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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青春作文

时间:2021-05-20 20:07:46 高三 我要投稿

实用的高三青春作文集锦七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三青春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三青春作文 篇1

  告别了金色的童年,我们开始步入了梦想中的天堂——青春。青春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等待着我们去观赏;青春是一首动人的旋律,等待着我们去聆听;青春是一篇文质兼美的散文诗,等待着我们去品悟……在我们刚刚步入青春大门之际,且让我们去凝眸他人留下的青春轨迹吧!

  她,美貌动人,才华横溢,凭借着国色天香的容颜走进了皇宫,开始了皇宫深院里的生活。她本可以像无数个嫔妃一样奢华度日,也可以像历代皇后一样母仪天下,但是,历史却将她一步步从后宫推向前殿,直至坐上了以往只有男性才能坐的龙椅。女子称帝,在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她做到了,并且做得不亚于任何一个男性帝王。岁月沧桑,然而她的生命之花,在滚滚的历史浪潮中,却依然是那样的绚丽夺目。

  他,青春的道路上充满了荆棘与坎坷,无情的病魔夺去了他最宝贵的双眼,生活的艰辛将他压到了苦难的最底层,但他没有屈服于命运,依然不放弃对音乐的追求。在无数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在若干个风雨交加的白昼,他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对光明的渴望、对幸福生活的向往都融入了他的音乐之中。于是,在无锡的大街小巷,在惠山的二泉旁边,人们常会见到一位盲人手拿一把二胡,演奏着或悲怆或欢快的乐曲。这位瞎眼艺人用二胡传达着他对生活的理解和感受,鼓舞着无数和他一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民。直到今天,他的曲子仍在人间广为流传,他的生命也在他的乐曲中获得了永久的青春。

  他们,工作在人世间最平凡、最伟大的岗位上,履行着天地间最庄严、最神圣的职责。他们把自己化作蜡烛、变成春蚕,将自己的青春点燃,用心血指引着求知的莘莘学子。在他们的生命历程中,没有稚嫩,没有衰老,有的只是跨越年龄界限的奉献,于是在他们的人生辞典中,每一页都书写着火红的“青春”二字,于是,人们赋予他们新的称号——“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青春就像一支神笔,有人用它写就一首首优美的诗歌,有人用它谱成一篇篇动人的乐章,还有人用它描绘出人生最灿烂的画卷,于是,青春便在那一刻成了永恒。是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短短的人生旅途中,青春更是像花儿一样稍纵即逝。如何才能让自己的青春之花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呢?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高三青春作文 篇2

  长久以来的困惑,随着科比亲手写的一篇将要退出联盟的文章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一位在联盟里征战20年的巨星,将要退役过着属于他的生活,犹如一个战功显赫的将军将要脱下他的戎装,要衣锦还乡了。作为他的球迷,我们只能默默的感谢他,感谢他盛装莅临我的青春!

  1996年6月26日,一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走上了NBA的舞台,从此开启了属于它的时代。但他的首秀却又是那么的不敬人意。也许天意弄人,在第一年科比并没有惊艳到全联盟。可是作为天才的他在第二年开始爆发了,让联盟意识到,这个孩子将要创造一个未来。是的,事实也是这样,科比在二十年的职业生涯里拿下了5个总冠军,两次总决赛mvp,20xx年常规赛mvp等等。

  人们总说科比是天才,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像是一个沉睡的婴儿一样,睡的正香。可是这时的科比已经在球场上开始热身了,他独自一人享受着这篮球砸在地上砰砰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迷人。也是这样日复一日的训练让科比成为联盟里最有能力的得分手之一。当其他球员都在给自己放假时,科比又开始“虐”起了自己,起跳投篮,他没有给自己留余地,他每天要投中两千次,也就是这样的训练造就了科比精准的投篮。这就是科比,对自己残忍,不留余地的折磨自己,他永远不会止步。

  而伤病对于科比来说,就像是家常便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在一次进攻时,手指骨折,这时,他并没有去医院,而是让队医把自己的手指骨接了回去,一个镜头让我看到科比当时是多么的痛苦。但是,马上他又回到了赛场上,带着球队厮杀,这让我感到科比是无敌的。可是在20xx年对阵勇士的一场比赛中,科比遭遇了跟腱撕裂,这一次他仍坚持打了一会儿,可是后面他要求下场了。他在更衣室里把所有能摔得东西都摔了,眼里充满了泪光,脸上写满了沮丧,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沮丧,队医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的确,这次对于科比来说是个致命的打击。但是,他挺过来了,在复出的第一场比赛里全场的球迷都高呼他的名字,为他复出而欢呼。坚韧不屈;奋斗拼搏;永不服输,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黑曼巴精神!

