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三十三

时间:2022-04-25 17:36:03 元史 我要投稿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三十三

  《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小编带来的《元史》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耶律楚材(子铸附)

  耶律楚材,字晋卿,辽东丹王突欲八世孙。父履,以学行事金世宗,特见亲任,终尚书右丞。楚材生三岁而孤,母杨氏教之学。及长,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者。金制,宰相子例试补省掾。楚材欲试进士科,章宗诏如旧制。问以疑狱数事,时同试者十七人,楚材所对独优,遂辟为掾。后仕为开州同知。贞祐二年,宣宗迁汴,完颜福兴行尚书事,留守燕,辟为左右司员外郎。太祖定燕,闻其名,召见之。楚材身长八尺,美髯宏声。帝伟之,曰:“辽、金世仇,朕为汝雪之。”对曰:“臣父祖尝委质事之,既为之臣,敢仇君耶!”帝重其言,处之左右,遂呼楚材曰吾图撒合里而不名,吾图撒合里,盖国语长髯人也。

  己卯夏六月,帝西讨回回国。祃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玄冥之气,见于盛夏,克敌之征也。”庚辰冬,大雷,复问之,对曰:“回回国主当死于野。”后皆验。夏人常八斤,以善造弓见知于帝,因每自矜曰:“国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楚材曰:“治弓尚须用弓匠,为天下者岂可不用治天下匠耶?”帝闻之甚喜,日见亲用。西域历人奏五月望夜月当蚀,楚材曰:“否。”卒不蚀。明年十月,楚材言月当蚀,西域人曰不蚀,至期果蚀八分。壬午八月,长星见西方,楚材曰:“女直将易主矣。”明年,金宣宗果死。帝每征讨,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应。指楚材谓太宗曰:“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甲申,帝至东印度,驻铁门关,有一角兽,形如鹿而马尾,其色绿,作人言,谓侍卫者曰:“汝主宜早还。”帝以问楚材,对曰:“此瑞兽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语,好生恶杀,此天降符以告陛下。陛下天之元子,天下之人,皆陛下之子,愿承天心,以全民命。”帝即日班师。

  丙戌冬,从下灵武,诸将争取子女金帛,楚材独收遗书及大黄药材。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黄辄愈。帝自经营西土,未暇定制,州郡长吏,生杀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货财,兼土田。燕蓟留后长官石抹咸得卜尤贪暴,杀人盈市。楚材闻之泣下,即入奏,请禁州郡,非奉玺书,不得擅征发,囚当大辟者必待报,违者罪死,于是贪暴之风稍戢。燕多剧贼,未夕,辄曳牛车指富家,取其财物,不与则杀之。时睿宗以皇子监国,事闻,遣中使偕楚材往穷治之。楚材询察得其姓名,皆留后亲属及势家子,尽捕下狱。其家赂中使,将缓之,楚材示以祸福,中使惧,从其言,狱具,戮十六人于市,燕民始安。

  己丑秋,太宗将即位,宗亲咸会,议犹未决。时睿宗为太宗亲弟,故楚材言于睿宗曰:“此宗社大计,宜早定。”睿宗曰:“事犹未集,别择日可乎?”楚材曰:“过是无吉日矣。”遂定策,立仪制,乃告亲王察合台曰:“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既退,王抚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时朝集后期应死者众,楚材奏曰:“陛下新即位,宜宥之。”太宗从之。

  中原甫定,民多误触禁网,而国法无赦令。楚材议请肆宥,众以为迂,楚材独从容为帝言。诏自庚寅正月朔日前事勿治。且条便宜一十八事颁天下,其略言:“郡宜置长吏牧民,设万户总军,使势均力敌,以遏骄横。中原之地,财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县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贸易借贷官物者罪之。蒙古、回鹘、河西诸人,种地不纳税者死。监主自盗官物者死。应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待报,然后行刑。贡献礼物,为害非轻,深宜禁断。”帝悉从之,唯贡献一事不允,曰:“彼自愿馈献者,宜听之。”楚材曰:“蠹害之端,必由于此。”帝曰:“凡卿所奏,无不从者,卿不能从朕一事耶?”

