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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四

时间:2023-01-07 18:00:24 南史 我要投稿

《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四

  《南史》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四,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四

  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国左常侍、卫军参军。性恬静,乐山水,求爲天门太守。及之郡,妻弟荆州刺史桓玄遣信要令过己,敬弘至巴陵,谓人曰:「灵宝正当欲见其姊,我不能爲桓氏赘婿。」乃遣别船送妻往江陵,弥年不迎。山郡无事,恣其游适,意甚好之。后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县界。玄辅政及篡位,屡召不下。宋武帝以爲车骑从事中郎、徐州中从事史、征西将军道规谘议参军。时府主簿宗协亦有高趣,道规并以事外相期。尝共酣饮,敬弘因醉失礼,爲外司所白,道规即更引还,重申初燕。

  永初中,累迁吏部尚书,敬弘每被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复解官。武帝嘉其志,不苟违也。除庐陵王师,加散骑常侍。自陈无德,不可师范令王,固让不拜。

  元嘉三年,爲尚书仆射,关署文案,初不省读。尝豫听讼,上问疑狱,敬弘不对。上变色问左右:「何故不以讯牒副仆射?」敬弘曰:「臣乃得讯牒读之,正自不解。」上甚不悦。虽加礼敬,亦不以时务及之。六年,迁尚书令,固让,表求还东。上不能夺。改授侍中、特进、左光禄大夫,给亲信三十人。及东归,车驾幸冶亭饯送。

  十二年,征爲太子少傅,敬弘诣都上表固辞不拜,东归,上时不豫,自力见焉。十六年,以爲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又诣都表辞,竟不拜东归。二十三年,复申前命,复辞。明年,薨于余杭之舍亭山,年八十八。顺帝升明三年,追諡文贞公。

  敬弘形状短而起坐端方,桓玄谓之「弹棋发八势」。所居舍亭山,林涧环周,备登临之美,故时人谓之王东山。文帝尝问爲政得失,对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上高其言。左右尝使二老妇女,戴五条辫,着青纹絝袼,饰以朱粉。女适尚书仆射何尚之弟述之。敬弘尝往何氏看女,遇尚之不在,因寄斋中卧。俄顷尚之还,敬弘使二妇女守合,不听尚之入,云「正热不堪相见,君可且去」。尚之于是移于他室。上将爲庐陵王纳其女,辞曰:「臣女幼,既许孔淳之息。」子恢之被召爲秘书郎,敬弘爲求奉朝请,与恢之书曰:「彼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不竞之地。」文帝嘉之,并见许。

  敬弘见儿孙,岁中不过一再相见,见辄克日。未尝教子孙学问,各随所欲。人或问之,答曰:「丹朱不应乏教,宁越不闻被捶。」恢之位新安太守,尝请假定省。敬弘克日见之,至日辄不果。假日将尽,恢之求辞,敬弘呼前至合,复不见。恢之于合外拜辞流涕而去。

  恢之弟瓒之,位吏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諡贞子。瓒之弟升之,位都官尚书。瓒之子秀之。

  秀之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仕宋爲太子舍人。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吏部尚书褚彦回欲与结婚,秀之不肯,以此频爲两府外兵参军。后爲晋平太守,期年求还,或问其故,答曰:「此郡沃壤,珍阜日至,人所昧者财,财生则祸逐,智者不昧财,亦不逐祸。吾山资已足,岂可久留,以妨贤路。」乃上表请代。时人以爲王晋平恐富求归。

  仕齐爲豫章王嶷骠骑长史。嶷于荆州立学,以秀之领儒林祭酒。武帝即位,累迁侍中祭酒,转都官尚书。

  秀之祖父敬弘性贞正,徐羡之、傅亮当朝,不与来往。及致仕隐吴兴,与秀之父瓒之书,深勖以静退。瓒之爲五兵尚书,未尝诣一朝贵。江湛谓何偃曰:「王瓒之今便是朝隐。」及柳元景、顔师伯贵要,瓒之竟不侯之。至秀之爲尚书,又不与王俭款接。三世不事权贵,时人称之。转侍中,领射声校尉。

