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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时间:2023-09-17 08:48:21 初一 我要投稿

初一作文(共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一作文(共8篇)

初一作文 篇1

  出寻春色芒鞋破,。曾几何时,我们众里寻她千百度,终在蓦然回首时拥有那如花笑靥,于是,我们学会了珍惜。

  诗人追寻春色,最终在梅花的芬芳中嗅到春天的甜美,于是他仿佛置身于万紫千红之中,拥有了整片春色。我想,当“水面初平云脚低”“几处早莺争暖树”的春天到来时,他定会倍加珍惜这大好韶光,甚而以诗咏春,将春色捎给那些无法追寻春却渴望拥有春的人们。传递,是最无私的拥有,是最智慧的珍惜。

  春色,寓意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他可以是一位佳人,可以是一处圣地,同时也可以是爱情与信仰。叶芝追求茅德冈,最终未果,在淡淡的遗憾中,他创作了《当你老了》,感动了无数的人。又如柴可夫斯基与梅克的邂逅与错过,他们追寻爱人,最终拥有爱情。纵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桃花便是那梅花的延续。我们追求春天,最终拥有了春色盎然的生机,这些美好的事物是人们拥有过后的珍惜之物,饱含浓烈的爱意,他们用诗歌、用音乐、用色彩传递着自己的爱意。这些人知道寻觅的辛苦,却以自身的`经历鼓舞强者追寻,因为他们知道追寻后拥有的美好,人们会倍加珍惜。

  一切美好之物,人们为了拥有而追寻,为了珍惜而传递。米沃什为了拥有波兰,无论流浪何处,从未停止过心中对祖国的追寻,他渴望波兰泥土的芳香,惊叹波兰文字的隽永。在流浪海外时,他的心仍扎根波兰,珍惜那段情缘。在他的作品中,我们能感受到他对祖国的挚爱。想想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是否追寻过她壮阔的山水、灿烂的文化?我们是否珍惜自己是一位炎黄子孙,并努力热爱祖国、呵护我们的文化呢?追寻是为拥有,珍惜便是传承,这是一切艺术最终的目的,将爱与美延续下去。

  追寻本身艰辛,拥有却也不是最终目的。拥有春色,便要让梅花开遍人们的心怀。珍惜拥有的事物,不应让它腐朽在自己的心中,而应让它在更广阔的空间滋长。托尔斯泰追寻平凡的生活,最终拥有了高贵的心灵,拥有了觉醒后的真善美,拥有了重生的另一个自我,他珍惜这种重生的感觉,于是他亲手创立爱的宗教,将生命的热望传递给人民。

  生命的热望是属于春天的。通过追寻,我们发现春光明媚,于是无时无刻不是春天。对于学会珍惜的人来说,一切都来之不易,因此,追寻者化作那支梅花,鼓舞人们追寻,给予人们美景,教会人们珍惜,直至人们学会了驿寄梅花,那是一种传承追寻的终极意义。是的,叶芝和托尔斯泰,他们身处不同时代,追寻不同的爱,在我们眼中,他们是诗人、作家,亦是追寻者、珍惜者,是最美的春色。

  “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破岭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趁大好韶光,我们追寻春的脚步,珍惜花开花落中的生命之美,成为别人眼中的梅花,成为别人追寻的春色,让我们自身的追寻与拥有成为永恒。

