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初一作文汇总九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一作文 篇1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那个曾待我如弟弟的男生了。我怀念着他,我希望他回来,可这终究只是个幻想——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五岁时,我便与他成为了好朋友;六岁时,他教会了我怎么折纸飞机;七岁时,我们在山洞里玩了一夜的躲猫猫……八岁时,他离开了。那时,我天真地认为他会回来,所以我便缠着父母让我留在这个农村读书。
可是,他没有回来。我几乎是绝望着让父母尽快把我送到城里去读书——我怕我再不去找他,他就会忘了我、忘了我们一起做过的事、忘了我们一起埋在池塘边的回忆。但城里的学校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于是我发奋读书,我以为只要这样,就可以把上补习班的时间拿来寻找哥哥。
眨眼间,几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打听到哥哥的踪迹。小学毕业那天,我大哭了一场,哭完过后便去写文章。我心底所有复杂的情感在我瘦骨嶙峋的胸腔里翻滚、激荡、冲击……我还是放下了笔。老师说错了,她说对一个人了解越深,写那个人的时候就越有话写。事实却并不是这样,因为当我去写一个在我生命中无比重要的'人的时候,我根本下不了笔,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记住了有关他的什么事——我的所有记忆中,似乎都有他的身影。
我又准备写信,可我却想起自己还没找到他。我从椅子上滑了下来,屁股摔在地上,火辣辣地生疼——可我的心却凉得透骨。我是生病了吗?
所谓亲生兄弟,就是身体里流淌着同样的血,胸腔中却跳动着不同的心。我一直以为我和哥哥身体里流着不一样的血,但我们的心是相连的。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并不是,我和哥哥的心都被什么又冷又硬的东西给冻住了——我再也感受不到哥哥心脏的温度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找到了哥哥,可他变了。他的头发脏乱如鸟窝,褴褛的衣衫不知有多少天没洗,牛仔裤上还布满了窟窿。我走了过去,努力压制心中的喜悦,叫了一声:“哥哥。”
接下来他说的话却凉透了我的心,我感觉我们心与心之间的纽带已不再是被冰冻,而是被敲碎——被名为遗忘的铁锤敲碎。他愣了愣,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但我却没有等他把话说出来。我径直走出房门,下楼打了辆出租车逃走了——是“逃”,真的是“逃”,我那脆弱的心脏再也不想直面任何事,所以我只想以我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场永远也不会醒来的噩梦。
他变了,变得对我不再温柔不再宠爱。现在我可以尽情地哭了,因为已经再没有人会害怕我哭。
窗外下着雨。
我好像又看到了那年雨中的我们。
他撑着一把火红的雨伞,在蒙眬的雨雾中格外显眼;而我穿着一件火红的衣裳,在他的伞下显得格外羸弱;那水中的倒影也是火红的,红得仿佛能倒映出未来苍白的我们。
我生病了。病得已经可以对着透明的雨水去幻想了。
初一作文 篇2
拾一把岁月金沙,寄放在阳光下照耀。摊开来,尽数不胜数。想起彼时在小学门口留恋的自己,转眼看到了穿着天蓝色校服的自己。那一把赏心悦目的日子,便是初一时节。
成长的脚步渐淡在一月的课堂,一抹天蓝色的希望活跃在校园的各处。那眉目是皱着的,那神情是严峻的,他们知道不久后的大考对于他们有多重要,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这是他们向自己许下的诺言。数月后,看着手中的试卷,嘴角依旧微微上扬。
岁月光照耀着三月的募捐,一抹天蓝色的能量在人们中传递,一群少年在学习着感恩,学习着生命的可贵。感恩时节,各班准备着各自的爱心活动,我们帮助了一个家庭。这个家很简单,一对有希望的父母,一个坚强的孩子。透过孩子眼睛,我们看到了希望。那是一种对学习的渴望。那个时节我们捐出了一笔汇聚爱的善款,但那背后却是无法磨灭的`真情。
时间雨下到了四月的上海,一抹天蓝色的日子充实在了游走的绿皮火车中,我自小对火车有一种心向往之的神情,但如今望见火车却总是想起与同学一起,学习着成长,学习着生活。那个平凡的火车并不枯燥,因为它装载了一颗颗少年炙热,勇往的心。但是恍然间,摸到了一封信。那是一封灼热的家书。父母的笔迹仍历历在目。我不敢看,我怕会想家,一个赤子的心被咸水冲淡了。那颗心不再强硬,或是兼而有之。四月的上海走进了憧憬与懵懂的少年。但经过数日风雨洗礼。那走出了有着希望与朝气,更是有着梦想与情义的少年。
