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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的我作文

时间:2026-01-22 22:18:55 初一 我要投稿

【推荐】初一的我作文10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初一的我作文10篇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白驹过隙,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踏入了初中的那扇大门,俨然成长为了一名初一的中学生,踏上初一的航班让我最感兴趣的便是各位老师了。

  第一位登场的便是我的语文老师。说起语文老师,赞美声一片接着一片。语文老师刘老师梳着一头金褐色的披肩长发,浓浓的眉毛下那一双眼睛仿佛能看透整个世界,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体面而又不是优雅。语文老师的第一堂课就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印象。都说语文课是最无聊最乏味的课,而我们的语文老师偏偏推翻了这个谬论,她仿佛有魔力一般,把我们的语文课变得生动而有趣,语文老师那让人叫绝的'口才,把原本无聊的文言文讲的生动有趣,我们的学习热情被激发到了极点。而语文老师的那句:“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同学。”更是让我难以忘记,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接下来登场的便是物理老师,物理老师是我们任课老师中唯一一位男老师,英俊帅气的他梳着短短的头发,再配上一副黑边眼镜是那么的潇洒,他经常穿着一条黑色的西装裤以及一件白衬衫,再加上一双黑的发亮的皮鞋,令我们百看不厌。他走路时步幅很大,常常在他身边经过总会感到一阵风吹过,挺得笔直的腰板,给人一种生来就有的自信。然而他的课堂更是让人拍手叫好,总会把难以理解的物理定义讲的栩栩如生,其中还会穿插几句他那独特的声音,常常惹得我们哄堂大笑,这既缓解了上课的压力,又能让我们加深对定义的印象,可谓是一箭双雕。

  我们班还有许多老师,例如:严厉而又细心的数学老师,教学严谨的英语老师,温柔美丽的政治老师……

  这就是我们班的各位”将领“,虽说初中的学习压力很大,但有了这一位位”将领“,我们的课堂变得更加精彩,我们的压力也随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假如这个世界是一片大拼图,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好比其中的一小部分,在其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有些人往往心甘情愿地当一个平凡人,而却有些人想要与众不同,散发与他人不同的生命光彩,成为众所瞩目的对象。

  至于我,现在面临人生及重要的关键时刻,每天都必须遵照师长及学校给予得指示过着机械化的生活,班上的每一个人也都不例外,从此看来,我真的的确是一个普通、平凡,且活在压力下的考试机器。

  尽管我的外在如此,我的心里却彷佛有只燃烧着熊熊烈焰的火凤凰,不甘于单调、呆板的平凡生活,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个不平凡的英雄人物,是个站在巅峰、与众不同的成功者,我想过的,是一个充满光亮、五彩缤纷的生活;希望所处的,是一个更有趣的世界。

  我想世上不少人也抱有同于我的想法,想要得到众人得以光;想要成为天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但仔细想想,我们所处的世界往往不允许我们如此,我便常因许多的规定而被封锁了心中的`一把火,“被迫”成为与其他人一样的“机器人”。

  因此,我便有时会想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自己,吸引大众的目光,散发不一样的光彩,但可能由于方法错误,或是太“与众不同”而往往不能被接受,对此,我的心里产生了矛盾,到底是当一个四处散发光彩的巨星;或是当个“暧暧内含光”的隐士,才能过得更好。

  过度平凡,自己的生命便彷佛显得黯淡无光、失去光彩,自我散发热力的心情也会被拘束、捆绑,生命也就如同被戴上了镣铐;可是,相反地,过度地追求与众不同,却也不一定招来有益的看法,一旦表现失当,变容易引人侧目,被以放大镜检视,反而容易弄巧成拙,招致反效果。

  不过,我最终依然坚持“与众不同”,因为在我心里,我宁愿被部分人侧目,也不愿使自己活在单调、平凡的生活里,我希望我有一个脱颖而出的明星光环,我想要不一样!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我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动物,它叫“懒懒”,它体形庞大,身材魁梧,活像一只小老虎,我们又叫它“齐天大猫”。八年来,懒懒跟我们日夜相伴,朝夕相处,像个忠实的卫士,守护着我们的家庭,我们可喜欢它了。