初一作文 篇2

  家人团聚的喜悦,在一起欢声笑语的欢声笑语,伴着外面五彩缤纷的烟花,我想这就是年味吧。

  到了除夕这一天的下午,一家人在家里热热闹闹地准备晚上的年夜饭。妈妈首先准备的菜是饺子,首先,妈妈把肉剁成泥,在将香菇切碎,放入一个碗里,再加上少许的味精,盐,生抽,香油,和香菇、肉拌在一块。这样饺子馅就做好了。接着我看着妈妈拿着面团用擀面杖擀平,接着又模具印出圆形的图案,做出一个后我便跟着妈妈一起做饺子皮。擀完后,我和妈妈的脸上身上都沾上了一面粉,互相取笑着对方。然后我们开始包饺子,拿出一块面皮把做好的肉馅放在中间,在拿模具一摁,一个饺子就做好了。这时,我灵机一动,想放点芥末放在其中一个饺子里,让他吃的时候出点丑。我悄悄摸摸地的挪到冰箱里旁,拿出芥末,又悄悄摸摸的`来到桌前,看了看周围的人好像没被发现,便开始了我的“邪恶计划”。“妈妈好像没买饮料,你出去买一趟吧,我来帮你包饺子。”我对妈妈说。妈妈便去买饮料了,这是我开始邪恶计划的第一步:把妈妈支开。接着我拿起一块面皮,把肉馅放在中间挖了个洞,把芥末挤了进去,迅速拿模具盖好。第二步:做上一个标记,把芥末涂在了饺子底,便放入碗里。这时,妈妈回来了,我忐忑的把芥末收起来,说着:“妈妈,你回来啦!”你怎么才做一个!走开,我自己来做吧!”妈妈说道。我便拿着饮料走到了冰箱旁,在把饮料放在冰箱的时候悄悄的又把芥末放到了里面。我内心窃喜道“嘻嘻,计划一定会成功,看看是哪个倒霉蛋会上当!”

  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把饺子端到了桌上,我坐在一旁,等着饺子被那个倒霉蛋吃掉。可这时,妈妈给我夹了一个饺子放在碗里,我不得不吃下。突然,鼻腔一股冲劲,不好,我吃的这个饺子啦!我面目狰狞,留下了眼泪,大家看着我哈哈大笑,妈妈说:“我早就看穿你的计划啦!特意夹了那个饺子给你。怎么样,感觉如何?”我说:“该死我竟是那个倒霉蛋!”

  大家都开心得笑了,我也跟着笑了。一瞬间,外面的烟花声响起了,五彩斑斓,一家人在一起团聚,真幸福。

  我想这就是年味吧!

初一作文 篇3

  时光太美,不忍辜负,唯有在流光掠影且行且驻。

  时光太美,不忍辜负,唯有在寻觅中坚定了脚步。

  ——题记

  墨痕留香,我独倚西窗或轻吟浅唱。帘卷西风,我寻寻觅觅却不见踪迹。默默坐在窗边,望见风,望见云,望见温暖,望见遗忘。是否,会在“人比黄花瘦”时,想起“凄凄惨惨戚戚”?是否会在“夕阳西下”时,看见“断肠人在天涯”?徜徉在这蓝天下,我只想为初一,留影一张。

  为初一留影,我要和老师留影。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初一,有老师引领我不断进取。升入初中,班级从3个变成了16个,学习科目从3科主科变成了7科主科,一天从7节课变成了8节科外加3节晚修……这样的初中学习负担重了不少,老师为了能我们尽快地适应初中的生活,上课时的循循善诱,课间和我们的谈古论今,批改作业时的细心。这样节奏快的初中生活我们也都渐渐适应了。在初一,谢谢老师。

  为初一留影,我要和教官留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初一,有教官的严格管理。以前在小学的时候谈到初中,最担心,最害怕,最讨厌的就是初中的住宿生活,觉得不可想象。刚开始住宿的`时候,很不适应,每天被广播惊醒,起床后要把被子叠成“豆腐”,然后刷牙洗脸,还要打扫内务活,衣服要自己洗……几乎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在教官的严格管理下,我也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培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被子叠得越来越好,内务活也打扫得越来越干净。在初一,谢谢教官。

  为初一留影,我要和朋友留影。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初一,有朋友的互相照顾。一开始在这所学校,这个班级,我认识的人寥寥无几,也显得很寂寞。一段时间后,彼此都渐渐熟悉起来,我的朋友们也越来越多。开心的时候,会蹦蹦跳跳,难过的时候,会买一支雪糕,边吃边在跑道上散步,家长开放日,会分享一大堆好东西,周五晚修结束,会偷偷背着书包,去小卖部买一大堆的零食,乘人多时混进宿舍,然后一起开聚会。这时候,笑声不断在我们身边环绕。在初一,谢谢朋友。

