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卷第十(19)

时间:2017-07-09 16:54:14 文选 我要投稿

卷第十

  注“蔡邕胡黄公颂曰”:案:“ 公”上当有“二”字,皇太子释奠会作诗注所引可证。

  注“参其二也”:案:“参”上当有“莫”字,皇太子释奠会作诗注所引可证。今后汉书胡广传注及蔡中郎集皆作“莫与为二”,更误。

  庶免夫戾:何校“夫”改“大” ,陈云别本作“大”。案:何、陈所言皆误。“夫”是,“大”非。今各本亦未见有作“大”者。

  注“然任其才信无欲之心”:陈云“才”当作“杖”,是也。各本皆伪。

【卷第十】相关文章:

1.卷第十一

2.卷第十二

3.卷第十三

4.卷第十四

5.卷第十五

6.卷第十六

7.卷第十七

8.卷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