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25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津补贴发放情况纳入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之列,在每年的财务检查中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6年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靖组发〔2016〕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2016年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2016】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5月1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16年5月11日至1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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