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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时间:2022-05-30 09:55:52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5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57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令我最感到惊奇有刺激的是“鬼屋事件”,那晚我正在床头看着书,但读到“突然,“呜呜呜……”一阵低吟声自黑乎乎的走廊飘过来,那仿佛来自虚无世界的声音让人浑身发抖”我仿佛心里紧张得一下子绷紧起来,仿佛鬼就在我后面,令我浑身发抖,全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我下得连忙扔下书,看起了电视,可是虽心不在焉地看电视心里却目不转睛地看了看《神探柯南》。终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忍不住地关掉电视,继续看《神探柯南》。尽管看得心惊肉跳,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进入故事的情节中……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

  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有的人喜欢写作文,还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却和别人与众不同,我喜欢书籍,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它可以提升写作的能力,所以我爱上了书本。

  我是一个书迷,无论在阅读的时候,还是在休息的时候,我都会捧起书看起来,而且一看就停不下来。记得有一次,我拿这好看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津津有味的看着,竟然把吃午饭都忘记了,最后还是妈妈叫我的。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爸爸还有哥哥一起到博库书城去看书,我一拿到《小狼小狼》就兴奋的看起书来。但是看得太露迷了,又忘了回家,直到我把书看完,才想到该回家了。

  书啊!我已经无药可救的爱上了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 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 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0

  这本书为什么让我百读不厌呢?因为它情节曲折,内容丰富,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大卫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改嫁,贪婪凶狠的继父和他的姐姐百般虐待大卫和母亲,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后,又逼迫大卫当童工。大卫逃出后,投奔了姨婆,被送进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的成长虽然历经磨难,但他高尚的品质始终不变。最后大卫因为奋发向上、刻苦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幸福美满的婚姻。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乐观向上,不要灰心丧气,没有过不去的坎,只有过不去的人,好心终会有好报。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也应该读一读。

  小时侯,我非常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公园,另一个就是图书馆。公园里,我可以快乐的玩耍,开心的蹦蹦跳跳;而图书馆给予我无限的知识与乐趣,它让我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那时,我尤其喜欢去图书馆,每逢星期天,妈妈都陪着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可真大呀!走进去就象置身于知识的大海中一样。我的眼睛忙极了,不知看哪本书好。一会儿走到“儿童天地”,享受一本本精彩画面的故事书;一会儿又跑到“科学宇宙”,一边津津有味的读科学书,一边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最后来到了“美术世界”,看着书上那潇洒有力的毛笔字,看着一幅幅不管是油画还是国画,都是那么美丽,我陶醉在这精彩的美术世界中。

  从此,我爱上了美术,不管是五彩缤纷的油画,还是苍劲有力的国画,我都一样喜欢。我让妈妈帮我报了美术班,小时学简笔画,慢慢地学习了国画,水粉素描等。

  除了非常热爱美术,我还很喜欢童话书。我就去图书馆捧起一本本精彩的童话书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我陶醉在这美妙的童话世界里。从这些童话书中,我也学到了许多道理:小约翰的执着勇敢、海的女儿的善良纯真、长发妹的舍己为人、小蜘蛛的坚持不懈以及小老鼠的.聪明才智等。这些我喜欢的故事,我常会读一遍就记住,我还很喜欢把我读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而且绘声绘色,还能告诉他其中的道理。为此,大家还封了我一个荣誉称——“小小故事王”。

  上二年级时,我已不是那个童话世界中的小女孩,已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小学生了。我从童话故事中渐渐成长,找到了“经典名著”这个好伙伴,学习知识,探索文章中的道理。

  认识了“经典名著”,我更是常往图书馆跑。只要看到那些经典名著,我便会陶醉其中,常常与文章中主人公一同悲伤,一同欢乐,一同感动——《西游记》、《格列佛游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雾都孤儿》、《欧也妮。葛朗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雾都孤儿》。

  它不仅让我感动,还给予了我太大的震撼:他的童年让人惨不忍睹,但他却坚强的活了下来,与邪恶进行着不断的抗争。尽管他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但他的心依然善良,对生活依然执着。

  读了这本书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到孤儿奥利费,我就会勇敢的面对与挑战困难。

  经典名著中的每一本书都让我难忘,它陪伴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在学习的路上每一步都走的塌实、稳健,更上一层楼。在它的陪伴下,我已上了四年级。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但并不枯燥无味,因为我有了“作文书”来充实课余时间。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跑去图书馆找我心爱的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文中的幽默语言会使我哈哈大笑,文中的抒情佳句会让我身临其境,文中的伤感悲句又会使我悲伤、痛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1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小说,我也是(shi)。在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刊里面,我最喜欢(huan) 的莫过于《西游记》这部小说了。

  小说《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zhu)之(zhi)一。《西游记》这部小说讲的是唐僧(seng)、孙悟空、猪八戒、沙僧(sha seng) 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shi ,轻声读)。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生动有趣,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猪(zhu) 八戒这个人物了。猪八戒像是我们现在社会中真(zhen) 实(shi)存在的人。他喜欢吃东西,喜欢睡觉,做事情时常推卸责任,好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角色,让我非常的喜欢。他原来是玉皇大帝身边的元帅(shuai) ,因为调戏嫦娥,被逐出(zhu chu)天界,贬到凡间(fan) 。虽然猪八戒身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zu) ,但猪八戒也有一些优点。他憨厚(han) ,单纯(chun) ,性格温和。他常常能够知错能改。在做错事时,被孙悟空责骂(ze )后,就改正错误。我喜欢这么可爱的猪八戒。

