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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卷二十职官二

时间:2022-11-08 12:25:16 通典 我要投稿

《通典》卷二十职官二

  《通典》,“十通”之一。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完备的政书,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为唐代政治家、史学家杜佑所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通典》卷二十职官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老五更

  三老五更,昔三代所尊也。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三公设几,九卿正履,祝骾在前,祝饐在后。(骾音鲠。饐音咽。)使者安车輭轮,送迎至家,天子独拜於屏。其明日,三老诣阙谢,以其礼遇泰尊故也。

  后汉明帝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

  魏高贵乡公即位,幸太学,命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祥南面几杖,以师道自居,天子北面乞言。祥陈明王圣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训之,闻者莫不砥砺。

  后魏孝文养老於明堂,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帝再拜,三老肃拜。

  后周武帝保定三年,诏以太傅、燕国公谨(于谨)为三老,赐延年杖。帝幸太学以食之。三老入门,皇帝迎拜门屏之间,三老答拜。有司设三老席於中楹,南向。太师、晋国公护升阶,设几於席。三老升席,南面,凭几而坐。大司寇、楚国公宁升阶,正舄。皇帝升,立於斧扆之前,西面。有司进馔,皇帝跪设酱豆,亲自袒割。三老食讫,皇帝又亲跪授爵以酳。有司彻讫,皇帝北面立,访道。三老乃起,立於席后。皇帝曰:"猥当天下重任,自惟不才,不知政治之要,公其诲之。"三老答曰"木受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自古明王圣主,皆虚心纳谏,以知得失,天下用安,惟陛下念之"云云。三老言毕,皇帝再拜受之,三老答拜,礼成而出。其馀历代皆无。

  三公总叙(四辅二大附)

  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唯其人。语使能也。"故天子无爵,三公无官,参职天子,何官之称?天文三台,以三公法焉。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周成王作周官,曰:"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则三太,周之三公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以三少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舜之於尧,伊尹於汤,周公、召公於周,是其任也。故周礼建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三公一命衮,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春秋九命作伯,尊公曰宰,言於海内无不宰统焉。或说司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为三公。

  汉初,唯有太傅、太尉,后加置太师、太保、大司徒、大司空。王莽居摄,置四辅官。

  后汉唯有太傅一人,谓之上公。及有太尉、司徒、司空,而无师保。太尉公主天,司徒公主人,司空公主地,而分部九卿,汉制,三公不与盗贼,若领兵入见,皆交戟义颈而前。朝臣见三公皆拜,天子御座即起,在舆为下。凡拜公,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拜,御史授印绶,公三让,然后受。至安帝时,三府任薄,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其灾眚变咎,则责免公台。灵帝临朝,始遣使者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至献帝建安十三年,乃罢三公官。

  魏初复置,与后汉同,然皆无事,不与朝政。初封司空崔林为安阳亭侯。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黄初二年,又分三公户邑,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末年增置太保。

  晋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子初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时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遂以太傅、太保为上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盖居者甚寡。其太尉、司徒、司空,自汉历魏,皆为三公。及晋迄於江左,相承不改。前代三公策拜,皆设小会,所以崇宰辅之制也。自魏末废而不行。至晋,拜石鉴为左光禄大夫,开府,领司徒,始有诏令会,遂以为常。

  宋皆有八公之官,而不言为八公也。

  齐时,三公唯有太傅。

  梁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亦置官属。

  陈以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并为赠官。三公之制,开黄閤,厅事置鸱尾。

  后魏以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上公也。大司马、大将军谓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

  北齐皆有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閤,设内屏。三师、二大置佐吏,则同太尉府。

  后周置六卿之外,又改三师官谓之三公,兼置三孤以贰之。而以司徒为地官,大司马为夏官,司空为冬官,如姬周之制,无复太尉、三师之号。宣帝又置四辅官。

  隋置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但与天子坐而论道。置太尉、司徒、司空,以为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北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於尚书都省。朝之众务,总归於台阁矣。炀帝即位,废三师官。

