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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文

时间:2022-01-20 18:39:57 五年级 我要投稿

“他”作文(精选30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他”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他”作文(精选30篇)

  “他”作文 篇1

  “铃铃铃…….”,下课铃响了,只听见教室里马上响起一阵歌声:“今天上呀体育课呀真高兴,体育课呀踢足球呀太呀太高兴……”,不知道哪出来这么古怪的调,噢,原来是他在唱呀!

  他,穿着一身运动服,好像自己就会动。脚上的运动鞋带着他跑来跑去,长得高高的,一看就知道是个踢球高手。他的双眼皮下的眼睛目光犀利,好像这会儿就已经盯住了那个球。球往哪,眼珠子就往哪转。他这会儿,正大步迈向操场,大喊着:“现在就去操场搬球门,拿足球了,谁跟我一起去喽?”他带着五(3)足球11人,冲向了球场。

  他是个活泼好动的男孩,有一次踢足球,球飞到门前,忽然改变了方向,钻进了球门,但同时听到一声“哎呀”,原来是他用头把球顶进了门,而他头上却起了个红包。一次,打乒乓球,球左边来他左边打,右边来他右边挡,结果过于激动,把拍扔了出去,砸在了学校窗户上,挨了一顿臭骂。他爸爸说:“哎,生了个这么活泼的孩子,以后我老了还叫我陪他玩,这该如何是好呢?”不过,他还有另一个特点。

  一天,他们班去帮老师干活,该扛木棍了,有些人力气大,直接扛着,力气小的呢,想出了个点子,把木棍滚着走,他突然冒出一句:“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啊!”这天,有客人来他们学校做客,他又冒出一句:“子曾经曰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大家快迎接客人啊!”过了一会,出了过问题,他又说:“照理论上来讲,是没有可能的!”,下象棋的时候,又听见一声:“明车暗马偷吃炮!呵呵没门!……”同学们听了这些古怪的声调说出来的话,被逗得哈哈大笑:“你,你想把我们笑死呀?哈哈哈!不过,你,你还挺有学,学问!哈哈哈…….”

  你们知道这个爱运动,又有学问,还挺幽默的人是谁吗?是我!(刚才的话是自夸)。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作文 篇2

  他,是一个成绩不错的同学,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小演奏家”,是班上大家喜欢的中队长。

  他,虽然没有水灵灵的大眼睛,但眼睛小得讨人喜欢,笑的时候,眼睛差点眯成一条线,高高的“小山”下面,有一只灵巧的嘴,它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就是它挺说话,记得一次教师节的综合实践,他还采访得很自然,一个字也没说错。坏处是什么?这个看他的肚子就知道了,他的肚子简直可以当鼓用了,因为他喜欢吃东西,每次不是把东西吃光就是吃得剩下一丁点儿,所以的他的体重直线上升,他只好去减肥了,可怎么也坚持不下去。

  他喜欢看书,把书当成宝贝,他家的书少说有几百本,订的杂志有4种,他的就占3种。他在学校看,在家里看,连下课大家出去玩了,他仍然在看书,这已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因此他的知识面很广,但这也招来了风波,大家管他叫“书呆子”。他责任心不够强,也很马虎,老师不知道说了他几遍,但说也是白说,一点也改不了,他为此很烦恼。

  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张书怀,一个快乐而又烦恼的少年!

  “他”作文 篇3

  我对他的了解很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也不了解他,恰恰相反,他总是很了解我,虽然比不上母亲,但他总会给我买我想要的。

  我从小便很怕他,他的暴脾气也是最近几年才收了。他许是不知道怎样表达吧,每次温柔的话语刚准备说出,结果却不小心遛了个弯,变成了严厉而又锋锐的剑,一点一点刺进我心中,然后又拔出,我不敢把我的所有不满表达出来,只是习惯了沉默。

  我从小便与母亲亲近,写的作文里也只有母亲,无论是瞎编还是认真写,父亲从不在我的考虑范围,或许是他太过冷漠,也或许是我没留意他的温柔。他总是那样,什么事都不愿和我们分享,姐姐也亲近母亲一些,没人在意他想了多久的笑话来逗笑我们,也没人在意他一个人去买我们喜欢的零食,在更没人在意他会不会难受。

  父爱如山?以前在我眼里父爱是个很遥远的词,因为在他眼里永远只有成绩,可我永远都不上进,每一次拿成绩单去,头上顶着他的训斥,心里永远都是在为自己找理由,这次是失误,不怪我……这次是因为老师没教,不怪我……哪有那么多理由,他也不会听那些理由。

  他和母亲经常吵架,但每次都是小打小闹,过一会儿便又是母亲对他嘘寒问暖,偶尔吵大了,父亲也会买些花哄母亲,过得也还不错。

  他抽烟喝酒,母亲很讨厌他这点,说了很多次,也依然屡教不改,永远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以前我觉得没什么,只是不喜欢他抽烟喝酒,味道很大,很讨厌。可现在,我怕了,以前所有对他的不满都没有了,他生病了,那时候是暑假,我又正在补课,那时候,我是真的很难过,满脑子只想让他好好的,也没发觉到,原来我也很爱他。

  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可我还是希望,我以后的婚礼,他不要缺席,他可是要亲手把我交给别人,他可是要层层把关我的先生,他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可是我父亲,我母亲的丈夫。

  生病后,他脾气好了很多,人也清闲了很多,只是依然戒不掉烟酒,那刻在骨子里的对我们的爱也消不掉,即使不怎么爱说话了,可对我们的关心依然不少。我只想,不要愧对了他的爱,只想让他好起来,只想让他好好的,和母亲一起好好的。

  他脾气不好,抽烟喝酒,可他活的像自己,不为别人而活,洒脱惯了怎么收的住心呢?他是一个好父亲,即使有很多缺点,他爱我们,爱母亲,便足够了。

  “他”作文 篇4

  就下午突然间就想到了,之前他跟我说没有谁可以跟她一起睡的,她只能抱着我睡,其他人都不可以。那个时候确实有被他这样子的回答给甜到,毕竟那个时候她一直在对着我,但而且很多事情做了都会让我吃醋,但是他这个回答还是很让我满意的。

  然后突然间就感慨说其实要是他真的愿意一生只抱着我在他怀里睡,那我肯定也只钻在他的怀里。现在真的如果再出现一个男孩子,让我说钻进他的怀抱里,我想我很难做到,也没有排斥,但就是想象不到那样子的场面,我现在能想到的那种场面,对象依旧是他。

  还记得在一起之前我说如果他对我没有特殊的感情的话,我们就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不要相互耽误彼此,他可以去找更好的人,他更喜欢的人在一块,不会说耽误彼此的时间,可以让他花在我身上的时间去寻找另一个对象。那个时候他跟我说太懒了,不想找了。

  现在想来,其实那个时候他就已经认定了吧?认定就不招了,就只拍拍照我这里了,但是今天又突然间有想到,其实谁能够这样子呢,虽然说自己还是很想要一生只爱一人的,但如果真的有那种机会,一生只是他一个人了,自己会后悔吗?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如果一生都是她的话,一生只爱她一个人的话,可能那个时候会想会想要退缩,会想如果有另一个人出现,会想如果我爱上的是另一个人,会有怎样的结局?会想如果我会爱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了不同的人,跟不同的人在一起了,会不会是一段更丰富的经理,会不会是一段更完美的人生?