  在小说《西游记》里,还有一个角色我也是印象很深刻的。那就是孙悟(wu,第四声)空。孙悟空是一只野猴子,他非常地顽皮,但对唐僧很忠(zong) 心。他从石头里爆出来,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他是唐僧的徒弟,是猪八戒、沙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他有一双很强大的眼睛,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不是妖怪变的。因为有时刻孙悟空的保护,唐僧才可以安全到达取经的地点。

  这就是我喜爱的书刊——《西游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2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3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4

  刊物,可以说是我的过去,在高中时接触的太多啦。但来到大学,因为中文系、因为图书馆,我生活中的主角已变为书、各种书,特别是各小说。而近期之内,金庸的《笑傲江湖》成为了我的最爱。

  对于《笑傲江湖》,我从电视剧开始认识它,初中的某一时期,令孤冲就被留在了心底,当然,那时,与人谈话,不时地就会“令孤冲如何如何”,冒出这么一句。也许吧,那时心里的令孤冲就像小学生心中的孙悟空一样吧!

  到了高中以后,我又看了另一版的

  当走进大学图书馆又找到了让我难以忘怀的

  令孤冲的狂放不羁,傲岸不惧,哥们儿意气,这也让他被正常人佩服,被师傅遗弃。

  任盈盈的执着追求,永不放弃,成就他幸福的生活。

  任我行的我行我素, 恩 怨 分明。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的淡泊名利,嫉恶扬善。

  桃谷六仙的幼稚、可爱,天真烂漫、心直口快。

  少林方证大师的仁慈天下,谦退为人。

  冲虚道长的虚怀若谷,敢作敢为。

  成千上万的唯圣姑命是从的桀骜不驯的豪客。

  曲非烟的聪明、机警和满身透着的灵气。

  浙南雁荡山何三七的自甘淡泊、游行江湖。

  定逸师太刚猛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

  仪琳小师妹的纯真、慈爱、善良、美丽。

  陆大有的幽默风趣,猴里猴气。

  把《笑傲江湖》中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点完,可还是找不到不喜欢的,对,还有宁女侠的刚烈与柔情并存。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圆润丰满,每一个人都经历着自己意义下的丰富人生。展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演绎着自身的爱恨情仇。

  其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绝技让人爱不释手,其间的江湖豪情、义薄云天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的扑朔迷离、回环曲折更让人的心灵和良心上受到感情的冲击。

  是的,按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乐器,凭自己的节奏来弹奏乐曲,靠自己的感觉来享受生活。这样难道不好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5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6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7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9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0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1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习,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平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平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2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3

  今天我来讲讲订报刊。爸爸从单位带回来一本报刊大全,里面有所有的报刊的名字。今年我们家有很多报刊,有外婆喜欢的《南方周末》,阿太喜欢的《中国电视报》,爸爸喜欢的《中国国家地理》,我也很喜欢看的,介绍很多很美的风景;有妈妈爱看的《新民晚报》《为了孩子》,当然最多的是我的,有《娃娃画报》《小朋友》《少年科学》《小哥白尼》等等。现在外婆和阿太回去了,明年只订我和爸爸妈妈喜欢的报刊了。

  我和爸爸一起找,妈妈说她小时候爱看《少年科学画报》,爸爸说小时候看《儿童文学》,我找到了这2本刊物的编号,爸爸上网查看了,儿童文学现在分上中下,每月有3本,挺不错的,两本都订下了。我在朗朗家借过《英语学习报》,我看了觉得很好,这次我也订了一年的。我喜欢学习类的,我找到了《天天爱学习》有语文、数学、作文三本,真不错。爸爸又帮我订了一本《我们爱科学》。这就全了,明年我每月都会收到很多的报刊,我多想快点看到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4

  不知道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面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螽斯: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不要辨认错哦)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有趣,大家有时间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5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7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己的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希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面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一定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终于,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理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8

  我读过的书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但令我印象深刻,爱不释手的作文书却少之又少,但是从一接触《课堂内外·创新作文》开始,就令我爱上了它。

  第一次阅读这本书时,是在下课的时间。当时我看到同学拿着一本作文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我感到奇怪极了,他平时可是调皮鬼中最“出众”的一位,今儿这么老实,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啊。我趁他不注意,抢下了他手中的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而这位童鞋却不安分的在旁边瞎叫嚷:“母老虎,还我书!”我却不理睬他,要知道,平时谁敢这么叫我,我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此时的我,已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给吸引住了,我可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作文书啊,不是干巴巴的作文,也不是枯燥无味的评语,而是妙趣横生的作文,精彩的写作方法,好看的插图。

  “太好看了,借我。”我叫到。

  “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的童鞋囔囔到。

  “恩——?”