  大唐复置三师,以师范一人,仪刑四海。置三公,以经邦论道,燮理阴阳,并无其人则阙。天宝以前,凡三师官,虽有其位,而无其人。

  太师

  太师,古官。殷纣时,箕子为之。

  周武王时太公,成王时周公,并为太师。周公薨,毕公代之。

  秦及汉初并无,至平帝元始元年初置,以孔光居焉,金印紫绶,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孔光为太师,王莽为太傅。光常称疾,不敢与莽并。太后诏:"令太师无朝,赐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赐食十七物。"十七物者,食具十七种物也。灵寿,木名。)汉东京又废。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初置三上公,以景帝讳师,故置太宰,以代太师之名,(晋书曰:惠帝太安元年,"以齐王冏为太师"。当时撰述者之误也。)秩增三司。(蜀李雄僣号,时范长生自西山乘素舆诣成都,雄拜长生为天地太师,封西山侯。)

  后魏、北齐、后周、隋、大唐皆有之。(天宝以前,唯以其官赠仲尼及长孙祯、武士彟、窦毅、韦玄贞、张说、裴光庭而已。彟音忧缚反。)

  太傅

  太傅,古官。(傅,傅之德义也。)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置太傅,金印紫绶。初用王陵,后省。八年复置,后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平帝以孔光为之。

  后汉有太傅,上公一人,掌以善道,无常职。光武以卓茂为之,薨,省。明帝又以邓禹为之。(邓禹字仲华,以元功拜太傅,进见东向。又张禹字伯达,迁太傅,舍於宫中,太官进食,五日一归府。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章帝以赵熹三世在位,为国元老,乃以为太傅。和帝即位,幼弱,以邓彪有高名,海内归仁,徵为太傅,百官总己以听之,恩宠之异,莫与为比。)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则省。(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桓帝践祚,已加元服,不复置傅,但令太尉胡广、司徒赵戒领尚书事。至灵帝,复以陈蕃为太傅,与广参录尚书事。(陈蕃志欲芟夷阉竖,以清本朝,世乱谗胜,用殒厥身。胡广代之,拱默而已。)

  魏初置太傅,以锺繇为之。(锺繇字元常,迁太傅,有疾。时华歆亦以高年病,朝见,皆使乘轝上殿就坐。是后三公有疾,遂以为故事。)

  晋宋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佩山玄玉。

  梁、后魏、北齐、后周及大唐皆有。

  太保太保,古官。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成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莽为之。光武中兴,省。

  魏初不置,末年始置太保,以郑冲为之。(冲,字文和。)位在三司上。

  晋武初践祚,以王祥为太保,进爵为公,加置七官之职。太保,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也。(汝南王亮为太宰,录尚书事,与太保卫瓘对掌朝政。又卫瓘为太保,以公就第,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掾属也。)章绶佩服冠秩与太傅同。

  梁、后魏、北齐、后周、隋及大唐皆有之。(天宝以前,唯以其官赠窦季谋一人而已。)

  太宰

  太宰,於殷为六太,於周为六卿,亦曰冢宰。

  周武时,周公始居之,掌建邦之治。

  秦、汉、魏并不置。(平帝加王莽号曰宰衡。)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以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而以安平献王孚居焉。增掾属十人,盖为太师之互名,非周冢宰之任也。(何曾为太宰,朝会乘舆入朝,剑履上殿,如萧何、田千秋、锺繇故事。又安帝以太宰琅琊王德文不宜婴拂事务,以纡论道之重,可衮冕之服,绿盭绶,羽葆鼓吹。盭音戾。盭,绿也,以绿为质。盭,草名也,出琅琊平昌县,似艾,可染绶,因以为绶名。)

  宋大明中,用江夏王义恭为之,冠绶服秩悉与太傅同。至齐以为赠。

  梁初有之。至陈,又以为赠,有事则权兼之。

  后魏初无。至孝庄时,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之,增置佐吏。

  北齐无闻。

  后周文帝又依周礼建六官,遂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掌邦治,以建邦之六典,佐皇帝治邦国。

  自隋而无。

  太尉

  太尉,秦官。(月令曰:"孟夏,太尉赞杰俊。"自上安下曰尉,故武官咸以为号。)

