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编辑:谢友念 手机版

  寒假即将来临,这让中小学生们快乐不已,做好寒假的工作安排,确保假期如期开展。下面是由语文迷为大家整理提供的2017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2017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1】

  各级各类学校(园):

  201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全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假期,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全县中小学(园)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职业中学:放假时间为1月16日(腊月十九)—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23日(腊月二十六)—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高三年级由学校申请,经县教科局审批后,可以提前7-10天开学,但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安全有序。开学后,各高中教育资源周六要对高三学生免费开放。

  3、幼儿园:由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自行安排,所有幼儿园于2月13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所有公民办学校(园)均不得提前开学。城区学校和农村规模学校(园)在放假开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时放假、开学,避免交通拥挤或安全事故。

  二、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及考试工作

  各级学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抓好期末复习,规范考试管理,减少考试次数,按照教科局的统一安排做好考试工作,小学1-3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严禁跨校组织考试,严禁校内大规模学生流动考试,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要按照新课改要求,积极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同时,四所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学校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2017年力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办学模式改革工作。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各级学校(园)要从严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以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代替书面作业,除《寒假作业》外不准再布置其它书面作业。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严禁任何学校、教师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占用假期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得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禁止学校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和补课,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城区中小学(园)放假前要专门召开一次师德师风教育大会,与每一位教师签订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并在《致家长一封信》中明确告知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到辅导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教科局设立举报电话(4022081),接受社会及家长监督举报,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寒假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在学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如因违规补课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

  各级学校(园)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假期活动,指导学生进行“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读经典书”活动,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帮孤、“三爱”“三节”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要加强对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教育,引导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室、营业性歌舞厅和社会经营性网吧,自觉远离网络不良信息。鼓励班主任有针对性开展家访,主动关爱学生,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的寒假生活,采取多种方式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放阅览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两节”期间,凡组织师生参加的各项活动,须按程序申报,经县教科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五、认真抓好假期前后安全工作

  各学校(园)要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底线意识,毫不松懈的抓好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和交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在假期中发生烟花爆竹伤人、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河边玩耍溜冰溺水、拥挤踩踏等事故。要通过《告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督促广大家长在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保证广大学生(幼儿)安全健康地过好假期。特别是要加强放假前特殊对象的教育排查,防止出现打架群殴等不良事件。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园)要做好学生离(返)校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坐“三无”、超员车辆和机动或电动三轮车等违规车辆,配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确保学生安全顺利回家返校。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放假前和开学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图书室、计算机室、财务室、实验室、多媒体室、食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改。特别是有工程项目的学校(园),要做好工程养护和料场看管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各级学校(园)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或私款互送年货节礼、贺年卡、烟花爆竹等,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严禁违规补课、到辅导部兼职授课、接受家长吃请、各种节日礼品等。县教科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4022081,4025212),一经举报或发现查实,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从快从重查办,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坚决杜绝发生“节日腐败”行为。

  七、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学校(园)要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要求校级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做到24小时在岗,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期间,要每天对学校不定时进行全方位巡逻巡查,确保校园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假期中间及前后矛盾信访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对重点信访对象要实行专人稳控,坚决不能发生赴局、赴县及越级上访事件。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坚决不能瞒报、漏报、迟报,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八、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园)长及中层干部开学前要提前一周上班到岗,精心部署,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一切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和安全大排查,做好课程安排、人员配备、课本教材及教学用品等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园)正常开学。

  2016年1月4日

  关于2017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2】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市直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统一安排放假时间。市直中小学放寒假原则上为1月16日(腊月十九)起~2月12日(正月十六)止,2月13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1月23日(腊月二十六)起~2月12日(正月十六)止,2月13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高三年级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提前7—10天开学。开学后,高中学校教育资源周六对高三学生免费开放。

  3.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安排,也可根据家长需求自行调整。

  4.市直大中专院校: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安排寒假工作。

  二、抓好几项工作

  1.遵守规定,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及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的意见》精神,妥善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减少考试次数,小学1-3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严禁跨校组织考试,严禁校内大规模学生流动考试,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要按照新课改要求,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要引导学校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2.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山西省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补课行为,禁止学校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及家长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对因补课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要坚决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师利用补课收费、收受家长礼金等教育行风突出问题。从严控制学生作业量,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以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替代书面作业;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假期活动,指导学生进行“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读经典书”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远离网吧、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3.强化教育,保障师生安全。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底线意识,毫不松懈的抓好安全工作。一要大排查,放假前和开学前要集中精力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认真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二要重教育,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烟花鞭炮伤人、河边玩耍滑冰溺水等事故的发生。三要强管理,要加强对学生乘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主动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确保学生安全。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科(育)局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并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广大师生都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同时要在2017年1月13日前将本县(市、区、开发区)放假时间及假期安排报市教育局。

  运城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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