我们,初一。迎着梦想去追,迎着希望去寻。这些日子一页页的翻过,回忆在我们脑海里,那些数不尽的过往与难忘构绘出了一幅最绝致,最精美的画卷——初一。
回忆是梦,谱出初一的曲。初一是歌,唱出回忆的调。成长是希望,带走初一的美妙。
——后记
初一作文 篇3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耳边回荡着由三毛填词的歌曲——《橄榄树》,说起三毛第一反应,认为她是一个“追梦人”正如罗大佑写的那首歌。流浪,是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为的这个梦想,她浪迹天涯、踏遍大漠、阅尽人间。
她一边旅行一边将身边的点滴小事汇集成脍炙人口的佳品。她的文字里虽然没有多少好词好句,却暗暗隐藏着浪漫的气息;她的文字虽然平平淡淡,却让我们受益匪浅。
让我们总是念念不忘的是她的《撒哈拉的故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她,选择去撒哈拉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无意中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居然说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听张老师说,三毛是中国去撒哈拉的第一名女性
在读这书之前,我曾经看过一本关于撒哈拉的书籍了解到,撒哈拉是世界最大的沙质荒漠。它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非常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
我原以为三毛跟丈夫荷西呆上几天就腻了,这本书大部分都是怨言,可是到我翻开书时,细细品读时,却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一个“魔法师”在她的笔下与生活里,处处是十分美好的。她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道具”一件是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件是乐观的心态。这两件“道具”把无聊干燥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无忧无虑。把大漠的狂野温柔与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像放电影般在眼前回放在我们眼前。
有时我在想为什么三毛能去流浪而我们不行呢??
从阅读中,我得出了答案:从《天梯》中得出得有必须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荒山之夜》中得出必须处事不惊,冷静思考,从《悬壶济世》中得出必须有一颗善良的心,从《芳邻》中得出必须宽容别人,从……是的,这是我们所缺少的,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来吧!让我们陪三毛去流浪!去陪她走遍万水千山!去领悟她的写作手法,了解她的个性,向自己的梦想进军!!!
初一作文 篇4
有一次,我在关山牧场看了一场精彩的赛马,那儿家里有马的人都参加了比赛,他们的目标是争得这次比赛的冠军。
比赛还没有开始,每个选手都在做准备工作。看,那匹深红色的马正在和主人练跑呢!它跑得是多么老练,多么威武,仿佛在说:“看我跑得多快啊!这才是热身,好看的还在后头呢!”还动了动它那三角形的耳朵。
还有一匹白色的马正在吃草,把整个脖子都弯了下去,好像在说:“先吃饱,一会儿好跑第一!”
一声枪响,比赛开始,几十匹马一起出动,奋勇向前,展开了激烈的比赛,一开始,那匹深红色的马跑在最后,那匹白马跑在最前面,但骑在这两匹马上的`小伙子好像都很得意。那匹深红色的马好像在说:“我先省点力气,到最后我再把你们全超过!”那匹白马仿佛在说:“我跑得这么快,第一一定能保持住!”还有一匹黑色的马,和那匹白马不相上下,观众们都觉得冠军会在黑马和白马之间产生。到了最后,那匹红马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奔驰。
这时,它已经超过了好多匹马,前面只剩下那匹白马和那匹黑马了,但深红色的马仍然以飞快的速度向前跑着,在拐弯的时候,它超过了那匹黑马,观众们惊奇了,这匹深红色的马竟然越跑越快,离终点还有几米远的时候,深红色的马超过了白马,抢先到达了终点,它是冠军!
