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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乌夜啼》原文及翻译赏析

时间:2025-11-04 17:55:20 赛赛 文言文名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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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乌夜啼》原文及翻译赏析

  《慈乌夜啼》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该诗借鸟说事,以鸟喻人,告诫社会要以孝为先、以孝为大,表达了对亡母的思念之情,并用以赞叹母子的亲情和慈孝的美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慈乌夜啼》原文及翻译赏析,欢迎阅读。

  译文

  慈乌失去了它的,哀伤的一直哑哑啼哭。

  早晚守着旧树林,整年都不肯飞离。

  每天半都哀哀啼哭,听到的人也忍不住泪湿衣襟。

  慈乌的啼哭声仿佛在哀诉着自己未能及时尽到反哺孝养之心。

  其他各种类难道没有母亲,为什么只有慈乌你特别哀怨?

  想必是母恩深重使你承受不住吧!

  以前有位名叫的人,母亲去世竟不奔丧。

  哀叹这类的人,他们的心真是禽兽不如啊!

  慈乌啊慈乌!你真是鸟类中的曾参啊!

  (注:曾参是弟子中以孝心孝行著称的门生。)

  注释

  ⑴哑哑:形容的叫声。哑,音。

  ⑵经年:终年、整年。

  ⑶故林:旧林,指往日与母亲所栖息的树林。

  ⑷夜夜夜半啼:每晚在半夜里啼叫。夜夜,每天晚上。

  ⑸沾襟:眼泪沾湿衣襟。襟,音,同「衿」,上衣的前幅。

  ⑹反哺:慈乌初生的时候,母亲餵养它,等它长大了,便捕取来餵养母亲,这叫做反哺;引申是说:报答的。哺,音,餵养。

  ⑺尔:你。

  ⑻不任:不能承受悲痛。不任,不堪、不能承受。任,因为押平声韵的关系,音。

  ⑼吴起:战国时鲁国名将。他曾为了追求,母亲死了,却不回家料理丧事。他的曾申(曾参的儿子)知道这件事,就和他断绝来往。

  ⑽殁:。

  ⑾丧不临:即「不临丧」,不奔丧的意思。古代习俗,父母或尊长过世,从外地赶回料理丧事或祭拜,称奔丧。

  ⑿嗟哉:叹词。嗟,音。

  ⒀斯徒辈:这一类的人。斯,此、这。徒、辈都是类的意思--

  ⒁复又:这里是加强语气。

  ⒂曾参:字子舆,春秋时鲁国人,的学生。是当时有名的。

  《慈乌夜啼》

  作者:唐·白居易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

  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

  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

  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

  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

  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

  创作背景

  该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六年(811)。时诗人母亲病逝,诗人为母丁忧退居下邦,诗人与母亲陈氏感情深厚,母亲去世让诗人悲痛万分,遂作该诗。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人。贞元十六年(800)进士,元和年间(806—820)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缉拿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通俗易懂,相传其诗作要老妪听懂为止。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首开中唐文人倚声填词之风。有《白氏长庆集》。

  白居易成就

  官场

  翰林学士

  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

  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书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的时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现九江)给白居易以沉重的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一带的农田经常受到旱灾威胁,官吏们却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议,发动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坝水闸,增加了湖水容量,解决了钱塘(今杭州)、盐官(今海宁)之间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白居易还规定,西湖的大小水闸、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发现有漏水之处,要及时修补。白居易还组织群众重新浚治了唐朝大历年间杭州刺史李泌在钱塘门、涌金门一带开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

  文学

  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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