  “这年轻美丽,善良可人的大小姐,你就还我吧,等我看完,我一定借你,好不?”

  “恩,那好吧!”我犹豫地回答。

  “这位女侠的大恩大德,草民定当没齿难忘!”说着,还做势要跪下。做戏就要做足嘛,我连忙装着要扶住他,实际上我有扶跟没扶一个样,他爱跪就跪吧,我满不在乎。没想到他立马夺过我手里的书,又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我在心里暗暗摇头。

  自从那以后,每次学校征订图书的时候,我种是第一个在《创新作文》的前面打上一个大大的勾,爸爸妈妈也很赞同我读这本书。每一次拿到书,我种是立马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自从读了这本书,我的作文也越变越棒,每次老师夸我,我种不忘在心里把小编们夸上一番,要不是你们编出了这本书,我的作文或许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

  我已经是毕业班中的一员,即将上初中了,或许再也抽不出时间来看了,但是时间就像一块海绵,如果你想挤出时间,还是会有的,我一定会继续阅读这本书,做你们最忠实的读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9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春天的景色,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讲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公主在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逃脱可恶的母后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好看又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想象,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能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而且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我喜爱这本书!小朋友们,你们也要来读一读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0

  我喜爱的书,是上周蒋老师推荐的《狐狸的钱袋》。世上没有几本书能让我哭上几回,可唯独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第一次,也就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当时是蒋老师读给我们听得。一开始读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因为蒋老师大概说了一个结果:“阿旺爷爷(主人公)得了老年痴呆症,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与他朝夕相处的伙伴——阿南……”大家鸦雀无声了,甚至有几个容易哭的女孩子眼里还含着泪花,连我这个不容易哭的“女汉子”还鼻子一算,小哭了一番。

  第二次,也就是我听别人讲起的时候。当时是我的好朋友一直在我耳边叨叨,叨叨叨叨着就不由得讲到了《狐狸的钱袋》。她说:“韩子欣,你当时有没有哭?”我说:“哭了。”她说:“嗯,我也哭了。太棒了,这样我们就有共同话题了,让我们一起回顾吧!”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把重要的都分析出来慢慢讲。讲着讲着,我就不知不觉地哭了起来,这一次比前一次眼中,这一次是大哭。

  第三次,也就是我亲身去体会的时候。当时是跟好朋友借的书。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笔上两次还要严重,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地往下掉,扯都扯不住。这一次就成了狂哭。

  我敢肯定,这本书我看一次就会哭一次!我极其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1

  每一本书中都有这一片别样的天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样认为;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这样认为;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这样认为……可见,从古至今书籍在人们眼中地位超然。今天,我就写一下我喜欢的书。

  《山海经》

  第一次知到这本书,是在一本漫画上,而真正了解它是在学完《阿长与山海经》后自己好奇而主动了解的。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飞禽走兽,像穷奇,驳,讙,帝江,狰,胜遇,数斯……数不胜数。通过这本书,人们了解了我国先秦时期的人文地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起初,因为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与我的性格不符,便没有在意它,知道我不情愿的读它时,我立刻被这本书的独特魅力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给吸引了。这本书充满爱和哲理的智慧箴言让无数个迷失的人找回自己的初心,让人返璞归真,给人生活上的指引有一句话,我一直记住:有些事,还没来得及做。有些人,还没来得及爱。我们总以为可以等等,再等等,一转眼,却物非人也非。

  在人生的道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老师,而真真正正会吧自己的所有,一切都让你了解的老师,只有书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2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3

  我看过好多书,有《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名著,有《十万个为什么》这样的科学百科,还有《小木偶奇遇记》这样的长篇童话……可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小巴掌童话》。因为,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书。

  《小巴掌童话》就像个百宝箱,作者超强的想象力把百宝箱塞的满满的,里面一个一个像巴掌大的童话都很有意思,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它们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那么平平淡淡,可是让人读起来,却总是格外感到亲切而自然。

  这些童话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比如,《美丽的大树林》让我懂得了有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比如《雪地里奇怪的事情》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奇怪的事,只要留心发现,可定会发现谜底的;《奇怪的怪草莓》令我印象最深,因为它是这套书中的主要故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包容别人。

  合上这本书,小巴掌里各种各样的童话使我品尝到了不同的”味道”真是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我希望更多的人去欣赏它,关注它,一起享受精神大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4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著作——《三国演义》。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边的故事可有“三顾茅庐、夏口之战”等。

  其中,三十六计可谓是特别厉害的!有“瞒天过海、趁火打劫、隔岸观火、打草惊蛇、抛砖引玉、金蝉脱壳、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借尸还魂、以逸待劳、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暗度陈仓,火烧赤壁”等。

  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烧赤壁”了,公元208年,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把营地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再攻孙权。但是,曹操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会水战,曹操便命士兵把船用铁链连在一起,准备一举消灭对岸的刘备。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和孙权的军师周瑜不谋而合,都认为用火攻可以打败曹操。但周瑜想此时正是冬天,刮得是西北风,如果用火攻曹军,不但烧不着曹军反倒把自己烧了,为此周瑜愁病了。诸葛亮何等人也,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经他观察三天后风向一定会变。他去看望病中的周瑜,诡秘的告诉周瑜三天后定刮东南风.。周瑜不信,到了第三天,果然不出诸葛亮所料风向变了。于是,诸葛亮的火攻之计得以顺利实施,可怜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全都败在了诸葛亮的火攻之中。