  如今,科比已经退役一年多了,可是他在多伦多猛龙头上看下81分如同昨日,在麦迪逊花园射落61分还记忆犹新。这是独属于科比的回忆。感谢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科比,我们永远爱你!

高三青春作文 篇3

  青春就是和七个自己相遇。一个明媚,一个忧伤。一个华丽,一个冒险。一个倔强,一个柔软。最后那个正在成长。——题记

  如果说青春,我会想起洒下的阳光,校园里似有若无的清新的花香,永远微亮微凉的黎明。于我,青春就是一个样子的。

  早起去上自习,埋头与作业抗争。也会趁午睡的好光景偷偷溜出去学校逛逛。那是件提心吊胆的事情,就算学校的风景早已很熟悉,却还是很喜欢这样跑出去。享受阳光和笑容同样明媚的午时。有点小叛逆的心理,也只有青春能够承受。课间会和同学趴在栏杆上吹风,会小小的打闹,也会很痞里痞气的笑着。然后安静的各自完成着当天的学习任务。

  我们明明是很安静的样子,却给自己一个有点坏的自我评价。这也是青春。

  有时候会很文艺的忧伤。没有起因,没有终结。柔软而绵长。像春天的细雨,莫名其妙的下着,却也是十分美好的。

  看北大的宣传片的时候有一句话很触动我:“不是现实支撑了梦想,而是梦想支撑着现实。梦想才是最真的现实。”青春是很会做白日梦的。我们拥有着无尽的想象,不切实际,不着边际,我们笑着谈论着,却在自己的内心一点一点慢慢坚定。能够实现自己年少的梦想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有梦想,没有摘星星这么困难。但是也还是需要我自己努力。带着光,听着风。用手里纤细的笔杆来书写我的梦想。

  在教室里努力的人,都是怀有梦想的人。青春年少,与梦想同行。这样我们便都是闪闪发光的模样。

  突然很喜欢三毛的散文和郭敬明笔下那些惨烈的青春。

  扎着麻花辫,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背着黑色的双肩帆布包。独自一人去闯荡。我曾幻想我青春时候的模样。可是终究只能是幻想。我没有勇气。还是穿着干净的校服,眼神清澈,笑容明亮。这是最平凡的青春,又是最特别的。青春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最特别的。

  现在的我,绝不会妥协。我认为这是在保持我的倔强。会伤害关心我的人。这些我都懂,但是还是放不下自己的骄傲。这也是青春的一个样子。如果冲动一次,顶多会后悔一阵子,但是如果不去勇敢,就会怂一辈子。人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爱与被爱都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现在的我们总是跌跌撞撞。喜欢冲动。偏激易怒,青春比较阴暗的一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总会有些棱角是留给岁月去磨合的,不再光亮的脸庞却多出来打磨出来的坚毅。人的一生总会有一次奋不顾身的时候,而这个时候,多半都是正直青春的时候。

  青春开出一树的繁花,也总有凋零的时候,无论是对家人还是自己,终究还是得学会放下。这也是伤痛的部分。

  在这个时候所受的伤虽说是最容易好的,但是留在心里的印记却不是那么容易消去的。总有一些东西牵扯出那时的记忆。然后撕心裂肺的痛。青春的疼痛却成了破蛹成蝶的美好。

  最后,我想用一首诗来概括青春最重要的,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青春有这些模样,等待着它沁出芳香。

高三青春作文 篇4

  中秋放假,又回到初中的母校,不经意间发现,破旧的教学楼变得高大气派了许多,狭小黑暗的小食堂变得宽敞明亮了,就连以前天天让同学们烦心的洗手间也重新装修干净多了。唯一不变的只有校园两旁的两排枫树依然挺立,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记忆中的她。记得每当秋风吹起的时候,那一片片枫叶翩然落下俨然成为学校里一道最美的风景线。整个校园好像被火红的枫叶映成了红色。依然清晰记得她曾经载我穿梭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送我回家,依旧清晰地记得我曾经和她抱着课本在这条道路上边走边研究数学题。踩在枫叶上簌簌作响,仿佛谱起优美的乐章。我也曾清晰的记得她长在林荫道的尽头目送我离开的眼光。

