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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10-28 16:17: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范例【14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范例【14篇】

  《家》读后感 篇1

  发明是激发创造力的重要方法,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伊莫金?希普

  我们所处的世界在不断的飞速发展,这个世界几乎是日新月异,每天都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发明出现。这些发明有些很实用,有些很具实用的潜力。由于不断有新的物品出现,所以与之对应的发明也在如雨后春笋般精彩纷呈。

  对于不断发明创造的人们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更应该积极主动的培养这种发明创造的能力。我们都相信孩子们拥有最好的想象力和无限的思考力,他们本身蕴含着无限种的可能,所以我们相信孩子们是未来的创造者。

  英国作家多米尼克?威尔科克斯、凯瑟琳?芒加尔东所著的《小小发明家手册》一本帮孩子们摆脱固有思维,帮助孩子成为天才发明家,让创意变成现实的实用之书。这本书教会孩子们如何成为未来的发明家。

  孩子们思维绽放的一小步,迈出小小发明家的一大步。如何让发明成为现实?我们的未来一切皆有可能,改变从创意开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其解决的办法,而要做的就是不断地观察不断地思考,问题无处不在而创意亦是无处不在。

  孩子们在遇到一些问题后,往往会跃跃欲试的解决这些问题,这些解决问题的创意可以先画下来,写下来,或是赠与它一个名字。《小小发明家手册》最大的好处就在于给阅读者提示和灵感,把属于自己的创意源源不断的吸引出来。

  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帮助人们、挑战自己、只有不断的努力,未来才会属于我们。孩子们是最具有成为伟大发明家的'潜力,要激发出源源不断的想法,想法越多,大脑才会给我们提供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案,当然前期我们不要考虑是否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因为很多发明都具有偶然性,一个想法可以带出另一个想法,一个创意也可以激发另一个创意。小想法也可以成为大创意。

  未来是由发明家书写和改变,未来的伟大之处在于,在某一个时刻它就会变成现在,变成我们生活的当下!在阅读这本《小小发明家手册》的时候我个人惊叹于书里孩子们各种创意各式发明,科学的进步可以让我们更加了解当下的世界,而孩子们的创意和发明将会惊艳眼前的世界,更会改变当下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非常的令人期待,未来所给予的挑战也会切实的摆在眼前。未来的人口过多,土地减少,吃、住、行等问题的出现,而我们的小小发明们针对这些问题也都有自己的解决办法。

  《小小发明家手册》就是不断激发孩子们创意的科学之书,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世界的发展与孩子的想象力,创意发明相辅相承。我在阅读过这本《小小发明家手册》以后非常感谢作者多米尼克?威尔科克斯和凯瑟琳?芒加尔东,读后感m他们把孩子们各种创意发明变成了真实的物品。更多的小朋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有了方向和目标。

  摆脱固有的思维,不断的整理新的发明创意,让创意成为现实。发明是激发创造力的重要方法,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为未来的发明家,每一个创意都具备改变世界的潜力。未来的一切皆有可能,改变的发生只是迟早的问题,而这一切或许都由你的发明创意所决定。这个创意也许很有趣,也许很疯狂,要记住:发明是帮助人们的一种方式。

  《家》读后感 篇2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读后感 篇3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

  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家》读后感 篇4

  读巴金的《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回味书中的情节,不禁思绪万千。《家》以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叙写了高家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衰败的历史过程。

  作者通过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来揭示了旧社会的黑暗、违心与奉承,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首先,老大觉新无疑是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一味的妥协、迁就别人,万事做个“好好先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最终种种悲剧在他身上上演。

  从小学到中学,他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中成长,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幻想着将来能够出国留学。中学毕业后,仅仅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便痛失爱人,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而这婚姻却是由抓阄来决定的。

  婚姻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自己的婚姻大事面前,觉新采取“无抵抗主义”,在面对这一切时,他选择了逃避、忍让、逆来顺受,如同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灵魂。

  在他妻子临产时也是任由他人安排,怕有血光,将妻子送到外面生孩子,最终导致妻子的死亡。

  他的悲剧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懦弱造成的,残害他一生的还有他背后的`家庭和旧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时期,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庭也注定要走向腐朽和堕落。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这也造就了他矛盾的人格。

  其次,鸣凤、梅、瑞珏是封建礼教下的女子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社会及家庭中,她们的地位最低下,经受着封建礼教的重重约束,承受着生活的重重苦难。而琴是那个时期进步女性的代表,她积极、阳光,敢于和旧的社会制度做斗争。