  被风吹走的初一,带着浮云的留恋。我为初一留影,和老师,和教官,和朋友留影。因为我还在怀念,你不在怀念的——

初一作文 篇4

  长大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过程,有人认为长大仅仅是个头上的变化,有人认为长大是年龄的增长,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长大是人心智、思想的变化。

  六年前,我才六岁。刚上小学不久,还不太适应小学生活,每天都会哭闹一番,站在校门口和爸妈进行力气的较量,虽然最后总是会被降服。我还没有意识到小学是多么的开心。

  几天过去了,我渐渐适应了小学生活,可是我并不知道上小学是要学习,每日只会和同学在操场上玩些幼稚的游戏,让肚里,嘴里压抑许久的欢笑声一下子放出来,笑着,闹着,除了玩什么也不知道。

  我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鸟,每天只会叫着,让父母为我服务,只会和同巢的兄弟姐妹们嬉笑玩耍。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三年前,我九岁了。已经上四年级了,对于小学的规格我也熟识,但是家庭作业多了起来,课堂知识量也丰富起来,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在操场上玩耍,只能在教室里和唯一的朋友——作业“开心”地嬉笑。

  回到家,看到香甜可口的饭菜也无法勾起我的胃口,草草吃过饭,就走向加餐——作业。可是我并没有烦恼,我在做作业的过程中收获了快乐,我收获了迎接挑战的快乐。

  我已经长出丰满的羽毛,正准备练习飞翔,我顶着风在空中飘忽不定,可我没有气馁,我享受迎风飞翔的快乐。我就是一个迎风飞翔的鸟,我的心智、思想在逐渐成长。

  现在,我十二岁了。已经是一个初一年级的学生,我已不再像小学那个只要可以玩儿就快乐的自己。也不像在四年级迎风飞翔的`自己,而是一个能够站稳脚跟的自己。

  学习可以自觉主动的学习了,做事也成熟稳重多了……总而言之,我的一切都有了质的飞跃。我的心智和思想要到达顶峰。

  我终于可以飞翔于广阔的蓝天中,自由自在,成熟稳重,我长大了。

  从小学到初中我有了质的飞跃。个头儿长高了,年龄增长了,最重要的是我的心智变得成熟稳重。难道心智和思想的长大,心智和思想的成长会就此暂停吗?不,它会随着我的长大而成长。

初一作文 篇5

  有一天,虹猫与黑小虎碰上了,二人刚要大战,但是黑小虎怕蓝兔、莎丽等来帮忙,他不是对手,于是决定在朱仙镇大战。正巧岳元帅与兀术在朱仙镇交兵。虹猫挥动长虹剑使出杀招“长虹贯日”黑小虎也使出“天魔乱舞”,虹猫打不过他,连忙找宋将帮忙。只见岳云银锤摆动,严成方金锤使开,何元庆铁锤飞舞,狄雷双锤并举。八柄锤在黑小虎头上一阵乱打,黑小虎哪里打得过?只见金营中连儿心善舞动合扇刀,山狮驼挥动溜金镗,粘得力与金弹子,一个金锤使开一个铁锤飞舞,与宋将厮杀,打了四五十回合,四元宋将便阵的两臂酸麻。高宠见状,一马当先,手舞錾金虎头枪,与金将大战,陆文龙怕他吃亏,于是挥动两杆六沉枪,与粘得力大战。高宠杀了三十几个回合后,便将三元虎将挑于马下。粘得力的锤松了松,被一枪挑死。兀术指挥金兵作战,高宠拍马而来,挡住金兵。虹猫叫到:“快用铁滑车与大炮”。岳飞的宋兵不由分说就朝金兵开炮,金兵本来就打不过高将军,又来了大炮,十万金兵立刻血流成河,尸积如山。黑小虎见不好,急忙使出终极版“天魔乱舞”,虹猫也使出“火舞旋风”,二人你一剑我一掌,打的'不可开交。只见飞沙走石,靠近十米的士兵立即被吹出老远。戚统制见状不好,连忙打起了大炮,黑小虎立即身负重伤。兀术见状,连忙让金兵摆起了金龙阵,这阵如两条长蛇,很不好对付,不过宋军自有对付的办法,高宠坐骑青鬃马,陆文龙坐骑红砂马,杨继周坐骑白龙驹,岳云坐骑赤兔马。四匹马在金龙阵上冲来冲去,金兵拿刀想要砍马腿,结果高宠等人是来一个金兵杀一个金兵。金兵想跑,但是宋将们快马加鞭,很快就赶上了,没办法,金兵如今只能归天了。黑小虎见大势已去,连忙逃走,兀术也指挥金兵逃往黄天荡。岳元帅笑道:“兀术,看你还敢不敢虎视中原”!虹猫也说道:“黑小虎,想打败我,你还早了一百年呢”!