  穿过校园的林荫道,来到办公楼和实验楼前,令我欣慰的是办公楼前的小花园还在,这个充满无数回忆的地方,这个让我一次又一次豁然开朗的地方,这个一次又一次成长的地方。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比以前更漂亮了,时值九月,天高气爽,花儿开得更加美丽。我又一次坐在了花园的长椅上,随手捡起一片枫叶,轻轻拭去上面的灰尘,慢慢夹在书里,可泪水不知不觉间滑落脸颊。那一年我十一岁,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不会管理班级,不会学数学,各种琐事各种烦恼,让我一次又一次躲在这个无人留意的小花园里偷偷哭泣。

  那一年我还小,那次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哭泣,以32分的成绩排名倒数,自尊心极强的我受到了打击,拿着数学试卷躲到了那个小花园,却因情绪失控忘记了时间,第四节课未到堂,她找到我的时候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片枫叶,轻轻拭去上面的灰尘,慢慢夹在书里,然后将书递在我手里。她说这是一本基础题学数学犹如爬台阶,第一层台阶必须要扎实,不然台阶砌得再高也会坍塌。只是看书是没有用的,要多做题,从题目中查漏补缺,那一刻我看着她,她对我的旷课行为没有责备,亦没有责骂,只是为我擦去了脸上的泪水。轻轻的说了一句:“回去吧,我相信你会学好数学,加油。”那一刻,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只是抬头看着她不语然后起身紧紧地抱着那本书回到了课堂。那天的那本书和那些话让我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中考结束的那一天,我的数学成绩从当初的32分到72分,到96分,再到最后中考的112。120分的题目我从一个对数学一窍不通的小笨蛋变成更了一个小学霸。当然我忘不了这一切归功于她。

  离开花园,来到我曾经上了四年初中的教室,班牌还是一班,只不过不是09级了。初次见到她是在20xx年9月1号,那天新生入校,那天没有秋高气爽,那天没有风和日丽,迎接我的事让我措手不及的倾盆大雨。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我慌了神,四处奔跑着找教室,慌乱之际却有一双大手拉住我,瞬间我就和外面的大雨隔绝,我的头顶撑起了一把伞。我就那样愣在了原地,也许因为看出了我的惊慌,她接着说道:“别怕,我带你去教室。你是新生吧,几班的?”我说一班的。她笑了笑说,“走,咱俩一起。”她的话语那么温柔让我感到亲切,我们一起进入教室才发现她是……那天她穿了一件蓝色衬衫白色裤子配一双白色高跟鞋,高高的鼻梁架着一副黑白镜框的眼镜,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让她的气质更加出众。那一刻我只是觉得她是那么漂亮那么美丽,那天她在讲台上说了些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我的目光一刻也曾离开她就那样呆呆看着她。

  开学第二天要军训,每个人都发了迷彩服,可我却被那条红色腰带给难为住了。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怎么也解不开。这时候她迎面走了过来,同样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俯下身子,蹲在我旁边,帮我解开腰带重新系上。摸摸我的头说:“去站队吧。”我依然没有过多言语,她依然和蔼的对我笑。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

  那天她说因为,所以需要选个体育委员,话音刚落,我就被小学同学从队伍中推了出来,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身后就传出雷鸣般的掌声。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当上了体育委员。因为爷爷是军人所以打小耳濡目染。那一套口令便也了如指掌,整起队来显然也是轻松许多。哪一天我因军姿站的的标准被教官选中给同学做示范。那天,我在她眼中读出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可能是欣慰亦或许是。。。。可不料军训第二天,我便出了差错,因为有个男生不听话,我打了他,他也对我动了手。当教官发现后,及时进行了制止。她把我叫到那个小花园,又是小花园。她对我依然如初。没有责备,那天她对我语重心长的说了好多,她说:“首先,你打人不对,对待同学要和睦友善。其次,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你这种上来就采取武力解决的办法不仅不让同学服从,而且会让同学加恨与你,不利于以后的班级管理工作。最后,你们都是同龄人,自尊心很重要,做事之前要学会换位思考,多顾忌别人的感受。”那天她和我聊了很多,我只是“嗯嗯”的应着。回到队伍以后,我找到那位同学和他道了歉,又和他聊了很多。我们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掺杂着汗水和泪水,交织着歌声和笑声的军训落下帷幕。短短七天,让我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军训结束以后,我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一班之长。初一那年,我们都还小,不叛逆都很乖。初二刚开学,麻烦的事情就接踵而至,同学们都已步入青春期,各种问题都浮出水面。不知道是我的管理方式处了问题,还是其他原因,同学们开始排挤我疏远我。敏感的我再一次躲到了我的秘密基地——小花园。不同的是这一次不是她找我,而是我主动找到了她。这一次我趴在她话里怀里哭了好久,她只是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安抚着我。可当我醒来时却发现我在她的家里,那天她给我做了好多好吃的。我一拍额头,天啊我竟然哭着睡着了。那天她没有像往常一样陪我聊好多。她给了我一个泛黄的本子,我轻轻翻开竟然发现那是一个日记本,上面的字迹还很稚嫩,她说那是她中学时代的日记,上面记录着她曾经担任班委时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我一遍又一遍的翻开那本日记,终于在初二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的噩梦生活随之结束,我又重新融入了那个集体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离开教室来到操场,站在主席台前,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每周一早上都会总结学校一周纪律文明的学生会主席,是的,就是我。初三那年刚开学,经过两年的工作有了一些经验,她推荐我加入了学生会,并在加入学生会一周后,竞选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可那时我对自己完全没有信心,她不断的鼓励我为我加油,直到宣布竞选结果的那一刻她笑了。

