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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阁奏议

时间:2024-03-08 21:45:00 晓丽 国学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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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阁奏议

  在我们上学期间,大家都背过文言文,肯定对文言文很熟悉吧?文言文是与骈文相对的,奇句单行,不讲对偶声律的散体文。为了让更多人学习到文言文的精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石渠阁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公元前51年,汉宣帝在皇家图书馆石渠阁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学术会议,萧望之等五经诸儒二十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过程记录称为石渠阁论,大部分已经散佚,但尚有只言片语流传后世。会议结果增设博士至十四人,比汉武帝置五经博士更进一步,并对经学产生一系列影响。

  石渠阁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学术会议,但并不是一次单纯的学术会议。横向研究,应该考虑昭宣时期学术、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纵向研究,应该考虑秦汉以来的诸历史问题与石渠阁会议的联系。对它们的研究,不仅要看到它们的原因,也要重视对之后的影响。石渠阁会议与汉代经学学术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汉代学术史上的重要的枢纽,是汉代学术许多重大问题的关键点,以此为切入点对象观察西汉前后之学术问题可以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汉宣帝时为了进一步统一儒家学说,加强思想统治,又于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诏萧望之、刘向、韦玄成、薛广德、施雠、梁丘临、林尊、周堪、张山拊等儒生,在长安未央宫北的石渠阁讲论“五经”异同。由汉宣帝亲自裁定评判。石渠讲论的奏疏经过汇集,辑成《石渠议奏》一书。又名《石渠论》。所辑奏议共一百五十五篇,今俱佚。唐杜佑的《通典》中保存有若干片断。经过这次会议,博士员中《易》增立“梁丘”,《书》增立“大小夏侯”,《春秋》增立“谷梁”。

  有关石渠阁会议内容的记录大部分已经散佚。从《汉书·艺文志》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会议内容从名称上叫作《议奏》,包括书《议奏》四十二篇,礼《议奏》三十八篇,春秋《议奏》三十九篇,论语《议奏》十八篇(有论语《议奏》而无《论语》学,以其不入“五经”之列)。有关会议具体内容的记载,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指出:“《石渠议奏》今亡,仅略见于杜佑《通典》。《白虎通义》犹存四卷,集今学之大成。”

  皮锡瑞没有指出《白虎通义》中哪四卷是《议奏》的内容,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很难找出证据证明。杜佑在《通典》则有标明,《通典》中关于石渠阁会议内容的资料成为我们当下研究的宝贵文献资料。除了皮锡瑞所提到的内容,梁刘昭注《后汉书·舆服志》,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与《礼记正义》也有关于石渠阁会议内容的只言片语。清人虽有辑本,大抵以马国翰所辑《石渠礼论》较有条例,但皆出《通典》,编次不尽同。以上便是石渠会议内容的简要介绍。笔者未能搜集到军礼和嘉礼的材料,但为了使结构整齐,笔者按吉、凶、军、宾、嘉五礼的顺序编排,相信随着学者的不断努力,材料不足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亓,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杜佑《通典》

  卷七十三:

  汉《石渠礼议》:“(问)曰:‘《经》云:宗子孤为殇。言孤何也?’闻人通汉曰:‘孤者,师傅曰,因殇而见孤也,男子二十冠而不为殇,亦不为孤,故因殇而见之。’戴圣曰:‘凡为宗子者,无父乃得为宗子,然为人后者,父虽在得为宗子,故称孤。’圣又问通汉曰:‘因殇而见孤,冠则不为孤者。《曲礼》曰: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此孤而言冠,何也?’对曰:‘孝子未曾忘亲,有父母、无父母,衣服则异。《记》曰:父母存,冠衣不纯素;父母殁,冠衣不纯采。故言孤。言孤者,别衣冠也。’圣又曰:‘然则子无父母,年且百岁,犹称 孤不断,何也?’通汉曰:‘二十而冠不为孤,父母之丧,年虽老犹称孤。’”

  卷七十七:

