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倡"至孝",赞同"孝"的笃诚,但反对"愚孝"。有这样一个故事真是令人触目惊心:汉代的郭巨家里非常贫穷,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分给孙子一半,郭巨对妻子说:"贫穷到了不能供养母亲的地步,儿子又分母亲仅有的一点儿吃的,为什么不把儿子活埋了?"于是郭巨便挖坑准备活埋儿子。等到把坑挖到二尺深的时候,忽然挖到了一罐金子,罐上面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其中杀儿子以供养母亲的孝,实属一种"愚孝",我们很难对此种孝给予赞赏。为人岂可不孝
【原文】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母子不相识认,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亦由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况又有怨咨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译述】人当处在婴孩时代,对于父母的爱戴和依恋是极为深切的。而父母对于处在婴孩时代的儿女,爱护怜惜之情也很深厚,抚养培育几乎到了无所不至其极的地步。大概由于父母和孩子相连的气血刚刚分离,相去还不算遥远,并且婴孩的声音笑貌本身便能取悦于人,得到人的疼爱的缘故吧!这也是造物者特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理,使人类,使这个世界能生生不止,繁衍不息。即使是飞禽走兽、微生物等也是这个道理,当它们的子女刚刚脱离母体的时候,哺乳喂养极其关心。如果有意外的伤害降临到它们孩子身上之时,它们就会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去保护孩子。然而,当孩子渐渐地长大之后,名分稍稍严格起来,感情也日渐疏远起来。此时父母极力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慈祥,子女们也力求做到至孝。飞禽走兽之类渐渐长大之后,母与子不相识认,这是人之所以与飞禽走兽不相同的地方。但是,父母在孩子幼小之际,对他们爱念抚育之情,简直不可以用言语表达得尽。子女们即使终其一生承颜致养,孝顺父母,极尽孝道,也不能报答父母从小爱念抚育的恩情,况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能尽孝道。凡是不能尽孝道的人,请他注意一下人类是怎样抚育婴孩的,其中的情爱的分量有多重,最终就会自己醒悟。正如天地孕育万物的至理,这种至理涉及到人类的又是那样广大,而人类怎样去报答天地呢?有的对着空中焚香跪拜,有的请道士做道场以祭祀上帝,认为这样就能报答天地至爱,果然能报答其万分之一吗?更何况那些对天地有埋怨责怪的人,这些都是不进行反思所造成的错啊!
【评析】"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古人一句颇为激昂慷慨的至理名言。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刹那起,便开始沐浴在父母的爱抚之下,那么这种源源不断的亲情之爱,当以什么来作为报答呢?只有至孝。即使至孝也只能报答得一部分恩情!对于父母,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孝,人不可不孝。孟郊有诗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是啊,寸草能够报答得了三春的阳光吗?好在我们的父母不求你是否能报答得完完全全,彻彻底底,他们所希望的是,当你在飞黄腾达之时还时时记挂着他们,不时传来你异地的音讯,不时地听到你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爱情甜密的捷报。我们的父母是伟大的,他们的爱是无私的,奉献得无怨无悔、淋漓尽致而又辛辛苦苦,你千万别辜负他们的心。
《红楼梦》中的呆霸王薛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不务正业,混入三教九流之中,毫无一点儿诗书气。在他的意识里,似乎只知道怎样胡吃海喝,怎样贪图美色并为此不辞辛劳。最典型的就是为了得到英连,竟然打死了人,吃了官司,惹得薛姨妈为他担惊受怕,薛宝钗为他伤心落泪。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有孝心,在薛姨妈面前仍然表现出一个孝子的样子。
在古人的意识里,忠与孝是密切相联的两个因子,他们始终克守的规矩就是"在外尽忠,在家尽孝",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他们往往痛不欲生。不管其功名心有多重,一旦父母亡故,总要回家守孝三年,这已经成为多少千年封建社会一个颠扑不破的"至理",没有人提出过怀疑。
即便是在思想极为活跃的魏晋时代,人们在追求玄远超脱的神韵之际,仍然没有忘记"孝"这个字眼。陈仲弓任太丘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他其他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事吗?"