  汉因之。(应劭汉官谓太尉为周官,非也。郑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束皙据非秦官,以此追难玄焉。刘昭曰:"纬候众书,贵尚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璿衡赋政,当是据后位以书前职,非虞之实号也。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乃中候之误假,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金印紫绶,掌武事。汉文三年省,景帝三年复置,其尊与丞相等。(丞相卫绾病免。上议置丞相、太尉。藉福说田蚡曰:"上以将军为丞相,必让窦婴;婴为相,将军必为太尉。太尉、相尊等耳,又有让贤名。"蚡从之,皆如其谋。蚡音扶粉反。)五年,又省。元狩四年,更名大司马。(大司马说在本篇。)

  后汉建武二十七年,复旧名为太尉公。每帝初即位,多与太傅同录尚书事,府门无阙。(论者云,王莽以大司马篡盗神器,故贬其阙。)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与二公通谏诤之。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自此则大司马与太尉始并置矣。(刘宠字祖荣,迁太尉,以日食免。又初第五伦为会稽太守,署郑弘为督邮,举孝廉。及弘为太尉,而伦为司空,位在下,每朝见,弘曲躬自卑。帝知其故,遂置云母屏风,分隔其间,由此以为故事。又陈蕃拜太尉,临朝叹曰:"黄宪若在,不敢先佩印绶。"后坐辟召非其人,策罢。)

  魏亦有之。(王祥字休徵,为太尉。司马文王进爵为王,祥与司徒何曾、司空荀顗并诣王。顗曰:"相王尊重,今可相率而拜。"祥曰:"相国势位,诚为尊贵。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阶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公可辄拜人者耶?损魏朝之美,亏晋王之德,君子爱人以礼,吾不为也。"及入,何曾、荀顗遂拜,祥独长揖。文王谓祥曰:"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也。")

  晋太尉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若郊庙,冕服七旒,玄衣纁裳,七章。

  宋制,武冠,山玄玉。

  齐制,九旒。

  后魏初,与大将军不并置。正光之后,亦皆置焉。

  历代唯后周无,其馀皆有,悉为三公。

  司徒

  司徒,古官。少皞祝鸠氏为司徒。(司,主也。徒,众也。)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离为司徒。

  离玄孙之子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毛诗缁衣,美郑武公也。父子为周司徒,善於其职。)

  秦置丞相,省司徒。

  汉初因之。至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后汉大司徒主徒众,教以礼义。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於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每国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为司徒公。(邓禹为大司徒,封侯,年二十四。灵帝卖官,廷尉崔烈入钱五百万,以买司徒,其拜日,天子亦临轩,时人谓烈为"铜臭"。)建安末为相国。

  魏黄初元年,改为司徒。(华歆字子鱼,为司徒,家无担石之储。诏曰"司徒,国之俊老。今大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无谓也"。特赐歆及妻、男等衣服。)

  晋司徒与丞相通职,更置迭废,未尝并立。至永嘉元年,始两置焉。(王衍为司徒,东海王越为丞相,始两置也。陈骞为司徒,仰理万机,俯澄邦教。又王戎字濬冲,为司徒,高选长吏西曹掾,委任责成,常得无为。又蔡谟字道明,迁司徒,谟固让曰:"若我作司徒,将为后世哂,义不敢拜。"诏数十下,谟章表十馀上,陈以疾笃。帝临轩,自旦至申,而徵不至。公卿以蔡公傲无人臣之礼,奏送谟廷尉。谟率子弟诣阙稽颡,诏免为庶人。谟每叹曰:"若使刘王乔得南渡,司徒之美选也。"王乔名畴,少有重名。)

  宋制:司徒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掌治民事,郊祀则省牲,视涤濯,大丧安梓宫。凡四方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亦与丞相并置。

  齐司徒之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

  梁罢丞相,置司徒,历代皆有。

  至后周,以司徒为地官,谓之大司徒卿,掌邦教,职如周礼。

  隋及大唐复为三公。

  司空

  司空,古官。(孔安国曰:"司空,主空土以居人。"空,穴也。古者穿土为穴以居人。)

  少皞?鸠氏为司空。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周礼正义曰:"禹自司空总百揆,乃分司空之职为共工。"虞书曰"垂作共工,益作朕虞"是也。)