  对于他来讲,其实也有可能就是这样子吧,所以失去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糟糕,可以让彼此却认识更新鲜的人,却认识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怎样的人,确实挺好的,那样不会到头来觉得一生受困于一人,哪怕事实上那个人就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正确的选择,多少还是会有抱怨的。这是人之常情,这就是人性。

  “他”作文 篇5

  每个人看到他,都会惊异地说:“天哪,就这么个糟老头,他真的是当代著名的艺术家吗?”在场的有很多艺术家,他们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站在他们身旁,似乎连那颗浮躁的心都沉淀下来了,他们的穿着往往成为整个宴会的焦点,无法想像,色彩与色彩的搭配是怎么融入骨子里透出的那高雅的气质,就连谈吐都那么与众不同,似乎身上每一个细胞都为艺术所造。但他在晚会上,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毛蓬蓬的头发里面藏着几层污垢,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一个半百老人竟留这长头发,更别说衣服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了,衣衫褴褛,穿着一双破了几个洞的解放鞋,若不是因为他的名气,他们大概会把他当作乞丐吧!

  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从那扇窗户读出的不是应有的忧郁而是小鸟那圆溜溜的机灵,那高挺的鼻梁正如他画画挥笔一样酣畅淋漓,破裂的嘴唇上还蘸这淡淡的血迹,好比他那笨拙的嘴巴吐不出优美的语句那般遗憾,皮肤被风霜磨砺后,丝毫没有沧桑的痕迹,整张脸拼凑以来俨然一个老顽皮,那透出的活泼是无法比拟的。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服,马靠鞍”,单从衣服来看,似乎看不出他有什么艺术成分,正如托尔斯泰一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穿什么衣服都没什么不一样。如果你看到他在攀登山峰,你肯定会认为他是山中土生土长的樵夫,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一位准备感到黎明日出前写生的画家;如果你看到他在一些罕见的少数民族部落里面,你肯定会认为他也是其中一员,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为了艺术体验生活;如果你看到他和一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在一起完了,你肯定会认为他是其中某个孩子的爷爷,却不会想到他是资助他们上学的一位艺术家。是啊,与其他艺术家相比,他显得是那么的雨中不同,那么的穷酸。

  那是因为他们是所谓的奢侈艺术,而他是精神艺术,那透出来的是一个人的灵魂,一种只有他才有的独特的艺术魅力。

  “他”作文 篇6

  寒风刺骨。他坐在大院门口,痴痴地抚着手中的照片。他傻傻地望着照片笑。每天风雨无阻地等待着一个人的归来。

  邻居们都说:他肯定是疯了。或许,连他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然而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外地的信。没有内物,只是简简单单空空的信封。但他竟欣喜地流着泪,携着挎包,揣着仅有的几十块钱,奔出了大院。他叫喊着:找到了!找到了!邻居们听闻后却无奈的叹气。外面世界的变化令他无措。他跑到了大街上,像个疯子般地拦下一个又一个路人,着急地询问着信封上写明的地址。不停地被无视,不停地被冷落,他没有放弃。终于遇到了一个经商者,告诉他:那个地方远在B市。没日没夜的行走,饿了就在路边买最便宜的包子吃,累了就坐在树墩上休息片刻。可惜命运捉弄人,他身上仅有的钱也被偷走。他没有亲人,曾经的妻子早已在几年前与他分离,现在,他就像个无家可归的疯子,在绝望中寻找一线生机。一边乞讨一边“旅行”,受尽人世间最痛苦的折磨,三个月后他凭着自己的信念与顽强的毅力走到了B市!那信封早已破旧不堪,而他也早就体力不支——醒来时,四周一片雪白,他闻到了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他猛地爬起,警惕地四处张望。不顾阻拦,他强行剥下身上的病服,踉踉跄跄地逃出了医院。信封,不知何时消失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病床上沉睡了多久。陌生的城市,陌生的面孔,还有,陌生的自己。一无所有。终于,沦为一名真正的乞讨者。“世界可真小啊,又见面了。”熟悉刺耳的声音让他抬起头,眼前雍容华丽的女人可不就是他的前妻吗?“是啊。”他沙哑着喉咙说道,“我来找小茜。”小茜!女人的身子颤抖着,她没想到他竟仍在坚持。他眯着眼。“小茜……在这里。”毕竟,小茜——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啊!他永远忘不了孩子在温柔地说了句“爸爸我出去玩”后,便走丢在风雨交加的外面世界里。即便他走街串巷的寻找却依旧一无所获。于是,他盼望着,她能回来。他,一直在等她。女人抿着唇,许久。

  他仿佛看到,女人的身后,一个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爸爸爸爸——他缓缓睁开眼,对上了那清澈无邪的眸子。小女孩倚在病床前,高兴地看着他。他惊讶并惊喜着,慌忙起身拥抱她,一旁的警察们也十分欣慰。当初在得知她走丢后,他晕厥过去,而当他醒来之时,警察已经将小茜找了回来送还他身边。他再一次激动地流泪,拥抱着她,不肯松手。“小茜,爸爸再也不会让你走丢了!”他作为父亲的承诺,胜过千言万语;而他那浓浓的父爱,也温暖着这寒风刺骨的冬天。突然,他注意到女孩身旁的女人,她的微笑让他几次想开口,却终究没说出话来。“爸爸,妈妈说等你出院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顿饭哦!”他一愣,点点头。这一刻,他感觉很幸福。

  “他”作文 篇7

  他,永远那么遥不可及;他,永远那么神秘莫测;他,永远那么风流倜傥;他,永远那么乐观向上······他,我无法真正接近,永远无法打开他心灵的大门。

  有时候,我甚至愿意当一只渺小的蛔虫,看看他的心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是和他外表一样那么快乐,那么无忧无虑吗?他是不是已经忘了我?他还在不在乎我?他的心里有没有我?他的面具那么完美无瑕,他伪装的那么严严实实,我不相信,他是这样一个人。我始终觉得,我们都在假装,都在演戏······

  我记得每一次我们的恶作剧。有时,我们偷笑别人的滑稽;有时,我们互相打闹,我通常是失败的一方,我总会立刻擦干眼泪,害怕你因此被老师批评;有时,你故意绊我一脚,让我踉踉跄跄几乎摔倒;有时,你拿着我的东西,我追着你满教室跑。一般的女生都会很讨厌这种男生吧,而我很奇怪,沉迷于此,陶醉于此,竟产生了一种习惯感,依赖感,仿佛离开了这每天必经的一堂课,我就全身不自在。我,是不是很奇怪?