  懒懒的外形十分可爱。它的毛分为两种颜色,背上的毛是金黄色的,肚子上的毛是白色,它有一双金子似的眼睛,如果你仔细看,一定会觉得那一双眼睛就是两颗金子,活像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使它更显警觉和聪慧。它有一个敏锐的鼻子,不要光看它鼻子小,只要有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它准会闻到。还走到你的前面,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给点东西我吃吧!给点东西我吃吧!”它还一个樱桃小嘴,虽然它嘴巴小,但是它有一排锋利的牙齿。它的牙齿有3厘米长,就像匕首一样锐利。要是你被它狠狠地咬上一口,准会流大量的血。

  懒懒是个“大吃王”。它肚子饿的时候,它会喵喵地叫着,有时还会碰一碰你的腿,好像在说:“我饿了,快给我东西吃!”我便走到它的饭盆前,给它加一点猫粮。它吃东西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弄它,它也一声不响,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又喵喵地叫着,这时我们又得给它加猫粮。我问爸爸妈妈为什么猫会吃那么多餐。妈妈说:“猫的`性格就是那么古怪,贪吃是它的天性,你可要好好侍候它喽!”爸爸说:“它是怕我们冷落它,借这种方式希望我们多关注它,它是很会撒娇的!”

  懒懒十分贪睡。每逢它睡觉的时候,它总会找个舒适的地方,或者是阳光普照的地方,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如果你不吵它,它可是会睡上一天一夜,睡到天昏地暗。懒懒整天沉浸在甜蜜的梦乡里,仿佛看破红尘一样,觉得世人皆醒,唯我独睡。我们都担心它患上忧郁症、肥胖症。

  懒懒还是捉老鼠的高手。有了它,我们家从来没有被老鼠搔扰过,真是劳苦功高。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伏在沙发睡觉的懒懒突然睁开火眼金睛,竖起耳朵,向阳台飞扑过去。原来阳台有只大老鼠作作索索,吱吱地抓咬放在袋里的花生米。它看出懒懒来了,并不躲避,现在的猫都贪吃贪睡不干活,与老鼠互不侵犯,和谐相处。只见懒懒竖起尾巴,翘起胡子,睁圆一双喷火的眼睛,弓起身子,四腿一跃,像猛虎下山一样扑向老鼠,尖利的爪子一下扯在老鼠头上。老鼠发出一声惨叫,马上爬向栏杆上,落荒而逃。懒懒穷追不舍,纵身一跃,把老鼠扑在地上,用爪子紧紧按住老鼠,张开锋利的牙齿,把老鼠咬得鲜血淋淋,体无完肤。老鼠拼命挣扎,无奈回力无天,最后被懒懒咬死了。懒懒发出快乐的“喵喵”声,像在向其它老鼠发出警告,又像凯旋的战士,向我们传递胜利的捷报。

  我可喜欢懒懒了!因为它活泼,因为它可爱,因为它是我们家的守护神,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宠物!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嗨,算是“好久不见”。我不知道写这封信对你来说是不是一件荒唐可笑的事,也不知道你究竟会不会真的收到。我对未来的自己有着太多太多的未知,也有着太多太多的期盼。我不知道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亦是失败,或是成功。我甚至不知道这封信对你来讲,又是不是童年成千上万的幼稚往事里,仅仅是那幼稚的“之一”罢了。我希望未来的自己除了能有着悦目的外貌,还能够成为一名作家。在自己的书房里不紧不慢地写着稿子,每个月会有稳定富裕的收入,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而这单纯美好的期望,与你现在的生活形成了一种怎样的对比,我不清楚,也更不敢估量。我对着未来的'自己,不会写下任何一段定义句。因为我知道,宇宙中唯一不会被时间击垮的也只有真理。我也好,你也好,这个世界本身也好,都是随着时间而摇曳动荡的。

  未来的自己:

  “未来的自己又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天上地下,有形无形,这个问题我会一直问。但我又不会被此纠缠。因为我知道,“未来”若是某个时间点的话,它总会到来的。当然,除非又来个时间停止什么的……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每当我在大街上遇见乞讨者时,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他们——一个以捡破烂为生的老爷爷,虽然他衣衫褴褛,但我却打心眼里敬佩他。记得那天晚上,夜色朦胧,街道两旁行人稀少,我和妈妈正坐在楼下的大树下乘凉,突然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向我眼前走来。他走路一瘸一瘸的,走近了才看清楚,他衣冠不整,穿一件灰不溜丢的上衣,上衣上仅有一颗纽扣,袖口也破烂不堪,脚上穿着一双合不拢脚的破布鞋,头发也乱蓬蓬的。

