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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高一作文

时间:2021-08-04 20:20:38 高一 我要投稿

我的偶像高一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高一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偶像高一作文

我的偶像高一作文1

  儿时,当骄傲地把自己第一份满分试卷交给妈妈时,我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

  零零碎碎的话语拼凑出一个几近完美的形象。她漂亮,懂事,成绩数一数二。最重要的是,优秀得过于耀眼的她是我的表姐,我们身上共同流着祖上的血液。

  那天晚上是我人生中每一个不眠之夜。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优秀的人呢?我想不通。快到黎明时我独自趴在窗台上,看见田里突然跑出来一只小野兔。它就这么静静地伫立着,耳朵竖起。我想,大概它也有从黑暗的庄稼地里出来,眺望黎明的第一道光线的时候。

  而后渐渐长大,步入一个极其小心却又极度敏感的年纪。关于她的各种光辉事迹不间断地被我妈提起。而她的光芒万丈却衬得我日渐平庸。这么多年由于相隔甚远,我从未见过她一眼。做过一个梦,梦见她面朝夕阳,背对着我,清瘦颀长的背景甚是好看,蓝色的发带被风吹起,轻轻颤抖。而我站在她那被夕阳拉得好长的影子里,站了好久。后来我跑遍整条街的饰品店,也没能买到那样漂亮的发带。略感遗憾,难以忘却。

  我一刻不停地追逐她的脚步,情不自禁地想让自己变得好一点再好一点。我得承认我一直都羡慕着她,她对于我来说是什么呢?或许是一个偶像般的存在吧?我来的一路上也受了一路的赞赏,这些都是因为她。

  某次和外婆闲聊时提起她的名字,外婆却一副“你在说什么”的样子。我急急地说了几遍,说得她直摇头:“我就算老糊涂了也不会忘了,你大舅舅家生的可是儿子啊。”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刻我错愕的心。硬是不相信的我再去问了几个亲戚,结果同样是“查无此人”。

  多年来心中追随的人啊,却只是一个不存在的虚名。

  那夜我再次趴在窗台上,多年来的复杂情绪交织在一起发酵。蓦地,我心中又冒出了多年前的那只野兔,它甚是认真地竖耳等待,终于迎来了自己的黎明。

  我没有去责怪我的母亲。我遇见过一个指引过我整个青春的人,只是,在梦里。

  我匍匐在那梦中人的影子里很久很久,她的优秀让我学会努力。所以我终于从黑暗中迈出,在黎明破晓时迎取自己的光明,一个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高一作文2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

  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高一作文3

  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

  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

  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

  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

  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

  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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