  现在的他,亲热感没了,依赖感没了,见面就想打招呼的感觉没了,距离感增加了,空间感增加了,见面就像远远避开的感觉也增加了,彼此注视的目光有了非同一般的情绪。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们在网上聊天时谈到了元旦联欢会的节目,我们都打算弹吉他,我说还没准备好弹什么呢,他说他也是。第二天,我正在收作业的时候,你递过来一份歌词,歌名叫《每个人都会》,是“创作鬼才”方大同的一首歌。你说这首歌是扫弦以及勾弦组成的,我听得一头雾水,勾弦我不会啊!忽然鼻子一酸,心里觉得很满足,这满足不是一般的满足,这满足掺杂着感动,感激还有丝丝甜蜜。这么一句话,他就这么当真?这首歌他一定很喜欢吧,这是不是说明,他······以前因为他的一句话,为了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我为他苦学许嵩的歌曲,买许嵩的专辑,成为“嵩鼠”一样。现在,为了他的这份歌词,我也要用心学这首歌,努力加入“同学”一族。

  为了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奉献一首我最喜爱的小诗

  《如果》

  如果能不哭,就一直微笑吧!

  如果能旅行,就一直流浪吧!

  如果能唱歌,就一直轻和吧!

  如果能原谅,就一直遗忘吧!

  如果能不分别,就一直在一起吧!

  再奉献一篇我喜欢的小文《最初》:

  最初的最初,爱还是不爱,是喜欢,还是在意?是一厢情愿吗?若不是呢?两情若是久长时,又有几个朝朝暮暮?我们的半圆能合成一颗心吗?“永远”真的只有小小,短短的甜蜜吗?过了期就会伤人吗?伤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孤单,孤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习惯。生命从此少了一个人陪伴,终于懂得了,没有哪两个人,可以一直到永远。大部分的我们,都是波波折折到永远。

  看了这些,心里还是感触颇深,我始终在问自己“为什么呢”?为什么他送别人女孩东西我会吃醋呢?即使是象征友谊的搂搂抱抱都不愿意多看呢?为什么别的女孩和他打闹我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狠狠地咬自己嘴唇呢?打个比方吧,一只猫始终注视着一条角落里的狗,狗却成天和兔子打闹,欢欢喜喜,偶尔又和猫玩玩,花心极了,猫该怎么办呢?她的心从未转移过啊!

  他的身影在梦中扑朔迷离,他的笑容音貌在心里若隐若现,他就像一个大疙瘩,是我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他”作文 篇8

  不知不觉,冬天来的这么突然,让我不知所措来不及反应,当最后一片树叶悄然落地,我才发现你已经踏上了归途……

  那年,那个季节,素未谋面的我们在这里相聚,当时的我,恐惧地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不敢多讲一句。

  那个谁,宋啥的?”他摸着脑袋,一副像有东西卡在嗓子眼的样子,“你来吧这个桌子搬过去”。我走了去底气不足地问:“你你你叫啥子?”“刘子阳!”从此我便记住了这个名字。

  刘子阳,我们班的老大哥,也是“老大哥”。他总能莫名其妙的突然爆笑半天,吓得人家心扑通扑通直跳,他能把“伸懒腰的猫”说成“伸懒猫的腰”,能把“泡咖啡放多少水”说成“泡咖啡放多大水”,我猜他也能把洗衣粉当奶喝!

  夕阳缓缓西沉,橙黄的光为大地抹上一层柔和的淡黄,将要天黑的傍晚显得格外沉寂。“明天我不来了。”他在我面前一晃一晃强颜欢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一路上只听得见我们啪啪啪的脚步声,风吹着,格外刺骨:“你真的要走吗?”我颤颤抖抖的问。他没有回答,而是加快了脚步,他的影子告诉我这是真的……

  果真,这次他变得诚实了,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了,欠我的那一块钱、那一包辣条到现在都没还呢……

  又走到这条小路,依旧是我,是这包辣条,但小路不乐了,辣条不香了,我还是我,你还是你……

  当你背上行囊,踏上那份荣耀,我在这里深深的祝福你。

  “他”作文 篇9

  我们班有个小书虫,他的头发乌黑乌黑的,两道又黑又长的剑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大大的两个鼻孔,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许多知识都是从从这个关不住的的水龙头中带给大家的。他是谁?他就是我自己朱一然。

  我非常爱看书,像《化学元素书》《世界酷车大百科》《父与子》《米小圈漫画成语》之类的书籍我都爱不释手,还有以前学过的语文数学书也全是我的最爱。因为爱看书,所以我的知识非常丰富,大家都说我是个知识小百科,我可有一群小粉丝哦!

  我看书时可入迷啦,只要是一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就如同鱼儿入了水,整天都是手不释卷的。一会儿紧皱双眉,一会儿深深叹息,一会儿又哈哈大笑妈妈经常笑我像极了一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书虫。

  我为什么要夸夸我自己呢?因为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有好多好看又特别有趣的书,尤其喜欢和同学分享、交流。

  “他”作文 篇10

  幼鸟第一次避开慈母的呵护,飞翔在蓝天白云下,他体验到了自由的博大,天空的高远。雷雨冲破了乌云的禁锢,放纵自己来人世的逍遥,他体验到了自己的神圣。

  蓓蕾在一场春雨后,绽放笑脸,新奇地看着这个世界,他体验到了尘世的纷杂。

  海燕在暴风雨中长鸣,勇敢地宣传革命圣火的到来,他体验到了胜利的喜悦。

  蝴蝶第一次来到大花园,飞东飞西,万紫千红的花为她绽放,它体验到了人世的热情。

  白云第一次飘游在碧空,俯视美丽的地球,他体验到了宇宙的神秘。

  小娃娃第一次开步走,竟走的稳稳当当,妈妈体验到了一种无名的欣慰和喜悦。

  雨后的荷花点缀着几滴露珠,这时候阳光明媚,照射在上面,小蜻蜓倒立在上面,被眼前这大自然伟大的壮举感动了,他体验到了美。

  布鲁诺攻破天主支教会的禁锢,发表了自己的“太阳中心说”,他体验了战斗的艰难和无情。

  伊拉克人民经历了黑烟滚滚的亡国之痛,但他们体验到了以往国泰民安的幸福。

  经历过父母离异的孩子,体验到了家和万事兴的美满。

  经历过风雨的老人,体验到了世事的沧桑。

  经历过友人的分合,体验到了感情的可贵。

  经历了领奖台上的鲜花烂漫,掌声阵阵,体验到了辉煌。

  经历了九年的学习生活,体验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

  经历了失败的无助和痛心,体验到了人生的崎岖与坎坷。

  经历了海上的生死离别,才知陆地上的相知相惜。体验到

  缠绵和互助。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让我们好好把握人生,经历人生之路上的风风雨雨,花花草草……之后,将看到人生的绚丽多彩,亲近人生的每一件事物,体验人生的每一件事物,体验人生的真正内涵,让我们学会体验吧!