  出爲随王镇西长史、南郡内史。后爲辅国将军、吴兴太守。秀之先爲诸王长史、行事,便叹曰:「仲祖之识,见于已多。」便无复仕进,止营理舍亭山宅,有终焉之志。及除吴兴郡,隐业所在,心愿爲之。到郡修旧山,移置辎重。隆昌元年卒,遗令「朱服不得入棺,祭则酒脯而已。世人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魂而有灵,吾当笑之」。諡曰简子。

  延之字希季,升之子也。少静默,不交人事。仕宋爲司徒左长史。清贫,居宇穿漏,褚彦回以啓宋明帝,即敕材官爲起三间斋屋。历吏部尚书,尚书左仆射。

  宋德既衰,齐高帝辅政,朝野之情,人怀彼此。延之与尚书令王僧虔中立无所去就。时人语曰:「二王居平,不送不迎。」高帝以此善之。升明三年,出爲江州刺史,加都督。齐建元元年,进号镇南将军。

  延之与金紫光禄大夫阮韬俱宋领军将军刘湛外甥,并有早誉,湛甚爱之,曰:「韬后当爲第一,延之爲次也。」延之甚不平。每致饷下都,韬与朝士同例,高帝闻之,与延之书曰:「韬云卿未尝有别意,当由刘家月旦故邪。」韬字长明,陈留人,晋金紫光禄大夫裕玄孙也。爲南兖州别驾,刺史江夏王义恭逆求资费钱,韬曰:「此朝廷物。」执不与。宋孝武选侍中四人,并以风貌,王彧、谢庄爲一双,韬与何偃爲一双。常充兼假,至始兴王师,卒。

  延之居身简素,清静寡欲,凡所经历,务存不扰。在江州,禄俸外一无所纳。独处斋内,未尝出户,吏人罕得见焉,虽子弟亦不妄前。时时见亲旧,未尝及世事,从容谈咏而已。后爲尚书左仆射,寻领竟陵王师,卒諡简子。

  子纶之,字元章。爲安成王记室参军,偃仰召会,退居僚末。司徒袁粲闻而叹曰:「格外之官,便今日爲重。」贵游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记爲高,自纶之始也。齐永明中,历位侍中,出爲豫章太守。下车祭徐孺子、许子将墓,图画陈蕃、华歆、谢鲲像于郡朝堂。爲政宽简,称良二千石。武帝幸琅邪城,纶之与光禄大夫全景文等二十一人坐不参承,爲有司奏免官。后位侍中、都官尚书,卒。自敬弘至纶之,并方严,皆克日乃见子孙,盖家风也。

  纶之子昕,有业行,居父忧过礼。谢伷欲遣参之,孔珪曰:「何假参,此岂有全理。」以忧卒。

  峻字茂远,秀之子也。少美风姿,善容止。仕齐爲桂阳内史。梁天监初,爲中书侍郎。武帝甚悦其风采,与陈郡谢览同见赏擢。累迁侍中,吏部尚书。处选甚得名誉。

  峻性详雅,无趋竞心,尝与谢览约,官至侍中,不复谋进仕。览自吏部尚书出爲吴兴郡,平心不畏强御,亦由处俗情薄故也。峻爲侍中已后,虽不退身,亦淡然自守,无所营务。迁金紫光禄大夫,未拜,卒,諡惠子。

  子琮爲国子生,尚始兴王女繁昌主。琮不慧,爲学生所嗤,遂离婚。峻谢王,王曰:「此自上意,仆极不愿如此。」峻曰:「下官曾祖是谢仁祖外孙,亦不藉殿下姻媾爲门户耳。」

  王镇之字伯重,晋司州刺史胡之之从孙、而裕之从祖弟也。祖耆之,位中书郎,父随之,上虞令。镇之爲剡、上虞令,并有能名。桓玄辅晋,以爲大将军录事参军。时三吴饥荒,遣镇之衔命赈恤,而会稽内史王愉不奉符旨,镇之依事纠奏。愉子绥,玄之外甥,当时贵盛,镇之爲所排抑。以母老求补安成太守,以母忧去职。在官清洁,妻子无以自反,乃弃家致丧还上虞旧墓。葬毕,爲子标之求安复令,随子之官。服阕,爲征西道规司马、南平太守。后爲御史中丞,执正不挠,百僚惮之。