  我喜欢《三国演义》,它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我一定要做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5

  假如让你独自环绕世界旅行,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什么呢?一本有趣的书,一本数学练习题,一侧美丽的图画,一个照相机,还是一副画画工具……似乎很难选择。

  如果是我,我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你:“我会选择一本数学练习题。”原因是这样的:我们在旅行的休息时间,可以用这本书来开发,我们的思维能力,拓展能力(就是举一反三)。

  而且,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这本书对人的帮助就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

  就好比你把它看成一本作业,那他就只能帮你复习。但是,我把它看成从未见过的新知识,那就不一样了。首先我会把这些题目按对普通方法计算,并用学过的验算进行“查漏补缺”。然后我会思考这些题是否存在“planB”和“planC”。如果存在,我会把它记在书上,否则我会思考下一道题目。

  若是遇见难度升高的题目,我的思考方式将焕然一新。第一步,我会先思考它的计算方式,是笔算,口算还是递等式计算呢?第二步,我就去寻找其中的简便方法。是四则运算的运算定律吗?还是多次平分和整体代换?要不就是借来还去和等量代换。这些我都会思考到。

  如果是图形与几何中的面积与周长,和是数与代数中的方程,数字和循环小数,我的思考方式又将改变……

  一本我喜爱的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家人就像我的恩师,他们时时刻刻的教育,我都铭记于心。如果换做你你会带什么呢?我等着你的答案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6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个朋友,以为慈祥的家人,你的灵魂……如此,我又怎能不好好读书!

  我有一本喜欢的书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中有一个小女孩,他无比坚强勇敢……一艘来自东方的大船来到了海豚岛,东方人很热情的将这个岛上的人类带到更美好的地方。然尔主人公的弟弟未能上船,所以主人公卡拉娜下船游回岛上……可是此后他弟弟被穷凶极恶的野狗咬死了,剩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存。卡拉娜开始制造工具为弟弟拉莫报仇……经历千难万险才得以生存,有好多次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他一直坚持了十八年终于那艘船又回来了。

  十八年能使一个穷人变得富有,使一个国家变得强大,也能使一种动物进化成功。而对于卡拉娜来说十八年是老天给她一个认知自己的机会,她经历了多少苦难才得以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是可以坚持的啊!

  说到她我不禁想起原来的运动会,我们班同学好胜心很强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接连不断,我们忍住劳累继续坚持直到成功。

  我不得不敬佩卡拉娜,也敬佩像卡拉娜一样坚韧的同学。一个书中的人物让我变得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更加坚强乐观!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7

  我最爱看的书是《绿叶让我们记住》,这本书里有故事,有诗歌,不管是哪一种体裁,我都能从中得到不同的启示。

  在阅读《天堂》这则故事时,我的脑海浮现出那样一句话:不为一朵乌云而放弃蓝天,不为一次沉船而放弃海洋。故事中的小老鼠为了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四处去冒险,当中还经历了不少惊险的事件,小老鼠这种敢于冒险的精神令我敬佩,觉得自己就是欠缺敢于尝试的精神。在小老鼠身上,我还懂得了:世界上那些美好的东西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不付出,何来收获?

  《地球上的王家庄》提出了两个特别有意思的问题:在大西洋的边缘,满世界的水怎么就没有淌走呢?究竟是什么力量维护了大西洋?我在故事中翻来覆去都找不到答案,一时也放不下这两个问题,真正让我体会到了古人读书时夜不能寐的滋味。

  《一只猫的独白》写了一群流浪猫过着幸福的生活,其中一只美丽的雌猫深得一个女孩的宠爱,也有很多可爱的孩子经常在空地上跟流浪猫嬉戏,可慢慢的,猫群招到人们的嫌弃和厌恶,猫群只好尽量在空地上活动,孩子们依然喜爱着这些流浪猫。后来,周围的空地上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曾经总是轻松快乐的孩子们不见了,失去了活动的空间,他们愁眉苦脸,心事重重,那只美丽的雌猫在一次事故中落下残疾,忍不住暗自垂泪:“不知道女孩见了我这幅模样,还不会不会拥抱我?还会不会像从前那样宠爱我?”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属于我们小孩的玩伴和空间是越来越少了。

  我很庆幸有这样一本书,给了我反思,给了我体会,给了我成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我的好伙伴。

  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很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冒险小虎队之海怪的火眼之带毒的护身符》,作者是托马斯?布热齐纳。里面的内容非常的精彩,就让我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吧!海怪的火眼:狂风暴雨中,游船剧烈颠簸,小虎差点葬身鱼腹。哦,虚惊一场,原来是一只海豚。带毒的护身符:神秘药铺暗藏玄机,哇塞,在神秘药铺里的抽屉里有两串护身符。这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情节,深深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它教我怎样探索迷案,它教我怎样理解事物,当然,读多了,我也被书里的情节感染了,我居然想着长大了当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伟大的侦探。

