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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1-05-29 15:45:19 高一 我要投稿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合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我的高一作文集合7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  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  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  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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