  出爲建威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加都督。宋武帝谓人曰:「镇之少着清绩,必将继美吴隐,岭南弊俗,非此不康也。」在镇不受俸禄,萧然无营,去官之日,不异初至。武帝初建相国府,爲谘议参军,领录事。善于吏职,严而不残。迁宋台祠部尚书。武帝践阼,卒于宣训卫尉。弟弘之。

  弘之字方平,少孤贫,爲外祖征士何准所抚育,从叔献之及太原王恭并贵重之。仕晋爲司徒主簿。家贫,性好山水,求爲乌伤令。桓玄辅晋,桓谦以爲卫军参军。时殷仲文还姑孰,祖送倾朝,谦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离送别,必在有情,下官与殷风马不接,无缘扈从。」谦贵其言。母随兄镇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职同行。义熙中,何无忌及宋武帝辟召,一无所就。

  家在会稽上虞,从兄敬弘爲吏部尚书,奏弘之爲太子庶子,不就。文帝即位,敬弘爲尚书左仆射,陈弘之高行,征爲通直散骑常侍,又不就。敬弘尝解貂裘与之,即着以采药。性好钓,上虞江有一处名三石头,弘之常垂纶于此。经过者不识之,或问渔师得鱼卖不?弘之曰:「亦自不得,得亦不卖。」日夕,载鱼入上虞郭,经亲故门,各以一两头置门内而去。始宁沃川有佳山水,弘之又依岩筑室。谢灵运、顔延之并相钦重。灵运与庐陵王义真笺曰:「会境既丰山水,是以江左嘉遁,并多居之。至若王弘之拂衣归耕,踰历三纪,孔淳之隐约穷岫,自始迄今。阮万龄辞事就闲,纂戎先业,既远同羲、唐,亦激贪厉竞。若遣一有以相存,真可谓千载盛美也。」

  弘之元嘉四年卒,顔延之欲爲作诔,书与其子昙生曰:「君家高世之善,有识归重,豫染豪翰,所应载述,况仆托慕末风,窃以叙德爲事,但恨短笔不足书美。」诔竟不就。

  昙生好文义,以谦和见称,历吏部尚书,太常卿。孝武末,爲吴兴太守。明帝初兴,与四方同逆,战败归降,被宥,终于中散大夫。

  阮万龄,陈留尉氏人。祖思旷,左光禄大夫。父甯,黄门侍郎。万龄少知名,爲孟昶建威长史。时袁豹、江夷相系爲昶司马,时人谓昶府有三素望。万龄家在会稽剡县,颇有素情,位左户尚书,太常。出爲湘州刺史,无政绩。后爲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卒。

  昙生弟普曜,位秘书监。普曜子晏。

  晏字休默,一字士彦。仕宋,初爲建安国左常侍,稍至车骑,晋熙王燮安西板晏主簿,时齐武帝爲长史,与晏相遇。府转镇西,板晏爲记室。沈攸之事难,随武帝镇盆城。齐高帝时威权虽重,而衆情犹有疑惑,晏便专心奉事,军旅书翰皆见委。性甚便僻,渐见亲待,常参议机密。

  建元初,爲太子中庶子。武帝在东宫,专断朝事,多不闻啓,晏虑及罪,称疾自疏。武帝即位,爲长兼侍中,意任如旧。迁侍中祭酒。遭母丧,起爲司徒左长史。晏父普曜藉晏势,多历通官。普曜卒,晏居丧有礼。

  永明六年,爲丹阳尹。晏位任亲重,自豫章王嶷、尚书令王俭皆降意接之,而晏每以疏漏被责,连称疾。久之,转爲江州刺史,泣不愿出,留爲吏部尚书、太子右率,终以旧恩见宠。

  时尚书令王俭虽贵而疏,晏既领选,权行台阁,与俭颇不平。俭卒,礼官欲依王导諡爲「文献」,晏啓上曰:「导乃得此諡,但宋来不加素族。」谓亲人曰:「平头宪事已行矣。」十一年,爲右仆射,领太孙右卫率。