  我酷爱读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教我思考;因为书里有失败的痛苦,也有成功的喜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被知识所拥抱;书是良师益友,能指引我走进知识的殿堂;书理想的是翅膀,能让我们飞得更高;书是一把通向希望的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啊!书!我的好伙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9

  在我的书架上,排列着许多书,有写作类的,有益智类的,还有科幻类的……都让我爱不释手。但是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在我十岁生日的时侯妈妈送给我的《学生万事通》这本书。

  《学生万事通》是一本有着各方面知识的百科全书。有语文篇、数学篇、天文篇、地理篇等11类知识,这些知识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益处。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根据自己找到的诗人资料写一篇介绍诗人的文章,我一回到家马上就着《学生万事通》“啃”起来。结果我在书中找到了有关资料,并运用在文章中。那次我的作文得了个优秀还被张贴出来供同学们学习呢!

  《学生万事通》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帮助,成了我的朋友,也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带来了知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0

  这本书自从我在书店看到它我最喜爱的书是什么呢?那是一本叫“卖核弹的小女孩的书”。这本书里的剧情非常搞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改板。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核弹标志,上面趴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是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它的外皮是蓝色的,里面的纸是白色的,里面的构造是这样的:中间是一大堆的字,四个角上各有一颗核弹。它的功能呢?是用来看的喽!

  我就格外喜欢它,但它实在是太贵了,因为老板说这是国外一名改编大师改写的,所以价格是100元。当时,我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恶狠狠地盯着我,心里想着,这败家儿子,竟然想买这么贵的书,当我们家很有钱呀!她又朝我骂道:“我每天那么辛苦地赚钱,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家务,你竟然要买这么贵的书,你还是不是我亲生的了!”后来,我见妈妈这么生气,就死了这条心了,轻叹了一声:“唉——”结果有一天,我从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当时,天上的云朵白得像一大堆白色的颜料,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但却非常凉爽,这个现象说明今天是个好日子呀!果不其然,在我路过那家书店时看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这家店今天做活动,所有书只需要5元就可以带走!于是我飞快地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心里也很高兴,带着妈妈去买下了这本书。

  但有一天,在学校看这本书时,却撞到了一群人,他们一见到我,就凶神恶煞地说:“今天你撞上了我们,那我们就要惩罚你,要么你把书给我,要么我们打你一顿,你选哪个?”当时我像是一只胆小的小白鼠一样,十分害怕。但是我冷静下来,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这本书很好笑,如果你们也觉得很好笑,那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如果觉得不好笑,那我就把书给你们,你们也打我一顿,行不行?”“好!”他们想了想,回答道。于是,他们就读了起来,结果,当他们读到“小女孩点燃了一颗核弹,结果全村人都见到了自己奶奶的奶奶的奶奶”时,就直接全部都笑喷了,结果全部像疯子似的在那边笑,然后被他们自己的口水噎到了,接着就直接全部被笑进了医院,我就这么脱险了。

  现在,这本书还在我家书柜里,我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1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随着一天天地长大,一本本书便成为了我的一个个好伙伴,现在,我有许多喜爱的书,如:《十万个为什么》、《小学数学思维拓展》、《字的童话》……但我最喜爱的书却是《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共有十册,主要讲述了我国古代的辉煌、宝贵的文物、辽阔的疆域、雄伟的建筑以及灿烂的文化。从这套书中,我知道了:大约170万年前,中国人最早的祖先元谋人出现了,从而开启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是春秋晚期、战国早期鲁国人,他有弟子三千、七十二贤人;秦始皇灭掉六国,统一中国,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朝只有58年的历史、举世闻名的兵马俑是1974年被发现的、秦长城是中国最早的长城;赵州桥是世界上第一座大跨度敞肩石拱桥,也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单孔敞肩式石拱桥,比欧洲早了整整10个世纪,是隋朝石匠李春主持修建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俗话说得好:“书是无言的老师”,我能从中体会到书的重要性,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了解到更多未知的知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使自己知识面更宽广、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我计划在今后的日子里,每天不仅在家里抽出半个小时来读书,还要适当地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积极地和同学们交流读书心得,这样,不但能够放松大家的心情,而且还能检查知识积累的情况。看书时做到细致认真,勾出书中的好词佳句、名人名言,在书上做批录,同时养成定期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另外,尽量读一些不同类型的书,如:天文地理、历史科技、文学艺术等等,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开阔自己的眼界,更好地完善自我!

  我相信,只要一直按计划坚持下去,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知书达礼、博学多才的优秀小学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2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书,《中外民间故事》、《克雷洛夫寓言》、《十万个为什么——植物与地球》······ 其中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植物与地球》,因为它能让我学到很多知识。

  这本书分为植物篇与地球篇,植物篇主要介绍玉米为什么会长“胡子”?辣椒为什么这么辣?桃子为什么要长毛毛?香蕉有没有种子……大家知道桃子为什么要长满身讨厌的毛毛吗?其实呀这些毛毛就像我们的衣服一样,不但保温还能防御虫害,这样小蜘蛛啊小毛虫啊在桃子身上就没有可以入侵的地方了,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

  地球篇主要写了地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土壤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人们只能生活在地球上……

  书中最后还写了环境污染是谁惹的祸,说环境主要的元凶是我们人类,有废水污染、工业污染、噪声污染等。那么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好好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好人类与动植物共有的地球!

