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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我作文

时间:2023-11-27 11:04:21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少年的我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少年的我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少年的我作文

少年的我作文1

  春风轻柔地托起一丝丝柳絮的时候,当太阳把它金色的光辉悄然披在一棵棵高大挺拔的香樟树上的时候,当美丽的花瓣在空中悠悠地打几个卷儿,再轻轻落地的时候,我们正幸福地享受着烂漫的江中校园生活。

  对我们而言,学校真称得上是第二个家了。在这个“家”里,我们学习知识,掌握本领,结交伙伴,开展活动。在这个“家”里,我们获得成功的喜悦,感受失败的酸楚,如此阳光的校园是我的好伙伴。

  校园拥有一个充满欢笑的篮球场,让人在那尽情地投篮,尽情地发泄。最近学校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体育狂潮,学校的操场每天都热闹非凡。篮球赛和足球赛正在我校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们初二年级比赛的项目是篮球赛。你瞧,赛场上生龙活虎,加油声绵延不断。一个班级的一队员刚出场就来了个“下马威”,旁边的拉拉队的底气更足了。拉拉队愈喊愈响,场上的队员们越打越起劲。又是一个精彩的投篮,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我感到自己仿佛坐在宽广的运动场鸟巢的观众席上,那种紧张的.气氛,激烈的比赛,真是扣人心弦!看完比赛,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感,体育比赛的紧张、激烈,运动员的勇敢拼搏,对观众来说既是一种惬意的享受,也是精神上的鼓舞。

  春日暖阳和煦照耀着大地,万物正肆意地享受着这份温暖,在我校篮球场上正举行着一场我班与六班的篮球赛,天上一群鸟儿,它们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也停在香樟树上观看这一

  场惊心动魄的篮球赛。

  哨声响起,先是一阵热烈的欢呼声打破的赛前紧张的气氛。我们先开球,首先我传球给黄奇,见他右手带球,向右侧猛烈的突破,做了个假动作,把球传给了邓榆,盯着篮筐,做了个标准的投篮姿势,那球向前旋转。在筐内绕了几圈,又迅速的飞出了三分线。被6班邓鑫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球传过了三个人的手后,投篮。“唰”一声清脆而又沉重的声音,球乖巧的蹦进了篮筐。再看看大家,那愁眉苦脸的样子。不由得心里叹了口气。发球,传球,我一个漂亮的突破,将球送进了篮筐许久没听到的欢呼响起了。这球已沾满了大家辛勤的汗水,此时大家的眼神里迸出了两个字:配合。团结的热度传给了那榕树的枝条,仰起头来观看比赛。

  对方开球,我上前一断,将球挑到了空中,奋力一跳,把球推向队友,再闪电般的奔向篮下,又退到二分线,球一传。摆好姿势,顺着弹跳起的力量,放手一扔,球进了。我面无表情的又走那中间,因为我知道,不能放松警惕。就这样的来回数次,随后由于体力透支和实力的悬殊,终以8分的差距输掉了比赛。但从这场比赛中,我看到了大家团结配合的那股劲,我们是最棒的。

  我是如此热爱这激情的篮球运动,磨炼意志,锻炼体魄,它是我的好伙伴,这洒满阳光的校园,它既是陪伴我实现梦想的地方,也是我的好伙伴。

少年的我作文2

  大课间,我漫无目的地在教室里游荡。

  窗外下着雨,天气阴沉沉的。因为下雨,同学们只能在教室里看书。“烦死人了,怎么又下雨!”烦躁如同一块纱,将我死死地裹住,密不透风。

  我的目光在课桌上快速搜查着书,只见在离我很远的课桌上有一本书,封面金光闪闪的,好似很有趣的样子。这让我对它的好感度一下上涨了不少。正当我伸手去拿的时候,另一只手出现在了那本书上,我猛然抬头。原来是小茉!