  武帝崩,遗旨以尚书事付晏及徐孝嗣。郁林即位,转左仆射。及明帝谋废立,晏便回应推奉,转尚书令,封曲江县侯,给鼓吹一部,甲仗五十人入殿。时明帝形势已布,而莫敢先言,萧谌兄弟握兵权,迟疑未决,晏频三夜微步诣谌议,时人以此窥之。明帝与晏东府语及时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如何?」建武元年,进号骠骑大将军,给班剑二十人,又加兵百人,领太子少傅,进爵爲公。以魏军动,给兵千人。

  晏笃于亲旧,爲时所称,至是自谓佐命惟新,言论常非武帝故事,衆始怪之。明帝虽以事际须晏,而心相疑斥,料简武帝中诏,得与晏手诏三百馀纸,皆是论国家事。永明中,武帝欲以明帝代晏领选,晏啓曰:「鸾清干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乃止。及见此诏,愈猜薄之。帝初即位,始安王遥光便劝诛晏,帝曰:「晏于我有勋,且未有罪。」遥光曰:「晏尚不能爲武帝,安能爲陛下?」帝默然变色。时帝常遣心腹左右陈世范等出涂巷采听异言,由是以晏爲事。晏性浮动,志欲无厌,自谓旦夕开府。又望录尚书,每谓人曰:「徐公应爲令。」又和徐诗云:「槐序候方调。」其名位在徐前,徐若三槐,则晏不言自显,人或讥之。

  晏人望未重,又与上素疏,中兴初,虽以事计委任,而内相疑阻,晏无防意。既居朝端,事多专决,内外要职,并用周旋门义,每与上争用人。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与客语,好屏人。上闻,疑晏欲反,遂有诛晏意。有鲜于文粲与晏子德元往来,密探朝旨,告晏有异志。又左右单景隽、陈世范等采巫觋言啓上,云晏怀异图。是时南郊应亲奉,景隽等言晏因此与武帝故主帅于道中窃发。会兽犯郊坛,帝愈惧,未郊前一日,上乃停行,先报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陈郊祀事大,必宜自力。景隽言益见信,元会毕,乃召晏于华林省诛之。下诏显其罪,称以河东王铉识用微弱,欲令守以虚器,并令收付廷尉。

  晏之爲员外郎也,父普曜斋前柏树忽变成梧桐,论者以爲梧桐虽有栖凤之美,而失后凋之节。及晏败,果如之。又未败前,见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视之犹木也。晏恶之,乃以纸裹桷子,犹纸内摇动,蔌蔌有声。又于北山庙答赛夜还,晏醉,部伍人亦饮酒,羽仪错乱,前后十馀里中,不复禁制。识者云此不复久也。未几而败。

  晏子德元,有意尚,位车骑长史。德元初名湛,武帝曰:「刘湛、江湛,并不善终,此非佳名也。」晏乃改之,至是及诛。

  晏弟诩,位少府卿。敕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伎,诩与射声校尉阴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锢十年。敕特原诩。诩亦笃旧。后拜广州刺史。晏诛,上遣杀之。

  思远、晏从父弟也。父罗云,平西长史。思远八岁父卒,祖弘之及外祖新安太守羊敬元并栖退高尚,故思远少无仕心。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见礼遇。景素被诛,左右离散,思远亲视殡葬,手种松柏,与庐江何昌宇、沛郡刘璡上表理之,事感朝廷。景素女废爲庶人,思远分衣食以相资赡。年长,爲备笄总,访求素对,倾家送遣。

  齐建元初,历竟陵王司徒录事参军、太子中舍人。文惠太子与竟陵王子良素好士,并蒙赏接。思远求出爲远郡,除建安内史。长兄思玄卒,思远友于甚至,表乞自解,不许。及祥日又固陈,武帝乃许之。仍除中书郎、大司马谘议。诏举士,竟陵王子良荐思远及吴郡顾暠之、陈郡殷叡。时邵陵王子贞爲吴郡,除思远爲吴郡丞,以本官行郡事,论者以爲得人。后拜御史中丞。临海太守沈昭略赃私,思远依事劾奏,明帝及思远从兄晏、昭略叔父文季并请止之,思远不从,案事如故。