比赛结束后,那匹深红色的马和它的骑士一起走上了领奖台,观众们给马戴上了花环,披上了五星红旗,而它的骑士则一手捧着奖杯,一手挥动花束,满面笑容地向人们致意。
这就是我见到的赛马。
初一作文 篇5
自然就像一条绚丽无比的彩带,像一杯清爽略苦的香茶,像一支悠扬婉转的乐曲,像一杯清烈甘醇的美酒。
我与自然海
海,的确宽大。静寂时如慈母之胸,温和无边;躁动时如云翻浪涌,呼啸震天。
我站在洱海的边沿,任凭海风亲吻我的脸颊,那湛蓝无比的海水,无限地流淌于岁月,从百万年之前直至百万年之后的今日,它依旧存在,依旧有日夜流动的气势和意味。
眺望洱海,闪动的蓝,那么飘渺,海面上飘着的是碎银万千,还是日光点点?
我屏息凝视着海面,我爱它,不仅仅是因为它哺育过千千万万的大理儿女,我还爱它的波澜壮阔,爱他的深不可测,爱它的温柔恬美。浪花像散落的珍珠溅在衣襟上,一丝凉爽的感觉掠过静谧的心头。
世俗的喧嚣,弥漫的烟尘,在我看来都已湮灭,萦绕耳畔,浮现眼前的`,只有不息的涛声和亘古的碧蓝。
我与自然林
阳光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直直地洒在铺满了泥土与小草的山林间。
我站在山林里的小道上,吮吸着山林里特有的青草味,树木长得郁郁葱葱、密密麻麻,浓厚的树叶把树林封得严严实实的。
小树间的小藤下,开着小花,星星点点,蟋蟀们悠闲地唱着歌,小鸟们欢快地哼着曲,蝴蝶们自由自在地盘旋起舞。美啊!自然!!
我与自然田野
我漫步在田野上,迎面吹来了阵阵凉风,一片绿油油的景象,是那么美,那么舒心,那么宽阔,绿油油的小草随着风来回起伏,比过阵阵花香,赛过大海中的波浪。
田埂弯弯曲曲地延伸,延伸……直到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闻,用心灵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自然孕育了爱自然的我,我与自然结下了缘,于是,我陶醉了。我会更加喜爱自然,珍爱自然,直至永远!
初一作文 篇6
我这个人呐,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我相信,这些优点会陪我笑到最后。可是,我的缺点也不少,它们带给我许多忧愁与苦恼。“缺点集团”里的最大头目便是――“粗心”。很多时侯,真是令人无法理解,我咋这么粗心呢!
“妈妈,我的茶壶呢?”“妈妈,我的手机去哪儿了?”很多个早晨,我都会这样问。或者在周末的某一瞬间,我会猛然的一拍脑门惊叫道:“糟了!爸!我XX科的作业忘在教室里了!”习以为常的爸爸总会开车带我去接:“走吧!”。或者在某一堂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一把把醒目刺眼的红叉叉告诉我:“刘沛萱啊刘沛萱,你,又粗心了哦!”