  禼玄孙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礼,司空为冬官,掌邦事。凡营城起邑、复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国有大造大疑,谏诤,与太尉同。

  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

  汉初因之。至成帝绥和元年,始更名御史大夫曰大司空。(初改为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有司空,故复加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小大之文也。)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何武字君卿,为司空。事后母不笃,诏以其"举措烦碎,不合众心,孝声不闻,恶名流行。其上大司空印绶"。遂策免之。又彭宣字子佩,为大司空。而王莽为大司马,专权。宣上书曰:"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则覆乱矣。臣老病,愿上印绶。")

  后汉初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为司空公。(第五伦字伯鱼,为司空。奉公不挠,言议果决,以贞白称。又张敏字伯达,为司空。行大射礼,陪位顿仆,策免。又陈宠为司空,府故事,以计吏至,时自公以下督属籍,不通宾客,以防交关。宠去籍通客,以明无所不受,论者大之。荀氏家传曰:"荀爽字慈明。董卓秉政,徵之,起岩穴,九十五日而为司空,时号为白衣登三公。")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郤虑免,不复补。(荀绰百官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魏初,又置司空,冠绶及郊庙之服与太尉同。(郑袤字林叔,为司空。天子临轩,遣就第拜授。袤谓使曰:"魏以徐景山为司空,徐公曰:'三公当上应天心,苟非其人,实伤和气。'"固辞,见许。袤,莫侯反。)

  宋制: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掌治水土,祠祀掌扫除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历代皆有之。至后周为冬官,谓之大司空卿。(掌邦事,以五材九范之徒,佐皇帝,富邦国。大祭祀行洒扫,庙社四望则奉豕牲。)

  隋及大唐复为三公。(天宝十三年,策拜杨国忠为司空,其日雨土。)

  大司马

  大司马,古官也,掌武事。(司,主也。马,武也。)

  少皞有鴡鸠氏为司马。(鴡音雎。)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羽以曹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罢太尉,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王莽居摄,以汉乃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后汉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故常与太尉迭置,不并列。至灵帝末始置焉。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则太尉、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吴有左、右大司马。)

  晋定令,亦在三司上武冠,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与大将军同。

  宋时唯元嘉中用彭城王义康为之,冠玉与晋同。

  至齐以为赠。

  梁时置官属。

  陈以为赠。

  后魏、北齐与大将军为二大,位居三师之下,三公之上。

  后周以为夏官,谓之大司马卿。(掌邦政,以建邦国之九法,佐皇帝,平邦国,大祭祀掌其宿卫,庙社则奉羊牲。)自隋而无。

  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官属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历代多有之。)一太、(殷建官有六太,其一曰太宰。自周以后,亦常有之。馀五太则无。)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历代有之。)二大、(大司马、大将军,历代亦有之。)诸位从公(诸将军及光禄大夫开府者,历代亦时有之。)官属等。(历代有置有省,亦多同说,所以不更各具本府,但依时代都言之。其大将军,自具本篇。)

  汉有三师,而不见官属。以丞相为公,置司直、长史。后改丞相为司徒,则曰司徒司直、长史。(具宰相篇。)其太尉后改为大司马。绥和初,始置长史一人,掾属二十四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具御史大夫篇。)

  后汉初,唯置太傅,有长史一人,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不知何曹。)后置太师,董卓尝居之,盖自为也,而不见官属。太尉属官有长史一人,署诸曹事。(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掾史属二十四人、(分主二千石长吏迁除、民户、祠祀、农桑、奏议、辞讼、邮驿、转运、盗贼、罪法、兵、货币、盐铁、仓穀等事。)黄閤主簿、(省录众事,掌閤下威仪。)记室令史、(掌上章奏报。后汉末,陈琳、阮瑀皆为曹公记室,军国书檄皆所作。)御属。(掌为公卿閤下威仪。)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掾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正曰掾,副曰史。陈宠辟司徒鲍昱府。是时三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亲事为高。宠独勤心物务,转为辞曹,专掌天下狱讼。时司徒辞讼,久者数十年,事类溷错,易为轻重。宠为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相从。昱奏上之,其后公府奉以为法。)司空属官:长史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二人。(正曰掾,副曰属。汉书注云: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其大司马属官并同前汉。