  正因为这些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也会做个环境小卫士,并号召身边的小伙伴一起为保护环境、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3

  一本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4

  人人都爱看书。因为古人云:“书犹药也,着读可以医愚。”我也爱看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我最喜欢的书。

  他是“平凡的世界”。这是一本从文革讲述到改革时期的书。它主要讲述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田晓霞等人的故事。后部也讲述了孙少平与田晓霞的凄美爱情故事。

  其实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含糊的。但是当妈妈告诉我,它是一本名著的时候,我才细致的从头到尾读完了它。当我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的心始终无法平静。孙少平艰苦的生活;田晓霞舍己救人却在最后一刻,想起来对少平的留恋;孙少安颠沛流离的一生;王世才的品质都让我为之一震。平凡?一点也不平凡!很是颤动人心。

  孙少平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无论多么的艰苦,始终不曾放弃读书。他有着远大的目标,他对人生始终充满着信心。田晓霞是一个纯洁、善良、热爱和平的人,当然,有时也会“小布什乔亚”。她是一位记者,尤其热爱读书。

  金波儿是邵平的朋友,一直关心着是孙少平。

  其实我之所以能喜欢这本书,是它对人的一种启发。对于我个人也是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喜欢的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5

  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的存钱书,大家该问了,不是存钱罐吗、怎么是存钱书!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的存钱书。

  首先,他的外形是书的形状,这个书可以打开,从上面看他有一个小扁口,可以装硬币,再看他的下面有一个长长的口,这个可以装纸钱,这样你应该向两头都有空,那钱不是就掉出来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他是掉不出来的,因为他有一个秘密因为他是两层的。

  当你打开的时候,他会有一些文字出现,看到快末尾的时候有一些立体的字出现,会吓你一跳,在下面就是打不开,这么样我的“书”还喜欢吗?

  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个花边就是用布给他做了个包装。

  但是他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就是,当你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你的零用钱摆好。

  这时候你应该问我的存钱书里边的钱怎么取出来吧!我就我告诉你:他的右侧面有一个按钮,一按整个书的背面都会翻开。这样就可以把你的钱取出来了。

  我的“书”神奇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6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在我八年的成长历程中,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小时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没有空和我玩,于是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有空,我就会拿起书本,在书中尽享生活的乐趣。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懂得了许许做人的的道理。我有许许多多好看的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不是惹人哈哈大笑的漫画书,也不是情节有趣的故事书,而是一套看起来很普通的《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套书是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姨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知道我最喜欢书了,所以跑了很多地方给我买了这套书。这套书分为四本,一本是关于历史的,一本是关于人物的,一本是关于动物植物的,一本是关于医学发明的。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精忠报国的岳飞,深深地为他的爱国情结而感动。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大漠英雄成吉思汗,为他的辽阔胸襟而动容。在这套书中我还认识了神童莫扎特,物理学家牛顿,科学家爱因斯坦、钱学森,数学家李四光······这套书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上的进步,还有心灵上的洗礼,让我百读不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她带给了我无尽的知识和快乐。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读书吧!你会发现书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精彩,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快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7

  我最喜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逊当了一名水手,到了西班牙买了一块田,返回时遭遇风暴,被吹到了荒岛上,从此开始了求生之路。这本书的内容惊心动魄、险象环生。

  读了这本书,我学习到鲁滨逊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勇于克服困难,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技巧,知道在如何在险境下求生存。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没有朋友。多亏他发现了星期五,才让他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才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最终在星期五的帮助下,他才成功获救。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是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经过精挑细选后才选出来的,我非常喜欢它。

  难怪妈妈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可真是件趣事啊!以后我一定会跟书交上朋友的!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8

  小朋友们,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书,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下的书吧!我喜欢的书有两本,一本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另一本是《小故事中的大智慧》。为什么我要选这两本书呢?因为,这两本书是很有意义的。

  《小故事中的大智慧》书中全部都是小故事,你别看都是小故事,但是,那里面可以使我们懂得很多道理,如:《被骗的农夫》。就可以使我们知道一个人做事一定要细心,不要被骗。

  《大器之材》也是一个小故事,它使我们知道的道理比《被骗的农夫》更重要。《大器之材》的意思就是做天下人做不到的人才。《大器之材》是讲述比尔·盖茨小时候的故事:一次,比尔·盖茨读4年级的时候去图书馆整理图书。并且干的非常细心,所以,当上了图书管理员。可是后来,比尔·盖茨要转学了,比尔·盖茨听说要转学,却担心:我走了,谁来整理那些放错位的图书呢?后来,它一直挂记着比尔·盖茨。但没多久,比尔·盖茨又在图书馆门口出现了,并欣喜的告诉图书管理员:那边的图书馆不让学生干,妈妈又把他转回这里来上学。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讲述一位名叫福克先生的人要绕着地球转一圈,途中要经过许多地方。由于费克斯侦探是在是大蠢了,因为,他给福克先生添了一个麻烦。