  建武中,迁吏部郎。思远以晏爲尚书令,不欲并居内台权要之职,上表固让,乃改授司徒左长史。初明帝废立之际,思远谓晏曰:「兄荷武帝厚恩,今一旦赞人如此事,彼或可以权计相须,未知兄将何以自立。及此引决,犹可保全门户,不失后名。」晏曰:「方噉粥,未暇此事。」及拜骠骑,会子弟,谓思远兄思征曰:「隆昌之末,阿戎劝吾自裁,若用其语,岂有今日。」思远遽应曰:「如阿戎所见,犹未晚也。」晏既不能谦退,位处朝端,事多专断,内外要职,并用门生,帝外迹甚美,内相疑异。思远谓曰:「时事稍异,兄觉不?凡人多拙于自谋,而巧于谋人。」晏默然不答。思远退后,晏方叹曰:「天下人遂劝人自杀。」旬日,晏及祸。明帝后知思远有此言,谓江祏曰:「王晏早用思远语,当不至此。」

  思远立身简洁,诸客有诣己者,觇知衣服垢秽,方便不前,形仪新楚,乃与促膝。虽然,及去之后,犹令二人交帚拂其坐处。明帝从祖弟季敞性甚豪纵,使诣思远,令见礼度。都水使者李珪之常曰:「见王思远终日匡坐,不妄言笑,簪帽衣领,无不整洁,便忆丘明士。见明士蓬头散带,终日酣醉,吐论从横,唐突卿宰,便复忆见思远。」言其两反也。

  上既诛晏,思远迁爲侍中,掌优策及起居注。卒,年四十九,赠太常,諡曰贞子。

  思远与顾暠之善,暠之卒后,家贫,思远迎其妻子,经恤甚至。暠之字士明,少孤好学,有义信,位太子中舍人,兼尚书左丞。

  王韶之字休泰,胡之从孙而敬弘从祖弟也。祖羡之,镇军掾。父伟之,少有志尚,当世诏命表奏,辄手自书写。太元、隆安时事,大小悉撰录。位本国郎中令。

  韶之家贫好学,尝三日绝粮而执卷不辍,家人诮之曰:「困穷如此,何不耕?」答曰:「我常自耕耳。」父伟之爲乌程令,韶之因居县境。好史籍,博涉多闻。初爲卫将军谢琰行参军,得父旧书,因私撰晋安帝阳秋。及成,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着作佐郎,使续后事,讫义熙九年。善敍事,辞论可观。迁尚书祠部郎。

  晋帝自孝武以来常居内殿,武官主书于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诏诰,住西省,因谓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在职。义熙十一年,宋武帝以韶之博学有文辞,补通直郎,领西省事,转中书侍郎。晋安帝之崩,武帝使韶之与帝左右密加酖毒。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着作,西省如故。凡诸诏黄皆其辞也。武帝受命,加骁骑将军,黄门如故。西省职解,复掌宋书。坐玺封谬误,免黄门,事在谢晦传。

  韶之爲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珣子弘、廞子华并贵显,韶之惧爲所陷,深附结徐羡之、傅亮等。少帝即位,迁侍中。出爲吴郡太守。羡之被诛,王弘入相,领扬州刺史。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爲弘所绳,夙夜勤励,政绩甚美,弘亦抑其私憾,文帝两嘉之。韶之称爲良守。征爲祠部尚书,加给事中。坐去郡长取送故,免官。后爲吴兴太守,卒。撰孝传三卷,文集行于世。宋庙歌辞,韶之所制也。

  子晔,位临贺太守。

  王悦之字少明,晋右军将军羲之曾孙也。祖献之,中书令。父靖之,司徒左长史,爲刘穆之所厚,就穆之求侍中,如此非一。穆之曰:「卿若不求,久自得之。」遂不果。

  悦之少厉清操,亮直有风检。爲吏部郎,邻省有会同者,遗悦之饼一瓯。辞不受,曰:「此费诚小,然少来不愿当之。」宋明帝泰始中爲黄门郎、御史中丞。上以其廉介,赐良田五顷,以爲侍中,在门下尽其心力。掌检校御府太官太医诸署。时承奢忲之后,奸窃者衆,悦之按覆无所避,得奸巧甚多,于是衆署共咒诅。悦之病甚,恒见两乌衣人捶之。及卒,上乃收典掌者十许人,桎梏之送淮阴,密令度瓜步江,投之中流。