  又走近了些,我才发觉他背着一个大筐,手里还拄着一根木棍,原来他是个捡破烂的呀!他一步一步的很吃力的走到一个垃圾箱前,满怀喜悦地捡着废品,每当他找到了“价值连城”的废品时,就会轻松的一笑,然后将没用的又放回。看到他的一举一动,不禁使我想起前些日子里见到的那位乞讨者。他既没有残疾,也不年迈,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是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他日复一日的在每家门前装也一副可怜相,在每家门前低三下四的乞讨。

  而那位残疾的'老爷爷,却能够自己挣钱,而且帮助人们回收了废品,使环境更清新,这真是一举双得呀!因为只有靠自己的力气挣来的钱才能体现劳动的价值,才会使你更有尊严。这位老爷爷,虽然十分平凡,但他做出的事是不平凡的他的举动,深深的感动着我,使我不由自主的产生敬佩之情。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我的体育成绩一直都不理想,之前我也不曾在意,可是,从上个学期开始,体育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一起计入到学生的电子档案中,这让我不得不重视起了这门学科。

  我因为缺乏锻炼,体育很差,每一项都不是优秀,上体育课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煎熬,期末时还因体育成绩为达到良好水平而与“三好学生”失之交臂,一上体育课,我心情已经不是灰色了,而是黑色!

  但是这件事让我改变了体育的颜色,上一周跳绳测试的时候我得到了满分,虽说大部分同学很早就得到了满分,虽说这对大部分同学来讲很容易,虽然这对大部分同学来说并不值得欣喜,就像老班所说“跳绳这一项就是给你们送分的”,可是,对于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因为这件事,我激动地抓住小珊摇来摇去告诉她我跳绳是满分了,因为这件事,让我对自己的体育重新拥有了自信。

  如果说原来对我来说体育是黑色的,那现在就是红色,这次体育测试基本上测试完毕,我大概算了一下也许我的体育成绩仍达不到良好水平,也许我的体育成绩咱班里还是倒数,可是我不会因此气馁,因为我已经有了进步,我会不断努力,超越自己。

  我已经改变了体育的色彩,我会继续怀着如火的热情不断努力,奋斗下去。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我喜欢我的老爸,主要原因是他的肚子很大,摸上去滑溜溜的,好舒服哟,每次睡觉的时候,我都会摸一下,理由就是过把瘾。

  老爸的优点很多,比如自尊心强、富正义感、兴趣广泛、会给人带来快乐 … … 说也说不完,如果再说下去的话,你肯定不信,那我就举几个例子吧。

  有一次,我正在洗澡,突然,浴室的门开了,我吓了一跳,原来是老爸,他见我吓着了,感到很内疚,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好象是个做错事的小孩,可爱极了。

  还有一次夜里,我睡得正香,突然被惊醒了,原来是老爸在看电视,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一会儿紧绷脸孔,一会儿笑容满面,我喊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见我醒了,他有点犹豫,因为他很想继续看电视,可又不想影响我睡觉,最后他选择了放弃电视,睡觉了。

  老爸只有一个缺点让我特反感,是什么呢?请听我说:有一天,我从外面玩过回家,刚把门打开,只见家里烟雾迷漫,我不知是烟还是蒸汽,于是用力吸了一口,刚一吸,我就喘不过气来,连咳好几声,我想:会不会家里着火了?我紧张地走向散发烟雾的地方,只见云遮雾照的阳台上,站着个人正在悠闲自得地抽着烟,我定睛一看,正是我亲爱的老爸,原来是他把家里弄成这样的.,哎,抽烟有害健康,难道他不知道吗?为了他,为了我们这个幸福的家,我要帮老爸戒烟。

  我喜欢老爸,虽然他有或这或那的缺点,但我依然喜欢他,我要大声地说:“老爸,我爱你!”