  福克先生刚要走出利物浦的码头的时候,费克斯一手抓住福克先生,问:“你却实是斐利亚·福克先生吗?”“是的。”福克先生回答道,费克斯说:“我以女王的命令通知你,你被捕了!”后来,福克先生被送进了牢房,第二天,费克斯队福克先生说:“对......对不起,那......小偷已在3天前被捕了。”福克先生没说话,举起手,对费克斯打了好几下,打的费克斯鼻青脸肿。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9

  在我读过的几本书里,最经典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从智慧这方面说,鲁滨逊能从失事的船上拿出种子、食物等有用的东西,自己播种、盖屋。随着时间的推移,从船上取出来的物资越来越少,他只得自制陷阱,捕一些容易驯服的野山羊,养在自己建的羊圈里。这样的话,他可以吃羊肉,可以喝羊奶,吃喝都不用愁了。鲁滨逊最大的特点是勇敢。在岛上,他不光驯服了野兽,还驯服了一个野人。有一次,一群野人到了岛上,被饥饿逼得只能吃同伴。一个倒霉的野人瞅机会跑了出来,几个野人在后面追他,鲁滨逊果断开枪打死了那几个野人,救下了他,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能在荒岛上生存,除了智慧和勇敢,还得有坚定的信念。鲁滨逊正是具备了这几个特点,才顽强地活了下来。一根并不存在的稻草,让一个人跨越了生与死的距离。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让生命创造出奇迹。鲁滨逊让我们再一次领略到了生命的珍贵和信念的力量。生命中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只是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有的人往往看不见那根稻草,即便看见,也因一时抓不住而无限懊恼,随即放弃。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战胜困难和挫折的无穷力量,明白了一切皆有可能。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0

  我给大家介绍一套我最喜爱的书——《机械将昆虫大对决》。这是一套3D昆虫帝国漫画书。这套书分为四本,主要描写三十六只机械昆虫对决的激烈场面。它们分为三个阵营:铁虫战队的螳螂、独角仙、胡蜂……黑蛊军团的天牛、蝗虫、蝼蛄……中立阵营的龙虱、蚊狮、蝽象……

  每个机械昆虫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必杀技,它们在对决中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与对手一决高低。它们有的势均力敌,有的实力悬殊,眼看大战一触即发。看!龙虱VS水黾,竹节虫VS椿象,螳螂VS金龟子……

  到底谁的技艺更胜一筹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瞧!我最喜欢的大将军螳螂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和其它机械昆虫的艰苦较量后,最后登上了冠军的宝座!它真不愧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大将军!

  每次看到机械昆虫对决的激烈场面,我都好象身临其境,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恨不得钻进去把一只机械昆虫带出来当我的朋友!

  我真想和大家一起分享这套引人入胜的书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1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一本好书,就可以拥有一个好的前途。我最喜爱的书是智慧背囊系列的《最让你懂事明理的亲情故事》,其中《打蛇打七寸》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在撒哈拉大沙漠,蛇躲在沙子底下,靠沙子的覆盖来躲避高温,以鸟和甲虫类当食物,但有一种鸟比蛇的生命力还顽强。当鸟落在沙子上找食的时候,躲在沙子里的蛇便向鸟儿扑去。可鸟儿并不逃跑,而是一边躲开蛇的进攻,一边用爪子拍蛇的头,非常准确地打在蛇的死穴上。就这样,在鸟儿拍了1000多下后,蛇终于无力地瘫痪在沙地上。鸟儿从容地吃了食物后,慢慢地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能找到目标的弱点,坚持不懈地攻击,那么成功就会降临在我们面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2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让人看了哈哈大笑的漫画书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书的名字叫《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新学期开学,五年级三班来了一个新同学:司马李杏子。小樱桃、黄蓉、思悦三个是非常好的朋友,由于新同学司马李杏子的加入,她们自然分成两派。最后,她们三人又重缝了友谊。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人人物小樱桃,因为她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而且,还会想办法克服困难,我要学习小樱桃。

  我也喜欢这本书里的思悦了,因为她与朋友相处的非常好,而且,喜欢交新朋友,我要向她学习。

  我不喜欢这本书里的司马李杏子,因为她总喜欢拉着思悦玩,而不跟别人玩。我们不要学他,只跟一个朋友玩。要多交一些好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最重要的。同学们,你们喜欢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3

  我最喜爱的书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书不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启迪智慧的源泉。大家都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和喜爱书的原因。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这一本记载着历史故事的书籍,原因就是上面的计谋多,三十六计,一多半都来自于《三国演义》这一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长坂坡”这个故事了。上面说:在长坂坡,张飞只带了二十几名士兵在巡视,不巧遇见了曹操,张飞急中生智,命令手下人扬土,曹军赶到之后,张飞一人在桥上大呵三声,一名曹将吓死,曹操带兵迅速逃了回去。之后,曹操知道中计,于是去捉张飞,幸好关羽前来救援,这才化险为夷。每当我感到孤独时,《三国演义》陪伴了我。上面那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使我读起来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只要大家多读自己喜爱的书,并且反复读,都会有新的收获和新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秘密花园》,是我在书店买的。记得,那天在书店,我一眼望去,一下子就看到了书柜最顶端那本封面极其别致的《秘密花园》,我踮着脚,好不容易把它拿了下来。

  这本书下半部分是是黄色的,本来是一本很新的书,却因为它那老气的黄色显得有些陈旧。封面上的“秘密花园”四个字的字体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这四个大字被一个生机勃勃的花园给包围着。花园的拱形木门前还有一个面色蜡黄的小姑娘,看样子花园与小女孩有着密切的联系。怎么样?光看封面是不是就特别吸引人了?