  太祖之世,岁有事西域,未暇经理中原,官吏多聚敛自私,赀至巨万,而官无储?侍。近臣别迭等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楚材曰:“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帝曰:“卿试为朕行之。”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凡长贰悉用士人,如陈时可、赵昉等,皆宽厚长者,极天下之选,参佐皆用省部旧人。辛卯秋,帝至云中,十路咸进廪籍及金帛陈于廷中,帝笑谓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如卿者乎?”对曰:“在彼者皆贤于臣,臣不才,故留燕,为陛下用。”帝嘉其谦,赐之酒。即日拜中书令,事无巨细,皆先白之。

  楚材奏:“凡州郡宜令长吏专理民事,万户总军政,凡所掌课税,权贵不得侵之。”又举镇海、粘合,均与之同事,权贵不能平。咸得卜以旧怨,尤疾之,谮于宗王曰:“耶律中书令率用亲旧,必有二心,宜奏杀之。”宗王遣使以闻,帝察其诬,责使者,罢遣之。属有讼咸得卜不法者,帝命楚材鞫之,奏曰:“此人倨傲,故易招谤。今将有事南方,他日治之未晚也。”帝私谓侍臣曰:“楚材不较私仇,真宽厚长者,汝曹当效之。”中贵可思不花奏采金银役夫及种田西域与栽蒲萄户,帝令于西京宣德徙万余户充之。楚材曰:“先帝遗诏,山后民质朴,无异国人,缓急可用,不宜轻动。今将征河南,请无残民以给此役。”帝可其奏。

  壬辰春,帝南征,将涉河,诏逃难之民,来降者免死。或曰:“此辈急则降,缓则走,徒以资敌,不可宥。”楚材请制旗数百,以给降民,使归田里,全活甚众。旧制,凡攻城邑,敌以矢石相加者,即为拒命,既克,必杀之。汴梁将下,大将速不台遣使来言:“金人抗拒持久,师多死伤,城下之日,宜屠之。”楚材驰入奏曰:“将士暴露数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无民,将焉用之!”帝犹豫未决,楚材曰:“奇巧之工,厚藏之家,皆萃于此,若尽杀之,将无所获。”帝然之,诏罪止完颜氏,余皆勿问。时避兵居汴者得百四十七万人。楚材又请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措,奏袭封衍圣公,付以林庙地。命收太常礼乐生,及召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释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由是文治兴焉。

  时河南初破,俘获甚众,军还,逃者十七八。有旨:居停逃民及资给者,灭其家,乡社亦连坐。由是逃者莫敢舍,多殍死道路。楚材从容进曰:“河南既平,民皆陛下赤子,走复何之!奈何因一俘囚,连死数十百人乎?”帝悟,命除其禁。金之亡也,唯秦、巩二十余州久未下,楚材奏曰:“往年吾民逃罪,或萃于此,故以死拒战,若许以不杀,将不攻自下矣。”诏下,诸城皆降。甲午,议籍中原民,大臣忽都虎等议,以丁为户。楚材曰:“不可。丁逃,则赋无所出,当以户定之。”争之再三,卒以户定。时将相大臣有所驱获,往往寄留诸郡,楚材因括户口,并令为民,匿占者死。乙未,朝议将四征不廷,若遣回回人征江南,汉人征西域,深得制御之术,楚材曰:“不可。中原、西域,相去辽远,未至敌境,人马疲乏,兼水土异宜,疾疫将生,宜各从其便。”从之。

  丙申春,诸王大集,帝亲执觞赐楚材曰:“朕之所以推诚任卿者,先帝之命也。非卿,则中原无今日。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西域诸国及宋、高丽使者来朝,语多不实,帝指楚材示之曰:“汝国有如此人乎?”皆谢曰:“无有。殆神人也。”帝曰:“汝等唯此言不妄,朕亦度必无此人。”有于元者,奏行交钞,楚材曰:“金章宗时初行交钞,与钱通行,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谓之老钞,至以万贯唯易一饼。民力困竭,国用匮乏,当为鉴戒。今印造交钞,宜不过万锭。”从之。

  秋七月,忽都虎以民籍至,帝议裂州县赐亲王功臣。楚材曰:“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帝曰:“已许奈何?”楚材曰:“若朝廷置吏,收其贡赋,岁终颁之,使毋擅科征,可也。”帝然其计,遂定天下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以给国用;五户出丝一斤,以给诸王功臣汤沐之资。地税,中田每亩二升又半,上田三升,下田二升,水田每亩五升;商税,三十分而一;盐价,银一两四十斤。既定常赋,朝议以为太轻,楚材曰:“作法于凉,其弊犹贪,后将有以利进者,则今已重矣。”时工匠制造,糜费官物,十私八九,楚材请皆考核之,以为定制。时侍臣脱欢奏简天下室女,诏下,楚材尼之不行,帝怒。楚材进曰:“向择美女二十有八人,足备使令。今复选拔,臣恐扰民,欲覆奏耳。”帝良久曰:“可罢之。”又欲收民牝马,楚材曰:“田蚕之地,非马所产,今若行之,后必为人害。”又从之。丁酉,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尔,可官其人。”楚材曰:“请校试之。”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词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先是,州郡长吏,多借贾人银以偿官,息累数倍,曰羊羔儿利,至奴其妻子犹不足偿。楚材奏令本利相侔而止,永为定制,民间所负者,官为代价之。至一衡量,给符印,立钞法,定均输,布递传,明驿券,庶政略备,民稍苏息焉。