初一的我作文 篇8

  小学时,我总是盼望上初中。与其说是盼长大,不如说是盼望初中的自由。在我看来,初中是一个快乐的阶段——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更没有父母的唠叨。可是我迈进初中后,才真正的了解到初中生活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如今,我的生活过得还算充实,也很愉快。

  我理想的中学生活其实很简单朴素,我只希望我和班上的同学友谊浓郁香醇,甜进心坎。从入学时互不相识,到逐渐走在一起,真的无所不谈。甜,就像蜜糖吃进嘴,一点点地甜到心里。大家开心地在一起读书,写字;在一起畅谈天下大事;谈韩星,打篮球。快乐,大家分享;困难,一起承担。幸福就是这样吧!每次看朋友们聊得如此开心,心里一直有股想参与他们的冲动,可是有时候感觉自己跟他们很像没有话题聊,所以就只静静不出声,直到他们发现我的存在。也许,这是没办法之中的办法吧!

  此外,我也真希望班上的秩序能改变,每次换节的时候,班上总是吵得像巴刹那样,闹哄哄的,老是让人觉得心情很烦躁。我真不明白班上的同学是怎么想的,我有时觉得他们很自私,把课室当成他们的家那样,想喊就喊,想骂就骂,想吵就吵,根本不理会那些安安静静地坐在位子上等待老师进班的同学的.感受。我也很期望有一天每个进班的老师都是笑吟吟的,不会总是凶神恶煞,一副像老虎

  那样凶猛的表情,令我看了感觉有种不好的预兆。我们的班主任每天进班至少都会骂我们一句,老师的声音又很大声,十公里外的人都能听见。不知道老师会不会有一天进班时是不骂人的,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另一方面,我们进行评审时,班上能静得只听见呼吸声,想象当时的情景,哇……那种感觉有多好,能在无声的课室里作答试卷,所背的范围都能一字不漏地写在考卷上。不必因为吵杂声而把所背范围给忘得一干二净。这不但能使班上的同学静心思考,而且让大家考取好成绩的机率也很高呢!学校的月考二又要来临了,我真希望我在月考二的成绩能比月考一的成绩好,我一定会拼到底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想中的中学生活,我希望大家在踏入中学生活后能继续往自己的目标奋斗,前进!你们有着自己理想的中学生活吗?

初一的我作文 篇9

  我认识一个人,就暂且叫TA小A吧。

  小A每天六点起床,慢悠悠地穿上衣服,眼睛好像没睁开似的,懒散得如同一个僵尸般飘飘忽忽走进厕所洗脸刷牙,然后双手捧起一把冷水往脸上一闷,整个人才清醒过来。这时候小A的爸爸在门口催TA:“快点,时间不等人。”TA才赶紧把书包一提冲出家门,边下楼边整理衣服,嘴上还咬着面包。急急忙忙赶到学校,找到自己座位坐下,在书包里搜寻昨天的作业,漫不经心地交给组长,然后取出书本朗读单词,开始TA一天极其平凡的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

  小A的数学上了初一很烂。数学课上不好好听,听了也不去理解,自习上写作业看到题就头大,不想解,有“畏难心理”。做题的时候很少用心去解,连草稿纸都没拿出来,就想写出答案。有时还要和周围同学交头接耳,搞些小动作。做题速度很慢,读题不认真、不思考,导致考试时大量丢分。其实TA不是不会,也不是很笨,只是没有用脑子,而且有懒惰思想在作祟,老是觉得数学既难学又费时间,所以逐渐轻视数学这门重要的学科。小A平时在家里写作业的时候,总是抱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遇到难题,不加思考就空着了,这种坏习惯至今还保存完好。我可知道,TA小学时候数学基础挺好的,到了初中怎么就轻言放弃自甘落后了?再说,数学本来就是需要思考的,只要想通了就会融会贯通。而且平时做题不好好做,考试时肯定就会出现灯下黑。但小A就是浑浑噩噩地上着每一节数学课,似懂非懂,不懂装懂,做一个神不知鬼不晓的`“信天游”人。

  小A的最大毛病就是懒。体育课上偷闲耍滑,所以身体素质极差。本来站在队伍最前面,跑过两圈后就拖拉到最后,以至于走走停停,大口喘息,接着索性坐下来就不跑了。TA是个起床困难户,睡觉钉子户。周末赖床严重,谁都喊不起来。上学的时候,多亏TA自己还有那么一点毅力,时间一到就猛地从床上坐起,然后睡意朦胧地穿好衣服。TA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怎样舒服就怎么来着。以前TA不喜欢运动,整天宅在家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身体得不到锻炼,免疫力也自然下降。这样懒惰的生活只会让TA感到毫无意义,总认为生活索然寡味。TA也想改变着一切,但至今毅力不足,虽有此念头,终归是昙花一现。