  魏置太傅、太保,而不见官属。太尉、司徒、司空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正行参军。大司马亦有正行参军也。

  晋有太宰、太傅、太保。唯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二十人,兵曹为左右也。(杨骏辅政,引潘岳为太傅主簿。初,谯人公孙宏客於河阳,岳待之甚厚。及骏诛,宏为楚王玮长史,凡骏纲纪皆从坐,同署主簿已被戮。宏言於玮,谓岳为假吏,故得免。)太宰、太保官属不见。太尉、司徒、司空并有长史、司马。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绛服。泰始三年,又置太尉军参军六人,骑司马五人,官骑十人。而司徒加置左长史,掌差次九品,铨衡人伦,冠绶与丞相长史同。主簿、左右东西曹掾各一人,若有所循行者,增置掾属十人。(武帝时,司徒奏州郡农桑未有赏罚之制,宜遣掾属循行。诏遂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若有所循者,增掾属十人。又温峤请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初,王浑(字玄冲)迁司徒,仍加兵。浑以司徒文官,主吏不持兵,持兵乃吏属绛衣,自以非是旧典,皆令皂服,论者美其谦而识礼。司空府加置导桥掾一人,馀略同后汉。咸宁初,诏以前太尉府为大司马府,增置祭酒二人,帐下司马、官骑、大车、鼓吹,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品秩、俸赐、仪制与诸公同。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刘琨为司空,以卢谌为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铠、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以下、令史以上皆绛服。)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郎给侍二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馀临时增崇者,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文,不为定制。(其祭酒掾属,白盖小车七乘,轺车施耳后户、皂轮犊车各一乘。自祭酒以下、令史以上皆皂零辟朝服。)其为持节都督者,增参军为六人,其馀如常加兵公制。(孙楚字子荆,为佐著作郎,参石苞骠骑军事。楚既负其才气,颇侮易苞。初至,揖曰:"天子命我参卿军事。"初,参军不敬府主,楚既轻苞,遂制施敬,自楚始也。)

  宋有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诸府皆有长史一人,将军一人。又各置司马一人,而太傅不置。长史、掾属亦与后汉略同。自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加崇极於此也。其司徒府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於馀府,有左、右长史,东、西曹掾属,馀则同矣。馀府有公即置,无则省。

  齐有太宰、大司马,并为赠官,无僚属。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特进,位从公。诸开府仪同三司,位从公。开府仪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谘议参军二人。诸曹有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集曹,右户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参军,法曹以下署行参军,各一人。其行参军无署者,为长兼员。其公府佐吏,则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二人。加崇者,则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并增数。其未及开府,则置府亦有佐吏,其数有减。小府无长流,置禁防参军。初,晋令公府长史著朝服,自宋大明以来著朱衣。(齐王俭为司徒左长史,请依晋令复旧制,不著朱衣,时议不许。又曰:王秀之常云:"位至司徒左长史,可以知止足矣。"又陆慧晓为司徒右长史,谢朏为左长史,府公竟陵王子良谓王融曰:"我府二上佐,前代谁可比?"融曰:"两贤同时,未有前例。"朏,滂佩反。)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置官属,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掾属、从事中郎、记室、(建安王为雍州刺史,表求管记,乃以江革为征北记室参军。革弟观又为参军兼记室。任昉曰:"文房之任,总卿兄弟。"故历代皆为文士之华选云。)主簿、列曹参军、行参军、舍人等官。其司徒则有左、右二长史,(褚球字仲宝,为司徒右长史,加貂。台佐加貂,自球始也。)又增置左西掾一人,自馀僚佐,同於二府。有公则置,无则省。而司徒无公,唯省舍人,馀官常置。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

  陈三师、二大并为赠官,而无僚属。其三公有府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曹属、主簿、祭酒、录事、记室、正参军、板正参军。