  汉《石渠议》:“(问)曰:‘乡请射,告主人乐,不告者何也?’戴圣曰:‘请射告主人者,宾主俱当射也。夫乐,主所以乐宾也,故不告于主人也。’宣帝甘露三年三月,黄门侍郎临(原注:失其姓也)奏:‘《经》曰乡射合乐,大射不乐。何也?’戴圣曰:‘乡射至而合乐者,质也;大射,人君之礼仪多,故不合乐也。’闻人通汉曰:‘乡射合乐者,人礼也,所以合和百姓也;大射不合乐者,诸侯之礼也。’韦玄成曰‘乡射礼所以合乐人本无乐,岁时所以合和百姓,以同其意也。至诸侯,当有乐。《传》曰:诸侯不释悬。明用无时也,君臣朝廷固当有之矣,不必须合乐而后合,故不云合乐也。’公卿以元成议是。”

  卷八十一:

  《石渠礼》:“(问)曰:‘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大夫之臣为国君服何?’戴圣对曰:‘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当繐缞,既葬除之,以时接见于天子,故既葬除之;大夫之臣无接见之义,不当为国君也。’闻人通汉对曰:‘大夫之臣,陪臣也,未闻其为国君也。’又问:‘庶人尚有服,大夫臣食禄反无服,何也?’闻人通汉对曰:‘《记》云,仕于家,出乡不与士齿,是庶人在官也,当从庶人之为国君三月服。’制曰:‘从庶人服是也。’又问曰:‘诸侯大夫以时接见天子,故服;今诸侯大夫臣亦有时接见于诸侯不?’圣对曰:‘诸侯大夫臣无接见诸侯义。诸侯有时使臣奉贺,乃非常也,不得为接见;至于大夫有年献于君,君不见,亦非接见也。’侍郎臣临(即梁丘临)、待诏闻人通汉等皆以为有接见义。”

  卷八十三:

  汉《石渠议》:“闻人通汉问云:‘《记》曰,君赴于他国之君曰不禄,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夫、士或言卒、死,皆不能明。’戴圣对曰:‘君死未葬曰不禄,既葬曰薨。’又问:‘尸服,卒者之上服,士曰不禄,言卒,何也?’圣又曰:‘夫尸者,所以象神也,其言卒而不言不禄者,通贵贱尸之义也。’通汉对曰:‘尸,象神也,故服其服,士曰不禄者,讳辞也,孝子讳死曰卒。’”

  卷八十九:

  汉《石渠议》:“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周,为父后则不服。’韦玄成以为:‘父殁则母无出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周,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也。’宣帝诏曰:‘妇人不养舅姑,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绝也,故圣人不为制服,明子无出母之义,元成议是也。’”《石渠礼议》:“又问:‘夫死,妻稚子幼,与之适人,子后何服?’韦元成对:‘与出妻子同,服周。’或议以为:‘子无绝母,应三年。’“

  卷九十:

  汉《石渠礼议》:“戴圣曰:‘大夫在外者,三谏不从而去,君不绝其禄位,使其嫡子奉其宗庙。言长子者,重长子也,承宗庙宜以长子为文(原注:嫡妻之长子也)。’萧太傅曰:‘长子者,先祖之遗体也,大夫在外,不得亲祭,故以重者为文。’宣帝制曰:‘以在,故曰长子。’”

  卷九十二:

  汉《石渠礼议》:“戴圣对曰:‘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大夫之嫡妻之子养于贵妾,大夫不服贱妾,慈己则缌服也。其不言大夫之子而称君子子者,君子犹大夫也。’”

  卷九十六:

  汉《石渠议》:“(问曰:)‘大宗无后,族无庶子,己有一嫡子,当绝父祀以后大宗不?’戴圣云:‘大宗不可绝,言嫡子不为后者,不得先庶耳。族无庶子,则当绝父祀以后大宗。’闻人通汉云:‘大宗有绝,子不绝其父。’宣帝制曰:‘圣议是也。’”

  卷九十九:

  汉《石渠礼议》:“(问)曰:‘《经》云:大夫之子为姑、姊妹、女子子无主后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何?’戴圣以为:‘唯子不报者,言命妇不得降,故以大夫之子为文。唯子不报者,言犹断周,不得申其服也。’宣帝制曰:‘为父母周是也。’”