  小茉是我们班新来的同学,梳着高高的马尾辫,是一名体育健将。平时话不多,和我们都不太熟。

  “你在找书看吗?”小茉问。我点点头,“那这本《战国策》借给你三天吧,你周四再还给我,好吗?”虽然跟她有些陌生,我还是点点头,谢了她,然后拿起这本金光闪闪的书,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战国策》这本书十分有趣,书中最精彩的是那个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看到易水送别处,我也感动得泪如雨下: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很快到了周四,我应该把书还给小茉了!然而麻烦的事来了,书架上,桌子上,床上都没有它的踪影。每次意外都像加了瞄准镜一般,把麻烦朝我射得准准的,让我无处可逃。我心急了:“怎么办?怎么办?找不到书了!说好周四要还给小茉的!”来到学校后,我的心如同暴风骤雨下的海面,一个上午都无法平静。

  果然,小茉中午来找我了。“爱善,那本《战国策》你看完了吗?”我低下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虽然她的语气十分亲切,温和。我一直默默地看着地板,轻轻地摇了一下头。“对……对不……起!小茉,我把那本书弄丢了。”“没关系的,爱善。”她并没有生气,而是将手放在了我的肩膀上,“你再找找看,说不定它故意跟你捉迷藏呢!”

  我抬起了头,看见了她阳光般的微笑,这明媚的笑容将我内心的暴风骤雨带走了。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同学之间最触动我的'真挚情怀。我朝她点点头,也露出了微笑。

  第二天,我在书包柜里找到那本书。还书时,我认真地对小茉说:“谢谢你的书,我最喜欢书里的勇士荆轲了。也谢谢你的宽容和信任,在我心中,你也是一位勇士呢!你的那一句‘你再找找看,说不定它故意跟你捉迷藏呢’,让我找到了纯净得一尘不染的友情。这美好的一切,我会好好珍藏在记忆中。”

少年的我作文3

  他们是十二个人,却又是太阳般一体结构,因为那句Weareone,他们的人生,就再也离不开彼此。

  ——题记

  一个人该有多努力才能站上潮流巅峰,一个团队要有多团结才有现在属于他们的光芒。原来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人生,他们或者平凡,或者从小热衷于表演,又或者已经是学校里品德兼优的校草,他们也在眺望着未来,想要找到自己的方向那该是一个怎么样的机遇,将他们凝聚在一起,共同喊着属于他们的口号?对啊,那是他们执着不变的梦想啊。

  娱乐圈太浮华,我庆幸我从20xx年爱到现在的少年没有改变他们的本质,他们从20xx年4月8日出道,从当初的.鲜为人知走到现在,质疑和肯定,流言和赞美,他们经历过任何一个明星都要走过的路,还好他们没有言弃,他们知道,不论是赞美还是嘲讽,都是有人在关注他们的证明,只要有一个人在看,他们就要做到百分百的努力。

  他们的努力一直没有别遗忘,现在的他们在美国Billboard榜单评选中,《Growl》被评为最佳K-pop音乐,新专辑一出就大破各种历史记录舞台连续第一,科比回归放的是他们的后续曲《Growl》,主持人马松在《中国爱,大歌会》中和他们同台之后成为他们的粉丝。他们在被认同,在成功,可他们也一直没有改变那句整齐的Weareone和标准的90°鞠躬。

  因为爱着他们我被无数次的瞧不起,却也无数次的因为他们感到骄傲,我从没有后悔爱上他们,12个人一起并肩一起前行一起感动才会更强大,在这个各取所需的世界,你在诋毁,他们在成功。

  既然我爱的人在努力,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拼搏?我们永远都在崇拜那些闪闪发光的人生,永远觉得他们是神一样的存在,但是永远不知道他们用了多大的代价换来了闪亮的人生,3年之后我会脱下校服换上自己喜欢的应援服,牵着闺蜜的手跨过那一片海的距离和一小时时差的障碍去看他们在舞台上的成功,实现年少时遥不可及的愿望和信誓旦旦的承诺,我要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更强大只凭自己的能力就可以完成心愿,他们是我年少时的一个梦啊。

  饭上一群偶像是一件有成就感的事,你见证了他们刚出道时的稚气和小心翼翼到现在的成功,同时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因为多了那么几个人陪你成长。他们带给我的意义,是没有经历过的人多不能懂的。我的愿望,等我3年!我会靠自己去圆梦!

  后记:

  “我们去看电影吧?”

  “不了,我要攒钱买专辑。”

  “我们去逛街吧!”

  “不去,我要回家打榜。”

  “我们出去玩吧。”

  “算了,我要学习让家长同意我去看演唱会”

  “你总说要去韩国,去韩国哪啊!”

  “SM公司,去找个东西。”

  “找什么?”