  后魏三师无官属。后又置太宰,以元天穆为之,增置佐吏。三公及二大并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属,主簿,录事参军,功曹,记室、户曹、中兵等参军,诸曹行参军,祭酒,参军事,长兼行参军,督护。(其太尉、司徒与二大属官阶同。唯司空府官每降一阶。)

  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各置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属,主簿,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刑狱等参军事,东西閤祭酒及参军事,法、墨、田、水、铠、集、士等曹行参军,兼左户右户行参军,长兼行参军,参军,督护等员。(司徒则加左、右长史。)长史、(主吏。)司马、(主将。)舍人,(主閤内事。)皆自秦官也。从事中郎、(从事中郎,汉末官也。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在主簿上,所掌秩与长史同。)掾属、(主诸曹事。)主簿、(所主与舍人同,祭酒所主亦同。)令史,(主诸曹文书。)此皆自汉官也。(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御属、参军自后汉也。(孙坚参骠骑军事是也。参军所主与掾属同。)其仪同三司加开府者,亦置长史以下官属,而减记室、仓、城局、田、水、铠、士等七曹,各一人。(其品亦下三公府一阶。其三师、二大佐吏,则同太尉府也。)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而不见僚属。

  隋三师亦不见官属。而三公依北齐置府僚,后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於尚书都省。朝之众务,总归於台阁。

  大唐三师、三公并无官属。

  《通典》 唐·杜佑

  简介

  《通典》在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而《通典(全5册)》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中的一个重要门类。

  《通典》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宗、代宗以后的变革,有时也附载于注中),分为九类,以食货居首,次以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类又各分子目。对于历代典章制度,都详细地叙述了它们的源流,有时不但列入前人有关的议论,而且用说、议、评、论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刊行

  《通典》书成于贞元十七年(801年)。通记历代典章制度建置沿革史,始于传说终于唐天宝末,间及肃宗、代宗、德宗三朝。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典,各冠总论,下系子目,凡有一千五百八十四条,正文约一百七十万字,注文约二十万字。

  《通典》取材博综古今,广采群经、诸史、地志,汉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国史、实录、档案、诏诰文书、政令法规、大事记、《大唐开元礼》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时间顺序分类纂次。各典于历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并引前人议论,参以己见,见其得失,其中以食货、职官、边防各典较为精到。为中国典制文化专史的首作,对后世史书编纂影响甚巨。

  《通典》内容略古详今,唐代部分约居全书的四分之一,多属原始数据,其价值不在《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之下。惟记事偶有遗漏,兵典叙兵法而不载兵制,礼典一门竟全书之半,于体例殊未允当。亦已窜入宪宗朝数事。书约初刊于北宋。

  《通典》是中国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书。作者杜佑曾任唐朝节度使和宰相等职,对中央及地方制度极为熟悉,他采录历代典籍,溯寻制度的因革变迁,希望为在唐帝国写下一幅臻于理想的政治蓝图。《通典》就是一部古代与现代的对话,理想与实际的结合。

  《通典》全书200卷,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九门。它的结构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联系。杜佑在《通典·自序》里对此作了明白的说明:“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这个逻辑构成,体现了杜佑对封建制度的全盘理解。在每一门目之中,杜佑又细分子目,每事以类相从。他叙述各种制度及史事,大体按照年代顺序,原原本本详细介绍。在有关事目之下还引录前人的有关评论,或写下自己对此的看法。评述结合的写作方法,提高了《通典》的学术与经世致用价值。从总体看,全书编排得整齐有序,条理井然,眉目清楚,很便于读者阅读、查考。

  《通典》在历史编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落后于社会的客观需要。《通典》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成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以后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门类,出现了一系列典章制度史的专书,丰富了传统史学的表现能力,也促进了史学服务于社会这一优良传统的发展。