  最后,觉慧则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有志青年。他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他对高家旧理念已不存在任何幻想。我想着也许是他名字中带有“慧”字的原因吧。他坚信旧制度一定会被摒弃,旧社会一定会过去。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文学、旧社会、旧制度。正是有了像觉民、觉慧这样的有志青年,才使得当时的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觉慧的反抗不是孤立的,觉民和琴、《黎明周报》的伙伴们都和觉慧一起反抗封建旧思想,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我的心在燃烧,我的血液在沸腾。我为觉新矛盾的一生而哀痛,为高老太爷顽固的封建理念而悲愤,为鸣凤纯洁的爱情而惋惜,为首先取得小小胜利的觉民而欣喜;为思想先进、有着一腔热血的觉慧而颂赞。

  我很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和谐的年代,民主的社会,不用受封建理念的束缚,不必遵从那封建礼教,不必再墨守成规。

  那个黑暗的社会、吃人的专治制度永远地过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成为一个热血青年、有志青年、有为青年。

  我很欣赏巴金的一句话“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的确,青春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而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春岁月,这个阶段的我们充满了热情,有理想、有追求、有着为理想而奋斗的激情。让我们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做一个有为青年。

  《家》读后感 篇5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家》读后感 篇6

  周日的夜晚,我在静如流水的月色下合上紫底飞白花的封面,起身来在月下投下身影,此刻我在享受我家对我的担当,而在不远些的地方,一些和我一样稚嫩的肩膀,正摇摇晃晃地担当起一个家。

  月光筛在这一本叫做《肩挑一个家》的小小故事从书书面上,调皮地于书中百位美德少年的不凡中游走,我看到的是一面面鲜明的旗帜,顶着我们所未经的狂风暴雨前行,雨水湿透了他们的衣裳,流经了他们的发梢,顺着脸颊滴下来,劈这困苦前进,而愈是这样的困苦,逾显出他们生命的壮阔,这一百多位同龄人让我感到羞愧,我无脸相视,他们一个个都是单独的个体,单独的振奋人心的力量。而当他们融合在一起,奔流出的这本小小的丛书,就像在默默地述说着什么,那便是一种莫名的独特的精神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在他们身后的,在美好的阳光下,蓝天下的温室中的我们所没有的一种精神力量,所以他们已变成了我们的旗帜,走在前方的旗帜

  “每一朵花都要为生命怒放,这是花对生命的约定。”这些和我们一般大小的花苞怒放出了他们的生命,不是在我们的温室中,而是在风中,雨中怒放,在只属于勇者的世界怒放。我感慨于他们浓墨重彩的壮阔生命。于是在书的身后,我看到了他们肩上的家和我们肩上所未曾承载的一切。

  他们的家,是一种职责,一种像强者捍卫弱者一样的护卫的`职责,这些壮阔的存在,大都命运多舛,多历经了困苦与磨难在于你我对话,为了他们肩上的担当,早早的步入社会,翻开那本生涩的大书,艰难地阅读,理解,学习这个社会,那些责任本不应是他们的,但他们面对不属于而突然降临给他们的责任时,并没有推脱,而是快步迎上前去,用自己的力量为亲人,朋友,甚至是并不相识的人分担,并且走在最前方。这便是一种民族大义,谓之为人之义,他们也许在作出担当时,并没有考虑那么远,他们的行为也许是出自本真的追求,那是一种民族骨子里的朴质,而这种担当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挫折,风调雨顺太多了,多的让我们忘记了什么是追求。

  我想到的是张晓风的《武陵人》和国外的“挫折教育”。

  我们这些在温室中的苗,喝多了蜜,便开始魔怔。忘乎所以,失去了为人之义,失去了担当,不知敬畏为何物,肩头上自然没了那个小小的家。平日里知道的只是抱怨,却不曾想过那些和我们一样大小,但比我们担当更多的肩膀,小小的不顺便要死要活。其实当一切真正经历之后,你我看到的就是遍地莲花啦。

  人应当经历挫折,挫折应是生铁的熔炉,投炉熔炼后,不是毁灭,而是新生!那样,人才是一个大写的人,才不是一把慵懒的骨头和一堆松弛的肉。那时,再掂掂肩头,你会发现,那儿有个担当,有份责任在等待着你我,那时再回头就会发现自己和那近百位美德少年的历史重合和自我的成长。于是也便了解了孟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高明论述了。

  走出你我的温室,找出桃花源中那个“仿佛若有光”的出口,跟上前面的旗帜,顶着风雨和严寒,去!去追求,去担当,去看明天的太阳!