输机那事,我至今记忆犹新。去年下学期,学校每个班的同学都将自己班捐书的`情况填到了一份表格里,而计算机老师要选一些同学将表格上的内容输入到电脑中,我便是其中的一位。十四张A四纸大的表格,被填得满满当当,看着都叫人发怵。当时也没管太多,埋头便输,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哇,不多了,只有半页了。我窃窃私喜,正准备伸懒腰,忽听到“嗞——”的一声,然后电脑就直接黑屏了。我的神经顿时紧绷了起来,“Oh!Mygod!”停电了。糟了!我忘了及时点保存!说实话,我欲哭无泪。来电后,其他人因为在输的过程中及时点了保存,只要一打开电脑文档,前面输的内容都还在,接着往后输就可以了。而我,必须从头再来,重新制表,重新输入。我就像那“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粗心可把我害惨了,我又足足输了两个小时。
还有就是考试中的粗心,更是令我刻骨铭心。尤其是数学考试,一次是将题中的已知条件120在算式中做着做着就写成了12;一次是很简易的除法计算,我却打错小数点;更离谱的是最近一次考试中,一道题前部分都辛辛苦苦做对了,到2B=2,我直接写上了B=2、还有就是写英语单词,我分明清清楚楚的知道“年轻的”是“young”,而我在默写时就堂而皇之的写成“youn”,粗心把G给弄丢了。
如此种种啼笑皆非的粗心糗事,不停的丢三落四,令我丢分,丢时间,我很苦恼。我曾信誓旦旦保证,我一定要把粗心这个毛病彻底根除掉,可是最近一次数学考试中,我们班上有四个满分,而我,又一次因为粗心,错失了两道选择题的分,被排到第五名。从小学开始,直至今天,我竟然一直没能够把粗心的毛病去掉,真是丢人。
俗话说:“小习惯,大人生。”我咋就这么粗心呢!我可不想也不允许这个坏毛病影响我的前途,所以,我一定要改掉它,一定要“斩草除根”!
朋友,你有好方法帮助我吗,有的话,记得一定一定要告诉我哦!
初一作文 篇7
夜色,阴沉如墨。夜黑鸟飞高,单于夜遁逃。风呼啸着,一只寒鸦扑棱棱飞上枝头。她望着远方飞扬的尘土,哑然。眼角滑落一丝泪水。我虞姬,就这么亡了么。马蹄声,愈来愈近。她转头。对帐内凄凉一笑,缓缓说道,夫君,你听到楚歌了么,呵,喋血的.楚歌啊。刘邦,还是不愿意放过我们。帐内缓缓走出一个男子。身披苍云战甲,手持方天戟,眉目如刀削,朝天大笑,刘邦啊刘邦,我西楚霸王一世英名,却误看你一个小人,枉我天纵英豪。虞姬火红色的衣袂,在黑夜中飞舞,如火般绚烂。虞姬一个踉跄,冷冷笑道,他如此,就不怕遭报应么!
一匹雪白色的龙马缓缓踏云而来,马上的女子白衣如雪,青丝如瀑,眸如秋水无尘,眉如春山含烟,宛如出水芙蕖。女子神色淡然,似乎全然不惧面前的西楚霸王,下马直走向虞姬:“虞儿,和师傅走罢,他,注定要亡”虞姬凄凉一笑,眸中满是讥讽:“师傅,你,忘了当年师叔之事么!我怎能弃夫君而去,这是不义,还是不忠!我宁愿和夫君做一对亡命鸳鸯,但求同年同月同日亡!”白衣女子长叹一声,留下两行清泪,哽咽,虞儿你这又是何必,情为何物!也罢,你们好自为之。女子上马,凝视虞姬良久,叹气而去
一路风尘滚滚来,刘邦在赤血马上,朝天大笑,西楚霸王!你也想不到有我刘邦胜你这一天吧!你曾经不是不可一世么,你求我啊,我放过你们夫妻做一世神仙伴侣啊!虞姬冷哼一声,傲然望向刘邦,嘴角弯起一丝弧度,眸中,蕴含着不动晶莹。
刘邦剑眉紧皱,低叹,难以置信的目光望向虞姬,默然。虞姬莞尔一笑,霸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抬手,银剑封喉,缓缓倒在地上。刘邦!我要你为虞姬偿命!霸王眸中,流下一丝冰冷的泪水。虞姬丹唇微动,最后一丝气息吐出,郎君,何必。