  学生会主席对我而言,沉重又有压力。从此我的初中生活开始转折,我的肩上又多了一个担子叫做责任。两年的学生会生涯对我而言还算如鱼得水,一路上有她的陪伴,虽然也会偶尔遇到一些小麻烦但有她的帮助,我也都解决了。

  在中学毕业之前我拿到了一个证书“莱芜市优秀共青团员”,我知道这一切都归功于她。

  是的,她就是我的班主任,我的初中四年班主任,一个年轻有为的女人,一个让人敬佩的女强人。我曾经亲切的称她为“妈妈”。而现在,我的心底也一边一边亲切地称她为“妈妈”。

  现在我即将步入高三,现在的她事业也更加辉煌,从曾经的政教处主任到现在的校长。她,一个让我敬佩又让我感恩的人,毕业两年了,我已经从一个稚嫩的孩童成长为了一个大姑娘,时间在走人在成长,一切都在变老师对我的恩情从来都没有忘。

  没有华丽的辞藻,亦没有精美的语言,我更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我对她的感恩和爱。我知道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做人,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学习,是她教会了我如何管理班级和学校的学生,是她帮助我成长。她是我青春路上的导航仪,指引我走上人生的大道,从不曾偏离轨迹。

  她,是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爱她。我快步向老师的办公室走去,林荫道上那火红的枫叶更令人陶醉了。

高三青春作文 篇5

  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再次见面的我们,又经历了多少的路程。

  ——题记

  1

  下雪了。我曾无数次站在四周飘满雪花的世界中,望着那被闪亮的白色覆盖的冗长的街道,义无反顾的笑着走过去,熙熙攘攘的人流像是游鱼般从我的身侧穿过,雪地上我的脚印越来越长,落在我肩上的雪花也越来越多,我脸上的笑容也逐渐显得前所未有的忧伤。冬日永远明媚得像是一张惨白的白纸,白光哗哗的在头顶上流淌着。

  2

  十七岁,我觉得这是个特殊的年纪。我会一个人独自坐在教室撑着脑袋看着黑板上的化学公式发呆,什么也不想;我会跟朋友们玩游戏一直玩到很晚,饿了便一起去小卖铺买吃的,然后继续作战;我会在阳光下捧着本小说看很久,会因为里面诉说的故事而感到热血翻涌;我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轻蔑的话,而有挥动拳头的'冲动;我会带着耳机漫无目的的穿过一条又一条繁华的街道;会期待未来自己的模样,会怀念往昔绚烂的时光……十七岁,如同刻在我生命里的最耀眼灿烂的文字,照亮了我整个盛大的青春。

  3

  有人说岁月如流,没错,我仿佛已经听到了它流动的声音了,如小溪般潺潺作响,伴随这道声音,我的身体如同芦苇丛里的芦苇朝着那片辽阔天空渐次拔节生长,我的脸庞也随之有了锋利的轮廓,仰头喝可乐的时候,突兀的喉结会上下翻动,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像是羼杂着许多沙粒,很混浊、沙哑。我感受着自己的这些变化,脑海里依稀出现了那样一个已褪色的曾经的自己,我看见他朝我天真的笑了笑,摆了摆手,然后洒脱的穿身离去,跳入一片无边的星光一样的海洋中,溅起碎光万点,我知道那些便叫做"回忆".