初一作文 篇6

  周五回家路上我看到一群猎人帮一头死野猪在退毛,有很多好奇的人在围观,我不禁停下回家的脚步,挤到人群中观看。只见一头二三百斤的大野猪浑身长满浓密的黑毛,嘴上长长的獠牙显的威风凌凌,看来野猪是头部中弹,因为他满头是血。猎手们一边工作一边聊着:“没想到三条腿的`野猪这么凶猛,猎狗都差点被獠牙挑死”。这时我才注意到野猪有一条前腿是缺失的,原来是头残疾的野猪。

  我一直在那看了半个多小时,从他们言谈中我才了解,野猪有7-8岁了,在小时候被野猪夹夹断了一条腿,后来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成为了猪群的领袖。在他生命最后一天,猪群受到猎狗们的攻击,他为保护自己妻子儿女,勇敢地和猎狗对峙,最后……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是头部中弹了。

  我是一个“肉食动物”,也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说实话我很喜欢看屠杀动物场面。可是这次我怎么心里有隐隐作痛的感觉,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脑海里抹不去的是:一头拖着血淋淋残腿的小野猪在森林里呼唤妈妈;小野猪接受教训一次一次智慧地躲过人类的陷阱;许多健全的同类都不幸丧命他却登上了猪王宝座的情景,最后他竟然选择如此勇敢地死去……

  当我写完这篇日志,这头智慧而勇敢猪王早已从地球上消失,我写的寥寥数百字就是这头猪唯一的生命痕迹。以前我最忌讳别人骂我是猪,我想过了今天这个忌讳永远不会有了。

  茫茫人海您有幸读到这篇日志,有幸认识了这头等级卑微的猪类,也许您觉得只不过是头猪罢了,可是我想说——他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初一作文 篇7

  小胖和我是一个班的学生,由于那时刚入学没多久,还不熟悉同学的名字,所以,我们便根据他的体型,习惯的称它为小胖。

  小胖是起初在我脑海里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因为他非常幽默,时常看到他,几乎每次他的脸上都洋溢这灿烂的微笑,以至于灿烂到连眼睛都看不到了。

  小胖很开朗,能很好的与大家打成一片,根本不见外,所以,他常常逗的大家捧腹大笑。而且他还会说一口流利的英文,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他的英文也是用来搞笑的。

  小胖不仅和同学不见外,对老师也是如此。比如这次是第一次见这门科目的老师,我们甚至还没有完全记熟老师的名字,小胖就和遇到熟人一样,直接就和老师聊开天了,聊着聊着小胖就会让老师发出会心的一笑。但如果老师拿他开玩笑的话,他就会大声吐槽一声:“老师我记住你了!”这时,便是一阵哄堂大笑。

  小胖在学校时还会碰瓷。下课的`时候他就会抱住我们的胳膊说:“小伙子你撞到我了!你要对我负责!”每次都会让人表现出一脸无奈的表情。

  小胖还是一个称职的电脑管理员。每次老师让他开电脑或者是帮老师打开什么东西,他都会尽心尽责的去做,这些我们都有目共睹,不由得让我有些佩服他。

  这不,上个星期的军训,教官也把他列为了“重点人物”,所以估计教官记得最熟的就是他了。我们站军姿时,教官总是会对他执行特殊的手段,比如站在台阶上,或者是抱着大树,这时,小胖依旧会大声说一句:“教官我记住你了!”每当别的班莫名的听到我们班大笑时,这八九不离十就是小胖在起作用,总之跟他脱不了干系。