  《家》读后感 篇7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家》读后感 篇8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哥哥有个儿子叫孔篾,他与宓子贱一起做官。孔子到孔篾那里去,问他说:“你自从做官以来,有何得失?”孔篾回答说:“没有所得,却有三个所失。公事一件接着一件,以前学到的知识哪里有时间去实践呢?因此,所学知识无法理解明白。”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和孔篾的感受一样一样的呀,自从来到新的学校,总感觉学校通知一个接一个,过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生活,活在了完成任务里,失去自我的主导性,曾不止一次感叹这样的环境缺少了自我成长的时间。

  孔篾接着说:“获得的俸禄太少,连稀饭都没法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间日渐疏远;公务大多急迫紧要,不能抽出时间去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渐渐缺失。我所说的三个所失,指的就是这些。”孔篾说的这两个所失我也有同感,因为工作忙碌,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相聚和联系,有时也挺困惑,感觉很难两全。真想听听孔子老人家是怎么评价孔篾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听了很不高兴。孔篾说的都是实情,孔子为什么会不高兴呢?带着疑惑我往下看。

  孔子又到宓子贱那里去,问了与孔篾同样的'问题。宓子贱回答道:“自从做官以来,没有所失,却有三个所得。以前记诵学到的知识,现在有机会得以实践,因此所学知识更加明白;把所得到的俸禄拿去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情愈加亲密;虽然公务缠身,但仍兼顾到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更加深厚。”天呢,同样的问题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孔篾和宓子贱都做官,工作环境是差不多的,一个是“三失”,一个是“三得”,怎么会这样呢?孔子对他俩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听完孔篾的回答孔子很不高兴,听完宓子贱的回答,孔子感慨地评价:“真是个君子啊!”足以看出孔子对宓子贱做法的认同。

  读完这个故事,一直在想:“失”与“得”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我如何才能在孔篾的感觉中渐渐走向宓子贱?最后,我理出了两点:1。积极思维;2。秩序感。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要么屈服于环境,要么想办法战胜环境。如今,“忙”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瞎忙”成了生活的主调,宓子贱可以从忙碌中做到“学而时习之”,收获了真知,我可以向他学习把一些工作看成实践的好机会,两者做到有机结合,既完成了工作任务,又进行了教育教学实践,岂不美哉。

  为什么相似的环境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孔篾总是不能从忙碌中抽出身去做一些自己事?我想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秩序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一天该做什么,不能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那么这一天就会是盲目的忙,忙得不知其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天列个计划,清楚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着急做的事是什么,常规性的事是什么,就会有个清楚的规划,就会充实而明白。

  少些消极想法和思维定势,积极面对,讲究方法,生活就会朝着自己希望的样子去发展,感谢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家》读后感 篇9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家》读后感 篇10

  今天写读后感,(被逼的),忽然想起许久以前的《槭树下的家》。

  那是席慕容的一本散文,我很喜欢那种淡淡的感觉,有人说,这种感觉就像憨憨地睡在故乡的小床,淡淡的,幸福的味道。

  记得高中那时,坐在我后面的璐迪也喜欢树,一起去校园的那方小小的果园看书,看花,你告诉我,你想拥有一个果园。

  那时候,就约定以后去你的果园吃水果,你说过,会好好招待我的。你懂得,我喜吃水果,其实,喜欢吃的不只有水果,反正,我们这一群人,爱吃就对了。

  坐在我右边的迪常常会买很多很多诱人的小零食,那些来一份,那些华味亨,你们还记得吗?

  迪常常在吃撑的时候向我求助,一看她眼神,就知道这孩子准是又撑到不行。

  番薯片是啦啦的最爱吧,喜欢吃迪的紫薯卷,还带有长鼻王的味道。

  说起长鼻王,想起了金威,前几天这儿的朋友还从贵州带给我们喝过。

  我呢,喜欢买一些山楂,譬如山楂糕,山楂糖,经过大家讨论一致决定,还是来一份的山楂糖最好吃了,嘻嘻。顺便在迪吃撑的时候,变出一些来。

  记得寿司三人组吗?下次回家的时候,一起哦。尽管那时候,忙着考试,去了第一次的我们还是忍不住去了第二第三次。花花上次的生日还是在那儿一起过的。还有迪在奶奶家过的生日,菜真的好吃,哈哈,有活力的奶奶,那个英语单词怎么说来着,梦露又给忘记了。听你说过,ktv是阿姨订的,超豪华的,只可惜梦露给妹妹买小书包去了。

  啦啦总是在认真地学习,我们吃东西的时候,我们聊天的时候。

  每次考试结束,都会去啦啦的小寝室玩玩,阿姨还给我们做了好吃的,还记得桂花年糕,炒面条也很好吃哦。

  貌似我离开家乡好远好远,起初啦啦是一直持反对意见的,现在,我想告诉你们,我在这儿很开心。上次还去了幼儿园参观小天使们都好可爱啊。

  8号就能回家啦,想吃螃蟹,想吃鱼,想吃基围虾,想吃妈妈做的饭饭,味道好极了。

  或许我像一片落叶一样,离家很久了吧,但我依旧想成为一棵树,对根有着深深地情意。

  或许,有很多朋友很久都没联系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圈,但我知道,那些人那些事,我们从未忘记,所以也不需要被想起。

  会在即将到来的这一个盛大的春节相遇,然后一起欢声笑语。要记得那些约定。

  还有楚的巧手,糖真的好吃,当然啦,包装更好看喏,那张你亲手做的书签,我一直向朋友炫耀来着,嘻嘻。还有预定的纽扣,你做好了吗?

