满和谐… …

  不知从何时起,总有那么一个人,在值日生没有及时打扫卫生时,亲自代劳;在无人监督之下们也能把宿舍打扫的一尘不染;在舍员们闷闷不乐给予欢乐和安慰… …即使这一切在别人看来是如此微不足道和平凡,但这难道不是一位关爱他人、热心尽职的舍长的表现吗?我由衷感谢这位默默奉献的舍长!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父母对我们往往都是过分的溺爱,怕我们像他们以前一样,吃吃不好,睡也睡不甜,所以总是子女要什么就给什么。每天都忙着赚钱给我们每天都不在家。

  其实,我也是生活在这么一个家庭中,父母每天都给我钱可是每天都在外面赚钱,而我需要的不是钱而是家长的一句叮咛,师长的一次表扬,都会让我觉得温暖无比。甚至有时跌倒被你们扶起,都会让我浑身充满暖流。可是没有,你们每天都人我一个人在家里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有时候打雷下雨我会接到你们的电话,可是这不是你们打来问我怕不怕而是叫我关窗户,拔电源,你们知道我多么希望在打雷下雨的时候哪怕是给我一个安慰我也会知足,也会感到温暖啊!

  可是在那时,我对父母的看法发生了转变,那是在去年的一天,当时也是一个打雷下雨的晚上,因为当时的雷声很大,我害怕就早早的去睡觉了,但在那天快凌晨1点的时候我被开门声吵醒了,我听见爸爸妈妈的声音,他们正朝我房间走来我当时下意识的就假装睡着,爸爸妈妈来到我的身边亲亲我的额头,对我说他们工作的苦,那个时候我的眼泪快留出来了可是我忍着,等到他们出去我才起来,那时我才知道爸爸妈妈他们的累,而我以前却在埋怨他们,现在想起来真后悔。

  在那时我心里头就一片暖暖的。以前从来没有的感觉。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十三年前的夏季,我从生命的起点出发,走过了蹒跚学步的幼年,快乐多梦的童年,又走进了意气风发的少年。一路上,越过了多少沟壑,我却发现左手紧握着的,是父亲宽厚温暖的手掌,右手紧握着的,是母亲修长柔软的指尖。

  过去的十三年,我是紧紧握着爸爸妈妈的手才能勇敢地走到今天,放开他们的手,我还敢往下走吗?

  5岁那年的我,还在幼儿园上中班,那个夏天,我第一次高烧不退而不得不去医院挂水。面对带着口罩,手握注射器的护士阿姨,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用尽全力推开护士,摇摇晃晃地往外冲。妈妈跟上了我,轻轻拍了拍我的肩。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转过身,妈妈用柔软的手擦干了我脸上的泪痕,微笑着向我伸出另一只手。我盯着妈妈的手心,又看了看自己的小手,两只受伤的手纹竟如此的相似。我毫不犹豫地把小手放在了妈妈的手上,妈妈微微握得紧了些,我却体会到一种安全感。我知道,只要我抓着妈妈的手,我什么都不会害怕。当针头进入我的血管时,我颤了颤身子,只是爸爸走上前紧紧握住我的另一只手,把我拥入怀抱。那一刻,我感到满足。

  从此我也用尽全力抓住爸爸妈妈的手,一刻也不曾放开,就这样走在生命的幽径上,沿途采撷着多姿的花儿,又走过了五个夏季。

  那仍是一个酷热的夏天,当我从学校对面的汽车站台走向学校时,一辆疾驶而来的卡车在我面前一晃而过,只不过一秒钟的时间,却似乎过了几十个世纪。我的头脑刹那间一片空白,手中的水杯已滚落在沥青的马路上。气温异常得高,地面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胸口隐隐作痛,好像有什么在撕裂着我的身体,一股稠黏的液体渗透了衣服。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拾起地上的水杯,一步一步往学校走去。我踉跄着闯进校医室,里面寂静着,空无一人。我无力地坐下了。疼痛逐渐止住,我用医药棉小心翼翼地拭净了血迹,只好回到教室。坐在座位上,我忽然想起了妈妈的手,那双温柔的手。我不知道是如何熬过那个下午的,只记得妈妈带着焦急和欣慰的眼神。

  从那时开始,我才知道,放开爸爸妈妈的手,我也可以走下去。

  我过去的十三年中,是爸爸妈妈用手撑出一片蓝天,用手扶我走过了十三个春夏秋冬。可是十四岁的我终于明白,鹰的翅膀硬了,羽翼丰满了,应该自己飞入云霄。受伤时,我会勇敢地安抚地自己受惊的心;跌倒时,我会用手拍去身上的尘土,顽强地站起来。放开了爸爸妈妈的手,我会一路走下去,走到海阔天空。然后,我会像当初爸爸妈妈握着我的手一样,牵着他们的手,一起走进明媚的春天。

  指导教师:蔡莹

  回顾过去,一直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之下,正是他们的相手协扶,“我”才能迈着坚实的脚步,走向生命的另一个辉煌!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7

  在人间,我能看见许多的颜色,那绚丽的色彩,犹如那绽开的花朵,五彩缤纷。

  仰望天空,落日后,那片玫瑰色的夕阳挂在天边,散发着让人寂寞的红染着天的尽头,就在那远方连着地的那部分似乎一片红色,情不自禁————闭上眼感受那温暖我心的殷红,它如花一样开在我的脑海中,淡淡的花香飘过,它的美,我感觉到了————红,她让你感受温暖,幽香。

  不一会,夜幕笼罩,夜风吹过,扬起一片尘土,一片黑暗中,摇曳的树叶,不由得让人感到寒风刺骨,毛骨悚然。在天空还时不时传来蝙蝠的叫声,整个画面中,那个主角,它是魔鬼,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黑暗中,人是多么渺小,渴望的光明似乎仅仅咫尺之遥,可是,望洋兴叹————黑,他也许就在那,冷冷地看着你,似乎随时要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你。

  这世上,最空无一切的就是白色,它是大自然最纯的颜色,它很简洁,总给人一种单调,可又显现出它纯纯的一面。在西方,白色是结婚礼服的主要色彩,它表示爱情的纯洁与坚贞,也可以说那是上帝最喜欢的颜色。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8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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