  王准之字元鲁,晋尚书仆射彬玄孙也。曾祖彪之,位尚书令,祖临之、父讷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事,缄之青箱,世谓之王氏青箱学。

  准之兼明礼传,赡于文辞。桓玄篡位,以爲尚书祠部郎。宋武帝起兵,爲太尉主簿。出爲山阴令,有能名,预讨卢循功,封都亭侯。宋台建,除御史中丞,爲百僚所惮。自彪之至准之四世居此职。准之尝作五言诗,范泰嘲之:「卿唯解弹事耳。」准之正色答:「犹差卿世载雄狐。」坐世子左卫率谢灵运杀人不举,免官。

  武帝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中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爲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搢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着自前经。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爲制。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元嘉中,历位侍中,都官尚书,改领吏部,出爲丹阳尹。

  准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准之两三人,天下便足。」然寡风素,情悁急,不爲时流所重。撰仪注,咸见遵用。卒,赠太常。

  子舆之,征虏主簿。舆之子进之,仕齐位给事黄门侍郎,扶风太守。梁武帝之举兵也,所在回应,邻郡多请进之同遣修谒。进之曰:「非吾志也。」竟不行。武帝嘉之。梁台建,历尚书左丞,广平、天门二郡太守,左卫将军,封建甯公。

  进之子清,位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镇东府长史,新野、东阳二郡太守,安南将军,封中庐公。承圣末,陈武帝杀太尉王僧辩,遣文帝攻僧辩婿杜龛,龛告难于清,引兵援龛,大败陈文帝于吴兴,追奔至晋陵。时广州刺史欧阳頠亦同清援龛,中更改异,杀清而归陈武帝。子猛。

  猛字世雄,本名勇。五岁而父清遇害,陈文帝军度浙江,访之,将加夷灭。母韦氏携之遁于会稽,遂免。及长勤学不倦,博涉经史,兼习孙、吴兵法。以父遇酷,终文帝之世不听音乐,蔬食布衣,以丧礼自处。宣帝立,乃始求位。太建初,释褐鄱阳王府中兵参军,再迁永阳王府录事参军。

  猛慷慨常慕功名,先是上疏陈安边拓境之策,甚见嘉纳,至是诏随大都督吴明彻略地,以军功封应阳县子。累迁太子右卫率,徙晋陵太守。威惠兼举,奸盗屏迹,富商野次,云「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汉之赵广汉。至德初,征爲左骁骑将军,加散骑常侍,深见信重。

  时孔范、施文庆等并相与比周,害其梗直,议将出之而未有便。会广州刺史马靖不受征,乃除猛都督东衡州刺史,领始兴内史,与广州刺史陈方庆共取靖。猛至,即禽靖送建邺,进爵爲公,加光胜将军、平越中郎将、大都督,发广、桂等二十州兵讨岭外荒梗,所至皆平。

  祯明二年,诏授镇南大将军、都督二十四州诸军事,寻命徙镇广州。未之镇,而隋师济江,猛总督所部赴援。时广州刺史临汝侯方庆、西衡州刺史衡阳王伯信并隶猛督府,各观望不至。猛使高州刺史戴智烈、清远太守曾孝远各以轻兵就斩之而发其兵。及闻台城不守,乃举哀素服,藉稿不食,叹曰:「申包胥独何人哉。」因勒兵缘江拒守,以固诚节。及审后主不死,乃遣其部将辛昉驰驿赴京师归款。隋文帝大悦,谓昉曰:「猛怀其旧主,送故情深,即是我之诚臣。保守一方,不劳兵甲,又是我之功臣。」即日拜昉开府仪同三司,仍诏猛与行军总管韦洸便留岭表经略。

  猛母妻子先留建邺,因随后主入京,诏赐宅及什物甚厚,别赉物一千段,及遣玺书劳猛。仍讨平山越,驰驿奏闻。时文帝幸河东,会猛使至,大悦。杨素贺,因曰:「昔汉武此地闻喜,用改县名,王猛今者告捷,远符前事。」于是又降玺书褒赏,以其长子缮爲开府仪同三司。猛寻卒于广州,文帝闻而痛之,遣使吊祭,赠上开府仪同三司,封归仁县公。命其子缮袭,仍授普州刺史。仁寿元年,缮弟续表陈猛志,求葬关中,诏许之。仍赠使持节、大将军、宋州刺史、三州诸军事,諡曰成。讷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谘议参军。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约,少礼学博闻。仕宋位吴令。升明末,尚书右仆射王俭重儒术,逡之以着作郎兼尚书左丞,参定齐国仪礼。初,俭撰古今丧服集记,逡之难俭十一条,更撰世行五卷。