  那时,跟欢欢没有再一起吃饭,一起游戏,夹在迪和楚之间,或许有种小小的感伤,但每一天的`日子,还是那么地快乐,始终微笑着。

  和凶之间的友谊,最奇怪了,一开始就是通过小纸条交流的,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这样和你沟通的习惯,你知道吗,你写给我的同学录,我连看了3遍,真的,很感动。

  想起小纸条,我都一直留着,和拉拉的小秘密。和迪的温暖的小瞬间。迪,喜欢你带给我的那些小小的感动。记得第一次送你礼物是一个圣诞

  节吧,那双小袜子,还有我相信能暖到你心里的话语,现在还是一样,虽然梦露没在你身边,但我依旧希望我的那些有意或无意的小关怀……未完待续

  《家》读后感 篇11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

  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家》读后感 篇12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家》读后感 篇13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礼貌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我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此刻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之后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取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此刻的社会,此刻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能够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此刻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透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此刻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能够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比较,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礼貌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能够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理解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我,要为自我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述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透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这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就应满足,就应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这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我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这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先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就应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 篇14

  每一个孩子就是一朵花,都渴望阳光的照耀,雨露的滋润。可是命运是不公平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人的一生也许是会经历许多的困难挫折,可是如果他们还在幼年,当他们的肩膀还是那样的稚嫩,他们的小手还是那样的纤弱,他们的心灵还是那样的脆弱。面对如山的磨难,他们怎么办呢?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深深被他们的坚强和乐观所感动。

  “与其让人看到雷雨,还不如让人看到雷雨后的彩虹。”坚强的`李琳玉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少年丧父的她,为了减轻年迈的爷爷奶奶的丧子之痛,悄悄掩藏起自己的痛苦,反而竭力帮助爷爷奶奶走出困境。她不但没有埋怨命运,反而感恩生活,让她至少她还有疼爱她的爷爷奶奶。她的坚强懂事让我很佩服,她对生活的感恩更让我们动容。

  “命运给了我苦难,可那只不过是别人也将或多或少承受的苦难,被我提早经历了而已。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海的女儿”宫湛秋如是安慰自己。面对父病母丧,成年人尚且无法承受,何况柔弱的她?可小小的她选择了勇敢去面对。当我们许多小皇帝小公主还在父母身边撒娇迈痴时,她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独自去面对生活的艰辛。

  “小太阳”胡继汕尤其让我感动。他的妈妈在他出生不久后,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治病,家里债台高筑,爸爸常年在外打工积劳成疾,幼小的小继汕就精心照顾瘫痪的妈妈和失去劳动力的爸爸。在生活上,他洗衣煮饭,任劳任怨,因为担心妈妈噎着,他总是多加水,把“西红柿炒蛋”变成了煮蛋。其实,小继汕多么希望妈妈早日康复,他也能吃上妈妈烧的香喷喷的美味啊!小继汕知道妈妈们的心里苦,还经常利用课间空闲的时间给妈妈发短信安慰妈妈,双休日从不出去游玩,总是在家照顾妈妈,做家务。可是让我感动还不仅仅是他对妈妈的孝顺,更有他在困境中,还不忘感恩社会,回报大家。当他得知汶川发生了惨不忍睹的大地震。他立即行动起来,靠课余自己捡垃圾,捐出了十倍于生活费的捐款。小继汕就象他所唱的《种太阳》一样,他自己就是一个小太阳,并且他还在不停的种太阳,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了无限的光明和温暖。

  想想我们身边,大多数同学都是娇生惯养,平时安享父母的嘘寒问暖,不但不思感恩,反而认为理所当然。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但要学会在面对苦难时要坚强勇敢,不能被困难打倒。无论何时,都要记得,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我们更要学会感恩父母,回报社会。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关心照顾下是多么的幸福,上天给了我们这样的幸福。可这样的幸福不是理所当然,父母也需要我们的关心!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自己的幸福,懂得感恩父母,感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感恩我们的社会,正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今天和明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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