  卷一百三:

  汉《石渠礼议》:“萧太傅云:‘以麻终月数者,以其未葬,除无文节,故不变其服为稍轻也。已除丧服未葬者,皆至葬反服,庶人为国君亦如之。’宣帝制曰:‘会葬服丧衣是也。’或问萧太傅:‘久而不葬,唯主丧者不除,今则过十年不葬,主丧者除否?’答云:‘所谓主丧者,独谓子耳,虽过期不葬,子义不可以除。’郑志、赵商问:‘主丧者不除,且以今言之,人去邦、族,假葬异国,礼不大备,要亦有反旧土之意,三年阕矣,可得除否?明为改葬缌之例乎?为久不葬也?’或答云:‘葬者,送亡之终,假葬法后代巧伪,反可以难礼乎?’”

  石渠阁会议的现代解读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教授丁凌华在《西汉石渠遗文解读及其在法制史上的意义》一文中认为,西汉宣帝时期的石渠阁会议作为古代经学史上的一个大事件,一直受到经学界与史学界的重视,但法制史学界并未关注这一事件。作为石渠阁会议的成果,今天留存的石渠遗文仅见十余条,至今未见有学者——包括经学界与史学界的学者注释与关注过这些遗文,笔者认为这些遗文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并且在法制史上也有它的意义。

  石渠阁会议“讲论五经”,按当时今文经学家的排序,五经应指诗、书、礼、易、春秋,但《汉书·艺文志》的记录为《书议奏》、《礼议奏》、《春秋议奏》、《论语议奏》、《五经杂议》。缺了《诗议奏》和《易议奏》,而多了《五经杂议》与《论语议奏》,也许易、诗的讨论汇总在《五经杂议》中,也可能东汉时已经佚失。不论何种结果,至少说明易、诗不是石渠阁会议讨论的重心。这五部议奏今均已不存,仅有十余条遗文借助南朝及唐人著作的引用保存了下来。包括《后汉书·舆服志》梁刘昭注、《毛诗正义》与《礼记正义》的唐孔颖达疏中各保存了1条,唐杜佑《通典·礼典》保存了11条内容,称为“石渠论”、“石渠议”、“石渠礼”或“石渠礼议”。后二者无疑是《礼议奏》的遗文,前二者从内容看也应是《礼议奏》的内容,但也可能是《五经杂议》的内容。由于这些史料的零落与佶屈聱牙,历来学者未予注意与释解。

  《后汉书·舆服志下》(梁)刘昭注引:

  《石渠论》:“玄冠朝服。戴圣曰:‘玄冠,委貌也。朝服布上素下,缁帛带,素韦韠。’”

  此节应是讨论《仪礼》首篇《士冠礼》首句“筮于庙门,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很可能是石渠《礼议奏》的起首内容。戴圣解释说,玄冠是与东汉的委貌冠相似的略带赤色的黑色礼帽,朝服就是上身黑衣、下身白裳的礼服,腰束黑色帛带,下系白色熟牛皮所制的蔽膝。都是在朝见君主、卜筮等较庄重场合所穿的服装。此属嘉礼中之冠礼。

  《毛诗正义》卷十七孔颖达疏引:

  《石渠论》云:“周公祭天用太公为尸,是用异姓也。”

  此节属于吉礼,即祭祀之礼。尸是先秦时代表死者或神接受祭祀的活人,据传祭祀时死者灵魂或神会依附于尸。后世不用尸,而代之以神主(牌位)、画像。为尸之人必须比祭祀者低一辈或一级,如子祭父必以孙为尸,天子祭神则以大臣为尸。祭祖必以同姓为尸,祭神则可以异姓为尸。此引《石渠论》即说明这一道理。

  历史影响

  自石渠阁会议前后,由于政府的大力提倡,章句之学迅速发展起来。提倡章句之学是自上而下的,皇帝以个人好恶影响了章句之学的发展。例如汉宣帝就曾经明确表示自己对《榖梁》学的爱好。“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榖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榖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榖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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