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食药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26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药品市场的流通渠道,也是由生产商通过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包括医院药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食药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食药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突出问题,根据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洪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等七个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主动汇报协调,制订整治方案

  积极向市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并主动协调市工商局、质监局等七个食安委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牵头并及时印发了《洪江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洪群治发[2016]2号文件中第六个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相关单位也制定了本部门对应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有所好转。

  二、周密部署,明确监管责任

  方案制定下发后,7月11日我局及时组织工商、质监、商务、农业、畜牧、卫生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结合全市整治方案,明确了由药监局负责餐饮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卫生局与药监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专项整治,农业局负责农产品农资专项整治,畜牧局负责畜禽水产品、兽药鱼药专项整治,商务局负责酒类及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做到每项整治工作有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人员,确保整治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三、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产品、畜牧水产品、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酒类、定点屠宰、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为整治范围,以市场、超市、加工作坊、医疗机构、药店、学校、农产品、畜禽水产品基地等为重点场所,以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广告、非法添加等为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相关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创卫工作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并将宣传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边监管边宣传,还通过网站、短信群发、电视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力推进,成效明显

  1、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市质监局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未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的购销台账等记录资料,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执法车辆42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93户次。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市工商局严厉打击食品流通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制假售劣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2户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4起,查获并销毁各类超过保质期、霉变、三无食品590包,共计75公斤,货值2.2万元,责令35户食品台账登记不规范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规范经营食品店9户。

  3、加强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我局联合市卫生局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餐饮食品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125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59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7家,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执法车辆61台次,查处餐饮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9起,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5起。

  4、加强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市商务局加强了生猪产品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广泛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病害猪肉、注水肉的非法行为,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加大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酒类批发零售企业43家次。

  5、加强农资农产品专项整治。市农业局开展了禁用先用及假冒伪劣农药、在蔬菜水果生产中违规违法使用农药行为、非法使用百草枯、种子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共送检9个农药样品、抽查登记农药标签705个,检测蔬菜水果435批次,检查种子经营店87家、农药经营店65家,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执法车辆85台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起。

  6、加强畜禽水产品、兽药鱼药专项整治。市畜牧局多措并举,强化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巡查,强化养殖流通环节监管,并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兽用抗菌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共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45户、兽药经营户69家、饲料经营店106家,抽检瘦肉精尿样750份,检出染疫动物9头、家禽300多羽、病害产品2700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7、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市卫生局积极开展了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我局开展了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药及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违法行为。

  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相关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000余人次,对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60起,处理个人24人,案值2万余元,较好的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六、加强督查,严肃执法执纪

  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还采取了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实施监督问责。同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以达到警示作用。目前未发现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情况。

  【2016年食药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按照省、鸡西市保化监管《2016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市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保健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药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密山市辖区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企业116家,经营保健食品及钙等维生素补充剂类、减肥类、降糖、降压类、增强免疫力类为主,约300余个品种。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以会代训,部署落实我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与保化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并召开全市药品流通企业业主会,部署落实密山市2016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密山市2016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对专项整治涉及到的经营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建立方法、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等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编制〈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知识小册〉、〈保健食品进货验收记录〉免费赠送给药品流通企业,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业主对保健食品辨别力,与会要求各经营企业上报保健食品经营基本情况,加强企业自身管理。

  (二)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合法性,经营产品合法性普查,加强经营品种备案管理工作:对药店原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对原有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变更的重新对现经营品种进行备案管理;对原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到期的针对现经营品种给予发放变更、延期凭证;并加强索证索票要求,只对能提供索证的品种进行备案,确保药店只能经营备案有索证的保健食品。经营的保健食品均能提供供货票据,同时做好进货验收登记工作。二是加强自检自查,加强标签标识管理,严查过期、无中文标识、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行为;各药店自主撤销了出租柜台、广告保健食品的经销活动;三是要求保健食品设立专柜摆放、专人销售、专人管理,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内不得摆放非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四是要求药店制定“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警示标语,严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现象发生;五是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制度,采购制度、进货验收制度、保健食品销售处存制度等,并有直接责任人,要求药店将保健食品经营与药品经营同步管理,严禁非法进货非法销售。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保健食品非法采购非法销售;把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与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相结合,全年共对全市116家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普查,分成九个工作组进行日常监管现场指导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登记工作,并利用7月至8月一个月时间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在限期内不能提供索证索票资料,不能证明来源合法性保健食品予以登记保存。对经销套号、冒号、生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予以查封扣押。立案查处非法经营企业6家,共处罚3500元。七是加强宣传尽力提高消费者消费意识:我们利用全市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月等安全宣传为契机,到市中心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休闲广场设立保健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四次,设立群众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4起,宣传了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三、工作成效、差距及工作中的几点思考:通过对药品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与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相结合,大力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经营、非法宣传行为,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杜绝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但在药品流通领域中深切感受到经营业主都对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工作的不够重视,经营者存在麻痹心理,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与药品的经营管理存在很大差距。根据深入企业监督检查了解到在一些大规模药店,保健食品经营的销售额可占药店总销售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保健食品利润空间远大于药品,随着保健食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认知接受程度的逐年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将是今后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直销行业的发展、网购网销的快速发展,也给我们监管人员提出新的课题,如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不是几个执法人员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期待着法律执法工具的快速健全,同时更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及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就医用药意识,加强举报投诉信息公开,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尽快考虑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入门条件,严厉打击拎包销售行为,把保健食品纳入药品监督,真正让消费者吃上健康安全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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