  国学久废,齐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学。转国子博士,又兼着作。撰永明起居注。后位南康相,光禄大夫,加给事中。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几案尘黑,年老手不释卷。建武二年卒。

  从弟珪之,位长水校尉,撰齐职仪。永明九年,其子中军参军颢啓上其书,凡五十卷,诏付秘阁。

  素字休业,彬五世孙而逡之族子也。高祖翘之,晋光禄大夫。曾祖望之、祖泰之,并不仕。父元弘,位平固令。素少有志行,家贫母老,隐居不仕。宋孝建、大明、泰始中,屡征不就,声誉甚高。山中有蚿声清长,听之使人不厌,而其形甚丑,素乃爲蚿赋以自况。卒年五十四。

  论曰:昔晋初度江,王导卜其家世,郭璞云:「淮流竭,王氏灭。」观夫晋氏以来,诸王冠冕不替,盖亦人伦所得,岂唯世禄之所专乎。及于陈亡之年,淮流实竭,曩时人物扫地尽矣。斯乃兴亡之兆已有前定。天之所废,岂智识之所谋乎。

  主要内容

  《南史》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对各朝正史以删节为主,但有应删而未删的,如宋、齐、梁、陈四朝受禅前后的九锡文和告天之词等官样文章;有过求简练以致混乱不确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几州诸军事、某州刺史的官衔,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于对原书史文未能很好领会而把重要字句删去的。

  《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

  文字简明

  《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以王、谢等大家为主,《列传》多附传,附传的人物多属家族成员,例如《南史·袁湛传》附传人物达12人,《北史·陆俟传》附传多至20人,前后相去百余年,乃至于有大量的神怪迷信,王鸣盛批此甚谬妄。《南史》《北史》中,某些传文亦有重复现象。

  撰写背景

  当李大师开始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魏收的《魏书》已经流传很久,魏澹的《魏书》和王劭的《齐志》等也已成书。而当李延寿继续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的编纂工作也正在进行或定稿。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有多种,那么,李氏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写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呢?李延寿的自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于是发奋成就《南史》与《北史》。

  《南史》以《宋书》、《南齐书》、《梁书》及《陈书》为蓝本,共566卷,又参考“杂史”千余卷,删繁就简,事增文省,其中删《魏书》《宋书》最多,删文多为诏诰、符檄、章表。《南史》有〈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但无表、志。显然,在隋、唐全国统一的局面形成后,人们很需要综合叙述南北各朝历史的新著。同时,分裂的封建政权互相敌视的用语如“索虏”、“岛夷”之类,已与全国统一后南北各民族大融合的形势不相适应比李延寿时代稍后的刘知几也强烈反对这种称谓。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断限,通叙南北各朝历史,又在书中删改了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当时历史的要求。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南史》有本纪和列传,无表、志。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共八十卷。其编撰方法按朝代顺序、帝王在位先后,排列各朝帝王、宗室、诸王、大臣等纪传。

  本纪中有《宋本纪》三卷,《齐本纪》二卷,《梁本纪》三卷,《陈本纪》二卷。列传中除专传外,列“类传”九种。

  作者介绍

  李大师

  李大师(公元570年--628年),字君威,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南朝末期由隋入唐的历史学家。他熟悉前代历史,长于评论当代时事,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各朝的断代史,彼此孤立,记事重复,又缺乏联系,打算仿《吴越春秋》体例,采用编年体撰写《南史》与《北史》,使南朝与北国各代的历史,分别统编于这两部史著之中,后因事一度中辍。

  他在隋末参加了农民起义领袖窦建德建立的夏政权,任礼部侍郎。因此,在唐初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后遇赦放回。当他再执笔从事史书撰述时,已是武德九年(626),贞观二年(628)去世。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此后,由其四子李延寿继续撰成。