  有二道士争长,互立党与,其一诬其仇之党二人为逃军,结中贵及通事杨惟忠,执而虐杀之。楚材按收惟忠。中贵复诉楚材违制,帝怒,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释之。楚材不肯解缚,进曰:“臣备位公辅,国政所属。陛下初令系臣,以有罪也,当明示百官,罪在不赦。今释臣,是无罪也,岂宜轻易反覆,如戏小儿?国有大事,何以行焉!”众皆失色。帝曰:“朕虽为帝,宁无过举耶?”乃温言以慰之。楚材因陈时务十策,曰:“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皆切于时务,悉施行之。

  太原路转运使吕振、副使刘子振,以赃抵罪。帝责楚材曰:“卿言孔子之教可行,儒者为好人,何故乃有此辈?”对曰:“君父教臣子,亦不欲令陷不义。三纲五常,圣人之名教,有国家者莫不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岂得缘一夫之失,使万世常行之道独见废于我朝乎!”帝意乃解。

  富人刘忽笃马、涉猎发丁、刘廷玉等以银一百四十万两扑买天下课税,楚材曰:“此贪利之徒,罔上虐下,为害甚大。”奏罢之。常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为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论。后之负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帝素嗜酒,日与大臣酣饮,楚材屡谏,不听,乃持酒槽铁口进曰:“曲糵能腐物,铁尚如此,况五脏乎!”帝悟,语近臣曰:“汝曹爱君忧国之心,岂有如吾图撒合里者耶?”赏以金帛,敕近臣日进酒三钟而止。自庚寅定课税格,至甲午平河南,岁有增羡,至戊戌,课银增至一百一十万两。译史安天合者,谄事镇海,首引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又增至二百二十万两。楚材极力辨谏,至声色俱厉,言与涕俱。帝曰:“尔欲搏斗耶?”又曰:“尔欲为百姓哭耶?姑令试行之。”楚材力不能止,乃叹息曰:“民之困穷,将自此始矣!”

  楚材尝与诸王宴,醉卧车中,帝临平野见之,直幸其营,登车,手撼之。楚材熟睡未醒,方怒其扰己,忽开目视,始知帝至,惊起谢,帝曰:“有酒独醉,不与朕同乐耶?”笑而去。楚材不及冠带,驰诣行宫,帝为置酒,极欢而罢。

  楚材当国日久,得禄分其亲族,未尝私以官。行省刘敏从容言之,楚材曰:“睦亲之义,但当资以金帛。若使从政而违法,吾不能徇私恩也。”

  岁辛丑二月三日,帝疾笃,医言脉已绝。皇后不知所为,召楚材问之,对曰:“今任使非人,卖官鬻狱,囚系非辜者多。古人一言而善,荧惑退舍,请赦天下囚徒。”后即欲行之,楚材曰:“非君命不可。”俄顷,帝少苏,因入奏,请肆赦,帝已不能言,首肯之。是夜,医者候脉复生,适宣读赦书时也,翌日而瘳。冬十一月四日,帝将出猎,楚材以太乙数推之,亟言其不可,左右皆曰:“不骑射,无以为乐。”猎五日,帝崩于行在所。皇后乃马真氏称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奥鲁剌合蛮以货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楚材面折廷争,言人所难言,人皆危之。