  小胖可不是全程幽默,他也有正经的时候。每当他军姿站的好时侯,教官就会表扬他军姿站的不错。但过上一会儿,他就会回到他的老地方—台阶,哎,这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经过几天的训练,在最后会操时,他正经的一面还是不错的。

  现在,开学已经一段时间了,小胖的名字也渐渐被世人所熟知,那么,小胖不是别人,就是用生命在搞笑的李晋阳。

初一作文 篇8

  我曾想,“但是相思莫相负,牡丹亭上三生路”,该是怎样的情意怎样的心怀。

  我曾想,深深闺阁中少女含春欲放的脸上,该是怎样的缠绵怎样的痴情。

  ——她游园惊梦写真还魂,那是如何一种让人心折的执着和信仰。

  ——她的梦,她的痴,她的一往情深。

  《牡丹亭》作为中国古代戏剧作品中最璀璨的一颗明珠,它的故事开篇是别出心裁的——杜丽娘与柳梦梅在梦中相见——如此虚幻缥缈,不像其他的作品——崔莺莺与张生佛殿“惊艳”,王瑞兰与蒋世隆“踏伞”相爱,霍小玉因为紫钗而和李益相识,李千金与裴可俊“墙头马上”结缘。杜丽娘从小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世界中,她的象牙塔里只有三从四德周公礼数,但是春天终会到来,她的闺中情意被春香的一席言语挑起,既而蔓延开来,燃烧成隐晦又势不可挡的暗涌,席卷她年少柔软的灵魂。

  她游园,看尽了灿烂年光,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炷尽沉烟,抛残绣线,恁今春关情似去年?

  她惊梦,梦中有温雅公子翩然折柳——他定然是衣袖飞扬丰神俊朗的,她与他相遇,像是完成了一场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圆满,那一眼那一言,便是一生了。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然而爱情发展到这里不过是杜丽娘一个人的事情,她用满腔少女春情来打着这场艰苦而孤独的战争。故事来到这里已经无法可想无能为力了吧,偏偏却有了还魂一段——仿佛还能想见,当年她在他面前睁开眼,一瞬间流露出怎样的顾盼神采缱绻情意,牡丹亭上三生路,一生一世的'盟约,早在阴阳两隔时便已经注定,她历尽重重煎熬,终于等到这一天,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如此良辰美景赏心乐事。

  众生芸芸阎浮茫茫,做得到像丽娘那样为爱情死去活来的人又能有几个——她也许愚蠢,但她确实是尽了她灵魂中所有的力量和热情来爱着她的梦中人,她的爱情在封建礼教的背景下得不到阳光空气和水,于是她将隐忍的眼泪往心里浇灌,把自己不被承认的爱情孕育成开往黄泉的红棘花朵。锦绣韶年亲吻着她追随爱情的脚步一路而去,走向心中至情,走向圣洁无瑕的爱。

  牡丹开遍三千尘世,当时杜丽娘该是有着多少分量的坚持和执着,承受着守持着她那份奢侈幽怨的爱情,为它死过去又活过来。如果说《紫钗记》中李益与霍小玉分别体现了作者汤显祖对“常情”和“痴情”的态度,那么《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则表达了汤显祖关于“至情”的爱情理想。他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牡丹亭成为一个美丽的心病,牢牢钳住我灵魂深处某个柔软的角落——离第一次翻阅《牡丹亭》已经有几年光景,我却还记得那时侯看丽娘还魂一幕时那种铺天盖地的惊艳和震撼。像是远走他乡的羁旅游子,在夜阑人静时怀想起当年在故乡失之交臂的恋人,她姣好明艳的眉目已经渐次模糊,但看尽灯火阅尽繁花后依然还是要叹一声,那是谁也代替不了的人间绝色——就是那样的绝代风华了,只是从前往后,再不得见如此浓艳美好的春天。

  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

  是谁在唱这折《步步娇》,是谁用千红万艳的牡丹点染了旧时风华,是谁曾游园惊梦抱着一份爱情抵死缠绵

  我终于看见牡丹亭中爱情盛开的光景,那样的缠绵迤俪如花美眷。

  我终于看见三生石上梦境生花的奇迹,那样的哀怨悱恻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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