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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1-08-11 16:58:57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红线应成为时刻警醒的悬顶利剑。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2017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2017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组织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以“五个突出抓好”为重点,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夏季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学校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是否按照“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是否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要求,落实与各级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定期检查等管理责任;6月底前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必须全面运行。

  二是抓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根据所分管的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并针对夏季暑期、汛期安全工作实际,加强检查部署,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等。

  (二)突出抓好法规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各校要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二是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排查治理等。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春季行动”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二是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三是抓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管理力度

  一抓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协调辖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和打击带病校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运学生、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抓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占用的,必须立即整改。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换粉,用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更换,应急照明设施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不足的及损坏的,要限期整改。在校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及其它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三抓校舍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对在校园内不合理搭建、废弃建筑、楼梯、扶手、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校园围墙、大门、车棚、厕所、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建筑安全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封闭停用D级危房,落实对B、C级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

  四抓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抓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重点整治各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全员学习培训;是否做到所有职工全部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抓“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长春市学校安全管理规程,认真组织相关宣教活动;是否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等常识的安全教育。

  三是抓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重点整治是否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激励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办结工作措施;是否强化警示教育;是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总结梳理“春季行动”工作情况,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宣传发动,确保“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学校自查阶段(5月23日至6月30日)

  各校要严格按照整治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教育局安全科上报自查落实情况。

  (三)检查复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

  教育局要对各校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县安委会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巩固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校要及时组织“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落实“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查找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夏季天气高温炎热、汛期雨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校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

  各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整治效果,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

  各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积极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监督本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接受家长监督和群众举报。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

  各校要指定专人加强“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信息的报送,并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教育局安全科:一是5月24日,书面报送本单位“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二是每月9日前、21日前报送“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三是“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于8月30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2017教育局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长蒋超良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全省校园安全“春季行动”成果,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2017“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吉安委明电〔2017〕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安全护航发展、发展必须安全”、“保安全、促增长”的安全理念和省长蒋超良“抓安全生产要毫不手软、永不止息”、“透支安全连本带息都要还”的重要论述,针对夏季校园安全的季节性、规律性特点,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曝光警示、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在巩固“春季行动”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弛而不息对校园安全工作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促进全省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情况;二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三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春季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存在死角、盲区,所查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四是针对夏季、暑期、汛期等安全规律和特点,特别是事故预防重点和难点,是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五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值班带班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和全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六是《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格监管签字确认制度》在各级校园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有效落实。

  2.校园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新《安全生产法》在教育行政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特别是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管理人员全员学习培训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是否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传达贯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三是常态化安全大检查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情况,重点是“春季行动”质量效果的总结评估,对当前安全形势的分析预测,针对季节校园安全特点,有效推进“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的对策措施;四是网格化监管全覆盖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部纳入安全监管网格之内,是否落实监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重点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格监管签字确认制度》,对所负责校园隐患排查落实签字背书规定;五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做到台帐清、情况明,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六是校园安全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七是推进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有效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检查、巡视和暗访,真正发现问题,真实了解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春夏交替阶段季节转换特点和夏季雷雨、高温、湿霾等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尤其是暴雨、汛期可能给安全工作造成的威胁危害等,针对人的思想情绪和生理变化规律及校园内安全维护的重点,以及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重点专项安全整治。同时要对“春季行动”中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狠抓整改,彻底治理。

  1.校园交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年”活动内容,突出校园内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健全和完善校园内、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线和视频监控设施等交通配套设施。加强校车运营管理,从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车辆安全、照管人员管理、校车运行管理四个方面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重点督查校车带病上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营运校车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校车和无证经营“黑校车”。

  2.校园消防安全整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预防火灾能力。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必须当场改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护栏、被广告牌匾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要限期整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不得施工、不得投入使用。

  3.校舍安全整治。要在雨季到来前,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体育场馆设施、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及学校周边山体、建筑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舍围墙是否牢固、外墙保温层是否有脱落、楼檐是否脱落等重点隐患部位进行排查。要编制校园安全隐患清单,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积极开展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对教育部门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在政府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从快解决。

  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预防坍塌、火灾、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严格校内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抓好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各项法规标准规范,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5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方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要深入基层广泛部署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内容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7月31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成督查检查组,对下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和高校二级院系、职能部门等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三要进行巡视暗访。各单位要成立巡视组和暗查暗访组,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视暗访,省教育厅成立巡视组,对各地和高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四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五要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质量进行“回头看”,切实防止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彻底,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省教育厅对各地、各高校验收情况进行抽查。要认真汇总、分析和总结“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改进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省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专项整治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和联合检查行动。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宣传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中小学生家长会和利用板报、图片展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对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整治期间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的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省教育厅。

  1.6月8日前,报备本地区、本学校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2.每月13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

  3.每月29日前报送当月“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4.专项整治结束后,于9月8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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