  癸卯五月,荧惑犯房,楚材奏曰:“当有惊扰,然讫无事。”居无何,朝廷用兵,事起仓卒,后遂令授甲选腹心,至欲西迁以避之。楚材进曰:“朝廷天下根本,根本一摇,天下将乱。臣观天道,必无患也。”后数日乃定。后以御宝空纸付奥都剌合蛮,使自书填行之。楚材曰:“天下者先帝之天下。朝廷自有宪章,今欲紊之,臣不敢奉诏。”事遂止。又有旨:“凡奥都剌合蛮所建白,令史不为书者,断其手。”楚材曰:“国之典故,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与焉?事若合理,自当奉行,如不可行,死且不避,况截手乎!”后不悦。楚材辨论不已,因大声曰:“老臣事太祖、太宗三十余年,无负于国,皇后亦岂能无罪杀臣也!”后虽憾之,亦以先朝旧勋,深敬惮焉。甲辰夏五月,薨于位,年五十五。皇后哀悼,赙赠甚厚。后有谮楚材者,言其在相位日久,天下贡赋,半入其家。后命近臣麻里紥覆视之,唯琴阮十余,及古今书画、金石、遗文数千卷。至顺元年,赠经国议制寅亮佐运功臣、太师、上柱国,追封广宁王,谥文正。子铉、铸。

  铸字成仲,幼聪敏,善属文,尤工骑射。楚材薨,嗣领中书省事,时年二十三。铸上言宜疏禁网,遂采历代德政合于时宜者八十一章以进。戊午,宪宗征蜀,诏铸领侍卫骁果以从,屡出奇计,攻下城邑,赐以尚方金锁甲及内厩骢马。乙未,宪宗崩,阿里不哥叛,铸弃妻子,挺身自朔方来归,世祖嘉其忠,即日召见,赏赐优厚。中统二年,拜中书左丞相。是年冬,诏将兵备御北边,后征兵扈从,败阿里不哥于上都之北。至元元年,加光禄大夫。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吏民便之。二年,行省山东。未几征还。初,清庙雅乐,止有登歌,诏铸制宫悬八佾之舞。四年春三月,乐舞成,表上之,仍请赐名《大成》,制曰“可”。六月,改荣禄大夫、平章政事。五年,复拜光禄大夫、中书左丞相。十年,迁平章军国重事。十三年,诏监修国史。朝廷有大事,必咨访焉。十九年,复拜中书左丞相。二十年冬十月,坐不纳职印、妄奏东平人聚谋为逆、间谍幕僚、及党罪囚阿里沙,遂罢免,仍没其家赀之半,徙居山后。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五。子十一人:希征,希勃,希亮,希宽,希素,希固,希周,希光,希逸淮东宣慰使,余失其名。至顺元年,赠推忠保德宣力佐治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懿宁王,谥文忠。

  粘合重山(子南合)

  粘合重山,金源贵族也。国初为质子,知金将亡,遂委质焉。太祖赐畜马四百匹,使为宿卫官必阇赤。从平诸国有功。围凉州,执大旗指麾六军,手中流矢,不动。已而为侍从官,数得侍宴内廷。因谏曰:“臣闻天子以天下为忧,忧之未有不治,忘忧未有能治者也。置酒为乐,此忘忧之术也。”帝深嘉纳之。立中书省,以重山有积勋,授左丞相。时耶律楚材为右丞相,凡建官立法,任贤使能,与夫分郡邑,定课赋,通漕运,足国用,多出楚材,而重山佐成之。太宗七年,从伐宋,诏军前行中书省事,许以便宜。师入宋境,江淮州邑望风款附,重山降其民三十余万,取定城、天长二邑,不诛一人。复入中书视事,赐中厩马十匹、贯珠袍一。卒,赠太尉,封魏国公,谥忠武。

  十年,诏其子江淮安抚使南合,嗣行军前中书省事。时大将察罕围寿春,七日始下,欲屠其城,南合曰:“不降者,独守将耳,其民何罪?”由是获免。初,世祖伐宋军于汴,南合进曰:“李璮承国厚恩,坐制一方,然其人多诈,叛无日矣。”帝亦患之。中统元年,两迁宣抚使。明年,授中书右丞、中兴等路行中书省事。三年,迁秦蜀五路四川行中书省事。其年李璮反益都,帝使谕南合曰:“卿言犹在耳,璮果反矣。卿宜谨守西鄙。”对曰:“臣谨受诏,不敢以西鄙为陛下忧。”明年,授中书平章政事。四年,病卒。封魏国公,谥宣昭。子博温察儿,知河中府。

  杨惟中

  杨惟中,字彦诚,弘州人。金末,以孤童子事太宗,知读书,有胆略,太宗器之。年二十,奉命使西域三十余国,宣畅国威,敷布政条,俾皆籍户口属吏,乃归,帝于是有大用意。皇子阔出伐宋,命惟中于军前行中书省事。克宋枣阳、光化等军,光、随、郢、复等州,及襄阳、德安府,凡得名士数十人,收伊、洛诸书送燕都,立宋大儒周惇颐祠,建太极书院,延儒士赵复、王粹等讲授其间,遂通圣贤学,慨然欲以道济天下。拜中书令,太宗崩,太后称制,惟中以一相负任天下。