  再见了,朋友。

  4

  每当我听到那站在街头上的男子拿着把提他忘情的唱着自己青春的歌谣时,我会被莫名感动得泪流满面,我是一个不轻易落泪的男孩子,正如很多人认为的那样:男人落泪是件非常懦弱与矫情的行为,但是只要那种洒满欢乐的悲伤的歌声一入耳,心里封存的不可名状的情绪便会立时倒海翻江的涌动起来,于是泪水不可抑制的大颗大颗的坠下。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这是郭敬明说的,我很喜欢这句话。我的朋友告诉我,他在看青春电影过程中,笑着笑着便哭了。我想我们的青春不就是这样吗?笑着哭,哭着笑。或许我可以大胆的假如一下,假如我的青春到了灯尽油干的地步,当我再次听到那些传唱青春的歌谣时,到底是会欢笑还是会像现在这般落泪?我不得而知。

  5

  夕阳慵懒的斜倚在街道尽头,一颤一颤的。一阵微弱的风将余晖洋洋洒洒的涂抹在街道的每一处角落,令周围像是浸泡在一团黏乎乎的暖红色的颜料中。几只飞鸟在天空中抖落几缕晚霞,匆匆地飞向远空。

  街道上已空无一人,大雪却依然如搓棉扯絮般落个没完没了。

  6

  我站在一条岔路口,与我分开的朋友们陆续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的脸隐在风雪中,看不真切。

  落日下,我朝他们走去。

  明天的冬日一定更加明媚。

高三青春作文 篇6

  "青春是道明媚的伤。"郭敬明如是说。当他从新概念作文大赛中横空出世,在《萌芽》上崭露头角之时,他的身后就有了一大批忠实的拥护者。

  初读郭敬明的《幻城》时,我被他极具个人风格的语言征服了。郭敬明的文字苍凉动人到近乎华丽,这种风格对于一大批喜爱文学但是阅读经验不是很丰富的学生来说,具有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彼时,我立即把郭敬明列入了我最喜欢的作家行列。

  的确,郭敬明的文字为我们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门。在这里你可以嗅到阳光中飞扬的 潮湿,感觉到微笑的脸庞背后让人心疼的忧伤。空灵的声音,绝美的意境,包围错觉,淹没感动。文字中处处发散着与我们生活完全不同的陌生气息,跳跃着青春的 张力。而文中随处可见的叠词、比喻、排比、拟人、夸张、对偶等写作手法更是让文字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在看过了平铺直叙的故事和空洞乏味的议论之后,那 些数理化中空洞的符号作为闪光点丰富了文章的质感。这样的文字得到众人的惊艳后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种潮流。追波逐流,时尚诱惑,大片的孩子义无返顾地掉 入文字陷阱也就不足为怪了。

  文字对人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的,这毋庸置疑。一方面,郭敬明文字中所运用的技巧 被吸收,成为许多同学中"拿来"增加文章亮点的必备武器。另一方面,文章中忧伤阴郁的风格也悄悄改变了一些人的性格。曾几何时,郭敬明就是时尚的先锋,与 他所说的相悖,那你就自然被周围的人划归为"土包子"一列,许多人也学他以45°角看天空,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无非是告诉别人:我是潮人,我没有 落后于时代。说白了,就是装深沉。

  青春期的少年总带有些愤青的刺头儿,觉得世界总是不公,生活并不美好,加上郭敬 明长久以来推崇的忧伤基调,不少孩子变得有些忧郁也就是正常的了。这种小忧伤自古以来就有,辛弃疾就曾在《丑奴儿》中说过:"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辞强 说愁。"一般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忧伤会逐渐消失,这只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在特定的时间所做出的特殊的反应而已。

  80后的文章在很大程度上以校园生活为题材,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所以大家也就更 容易接受。但是除了正常状态下的忧伤外,郭敬明的忧伤阴霾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他的笔下,每个故事中都有家庭是破损的,主人公是必死的,配角是被欺凌 的,人心总陷恶的。对社会的黑暗确实要批判,但郭敬明显然已把阴暗的一面过度地放大,在忧伤的幌子下,把发生在少数个体上的不幸播洒到大众身上。或许有的 人看他的书只是为了消遣,获得放松,但他把这个社会描绘得薄凉与残酷,让许多原本阳光的心灵变得阴郁。当他笔下不幸的世界与我们记忆与想象中的世界格格不 入时,我们会怀疑世界的美好与善良。一些本不该在我们这个年纪所出现的忧伤也出现了,并迅速覆盖了大片人群。