  小A干事情没有恒心毅力。学毛笔字时TA学了几学期没学了,学乒乓球一个学期也放弃了……还有很多事情TA都半途而废。TA什么都想学,但每一样都不精通,学了没效果。学书法TA写过好看的漂亮字,但那只是有头无尾,未能善始善终。TA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能持之以恒,总是自暴自弃,不了了之。每每想起此事,我总想扇TA一记耳光,给TA提个醒:技能这种东西,你要么不学,要么学精!看看TA吧,一事无成地晃悠着,没有什么特长是可以拿出来露脸的,那些美好的时光已悄悄流逝,荡然无存。小A啊!你若继续这样虚度年华,碌碌无为,你对得起自己和你爸妈吗?

  TA还是有良心的,起码TA是善良的,不是铁石心肠的冷血动物。TA有同情心,懂得什么样的人是好的,什么样的人是邪恶的。该去可怜什么人,该去憎恶什么人,TA心里明白呢。TA的心态还算淡然,或者有那么一些乐观,遇到生活中不尽人意的事,TA也要面对,迎接,解决。也许做不到不淡定、坦然,但也不至于愤怒、怨恨。TA会容忍别人的不对,TA不喜欢斤斤计较,除非触犯TA的尊严利益。TA懂得生活必须要有阳光,而且非常灿烂。所以TA努力地学着坦然一些,从容一些,豁达一些,大爱一些。

  好了,说了半天小A,其实就是我。我对自己的认识不够全面这是肯定的。尽管我以这种人称来写自己,看待自己,但还是不够客观。站在这个角度来评价自己,就是要TA作为我生活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警示我,让我时时刻刻知道自己的不足,以此来约束我,激励我健康成长。我这个人说坏不坏,说好也不好,缺点我会慢慢改正,优点我会一直保留。

  (老师点评:像作者这样客观认识自己,细致描述自己,深刻反省自己,真的是促使自己进步的一大绝招,看看她对自己了解得多么清楚,让人看后不禁点赞她的语言功力。加油,云璐,持之以恒,你终将遇见最好的自己!)

初一的我作文 篇10

  你说你很喜欢紫色,缭绕着的紫色。淡淡的,带着点神秘,带着点幽静。

  我笑了,我说我最爱的是白色。同样是淡淡的,如百合花般纯洁、清香。

  继而,我们都笑了。我们拉起手,走在铺满落叶的林荫道上。四周还有些枫树,枫叶很红。

  下雪了。你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堆雪,说这是我最爱的颜色。我冻得发抖,红彤彤的脸儿像极了大红花。我哈出一口热气,在瑟瑟的寒风中化成雾,化成烟,化成风。

  你的双手握住了我的手,一股暖暖的爱从手心蔓延,很快布满全身。于是,整个冬天我都感觉不到寒冷,因为有你的手。

  当洁白的雪花化成潺潺的流水,当小草儿左顾右盼地探出了头儿,当春日的阳光柔和地洒在身上……我们又拉起了手,漫步在校园。看那蚂蚁恢复辛勤的劳作,看那花儿羞涩地冒出花苞,看那叶儿一天比一天更绿……此时此刻的我们,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脱去厚厚的毛衣,换上简单的T恤衫。我扎起了高高的辫子,你依旧是一头假小子型的短发,清爽又干净。

  午后炎热的阳光挡不住我们运动的热情。我们迎着稀稀拉拉几个路人怪异的目光,满身是汗的在烈日下打球。最后,我们一头栽在茂密的草地,你站起来,一会儿拿回几瓶矿泉水。接下来,我们就开始牛饮……

  你家里种着悠悠的紫罗兰,我却养着一盆白色百合。我左看右看你的'紫罗兰,开着那么美的花,但是紫色的。于是,我买回一袋银光闪闪的金子,洒在花瓣上。你看见了,气愤地敲了敲的我脑门,也买回一袋紫色金子,一股脑儿倒在我的百合上。我哭了,你也哭了,憋红了圆圆的脸蛋儿。最后,我们又肩并肩地一起走了。

  你的手,还是那么暖暖的吗?你的泪,还是当年那么晶莹的吗?

  你的泪,晶莹剔透。轻轻的,打在我心上;你的笑,那么灿烂。如阳光,带来温暖;你的手,那么柔软。注定了,我们要一直拉着手,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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