  走进体验之后,才发现体验原本是这样的诱人,更让我体验到了“致意人生,想念人生,无悔人生”的内涵。体验!我要亲近你。

  “他”作文 篇11

  现在的小学生,整天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我真为他们担心。可是,那天晚上,我才认识到我的理解是错误的。

  那天放学,天已经黑了,我着急回家,车也骑得很快。可是那天骑车的路又感到比平常的路要长,我心里顾不上这些,车轮飞快地向前滚动。

  大约5分钟,我来到了第一个红绿灯前,绿灯刚刚变为红灯,大约还有几秒钟对面的绿灯才会亮。我本想用这几秒钟冲过去,可是汽车司机已经开动了汽车,他才不管我这几秒钟,我只好猛冲过去。到对面的时候,我与汽车只有几厘米远。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向家骑。

  很快,我到了最后一个红绿灯。是绿灯,我安全的过去了。最后我到了回家的必经之路——过街天桥。我真想一口气直接骑上去,可我太累了。我下去推车,谁知猛地一抬车子的前轮,车锁掉了。这时跑来了一位戴红领巾的小学生帮我把车锁捡了起来交给我,我说了声谢谢之后,他就跑了。

  顿时,我感到世间原来这么美好,那位小学生就像天使一般,帮助了别人,快乐了自己。我要感谢他。

  原来小学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什么都不在乎的。他所做的感染了我,我也要帮助别人。让我感到原来帮助别人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它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让自己变得高贵。

  我要感谢他,感谢他让我知道了世间多么的美好。

  “他”作文 篇12

  瞧,表弟终于回来了。

  只见他拖着沉重的步伐,皱着眉头,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舅妈一看,便知道考得不好,忙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抄起戒尺,迈开步子,跑过去兴师问罪。

  “考了多少分?”表弟一听,眉头一紧,慢吞吞且极不情愿地拿出了皱巴巴的试卷。舅妈一把抢过试卷,一看分数,火大了:“你,你怎么才考了这么点分呀!”舅妈用颤抖的双手指着表弟的鼻子。她怒目圆瞪,眼睛里冒着火花,头发都快竖了起来,鼻子都快气歪了!舅妈双手叉腰,双脚气得直发抖,好像她的鼻孔都要冒烟了。唉,瞧她那张面孔,原本温柔而美丽,现在却涨得通红,特别可怕。我在旁边看看舅妈,又看看表弟,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这时,舅妈看表弟老实的样子,不忍心再骂,于是把气撒在了试卷身上:“这试卷这么难,神仙爷都不会哦!还让小孩子做,这出题的人也太自私了!故意刁难小朋友。”舅妈耳根红红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显出了满满的杀气。她骂得还不解气,又把试卷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后,走向房间。只听“哐”一声,房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唉,表弟又要受罚喽!

  “他”作文 篇13

  今天我打算带着表弟去我的画室上一节画画课。

  我们刚上课,我正准备叮嘱表弟几句。这时,只见他拿着画笔,照着一幅达芬奇的画开始临摹了起来,那样子别提有多认真了!

  只见他那一双小眼里闪着一丝艺术的光芒,而他的脸,可能是因为太激动的缘故,这时竟变成了两个红苹果。他的嘴里还不停地喃喃自语道:“这画到底是谁画的?居然能画得如此美丽又动人。”

  我叫了他几声,他却像没听见一样。此时,周围的一切事物仿佛都消失不见了,他只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世界之中。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他还是不抬头。这时我已经画完了我的画。站在门口,看着教室里那沉浸在艺术世界里的表弟,再看看其他一些闹哄哄的同学,我不禁感叹道:“表弟真是太投入了!”

  过了好一会儿,表弟终于画完了。他把自己的画作小心翼翼地贴到了白墙上,用他紧张的手一点一点地轻点着,甚至还把他那红扑扑的小脸靠在画作上,仔细地检查,不留下一丁点白色的小缝隙。经过一遍又一遍的检查,他这才放下了心,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脸上露出吃了蜜一般灿烂的笑容。我看了我的画,再凑过去看看表弟的画,这一对比,才发现差别可真大呀!

  回到家了,表弟还一个劲陶醉在艺术的氛围中无法自拔。他一边吃着饭还一边说:“今天的这幅画简直是太好看了!”

  “他”作文 篇14

  一天,爸爸妈妈有事出门,带着淘气包弟弟不方便,于是让我看好他。

  弟弟缠着我让我陪他玩,可是我还有作业没完成,于是我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跟他讲道理,他却强词夺理,还一直捉弄我。我忍无可忍,大吼一声:“够了!我是不会和你玩的!”

  没想到的是,这一声吼下去,弟弟立刻皱起眉头,眼睛眯起一条缝,脸也扭曲起来。我一看,心想:不好,他又要挥霍他那不值钱的眼泪了。果然,他揉揉眼睛,一使劲,“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嗬,这哭声可不比原来一样,响彻云霄,似乎整幢大楼都晃了三晃。要在平时,我早就心软了,但是这一次,我却把心一横,不理他。

  他的脸立刻涨得通红,把哭声的音量提高了一百二十分贝,方圆十里都能听到,地面好像都被震得动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地震了呢!要不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耳朵,我就要被震聋了!再一看他,伴随着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声,他的嘴张得老大,黄豆大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哗啦啦”地往下流,没过一会儿,泪水已经沾满了他的脸。

  他哭了整整十分钟后,便哭不动了。但他还是很伤心,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嘴角往下耷,眼圈周围红了一大片,还在小声地抽泣着呢!

  “他”作文 篇15

  常常翻起过去的照片,那张我们刚入学并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照片更是分外惹眼。然而那天,当我再一次拿起它时,我却注意到了他。他瘦瘦的,好像一根豆芽菜。我时常想,还好兰州不刮大风,要不然,一阵风就能将他刮飞吧!他的两个大板牙悄悄探出了头,傻傻的笑着——一个纯洁的、能容忍的心,嵌进了他弱不禁风的身体里。他的说话声音很小,嗡嗡嗡的像蚊子叫。别人的眼睛都像两个紫葡萄,又大又圆,好奇的滴溜溜地转着。

  唯有他,眼睛像个瓜子,要是再弓上腰,真有点“贼眉鼠眼”的味道了。最引我注意的,是他那身校服。校服,在他身上穿的时间可够长了——他几乎天天穿校服。以至于,他的校服已经洗的发白了。最近,他才换上了一身新校服。他穿校服的时间怕是学校之最了吧!大家给他寄了个绰号——校服大哥。他的身体,虽看似弱不禁风,但长年累月的校服生活,却给了他一个不错的身体——他似乎从未请过假。在他似乎虚弱的身体下,藏着一颗坚强的心。由于他的瘦小,班上不管男生女生都“喜爱”欺负他。低年级时,下了课,这个人踢他一脚,那个人掐他一下。他从不还手,任我们一群男生女生随意打骂。只有真被逼急了,他才会吼一声。

  但这,似乎并没有用。我想,他肯定从未告诉过老师、家长。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永远不让它爆发,永远不让它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一棵仇恨之树。但他终于长大了。他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生。当别欺负或是骂他是,他也学会了对骂与还手。他不再是那个脸上白白净净的小男生,学习的负担,让他加上了一副黑红色的眼镜。他不再是那个说话声音像蚊子叫的小男生。他的声音也一天天变大、变响。变粗了。唯一没变的,是他那身校服——新换过的,和他那“校服大哥”的称号。李博浩在同学们的“欺负”和校服的陪伴中,一天天成长起来了!