  我们不能否认郭敬明的才气,但他身上的弊处也是如此明显。为了市场和知名度,他 策划出版了诸多著作,不可避免粗制滥造。一本投入了极少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的著作,语言是紊乱的,情感是空洞的,思想是浅薄的。不把文字顶礼膜拜,做出来的 看似忧伤的文字只能是无病呻吟。这种没有营养价值的虚伪情感是没有必要存在的。

  人有喜怒哀乐,忧伤只是人所有情感的一部分,把忧伤大张旗鼓地作为一个口号,本来就是不妥帖的。青春是美好的,当然不可避免的有挫折和困难。但晴天总归多于雨天,快乐和积极向上才该是青春的主旋律。

  郭敬明的商业运作模式是相当成功的,却不是可取的。标榜图书成功的标准不只是销量,更重要的是立意与思想。确如他所说"青春是道明媚的伤",但下笔的着力点应该在"明媚",而不是在"伤".

  收起那些无谓的忧伤吧,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天空,世界都一样美好。

高三青春作文 篇7

  以梦为马,以汗为泉。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题记

  耳边响着歌手赵磊那有故事的声音:“又一个四季在轮回,而我一无所获地坐在街头,只有理想在支撑着我那麻木的血肉,理想你今年几岁,你总是诱惑着年轻的朋友。”这歌声使我想起了住在我脑海深处的一个老朋友——我的文学梦。

  这个老朋友貌似是在我小学时就住进了我的脑海里,那个时候的我称她“我的作家梦”。还记得小学六年级时市里组织了一场关于“我爱阅读”的征文比赛,在老师的鼓励下我参加了比赛,竟然现在都还能记住这篇作文的大部分内容。在这篇作文里我提及了自己的阅读经历及感受,也就是在文章的末尾我写道:长大后我要成为一个作家。从那时开始到初中,我就一直怀着我的作家梦,在阅读和写作中畅想属于自己的殿堂。

  放学回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觉得花花草草、昆虫鱼鸟都可以成为我文章里的主人公。春天里树梢上的那一抹新绿让我感受到重生的喜悦,我会将它写进文章里。夏天,池塘里青蛙的叫声在我看来是一场免费的音乐会,我也会将它写进文章里。总之,美好的中学时代,我总会用自己的笔写出我心中的喜乐,写出世间真情,写出自我风采,尽情地写,记下美好瞬间。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写作真的是一种享受。

  时间赶着我马不停蹄地向前走,一转眼我又坐在了高中的教室里。整日在数理化的知识海洋里遨游,神经就像一根紧绷的弦,只有在阅读课外书籍时我才可以得到放松。我每天只能在课间休息或就餐时间挤出一点点时间翻翻我喜欢的书,每天晚上就寝后,埋着头在那微弱的台灯下写一些篇幅短小的日记。慢慢地,我脑海里的那位朋友在高考的压力下不再像以前那样活跃在我心里了,我有时甚至察觉不到她的存在,我以为她被时间的长河给无情地冲刷掉了,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才发现她并未离开……

  挤过了高考的独木桥,我站在了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喜欢大学生活,因为我喜欢大学给了我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泡图书馆,写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用再像高中那样有背背不完的公式、做不完的题,这是我多么醉心的生活。大一上半学期的我读了十多本书,有小说,人物传记,报告文学,散文等。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读完后的内心感受。我这样坚持了半学期,我也从未想过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乐此不疲地这样做着。直到我看到一个征文的主题“我的青春我的梦”,我才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我脑海中的那个老朋友从未离开,她只是改名为“我的文学梦”,她不再要求我一定要像以前那样立志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她只希望我不放弃阅读,不放弃写作,希望我能在与书中那些高尚的人谈话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的老朋友带领着我贪婪地在书的海洋中寻找宝藏,然后一点一点地筑造属于自己的精神殿堂,那里会有我精神活动的轨迹,会收纳我所有的思想,我也会让这个殿堂越来越金碧辉煌。

  我的青春将以梦为马,以汗为泉。机会,靠自己争取;命运,靠自己把握。生命是自己的画板,为什么要依赖别人着色?只要我不辜负时间,时间定会投桃报李。一个人思想的殿堂不是一朝一夕就建成的,所以在驶向我的文学殿堂的路途中,我会不断地阅读和思考,不断地记录分、享我的感受。我相信:坚持我的文学梦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与智慧,更是灵魂的滋养。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他曾经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爱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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