  “我丢在那的青春!”

  ——致EXO

少年的我作文4

  “我之所以比一般人看到更多,只因为我是唯一在看的人……”

  一句简单的话,却让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不为什么,只不过让我觉得这本书会给我感动,震撼。

  可以这样说,描写海洋的书,我看过很多,但却没有任何一本,能让我在看开头时,就觉得我真实地触摸到了海洋,触摸到了它的神秘,触摸到了它的沧桑。视野后的幽蓝之海,似乎被缓缓揭开了那层面纱,那层无法看透,无法逾越的朦胧……

  这本书,是一个契机,一个足够让我们有理解别样海洋的契机。

  “连一小滴海水中发生了哪些事我们都不了解,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当然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

  同样富有哲理的话,不断的在书中出现,也不断的将海洋的神秘抬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中。

  海洋中有多少滴水,我们不知道;同样的,海洋中所发生的一切,我们更无法得知。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很脆弱。

  成人的`世界很复杂,在书里,那些披着高贵外袍的人们,他们却拥有极大的欲望,他们向往出名,喜欢被别人称赞······迈尔斯因为遇见了巨鱿,他们因此大做文章,处处充满了荒唐且可笑的闹剧。

  但是,他们无法理解海洋,无法理解海洋的神秘,所以,他们无法听到海洋的秘密。因为他们所做的事,迈尔斯开始迷茫,开始让海洋远离他自己。所幸的是,他还是回来了,回到从前,那个与海洋交流的孩子。

  迈尔斯被那些人称为是先知,因为他猜中了一个个不寻常的事件:夏夜出现在小海湾的濒死巨鱿,奇怪的地震,巨大的潮汐······一切似乎都很诡异,但是那又如何,那是一个看海洋的孩子,从海洋中所得知的预兆。但因为奇异,那些人将迈尔斯推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一个谜团······

  所有的一切串连在了一起,在结局里,作者给了一个魔幻的结果,迈尔斯和心上人安琪被水母送入了悠远的海洋,耀眼的光芒。

  这本书真正感动、震撼了我的,是那两句话语:“也许是海洋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海洋是最初的起点,也是最后的终点。”

  我不得不佩服吉姆·林奇,他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讲述海洋,也以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注意我们所做的事,我们是否在谋杀海洋?我不清楚,也不愿知道。

  我想我们应当庆幸,因为至少还没有不可挽回啊!但我们应当在这时,去做一些事,去做一些不会让我们后悔的事。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也是最令人深醒的收获。

  《少年迈尔斯的海》,它的一切都会令你感动的,令你震撼的······

少年的我作文5

  悠悠琴声续续弹,青葱少年梦未来。——题记。

  小时候,钢琴是商店橱窗里那个黑得发亮的大东西。它站在商店的最中央,静静地,幽幽地散发出一种尊贵的光泽,很喜欢就那么趴在窗户上,静静的看着它,不敢靠近,又不愿离去。

  终于有一天,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头上,还扎着两个马尾,发稍上还有两只漂亮的蓝蝴蝶结。她坐在那高高的凳子上,手轻盈的拂着那黑黑白白的琴键,悠扬动听的声音,让窗外的我心里一颤,多好听啊!我心想。

  长大了,听到过各种各样的美妙声音,明白,原来那个东西叫钢琴。那个声音,叫琴音,不管不顾地缠着妈妈上了钢琴班。

  爱听琴音更爱微热指尖触碰沁凉琴键的感觉,是切实的,却又让人感到丝丝的.梦幻。就这样心怀憧憬的学了琴。钢琴与高贵优雅之类的词前世似乎结下了不解之缘。让我既痴迷又敬畏。每每悠扬的琴声从指尖倾泻,心被填满了一般,觉得一切那样静谧而美好,永远无法忘记。第一次,流畅地弹出一首小夜曲时,心随律动的音调欢快而轻盈。

  可是梦想除了美好外更多的是艰难。一首曲子几遍几十遍地弹下去,再多的爱恋也会被消磨。有时弹着弹着,泪不觉落下。后悔着最初的决定,不甘着最初的梦。多少无奈,多少煎熬,多少……!化成了滴滴晶莹的泪,顺着脸颊砸在钢琴键上,更砸在心上。