  “他”作文 篇16

  他,总会在我哭时,递给我手巾。

  他,总会在我被别人误会时,替我解释。

  他,总会在我和朋友吵架时,替我做和事老。他,总会在我挨老师骂时,替我分析原因。他,总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他,是我班挺帅的一个男生,而我则是一个莫不起名的小妹。他,体育一流,而我连二流都算不上。他,数学精通,而我则是一塌涂地。他,考试仔细认真,而我是个马大哈。他,抽屉里总是那磨干净,而我则还是那一丢垃圾,但他总帮我整理。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我……真没那个意思。我讨厌,他老是套我的话,这样的话我只能装傻。我讨厌,他朋友总问我喜不喜欢他,这样的话我会感到有隔阂。我讨厌,他把我宠得不知自己是谁,这样我还会以为自己是公主。但是我只是个丑小鸭,不配拥有公主般的生活,不配拥有属于我的骑士。他的任我胡闹和任性,养成了我对他的依赖感,每次,遇到不会的题总是每每应答。似乎,你什么都会,可后来才知道,为了我的题你总是翻这资料那资料,才得以解答,有的单词你都记住了而我还没记住,问的你都不用翻书来回答啦,而我还是继续问,继续问继续的不会。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陈奕迅【十年】的二分之一,但我们却十分默契,十分的合得来。

  “他”作文 篇17

  一幅瓜子脸,秀长的披发,明亮而有魅力的眼睛,俊俏的鼻梁,樱桃小嘴,魔鬼般的身材。每当看到“他”的眼神时,总感觉有一种神秘感,这可能是所在吧。而这只过是外在的吧了

  我的观点是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基础之上,要把“他”放心里,不说。从来不多说什么,这也是一个习惯吧,不太喜欢用表达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和思想。人格和思想是在环境中改造的。同样如此,改造是按照相同或相反的趋势生发开去,所谓“人不可貌相”。这样才有一个种举高临下的感觉,使“他”觉得有安全感,自豪感。这好像有点向自己脸上贴金的感觉啊。人在某种场合下只能这样。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这只不过满足人的虚荣心吧了。谈到这里不访多说几句,“中国人总是谦虚”的习惯,有人说这是一种伪装的表现。则不然,因为这只过是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吧了。习惯了,则难改。俗话说“江山改易,本性*难移”。

  在他们看来“他”的美貌吸引无数幼小的灵魂。这是不是有点夸张了,是有点啊。但这是事实,无法否认。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看见非常漂亮的女生,不动心。人总有七情六欲,这是人之常情。反过来同样如此。人吗?总想往好的方向发展,想追求更好。我只说“更好”,而不能说“最好”。因为世间根本没有“最好”,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好的比你更好,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只要尽了力就行了,何必要追求那么多呢!我“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你用心做了,总有回报。所谓“水道渠成”,有得必有失,顺其自然吧。

  在自己看来“他”美貌对我来说只不过一件外套而以。为啥这样说,很简单,因为这只过是外在的。把外套脱掉,看里是什么。一看,原来里面都是书,有“会”,“格言书”,“三字经”等。一看之后,就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刻怎办,就怎办,对诊下药,方可解百毒。药配好了,吃不吃,就是“他”的事了。我只能说说吧,还能怎样,无奈啊。

  一切随缘吧,但这个缘是要等“他”把药吃了,病好了,才有这个可能啊。等啊等叫等,等着吧!

  “他”作文 篇18

  他于1999年9月21日出生在中国重庆,现在是一名流行歌手,也是演员,更是一个好偶像(看到这小螃蟹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没错,他就是我人生路上前行的动力,不管他在别人心里是什么样的,但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王俊凯。

  说实话,我刚开始压根儿就不知道王俊凯是谁?他是干嘛的?直到我13岁,经历了一次考试,那次考试前,我信誓旦旦的对爸妈说一定可以进年级前十名,但考下来的分数还不如从前,让人大跌眼镜,因此家人承诺给我的礼物通通收回。还得了一顿“口水的浇灌”,“怎么会这样?这不是我的实力。可不可以重考?”我心想。被分数打击后的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专心。眼前出现的画面是自己夸大海口的样子,真可笑。

  我颓废了快半个月的时间,在一次查作文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长相帅气,舞姿动人,声音动听的他,瞬间俘获了我的心,我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开始进一步去了解他。我看到他在舞台上英气逼人,看到他在训练室里汗如雨下。看到他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如果梦想有捷径,那么这条路一定是坚持”是啊,他从八岁坚持了十年,他离梦想靠近了十年。这样日复一日的.努力,他都没有放弃。而我不过是一次考试,何必颓废成这样?在我遇到挫折时,上天让我发现了他,他给了我努力的方向,让我顺着那耀眼的光芒前行,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人,值得我用心去珍惜——王俊凯加油!

  “他”作文 篇19

  2015年9月18日,我听到了他的那一声啼哭,我的表弟出生了。

  他虽是我表弟,但他年龄比我小一轮,也就是12年,红通通的皮肤,可爱的50cm身长,千奇百怪的睡姿,总让人忍俊不禁,看着他,我就像看到了幼年时的自己,一个娇小的生命,诞生是多么有趣呀!

  12年的差距,虽然不能一起玩,可我玩他真是绰绰有余。我抱孩子没经验,还得老妈教我,经过一番训练,我终于把他抱了起来,他瞪着大眼睛,嘟起嘴,好像没见过我似的,我瞬间被萌化了。小孩子最无忧无虑了,望着他,我多么想回到童年,这么讨人喜欢,如今,我都长这么大了,烦恼接踵而来,若能像他那样该多好呀!可惜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只有短短几年。

  但他也有烦人的时候。听,他又闹了,饿得这么快,一两个小时吵一次,吵得小姨都睡不着,喂奶、换尿布,喂奶、换尿布,以上过程一天重复近十遍,换是谁都受不了,一天只有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望着他,我愧疚了,因为我小时候也必然这样吵过,爸爸妈妈都因我而失眠过,平常也没想到这些,这下看见他不由得对爸妈抱有感激之情。

  他就像是一个“熊孩子”,既讨人喜欢又讨人厌,让人哭笑不得,他就像我的影子,望着他,总能看到儿时的自己,想起爸妈的辛苦。他越长大,我就起能反思自己,虽不能一起玩耍,但我望他的过程中,能变得越来越懂事。