  李延寿

  李延寿, 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史学家。他的生卒年月史书失载,大约卒于唐高宗仪凤年间(公元676-679年)。他任过东宫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符玺郎、兼修国史等官职。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业。

  他参加了唐代官修史书《隋书》《五代史志》(即《隋书十志》)《晋书》和唐朝当代国史的修撰工作。还独自撰写了30卷的《太宗政典》(已佚),又继承其父李大师遗志,以十六年功夫,独立修成《南史》和《北史》,《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

  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命大臣组织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魏征主修其中的《隋书》,年轻的李延寿和其他一些知名学者参加了该书的修撰。贞观五年(631年),李延寿丁母忧去职,回家守丧。服阕,即被派往蜀中做官。公事之余,“以所得者编次之”,对前几年搜集的一些史料进行初步的编排。

  贞观十五年(641年),李延寿调回西京长安任太子典膳丞。由于令狐德棻的推荐,他再次进入史馆。当时,五代史早已在贞观十年(636年)写成。但这部史书只有纪、传,而无志书,因此,唐太宗于贞观十七年(643年)又命褚遂良等人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五朝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李延寿也参加了该书的编撰。

  经过十二、三年的'时间,《五代史志》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成书。《五代史志》共十志三十卷,后并入《隋书》刊行,其中的《经籍志》成于李延寿和敬播之手,记录了从古代到隋朝的历代著作。《经籍志》亦简称《隋志》,是专指《经籍志》而言的。《经籍志》正式创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对后世书籍的分类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代以前,史家所撰晋史多达20种左右,但“才非良史,事亏实录”,修撰者多不是良史之才,所记史事也往往失实,唐太宗对这些晋史都不满意,于是,他于贞观二十年(646年)下诏重修《晋书》。参加重修的共有21人,李延寿是其中之一。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晋书》即重修告成。李延寿除前后3次参加修撰前朝史外,还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参与撰成当朝国史80卷。

  此外,李延寿还独力撰成了3部史书,即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的《南史》80卷和《北史》100卷,以及最后撰成的《太宗政典》30卷(已佚)。《太宗政典》写成后不久,他就去世了。调露年间,唐高宗读了《太宗政典》,“叹美久之”,给了李延寿后人许多奖赏,并命人抄写了两部,一部由皇家图书馆收藏,一部赐给皇太子。李延寿早年即怀有“思欲追终先志”之抱负,他要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先人的未竟事业。

  《南史》和《北史》是李延寿以其大半生的时间写成的历史著作,这两部史书的编撰,李延寿说是“始末修撰,凡十六载”,这里说的16年,是从他贞观十七年(643年)参加修撰《五代史志》这一年作为开始时间的。其实,在此很久以前,亦即从贞观三年参加修撰《隋书》时,他就开始了“二史”编撰的准备工作。那时,他利用“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五代旧事所未见”者,为将来编撰“二史”积累资料。如果从搜集史料之时来计算,“二史”的完成则经历了整整30年的时间。

  李延寿的“二史”所依据的历史文献,主要是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正史”,但他并未拘限于此,另外还参考了各种“杂史”1000多卷,正如他自己说的“鸠聚遗逸,以广异闻”。对于八代史书,他采取“除其冗长,捃其菁华”的原则,“其烦冗者,即削去之”。他删削的“烦冗者”,主要是一些诏书和表文,而史实部分则尽量保留,这就使“二史”比“八书”简约多了。

  《南史》和《北史》后来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自有南北二史之后,《宋书》《南齐书》《魏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被称为八书,史称“二史八书”。《南史》与《北史》均广为流传,致“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

  李延寿的一生在仕途上是平稳的。既未飞黄腾达,也未贬斥流离。贞观初,延寿曾任太子典膳丞(负责太子的膳食事务)、崇贤馆学士(掌管经籍图书,教授生徒);贞观中,延寿为符玺郎(掌管皇帝印玺及国家符节);贞观末,延寿为御史台主簿(管理御史台文书事务)。

  延寿专注于史学,似乎对于做官没多大兴趣,尽管官职屡有变动,始终没有做到大官,以致他的《南史》《北史》写成后,当时人还因为他地位不高而“不甚称其书”。延寿不修南史志。南史的研究,明以前人不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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