  正是这样的封面吸引着我,所以我才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真正爱上这本书的原因,还是因为它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比如说玛丽,起初她是一个面黄肌瘦、体弱多病,而且还带有“公主病”的“小魔女”,全世界的人都得依着她的想法办事,可是后来,她的性格变了,变得开朗活泼了,身体也变得更加健康了。再比如科林,这个坚信自己背上有包的小男孩,他是那么自卑的一个人,在秘密花园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他变得更加大方和自信了。这本书里其他角色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让人一读就不会忘记。

  书里的故事情节也十分离奇。那座被废弃了十年的花园,居然在几个孩子的精心照料下变得生机勃勃,让人感觉特别不可思议。故事里的每一次不可思议都会让我产生无尽的联想和无端的猜想,让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一章。

  这本书可厚了,我差不多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心里只留下四个字——意犹未尽。如果有时间,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5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就是这千千万万爱书人之中的一员。不是我夸张,我看书就是这种程度:“不足三次叫,绝对不睡觉。”现在,我就要向大家介绍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一本书:《神奇的小竹马》。

  这本书讲述的是:在风沙弥漫的格里奇奇大沙漠,盘踞着一对凶恶的妖怪——黄沙妖和风婆子。他们把周围的城镇一个个都变成了看不见花草、听不见鸟鸣的风沙城。不畏邪恶的芳芳和元元,在神奇的小竹马的帮助下,飞到了渺无人烟的格里奇奇大沙漠,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生涯。人妖大战,惊天动地。绿林可爱,竹马深情。情节曲折离奇,妙趣横生。

  当我看到《馋人的清泉水》这一篇时,我提心吊胆,万分惧怕芳芳和元元上了黄沙妖和风婆子的当,喝了那“清澈”的毒药;当我看到《虎口脱险》这一篇时,不禁竖起了大拇指,为芳芳的勇敢、细心而敬佩;当我看到《可敬的白云公公》这一篇时,又忍不住泪落如珠。

  故事里的一幕幕,都是那么生动,使我身临其境。我为芳芳和元元揪心、开心、放心;又时不时地擦汗,为他们想办法,好象是自己在与可恶的黄沙妖和风婆子展开一场勇与智的大拼搏。

  童话是幻想的艺术,它能奇妙的利用幻想的翅膀,突破时空的限制,把我们带到五彩缤纷、妙不可言的神奇境地,从而使我们获得极大的满足和无穷的乐趣。

  而且,芳芳那种勇敢自信、敢想敢干的品格,为改造沙漠、美化家乡的献身精神,以及他对人类公益所具有的高度责任感的形象,给了我难忘的印象很有益的启迪。

  朋友们,经过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那赶快行动吧:上网查略或书店购买。保证让你看得津津有味!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文明乐土的一道彩虹。

  你们看过《鲁滨逊漂流记》吗?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吧!

  《鲁滨逊漂流记》是美国著名作家笛福写的一本书,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出海航行,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与旅客全部遇难,唯有他一人幸存下来。在那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鲁滨逊战胜了绝望,努力生存了年!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问世,即风靡全球,历久不衰,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该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易懂,是一部雅俗共赏的好作品。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小伙伴们,你想知道鲁滨逊这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吗,想与鲁滨逊、星期五一起冒险吗?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7

  我最喜爱的书是《朱自清经典作品集》,他文笔优美,感情真挚,让人深深陶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荷塘月色》,朱自清把夜晚的荷塘描述得栩栩如生,有声有色,美不胜收。我读了觉得心情舒畅,如同心中有一条小溪,“叮咚叮咚“唱着欢快的歌曲,荡漾开去。文中写道: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多么美啊!

  让我领悟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作品是《匆匆》。它让我们明白,时光不等人,今天的太阳落下,明天还会升起,今天的时光过去明天会到来,但绝对不是今天的太阳,今天的时光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道理。

  在我心中最感人肺腑的杰作是背影,朱自清讲述了在他祖母离开人世的那年,他与父亲去送葬,自己在那儿伤心地哭着,父亲说:“天无绝人之路。“在他要返回学校的时候,父亲不顾自己年迈,亲自给儿子送行,还穿过铁道为他买了一袋桔子。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澘然泪下,尽管男儿有泪不轻弹。但父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他用这篇文章表达了对父亲的深厚感情。朱自清用这三篇不同的文章表达出不同的内容和意义,真是一位名不虚传的大文豪。

  我爱看他的文章,因为我喜欢他丰富的语言,深刻的道理,能够学到很多知识。我也想努力做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抛弃不放弃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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