  “他”作文 篇20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那个他,瘦瘦高高,似一根竹竿,饱经沧桑的脸上显露出一道道岁月的痕迹,一对有神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口洁白的牙齿,透着知识分子的书香气息。

  小时候我最崇拜他。他修长的手总能写得一笔好字。敞亮的堂屋里,干枯的艾草遮挡着一张又旧又薄的淡黄色宣纸,上边写着“读书三代善人多”。没错,那就是他写的。每当过年过节,谁家结婚或孩子满月时,我家总得热闹一番。老老小小捧起大红纸,笑盈盈地递给他。他端坐在那张起了裂缝的书桌前,提起一支被他捏得光滑顺溜的毛笔,伸进一方小小的砚台里饱蘸浓墨,轻轻在砚台边缘刮去多余的墨水,然后三指握笔,运气凝神,龙飞凤舞写了起来。每次一气呵成后,他总会微笑着再欣赏几秒,显然已是陶醉其中了。

  长大了一点,他的呵护与关爱总带给我感动。记得那是姑姑搬家的大喜日子,全家老小都被请去喝喜酒。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好看的烟花在空中绽开一张张笑脸。我独自在外玩得不亦乐乎。突然,一个炮仗炸开来,狠狠地弹在我的肩上,疼痛马上蔓延开来,我蹲在地上小声呜咽着。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我趴在他腿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将我领进家,拿出一小瓶药油,轻轻地涂抹在红肿的伤口上,并说:“下次别再贪玩了,要保护好自己!”望着他慈祥的面容,我的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九岁那年,国庆节那天,我永远铭记着这个日子。当我看见他那苍白的面容,听到他那急促而又微弱的呼吸,触摸到他冰冷的双手时,我听到了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要好好学习……”他睡着了,永远永远地睡着了。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太多的泪水,只是好好学习的这颗种子,开始在我心中悄悄萌芽。

  那个他,就是我的爷爷,我心中永远的那个他。

  “他”作文 篇21

  在四年级3班的教室里,有这样一个小朋友。他的皮肤白白嫩嫩,宛如刚剥开壳的鸡蛋。只要他大笑一声,两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便欢快地跳了出来。好朋友们都叫他“螃蟹”。你能猜到他是谁了吗?哈哈,他就是我——你们可爱的同学,谢佳航。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了!在这个超长的假期我可是看了很多的书,这几天我最喜欢看《水浒传》。我特别喜欢书里108个英雄好汉。喜欢那山东郓城县呼保义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打虎英雄武松……他们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每天睡前都会去书里和他们相会,真希望晚上的时间能慢点,再慢点啊!我就能多看一会儿了。

  我长大了以后,好想当一名飞行员。我要驾着飞机在蔚蓝的天空翱翔,在美丽的蓝天吃各种各样形状的棉花糖。我先舔一口。那甜津津的味道,瞬间从我的舌头散发到全身。我觉得还不过瘾,整个头埋进了“棉花糖”里啃了起来,哈哈,我的头上仿佛带上了一顶蓬松的白帽子。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爱看书的,长大了想当飞行员的小男孩。

  “他”作文 篇22

  说起他,眼前就会浮现出他那矫健的身影。说起他,就忍不住想起驰骋在运动会上的“小刘翔”。说起他,就会想到那一张张的运动会奖状。他,就是我们班的“运动小健将”——朱沛宇。

  在我们班,朱沛宇可是“大名人”!正因为他给我们班增添了许多奖状,比如学校运动会,还是学校以外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他都能取得大胜,可谓名不虚传的运动小将!可是,他虽然在体育上拿下过许多金牌,但是在学习上却没有展现出自己的运动风采,成绩不是最好。但是,今天,我们要说的可不是成绩问题,而是他的强项——体育。

  记得在我刚进学校的第一次运动会上,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绅士观众”,密切的观察着我们班选手的表现。前几个项目我们表现十分突出,但是,别的班“穷追猛打”,和我们不相上下,就看最后一个项目——200米跑了。”我们班派出朱沛宇去参赛。发令枪一响,

  朱沛宇就像一只箭一样射了出去,远远的把别的选手甩在了后头,急得他们干瞪眼。而朱沛宇却像没事人一样轻松的跑着,丝毫没有压力。当他满脸笑容的冲过终点时,我们班爆发出了“虎啸狮吼”般的喊声!赢了!

  朱沛宇不光在体育上很厉害,在科技节上的表现也很突出——他的纸飞机在比赛中贯穿了全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十分羡慕他(我体育不好),也想跑第一名,可就是不行,羡慕死了~~

  现在,他不光在体育和活动上表现突出,也在积极的向徳智体全面发展,我们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看到一个崭新的朱沛宇!

  “他”作文 篇23

  我的朋友,也就是我们班的中队长杨瀚,他是一个是非分明,实事求是的班干部。

  杨瀚的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官”也是最大的,所以老师又赏给他一个“记录员”,(也就是记录上课被老师点过名的人)的官位。有一次,我上课因讲话被老师点了名,被杨瀚记录下来了,我想:我不是写10篇小字就可能绕操场跑10圈……对了,杨瀚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向他求情嘛!说干就干。下课了,我把杨瀚拉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对他说:“我求求您啦,杨老爷,(有些夸张了)您就高……”我的“肺腑之言”还没说完,杨瀚的脸上立刻“晴转多云”,严厉地说道:“不行!”“那我放学请你吃冰淇淋。”“不行。糟了,杨瀚的脸色已“多云转阴”了,杨瀚答道:“你现在就懂得贿赂别人,不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将来长大不会有好的结果的。”我听后顿时变得哑口无言……我想:杨瀚说得对,……

  这就是我大公无私的朋友——杨瀚。

  “他”作文 篇24

  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没有稳定的工作,他没有英俊的面庞,他是一个普通的商人,靠成千上万只的蜜蜂过活。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抹余阳,舒适且暖。“stranger”是他教给我的第一个单词,也是唯一的一个词。

  上学靠自己,生病靠自己,他没有给给过我更多的关爱,却总在为我的物质生活而打拼,独立是他赠予我的翅膀,却在从未教过我要如何飞翔;考试失利安慰我,交友失意宽慰我,勇敢是他给我的力量和前进的方向。

  当我在前方拼搏“杀敌”时,他便在后方支援,他是我的后盾,亦是我的家。他总是疼我的,尽管我曾对他说过恶毒的话,正处叛逆期的少年总是会没有平常的理智。顶嘴,打架,喝酒,没有我不曾干过的,可是在那段不同往日的时期,只有他坚定不移的陪着我,就像他坚信我会回头,我也坚信,他会带我回家。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不但没有责怪我的不是,他总是那么心平气和的教导我,给我指明正确的方向,他是我大雾迷途中的一盏灯。

  他也曾有暴脾气,只是不曾对我,他总是为我守候这我心里他温和坚强的模样,我讨厌他平凡且俗的样貌,感激他坚定不移的信任。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可惜我不是,在他的眼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每当别人说起时,他总是会说:“既然女儿是上辈子的情人,那么这辈子,便只能是女儿,我可不希望,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还要为我奔波劳累,她是我的女儿,我亦要疼她。”这样的话,我只在他的嘴里听过,也只相信只有他能做到·。

