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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时间:2021-01-26 12:21: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利用暑假时间,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每读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 ,它常使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动画片----柯南。柯南就想书中的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们都具备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仗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们都是神探,是使犯罪人员闻风丧胆的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他是英国最富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但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动被销蚀,始终经久不衰,它是文学长河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一个永不退色的彩虹。

  我很欣赏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根据华生的医者风度及皮肤颜色及行动的灵活性判断出华生刚从热带而来并且受过伤并且是名医生从而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而言准确快速的判断而作出结论却是很难的,所以我曾经超羡慕福尔摩斯那一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 有许多的精彩故事。我最喜欢的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这两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先看完的。这两个故事更加体现出福尔摩斯的判案能力与专业警察而比更加有过之无不及,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及判案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他一直经久不衰,它内含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千万读者。

  它值得你一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 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王老师点评:张成硕的这篇读后感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作方法,打破了概括主要内容+感受的模式,从聪明、科学怪人和傲慢三个不同的方面介绍了自己眼中的福尔摩斯,没有落入俗套,而是写出了自己独特的感受,并能够非常自然的联系生活实际,从书中汲取了成长的营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访问过。为了有一个恬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协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格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和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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