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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二作文

时间:2023-02-27 18:35:26 初二 我要投稿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初二作文1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何炅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也许有人不知道,他一天最多往返过四个国家,一天最多睡四个小时,还要换装、补救、背台词,天知道他多疲劳、多想睡一顿饱觉。但他却总是面带微笑去面对观众,将浑身的正能量发挥到极致。像他这样拼命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人有几个?很少、很少……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初二作文2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习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3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习。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习,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我喜欢初二作文4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xx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

  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5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克莱尔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它是我在张大大家做客时碰到的。虽然它跟我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是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到程度呢?深到它的外形、习性以及我对它的喜爱,都牢牢的粘在我的脑子里,不论怎样,都不能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克莱尔有一双炯炯有神、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带着微笑的嘴,两只耳朵犹如两座小山耸立在它的头部,那黑白相间,像丝绸一样的皮毛长长的、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去亲手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它的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真不愧是拉雪橇的'狗狗!狗的尾巴能表现出狗的性格,克莱尔愤怒的时候,尾巴紧绷着,竖的笔直;沮丧的时候,尾巴无精打采地垂在地上;快活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晃动着。

  克莱尔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需要有健壮的体格,所以它特别喜欢吃肉食,尤其是香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香肠准备喂它,饥肠辘辘的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来,像鲤鱼跳龙门似的叼走了我手里的香肠,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克莱尔是雪橇犬,它的任务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运送货物。在一片冰冷的雪地上,克莱尔身上必须要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帮助它抵挡寒风。看着克莱尔身上厚厚的毛,我仿佛看见了它工作时的样子。它和它的伙伴们拉着雪橇在雪地上狂奔,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那脚印一个接着一个,像在一张大白纸上作画一般。

  我太喜欢克莱尔了,我很想把它带回家,让它陪伴我成长。在我不开心时,它能安慰我;在我生气时,它能逗我开心;在我失望时,它能静静的陪我。于是,我就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妈妈,可妈妈的回答却很让我失望:“你知道该怎么照顾好一只狗么?养你们就已经够费劲的啦!”看来是养不成狗了!

  当我又一次去张大大家做客时,张大大遗憾地告诉我:“克莱尔,丢了!”听完这句话,焦急就像一只小虫子爬上了我的脸,“克莱尔,你去哪儿了?我真的,真的好想你,你快回家吧!”我心里这样想着,期待着再一次看到克莱尔!

我喜欢初二作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7

  她抱着书本,习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平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8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9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习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近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都江堰是我的老家。那里景色优美,气候宜人。那里有我喜欢的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景物不是那儿雄伟的大坝,也不是“天下幽”的青城山,而是热闹非凡的南桥。因此,南桥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桥。

  南桥位于都江堰宝瓶口下侧的岷江内江上,是一座壮丽的古桥。1878年间建成的南桥,原名“普济桥”。1958年,它被洪水冲毁,重建后取名“南桥”。

  这座桥有很多老成都的民俗元素。桥身上的“纹身”形态各异,一条条逼真的龙张牙舞爪,呼之欲出,好像要跳出来把我们吃掉;桥两边一幅幅古城的雕刻,让我们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最具特色的要数桥头的几幅水墨丹青了,上面的树、房子画得活灵活现,人和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一下子就“惊艳”到刚上桥的游人。

  前几年的南桥,不论早与晚,都非常热闹。清晨天刚麻麻亮,大妈大叔们就跳起了广场舞,在两端的桥头建立了固定的“移动”舞厅。小贩们陆陆续续提着自己的“家什”,来到桥上,“占据”一席之地,一块布往地上一铺,麻利地摆放小玩意儿,开始叫卖兜售;到了中午,这里便成了游客的“天下”。络绎不绝的外来旅游者饶有兴趣地东看看西瞧瞧,绝大多数还是端起相机“咔嚓咔嚓”地记录下南桥上的.风土人情;下午,“茶博士”来了,他们把桌子摆在桥头,开起了“露天茶馆”。茶客们晃晃悠悠地落座,边品茶边欣赏桥上此起彼伏的吹拉弹唱;傍晚,桥两岸的长廊灯火通明,将岸上的热闹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时常看见有些老人坐在桥上,借着清幽的月光,回忆着美好的往事。。。。。。

  可好景不长,一场8级大地震扰乱了这样的平静:桥梁不再挺拔,桥面不再微笑,桥亭也不再灵秀。南桥的魅力,似乎只能留存在我的心底。不过人们不忍心让它的美丽消失,工人叔叔们对毁坏的南桥进行了修护,南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现在的南桥还是像以前一样,依然挺立在水面上,依然以自己的美吸引着八方游人,依然骄傲地热闹着。。。。。。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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