  他是我力所能及的一片湖,遥而可及的星海。他是我的父亲,我一生挚爱的男生。

  “他”作文 篇25

  他想成为夏夜里的一只虫。

  他拿着笔的手微微颤抖,在卷子上画出一道歪歪扭扭的线,糊了边上的解题过程。他烦躁地把一团乱七八糟的字涂成密密麻麻的一片,又无可奈何的拿起修正带,把一片混乱改成一片苍白。

  桌上到处混乱不堪,一本又一本的习题,一张又一张的卷子。胡乱地扔在上面。一支又一支的笔凌乱不堪地撒在上面。地上有几张画满了鲜红叉叉的破烂不堪的卷子。桌上的闹钟已经走到了十二点,台灯那昏黄的灯光衬得他的脸更加的蜡黄。

  一道一道没完没了的题,一张一张没完没了卷子。最要命的是整页整页的鲜红的圆圈。夜已经很深了,家里人都睡下了,只剩他一个人在昏暗的光线下,面对着大把大把的题,几近崩溃。他该怎么办,他该怎么办啊?那沉重的练习题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甚至连白天黑夜都分不清了,身边全都是各种各样的习题和鲜血淋漓的叉。

  他快崩溃了。窗户外的虫鸣一声接着一声,仿佛都在嘲笑他的无能,炫耀自己的自由。

  他大吼一声:“你们别在那瞎叫了!”换来的是更激昂,更绵长的鸣叫声。他发疯一般地把所有的书扫到地下,把所有的笔扔到窗外,把那些惹人心烦的卷子彻底撕碎。一阵狂风暴雨之后,他舒坦了。终于没有那些惹人心烦的题了。他嘴角扬起一丝笑容,越扩越大。

  他终于自由了,他终于像外面的那些虫子一样,自由自在地,没有任何束缚了。

  但短暂的放肆和释怀过后,他突然又沉默了。他在一片凌乱中,忽然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潇洒是潇洒了,那之后怎么办?自己现在是开心了,是舒服了,是没有烦恼了。那之后呢?难道他就这样自暴自弃,不再去努力了吗?

  他低头望着自己的书桌,上面有一排自己亲手用小刀刻上去的字,“少年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我要冲上一本!”他呆呆地念着那句话。那是他在经过老师的训斥,父母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之后,一刀一刀刻下去的。

  是啊,自己的征途可是一本。曾经,自己为了这个梦想,做了多少本习题,刷了多少张卷子,费了多少支笔芯,熬了多少个夜晚。要现在,为了一时的爽快就放弃了,那他不是白努力那么久了吗?

  他把丢在了地上的习题捡起来,又重新拿出了几套卷子,找到一只笔,继续刚才还没完成的任务。他听到几声跳出水面的声音,是蛙。青蛙们叫起来了,它们的声音如同战鼓一般,雄壮,宏大,压住了那些自以为是的虫子的鸣叫声。

  青蛙长久不息地叫着,一直到天边拂晓,陪着他刷完了一本又一本的题。他盯着桌子上的那排字,取出一把小刀,一遍又一遍地顺着书桌上的字划下去。一个不小心,他的手指头割破了。他慌忙地抽张纸巾来堵血。看着书桌上醒目的两个字“一本”,他突然笑了,带着少年独有的朝气和肆意,迎接高考!

  他想成为夏夜里的一只蛙。

  “他”作文 篇26

  长大后,我不停地奔跑,曾试过在大海,在天空中寻找,但最后只是徒劳,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早已弄丢了--那个他。

  他当初对坏小孩儿特别好。

  他给坏小孩儿打电话的时候,坏小孩在电话那头哭,他会无声地陪伴着。坏小孩打暑假工搞得一身狼狈时,他会温柔地说:“回来吧,我还养得起你。”坏小孩冻得瑟瑟发抖时,他会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披在坏小孩身上,自己却只穿着一件衬衣,颤微微地说:“别冻坏了。”他教育坏小孩不要乱花钱,转身却很大方地给很多零花钱。他让坏小孩儿不要熬夜,但他总是那个陪坏小孩到深夜的人。他平时嘴上说不让坏小孩儿吃太多的零食,但每次从外地回来时,会给坏小孩儿带许多零食。他每天很努力很努力地挣钱,只为了让那坏小孩儿幸福。

  坏小孩儿每天都在乱用钱,而且坏小孩特别调皮。上小学差点儿没被学校开除,要不是他,坏小孩儿早已经不在学校了。即使坏小孩儿,但成绩不错,因此他对坏小孩儿特别重视,也对坏小孩儿特别有信心,总觉得这只是小孩一时的贪玩,没事的。

  但那一次,他对坏小孩儿的信心被小孩儿重重地打垮了。

  记得那是坏小孩儿刚升入初中的时候,那小孩儿交了很多朋友,但那些朋友没有一个好的。自从认识了他们,坏小孩儿变得更坏了。小孩儿沾染了很多不良恶习,成绩也下降了很多,从班级的前20一直掉到了班级倒数。他知道后劝了坏小孩儿很多次,可是坏小孩儿不但不听,还跟他吵架。他虽然很伤心,但他知道已经管不住坏小孩了,也就慢慢的放手了。

  坏小孩儿就是我,而那个他是我那和蔼可亲的爸爸。

  ……

  现在我慢慢地改掉了不少的坏毛病,我相信自己终会站起来。

  但是爸爸,你还愿意做我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他吗?

  “他”作文 篇27

  标准的国字脸布满深深浅浅的褶皱,粗犷的眉毛显出与他性格不符的张扬,微垂的眼。紧抿的唇上方因那把锈迹斑斑的老剃须刀而带着些许扎人的胡茬,皮肤长时间暴晒在烈日下显得有些黑红。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活动于尘土飞扬的几十亩地和小院里的猪马牛羊、白菜果树之间。

  姥爷是一个标准的中国式农民。

  姥爷生于六十年代,正是国家贫困的时候,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姥爷四岁那年,太姥姥因病去世,是太姥爷一手将姥爷带大。

  他二十多岁时娶妻生子,靠着一身使不完的劲儿养活了一家六口人。后来三个孩子去外地上了大学,自己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只剩自己和妻子留在家中。尽管如此,姥爷仍坚持着种地,这一种,又是十三年。

  母亲、小姨和小舅曾一起劝说过姥爷:“爸,这都快六十的人了,您就不能不种地,享享福啊?家里又不缺钱,您说您这么辛苦干什么啊?”刚从地里回来的姥爷清理着衣服、鞋子上的泥土,头也没抬地说道:“咋了?从城里回来,嫌弃你们爹一身土气了?中国的农民,一辈子都得待在土地里!”

