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编辑:谢友念 手机版

  2017年寒假将至,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欢迎参考选择。

  有关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1】

  各中小学校:

  201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成和使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塔城市中小学考试试卷统一采用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的试卷,小学2017年1月5、6日;中学2017年6、7、8、9日。

  二、假期时间

  小学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中学为2017年1月15日。2017年春季开学时间:小学2017年2月27日;中学2017年2月20日,高三年级可提前一周开学。

  三、学期结束工作

  1、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应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保证按国家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市教科局审批后方可。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塔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的必要休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补习。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教科局将设置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制止有偿家教现象。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材料,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册。

  4、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加强爱国卫生教育和预防各类传染病知识教育,法制教育、防骗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同时放假前做好致家长一封信工作,加强家庭教育,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快乐中参与活动、快乐中增长知识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中小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级安全预案,各校主要领导确保通讯畅通,安排好值班守护工作的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需对本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并将寒假假期安排计划与安全值班情况一并于12月26日前上报政工科朱秀荣老师处。

  有关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2】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课,1月19日(星期四)—3月4日(星期六)放假。

  3月5日(星期日)返校,3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

  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班,1月20日(星期五)—3月1日(星期三)放假。

  3月2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有工作任务的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具体工作自行安排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各学院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使学生愉快而有意义地度过假期。

  2.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前需对本单位(部门)进行一次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如遇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和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3.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将于3月3日(星期五)对各学院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4.学校办公室安排好2017年寒假值班、值宿工作。值班、值宿室在教学综合楼1513室(值班值宿人员及要求另行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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