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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5-10 10:05:17 高一 我要投稿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汇编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我的高一作文汇编9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  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  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  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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