霸王长叹一生,抱起虞姬,缓缓步入乌江。
初一作文 篇8
太阳累了,静静地睡下。一场新雨飘过,冲洗了污浊的空气和那幽幽的空山。新雨过后,深秋的傍晚透露出丝丝凉意,山中的一切显得清幽恬静,空气也格外清新。
随着夜幕的来临,明月升起,皎洁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每一棵植物的叶子和花上,松树叶上残留的水滴在月光的照射下发出晶莹的光芒,河面上波光粼粼,荷叶上盛满了珍珠,在月光下水珠闪闪发光,犹如晶莹剔透的珍珠在玉盘上荡来荡去。清泉也变得不安分,欢乐地流淌,调皮地撞击石头,发出叮叮咚咚,淅淅沥沥,哗哗啦啦的'声音,使得寂静清幽的山多了几分热闹。
泉水的淙淙声中夹杂着阵阵脚步声,远处竹林中传来阵阵欢声笑语,原来是妇女们洗完衣衫回家。一阵微风吹来,树叶上的水滴滴答落下,荷叶摇曳起来,玉盘中的珍珠一颗颗落入水中,发出清脆的歌声。小渔船在水中轻荡。
任凭芬芳春光的消逝,秋景美色仍然可以留人。
初一作文 篇9
夜深了,不少人已然入睡!可有一盏灯,始终在一间卧室里亮着!一位少年不顾父母那声叫着他去休息了狮子吼,只一心一意地盯着手中的一个玩意儿用手将之转动,用心将之雕刻。时间悄然溜过,他的思维极速跳跃着!仅仅一分钟左右,他便将这名为魔方的小东西神奇地还原了,不用说,他肯定就是我啦!
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喜欢睡觉的孩子不惜浪费黄金的睡眠时间,而在这摆弄这个小家伙?这件事可以追溯到两月之前:一天,老师拿着魔方走上了讲台,并怀着激动的心情宣布,我校将迎来魔方比赛(还要求数学好的必须去哦)!可那时我连这东西是神马都不知,却又对其十分的着迷,便开始练习!
日复一日,我拼命地练习,可始终快不起来,据说,别的班都是40几秒呢!渐渐的,它成了我的一块“心头病”,不论何时,都害怕其发作!
翌日,比赛前十分钟!我的心剧烈跳动着,我有时还真怕一不小心它便跳了出去!可比赛怎能如此。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心中默念:孩子你能行,放松,不必紧张……没过一会儿,也是渐渐平息了下来!这时,场外已是遍布人群,人们手中的魔方更是必不可少,我不断地磨拳擦掌,恨不得在手上涂上一箱的润滑油,等会儿将之转得飞起来!
比赛开始了,虽说我已准备充足,可毕竟是我第一次比赛,手臂有些发抖!看着手中急速转动的`魔方,心中默念:十字,一层……一切都是那么出乎意料、那么顺利,我越转越有信心,看来之前的魔鬼训练还是有效的啊!忽然,当我刚刚完成倒数第三步的时候,竟是奇迹发生了,魔方还原了,这是连我都不敢相信的事情,最后直到计时员报出数字的那一刻,我不知内心何处“咯噔”一声,紧绷了两个月的身体,顿时松了下来,犹如悬吊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剑消失了一般,而后我带着震惊与兴奋返回教室!
于是,我赢得了“人生中”第一场比赛,可回到教室后,同学们见我脸色不大好,以为最后几名,便纷纷上来询问,可当我报出成绩的那一刻,却是无人惊讶,因为,在平常,他们已是见惯了我那不分何时、何地,那如同疯子般的训练!再瞧瞧我那原本十分“漂亮”的双手,现在已是老茧遍布,如此可见,这胜利来是不易啊!
就在两个月前,我还是一个毛毛糙糙的小孩子,可通过这一次极为重要的比赛!使我成熟了,在大场面,我的心不急了,人也静了!霎时间,我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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