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六
文选考异注“颍阳人也”:陈云“颍”,“ 频”误,是也。各本皆伪。
注“知几其神乎”:案:“几” 当作“机”,及下文“动必研机”,注同正文。袁本皆有校语,云善从木。此注各本皆作“几”,必并五臣于善而误也。考善“机”,五臣“几”,袁、茶陵二本于为石仲容与孙皓书、檄蜀文已有校语可证。周易系辞上 “研几”释文云“
几如字,本或作机”。郑云“机当作几,几,微也”。依善所引下系,本或作“知机”、 “见机”、“庶机”,但不尽见释文也。茶陵本此及下正文作“几”,无校语,以五臣乱善甚明,不独此注误其字矣。
注“垂芒谓发秀也精星也”:袁本无此九字,有“生于丰通于制度”七字,是也。茶陵本脱此节注,非。又案:二本此九字在五臣铣注,尤错入善注中,大误,当订正。
注“无不制在情衷”:案:正文 “情”作“清”,与此不相应。各本尽同,无以订之。
匠者何:袁本、茶陵本下有“工 ”字,云善无。何校添“工”字。陈云下脱“工”字。案:此疑各本所见传写脱也。
注“颖川荀顗”:陈云“顗”当作“闿”,是也。各本皆误。今晋书诸葛恢传所载正作 “闿”字。
注“以事母而敬同”:茶陵本“ 母”作“君”,是也。袁本亦误“母”。
注“二子盖往观焉”:袁本“盖 ”作“盍”,是也。茶陵本此节注并善于五臣,非。
注“言王公有孝友之性”下至“ 喻急也”:袁本无此三十八字。案:无者最是,乃五臣向注错入。茶陵本所并正有此,非。下各条皆同。
注“董安于之心缓”:何校“心 ”改“性”,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言王公”下至“盖自天性得中也”:袁本无此二十二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注“挺拔也淳至谓淳孝之甚至也 ”:袁本无此十二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注“祖父琼育之琼初为魏郡太守 ”:袁本无“育之琼”三字。
注“标立也”下至“则二子曾何足尚也”:袁本无此二十三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以选尚公主:袁本、茶陵本“选 ”下有校语云善作“迁”。案:二本所见非。
注“删除颇重”:陈云“颇”, “烦”误,是也。各本皆误。
申以止足之戒:袁本、茶陵本“ 戒”下有校语云善本从“言”。案:此所见不同也。
注“太祖谓齐高祖也”:袁本下 “祖”字作“帝”,是也。茶陵本脱此节注,非。
自营郃分司:案:“营郃”当作 “策劭”,注引汉官仪“营郃”,而云今以“策劭”为 “营郃”误也者,因正文作“策劭”,据应而决其误也。又云“营,役琼切;郃,乌合切”者,为汉官仪作音,以明其不得作“策劭”也。袁本、茶陵本作“营郃” ,又“营”下有“
役琼”,“郃”下有“乌合”,乃五臣依善注改正文而移其音于下,合并六家,遂致两音复沓。茶陵本可覆审。袁删善存五臣,益非。又皆于善 “策劭”、五臣“营郃”之不同,失着校语,读者久不复察。唯陈云据此注正文中“营郃”似当作“策劭”者,最是。但亦未知今本乃以五臣乱善耳。陈又云注中“ 策劭”当作“荣邵”。后汉书百官志及魏志贾诩传注皆可证,而晋书采应语亦作“营郃”。又广韵“营”、“ 荣”二字下有“营郃”无“荣邵”亦一证云云。其言“ 策劭”又为“荣邵”之伪,亦颇近之,附出于此,余所论误者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