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
顾亦曲士之所叹也:袁本、茶陵本“顾”作“固”,陈云当作“固”。案:似“固”字是也。
旁魄而论都:何校称潘稼堂耒云 “都”字衍,涉下“论都”而误。今案:所说是也。“ 旁魄而论”与上“握龊而筭”偶句,各四字,不当偏赘一字。
注“吾子谓西蜀公子”下至“其形如蹲鸱故号也”:袁本、茶陵本无此九十三字。案:无者最是。尤延之初刻亦无,后乃添入,故脩改之迹,至今尚存。凡此等语,皆五臣以后,不知何人记在行间者,尤校此书,意主改旧,遂悉取以增多,而读者相沿,罕能辨正。幸袁、茶陵二本均未尝误,各得反覆推验,决知其非,特详载之,用俟刊正。以下尽同此也。
注“蜻蛉县禺山”:案:“蜻” 当作“青”,“禺”下当有“同”字。各本皆误。续汉书郡国志可证。
注“四合为九”: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各以数至”下至“度阳九之厄”: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十六字,有“有九厄阳厄五阴厄四合为九”十二字。案:二本最是。此所增多,缪戾不可读。
安可以俪王公而着风烈也:案: “俪”当作“丽”,“着”当作“奢”。刘注引“丽王公也”,“丽”字之证。善注“奢,靡也”,尚书曰“ 弊化奢丽”,“奢”字之证。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铣注云云,作“俪”作“着”。各本皆以五臣乱善,与注不相应,甚非。
注“王莽末时王蜀”下至“丽着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十二字,有“王此土而亡诸葛亮相此国而败”十三字。案:二本最是。
注“汉武柏梁台卫尉诗曰”:袁本、茶陵本无“卫尉”二字。
由克让以立风俗:茶陵本云五臣有“俗”字,袁本无校语。案:此与“建至德以□洪业 ”偶句,“俗”似传写脱,尤校改正之也。
故其经略:茶陵本“故”下校语云“善作固”,袁本无校语。案:“固”似传写误,尤校改正之也。
包括干越:袁本“干”作“于” ,注同。茶陵本作“干”,与此同,注亦作“干”。今案:正文当作“干”。善引汉书及音义当作“
干”,引春秋杜预注当作“于”。 “春秋曰”上当有“一曰”二字。今注或尽作“于”,或尽作“干”,皆未是。
注“婺女越分翼轸楚分非吴分故言寄曜寓精也”:袁本、茶陵本作“越楚地皆割属吴故言婺女翼轸寄曜寓精也”。案:二本最是,尤改甚非。
注“南越志”下至“出入此穴” :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十一字。
注“会稽余姚县萧山瀵水所出” :何校“姚”改“暨”,“瀵”改“潘”,陈同。案:据汉书地理志,校是也。各本皆伪。刘昭注续汉书郡国志引赋此注。今本“潘”作“潜”。考颜师古“潘音甫元反”,然则“瀵”、“潜”皆非。
注“嵬嶷高大貌”下至“山水阔远无崖之状”: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十七字。
注“武林水所出龙川”:袁本、茶陵本作“武陵龙川出其坰”。案:各本皆非也,当作 “武林水出其山”,谓汉书地理志钱唐之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也。二本涉上节正文而误。尤所校改未是。
注“磈磈”下至“山深险连延之状”: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十五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