  定宗即位,平阳道断事官斜彻横恣不法,诏惟中宣慰,惟中按诛之。金亡,其将武仙溃于邓州,余党散入太原、真定间,据大明川,用金开兴年号,众至数万,剽掠数千里,诏会诸道兵讨之,不克。惟中仗节开谕,降其渠帅,余党悉平。宪宗即位,世祖以太弟镇金莲川,得开府,专封拜。乃立河南道经略司于汴梁,奏惟中等为使,俾屯田唐、邓、申、裕、嵩、汝、蔡、息、亳、颍诸州。初,灭金时,以监河桥万户刘福为河南道总管,福贪鄙残酷,虐害遗民二十余年。惟中至,召福听约束,福称疾不至,惟中设大梃于坐,复召之,使谓福曰:“汝不奉命,吾以军法从事。”福不得已,以数千人拥卫见惟中,惟中即握大梃击仆之。数日福死,河南大治。迁陕右四川宣抚使。时诸军帅横侈病民,郭千户者尤甚,杀人之夫而夺其妻,惟中戮之以徇,关中肃然。语人曰:“吾非好杀,国家纲纪不立,致此辈贼害良民,无所控告,虽欲不去,可乎!”岁己未,世祖总统东师,奏惟中为江淮京湖南北路宣抚使,俾建行台,以先启行,宣布恩信,蒙古、汉军诸帅并听节制。师还,卒于蔡州,年五十五。中统二年,追谥曰忠肃公。

  简介

  元朝是我国境内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封建王朝。蒙古族兴起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部,后来逐渐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

  成吉思汗建国以前,蒙古人还没有文字,后来借用畏兀儿文写蒙古语,创制了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到1260年,忽必烈又命国师八思巴用藏文创制“蒙古新字”,作为官定的蒙古文。因此蒙古建国前和建国后的一段历史,都是后来追述的,比较简略,也有错误。蒙古太宗(窝阔台)到宪宗(蒙哥)时期编成的史书《元朝秘史》,就是用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写成的`。这部史书对了解十二至十三世纪上半期蒙古族历史有重要价值。

  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由参知政事王鹗建议,忽必烈始设翰林国史院,开始纂辑国史。至元年间,又设立蒙古翰林院,专用蒙古文记录史事。这些机构的设立,使元朝除了元顺帝的“实录”缺失,其他十三帝都有较为完整的“实录”,为撰修《元史》提供了主要史料依据。后来由于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无实录可据,明太祖为了弥补元顺帝一朝历史,派欧阳佑等十二人为采访官,到北平(今北京)、山东等地,搜集史料,以备续编。

  另外,历代的《后妃功臣列传》也是《元史》本纪和列传的重要资料来源。

  元朝的典章制度史也不少,主要有《皇朝经世大典》(《元史》中的《志》和《表》主要取材于此)八百八十卷、留存到今的《元典章》、王祯的《农书》、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等,这些都是修《元史》的重要参考材料。

  此外,还有些史料杂著,如宋人著的《黑鞑事略》、《蒙鞑备录》、《长春真人西游记》等,也是修《元史》的材料来源。《元史》依据上述材料成书,因而具有原始史料丰富的特点。

  元史内容

  《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

  这是因为元世祖和元顺帝在位时间都长达三十多年,原始史料丰富,所以对他们的记述就比较详细。这体现了《元史》编纂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材料多就多编,材料少就少编。

  《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

  《天文志》吸取了元代杰出科学家郭守敬的研究成果。《历志》是根据元代历算家李谦的《授时历议》和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编撰的。《地理志》是根据《大元一统志》,《河渠志》是根据《海运纪原》、《河防通议》等书编撰的。

  而今,《大元一统志》等书已经散佚,《元史》中保存了这些书的内容,史料价值就更为可贵。

  《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

  《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

  《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三十三】相关文章:

《新元史》卷一百三十三·列传第三十07-19

《新元史》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四十三04-20

《新元史》卷一百三十六·列传第三十三07-19

《南史》卷十三 列传第三07-03

《元史》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07-08

《新元史》卷一百六·列传第三07-19

《元史》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07-09

《元史》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07-08

《元史》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