  《通典》所记上起远古时期,下至唐代天宝末年,唐肃宗、代宗以后的史实多以夹注的形式补入。它基本包罗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方面。它的《食货典》12卷,叙述历代的土地、财政制度。对历代土地形态的变迁,租税的轻重,户口的盛衰,货币的变革,盐铁的管理,杂税的兴起等等情况都作了详尽的考察。《职官典》22卷,叙述历代官制的沿革变化。把从中央到地方,从文官到武官,从员额到官阶的情况,也都叙述得清清楚楚。《兵刑典》23卷,叙述兵略、兵法和历代的刑法制度。它把唐以前所有战争的胜负经验,兵法上的原理原则,统一归纳起来,各标以适当的题目,成了一部有系统的军事理论著作。《边防典》16卷,叙述历代的边防与四境各族政权的情况,交待了丰富的民族地区历史发展变化情况,为民族史和国防史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中《礼典》有100卷,占了全书卷数的一半。它详记了古代礼制情况,材料是相当丰富的。在封建政权建设中,礼是关键环节之一,杜佑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与他的身份地位和他对封建制度的理解,有着直接的关系。《通典》为人们研究、了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统的知识和材料,为封建政权建设提供了一部翔实可靠的参考书。

  杜佑在书中除提供了详尽、系统的典章制度史料外,还表述了自己对封建政治、经济的一系列看法,阐发了他进步的历史思想。

  他认为社会经济是治乱安危的先决条件与关键因素,治理国家的关键是进行教化,而教化的前提是丰衣足食,不能满足百姓基本的生存需要,安定社会的一切环节都形同虚设。他对经济重要性的强调,对于古代思想观念的发展进步有一定影响。他在书中把食货放在各类问题的首位,在史书中也是没有先例的。杜佑在长期理论实践中体会到粮食、土地和人是治理国家的关键。有了粮食就使国家用度充足,尽地力就使人不愁衣食,人户清楚就使赋役均匀。这三样事情做好了自然会使民富国强。在经济政策上,他提出要处理好国足与家足的关系,他指出家足是国足的基础,家足才能使社会安定,国家富强。他还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出“薄敛”和“节用”,以减轻百姓负担,保证国家经济机器正常运转。这些主张都是很切实际的。

  杜佑在《通典》中阐述了历史发展变化的观点。他反对是古非今之论,指出“汉、隋、大唐,海内统一,人户滋殖,三代莫传。”(《通典》卷31《职官》13)用社会发展进步的事实批驳历史倒退的观点。他还独具慧眼地从当时少数民族的社会状况中,推论古代先民的社会历史状况,指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通典》卷85《礼》45),存在着人殉、巢居穴处、茹毛饮血,同姓婚娶等陋习。当时的中华与少数民族落后状况的对比,正生动反映了中华文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历程。这个论证已有一定的科学因素,在古代可谓石破惊天之论。

  社会发展进步的观念必然导致他因时变革的思想。他强调“随时立制,遇弊则变”(《新唐书·杜佑传》)。要使当世的政策措施,适应历史变化情况,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符合现实的需要。对于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废封建立都县,以至当时的两税法等改制措施,他都表示了赞赏的态度。

  杜佑重人事而非天命。在对历史事件发展原委和政治、经济制度因革变化的分析中,他都把人们的历史活动和历史时势的促成放在重要地位,而很少考虑天命的作用。对于阴阳灾异学说,他基本持否定态度。在叙述历代战例时,他常常选取一些不信吉凶预兆之说而获取胜利的实例,来表明他对此的看法。对于流行已久的星宿分野说,他根据史籍记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他在《通典》中删掉了纪传体史书志部分的五行、符瑞等内容,使《通典》表现出更强的理性色彩。

  作者简介

  杜佑(735—812年),字君卿,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佑出身于具有悠久历史和显赫地位的名门大族。父杜希望,官至鄯州都督、陇右节度留后。佑以门资入仕,历任江淮青苗使、容管经略使、水陆转运使、度支郎中兼和籴使等,又以户部侍郎判度支。后出为岭南、淮南节度使。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杜佑入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历唐顺宗、唐宪宗二朝,均以宰相兼度支使、盐铁使。唐宪宗元和初,杜佑以年老,屡次请求致仕,元和七年(812年)六月,始获准以守太保致仕。十一月病卒。赠太傅,谥曰安简其孙杜悰后来也做到宰相,杜牧为晚唐著名诗人。

  杜佑生平好学,手不释卷。公事之余,除《通典》,还撰有《理道要诀》一书,是《通典》的要义,被朱熹称为“非古是今”之书,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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