  以前,为了凑齐三个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姥爷曾顶着正午十二点的烈日在田间忙碌,也曾在下雨时披着雨衣在田里拔草。村里人劝他歇一歇,他总笑道:“不行啊,家里的孩子还等着我的”金子”呢!”小时候的我不明白,以为那“金子”是姥爷从哪里挖出来的财宝。慢慢长大后才知道,姥爷口中的“金子”指的是收成。地里的麦子和玉米,院里的大白菜和成堆的果子,都是姥爷的“金子”。姥爷就是用这些培养出了三个高材生。

  姥爷很爱自己那几亩地。

  每年的玉米种子都是千挑万选的,品种好,产量高。我问姥爷:“怎么看哪个是好种子呢?”等到的只有似玩笑般的三个字:“贵的好。”一时间,我也分不清姥爷说的是真是假,毕竟在选种的时候,他从不吝啬。

  姥爷说,要请人拿机器把地犁的松松软软,再上好肥料,便能播种了。等到玉米苗子长到二三十公分的时候,就该间苗了。

  间苗就是把挨得紧凑的苗子中长势较差的那棵拔下,不让它们阻碍别的玉米苗的生长。这对于身形较肥胖的姥爷来说,无疑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看到两棵苗挨在一块儿,姥爷总是使劲眯着眼观察,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嘟囔着什么:“嗯……这棵比较好,那棵看着也不错……”很长时间,才拽起一棵,放到一旁的筐里。姥姥直说,姥爷有“强迫症”,看个苗儿还要老长时间。姥爷总是弯着腰,觉得累了,便暂时停下手里的工作,直起身来揉揉酸痛的腰,卷上一根叶子烟,坐在小土堆上,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傻傻地咧开嘴笑。

  我至今都还记得姥爷在烟雾中略显朦胧的笑容,尽管——姥爷已去世三年之久。

  姥爷忌日时,我们来到老家,来到葬着他的这片土地。

  我想,姥爷似乎代表着那个年代的人,勤劳、朴素又带着些自己的固执,他一辈子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心却从未被囚禁。闭上眼,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面泛黑红,总说自己是中国式农民的那个他。

  “他”作文 篇28

  老师今天说:“要用欣赏的目光看曾经不欣赏的人,因为人不会一无是处,总会有一点“亮点”。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就来想一想这人会是谁。

  有了!就是他了,是我们六(4)班“家庭”的一员,如果是用以前的目光来看他的话,他是一个成绩又差,脾气又暴躁的人。他急了,还会毫不留情地一巴掌扇过去,以前我只会给他一个六十分,但是以现在的我用欣赏的目光看他的话,发现他也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

  他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乐于助人。记得在去年的8月的29日,我在公园附近散步遇见了他。见到了他我尽量会躲避,但是这又是我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就只能跟在他的身后。我看见了他捡起了地上钱包,拿起包走向警察叔叔的方向,于是我又仔仔细细地看着,只见警察叔叔接过包包正要道谢的情景,我慌乱的现身(我也不顾自己的处境)立马跳了出来,对警察叔叔说:“他有可能把钱包里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警察叔叔听了,拉住了他的手,当面检查了他的钱包,发现他自己钱包里的钱连一个钢镚儿都没有,我才知道冤枉他了,我想急忙护住头,可是他只是挥了挥手,就走了。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我才发现他的另一个闪光点:宰相的肚子能装船。

  “他”作文 篇29

  我是蚊子,我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他和他所在的那个家族。

  他长得很瘦,像猴子,鼻子上还戴着两只眼睛,看起来弱小。不过,你们可别他们骗了,他们的智商可高了,会使用各种工具,听说他们叫人类。

  那是一个夏天,他在门口玩,玩累了,坐在那休息。这时,正是我们派送大“红包”的好时机。我和同伴抄起家伙,冲上去就是一顿猛吸。不一会儿,他的身上多了几个大红包。他反应过来,找到我们几个罪魁祸首。

  他一把抓起苍蝇拍,一下拍过去,把一个同伴拍成肉泥。我们不并畏惧,还在他身旁游荡。他见我们没走,纵身一跃,两手一拍,两个同伴应声落下。我吓得赶紧落荒而逃。

  上个星期,我准备报仇血恨,正碰到健壮的苍蝇大哥。苍蝇大哥告诉我,那个人有个电蚊拍,可厉害了,一碰到全身酥酥麻麻的,差点就飞不动了。我一听,毛骨悚然,赶紧离开吧。

  我们还是学乖点,多去吸点动物血,少吸点人类的血,这样才更安全。

  “他”作文 篇30

  凝视他,你也许会发现,他也不总是开心的。

  题记

  出门,拐一下,走一程,再拐一下,再走一程,学校的身影就已隐约可见。

  我在这条路上,和学校,总能一起见到的,不是匆忙的学生,也不是严肃的老师,而是他。

  我总是能在街道上,小巷里,或是学校门口,见到他。见到他时,他也总是笑着,明明已有30多岁,却总是像孩子那样,笑得开心。

  可是他不太招人喜欢,大家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着实躲不过,那就赶紧低下头,快步走过。他也不恼,总是露出不太好看的一笑,也低下头,走过。

  事实上,多数人,也包括我,对于他,了解也就这么点儿了。

  哦,还有一点,人家说,他是个傻子。

  第一次遇见他,是刚上初中不久。我和朋友手挽手地走在街上,背着书包,咬着棒棒糖。突然一抬头,就看见他。他露出了那招牌式笑容,令我们联想到绑匪什么的,于是,我们合情合理地大叫一声,飞快地跑了。那时,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扫视,还有他的恐怖笑容。

  我们没有再扭头看。

  后来习惯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总能见到他在街上闲逛着,最常见的,还是学校门口。

  一个春天的中午,我还沿着那条路,来到学校。

  走到门前,才看见他。他坐在门前的石墩上,就那样坐着,不说话,也不笑。他在学生的包围下,显得十分苍老,明明30几的人,却像个小老头,脸上皱纹也不少,抬头纹特别重。

  你能想象吗?一个30多的人,一张60多的脸,一颗5岁的心。

  他穿着蓝色衬衣,外面一件卡其色夹克,一条黑色的裤子,一双黑白的运动鞋。

  他的双手放在腿上,他凝视着校门,面无表情。

  我凝视着他,不少人也凝视着他,目光戏谑是看一个异类时,最正常的眼神。

  可是他仿佛什么也感觉不到,只是呆呆地盯着校门。他面无表情,这是我们第一次见他不笑时的样子。他好像也不总是开心的,他的眼神像孩童一样清,可没有开心的表情。

  他在想什么呢?我好奇地想。他会觉得孤独吗?他的童年是怎样的呢?他上过学吗?他被人排斥,在人群之外游离,他能感觉到吗?我也许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可是,谁又能说他什么也不懂呢?玄幻一点想,也许他是外星球来的失路人呢?找不到同伴,一个人说着没有人懂的话。

  校门开了,我晃一晃头,迈步进校门,回头一看,他被淹没在正常人”的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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