不忠不孝已构得上处死之罪,可见古人是极注重孝的。
父母爱子应适当
【原文】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抚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僧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之。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述】对于一般人来说,有了孩子,大多在孩子处在婴孩之时由于过分溺爱而忽略了孩子的坏毛病。放纵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也放纵他们的各种各样的行为,他们无缘无故叫喊胡闹,不知道加以制止,却以此怪怨看护孩子的人。孩子欺侮了其他小孩,大人不懂得管教约束自己的孩子,却怪罪被欺侮的孩子。有的父母即便是承认孩子的所作所为是不对的,但又说孩子小没有必要责备。日积月累,养成了孩子的恶习,这就是父母过于溺爱孩子造成的过错。等到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溺爱之心渐渐淡化,孩子稍稍有过失,便会使父母感到极其厌恶进而大发雷霆,挑拣孩子小小的过错认为是很大的错误。如若遇到亲朋故旧,极尽装饰之能事,设立机巧之辞,历历陈数孩子的过失,并坚决地把大不孝之名加在孩子的身上。但是孩子着实没有其他的罪过,这是父母妄加憎恶的过错。极端的爱憎感情大多首先来自于母亲,父亲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仍然听信孩子母亲的话,认为她说的是不能改变、牢不可破的真理,那么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做父亲的必须详细了解并观察儿子的言行,当孩子小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地要求他,长大后也不应减少对他的爱。
【评析】婴儿以一声啼哭预示了他的降临,但他却简单得犹如一张白纸,等待着周围的人为他描绘,而那只七彩的笔却大多操纵在了父母的手中。
父母供给他吃穿的同时也教会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去做,婴儿在接受不断的教育中走向成熟,有朝一日,推开父母的双手,大胆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中去,从此,他也承担起了孕育下一代的光荣使命。在不断的轮回与发展中,历史给了我们经验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教训: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俗语说得好,"小时不管,到大上房揭瓦"。意即当小孩子处于可塑性阶级,大人纵容他的一切,不懂得教育他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长大成人之后,他会干出令父母吃惊又无耐的事情,这时父母毫无办法,后悔当初不该溺爱他。
我们并不是说,要象贾政那样,对待儿子象对待奴婢一样,任意打骂,不允许儿子有自己的想法,法西斯般地为孩子设计一切。我们是说,在保持父子亲情的同时,要肩负起教育的责任。
一代名医黄传贵,祖上世代行医。传至他已是"黄家医圈"的第七代。祖上立有规矩,医术传儿不传女,更不传给外人。黄传贵的父亲是一个勤劳俭仆的乡村医生,医术高明却并不以行医为生,不向父老收取医药费。他有很多儿子,独传贵聪明伶俐,便决定把"黄家医圈"的祖传秘方传给他。一经决定之后,小小的传贵便没有了自由的生活。开始时,父亲背他上山采药,教给他辨认草药的方法,规定他一天背多少药方,到后来父子二人可以同行于山间。这期间,父亲极为疼爱儿子,却也要求严格,倘若当天的药方子没有记熟,就会遭到呵斥甚至遭到棍棒之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黄传贵在父亲的辛勤培育下,有了扎实的中医学基础,以后他依靠自己的努力读了中学、大学,在祖国丰富的中医学领域里勤学苦练,终于在"癌症"这一医学领域的顽症中有了突破。海内外慕名而来的就诊病人不计其数。
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功,他仍然没有忘记父亲儿时的教导,虽然父亲没能活到儿子扬眉吐气的那一天,但传贵的母亲等上了这一天。传贵在百忙之中,背着老母亲观看了人民大会堂,游览了长城这一独特景观,引起了不少外国游人的观注。
孩子的未来掌握在父母的手中,从小给他一个权衡利弊的砝码,给他一个为人处世的工具,给他一种待人接物的方法,让他感受到父母爱他的同时也在他身上寄托了某种希望。
爱子莫若使其立业
【原文】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为非。凡富贵之子弟,耽酒色,好博弈,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度日,遂起为非之心。小人赞其为非,则有啜钱财之利,常乘间而翼成之。子弟痛宜省悟。
【译述】人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必须使孩子有某种职业,贫穷的家庭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就不至于受饥寒之苦;富贵之家,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孩子就不至于由于无所事事而胡作非为。大凡富贵之家的孩子,沉湎于酒色,喜好赌博下棋,喜欢穿华丽的衣服,爱好装饰自己的车马,并且总是与不务正业的群小为伍,甚而至于使家庭破败,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本心不好,而是由于他们没有职业找不到事情可做,便容易生胡作非为之心。心术不正的小人对他们这种胡作非为大加赞扬,是为了得到美食和钱财的好处,常常趁虚而人,推波助澜,使他们坏事做得更多。孩子们应该对此有痛定思痛之后的清醒认识。
【评析】闲极无聊,就会惹事生非。贫穷人家的子弟,从小就没有奢望拿着父母的钱去游游荡荡,在他眼中,父母唯一的企盼就是孩子能早日自谋生计,贴补家用,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因此,"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穷人的孩子很少能成为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相反,富贵之家倒是爱好声色犬马,喜欢大肆享受的"花花公子"的发源地。他们的孩子出生后面对的是锦衣玉食,面对的是父母倾其所有所提供的各种享受。在他们眼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忍饥挨饿受冻的凄惨场面,生活对他们来说,似乎不存在任何压力,只要肚子感到饿了,就会有食物呈现于前;只要天凉了,就会有温暖的衣服加之于身。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于是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任意放纵。然而,儿时的享受,青年时期的放纵种下的却是脱离父母后的悲哀、落拓与凄惨。
"薛蟠,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于老大无成。"这是《红楼梦》对于薛蟠这个花花公子的描述。薛蟠从五岁开始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个字,因家有百万巨资,母亲可怜他幼年丧父,也不怎么管教他。他终日惟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旧日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家人等办理。
薛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由于终身无事可干,又有百万巨资可以任意挥霍,身边聚集着一些不三不四的吃客,怂恿他奢侈,纵容他堕落,终至于一事无成。进贾府住梨香院,不到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便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袴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众赌博嫖娼,渐渐无所不为,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薛蟠的典型事例,告诫人们,要让孩子有事可做,让他过得充实,否则就会使各种恶习有了可趁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