  时至近日,梁启超的散文《少年中国说》,深深地点醒了我——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一下感到了肩上的重担,梦想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未来,更关系到祖国的未来。那么我又怎甘放弃?继续摊开乐普,我相信梦想之花,只有用辛勤的汗水浇灌才会绽放。

  琴房内有一缕冬阳撒在雪白的琴键上,有一双笨拙的手,在钢琴上跃动。朝着梦想的方向,不悔地走下去,羁绊而执着地走着,让我们朝着梦想与希望迈进追梦之步永不停滞!少年梦,稚嫩也,可有梦的青春才有意义。

  少年梦,或许不切实或许太宏大或许太荒唐。可一千年前的人们可能想象过如今的生活与时代吗?正是一代一代的少年幻想与尝试拼博不甘与倔犟成就了如今的富强祖国成就了如今先进的科学技术,少年追梦艰难,国家的致富之路又怎能不难?所以少年们让我们尽情展开梦想的翅膀为了自己更为美好的祖国。

  所谓梦想不是梦境,因为无论如何你都会在追梦的路上成长收获。

少年的我作文6

  五年级的那个炎热的夏天,开学的头天,我们班转来了新同学,那个新同学有你,你从教室的前门走进来,就看到我坐在最后一排,我也望着你,顿时,我知道我的耳朵、脸都红了,不一般的红,可是,我也看到你耳根也红了。

  过了几天,老师编好了位置,我坐在第四组的第三排,而你却坐在第一组的第三排,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有点失落。你的同桌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每当下课,我就利用这十分钟,跑到你的同桌的面前,和她说话,只是为了能够引起你的注意。

  一次,我的好朋友也就是你的同桌,看穿了我喜欢你,就自作主张的写了一封信给你,里面的内容问的是,你喜不喜欢我?当她跟我说已经把信给你的'时候,我有点生气,也不清楚我为什么要生气。你没有回信,只是把信还给她,我非常失落,后来,我亲笔写了封给你,你回了,再后来,我们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男女朋友,当时我知道,我们还小,只是玩玩而已,我知道,我们都不是认真的。

  每次,我们都会写信,每次收到你的信,我都会看了立刻烧了,因为我很怕爸爸妈妈发现。时间隔久了,我觉得很无趣,于是我给你写了一封分手的信,我跟你说,我们分手吧,以后就当是陌生人吧。你看完了信,立刻丢进垃圾桶,我看见你满脸气得通红,我有点后悔。

  可是,我才发现,我真的很后悔,每次在你的面前,我都会装得很开心,当我不在你的视线后,我又会恢复成失落的样子,渐渐地,我习惯了这种习惯,我和男同学聊天的时候也会大声说话,也是没了引起你的注意,我知道,我很虚伪。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你,你喜欢我的这件事。

  我们离开了五年级,升上了六年级,我们却不在同一班级,我装作无所谓。有的时候,我会趴在我们班的阳台上,望着最右边的班的阳台,因为你在哪里,当你走过我们班的时候,其他的同学就会喊着你的名字,叫我看你,次次都是,我的心在颤抖,在疑惑。我还喜欢他吗?

  现在,我读初一,我们是在同一所学校,每次见面的时候,我们真的如信里所说的,是陌生人,从来都不曾问候,我告诉自己,你已经不喜欢他了,可是我还是忍不住伤心,我也不在他面前装出开心的样子,有时候偷偷的看他,就会看到他也在看着我,我的心在急速地跳动。

  那个少年,到现在,我还喜欢着他。

少年的我作文7

  前几日,我见到了许久不见的那位少年。

  他骑着一辆单车 ,背着一个塞满了书的黑书包从我家门前经过。校服被风吹起,几缕头发拂到了眼睛前,干净朴素中竟带着一丝帅气。这与我印象中,与伙伴抢玩具、在田地上上蹿下跳弄得满身是泥的形象一点都不符。不过想来也对,他比我大四岁,这几年,我们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甚至见了面都从以前的朋友变成了生疏的陌生人。

  他虽然乐观开朗,但我们都知道他有多不幸。他的父亲在他出生不到一年就离他而去,母亲带着弟弟去国外发展。只留下他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三个人的生活靠奶奶在村庄上买菜、爷爷当砖瓦工人来维持。

  他从我眼前过去了,却打开了我心里那份与他相处的回忆。

  童年时活泼自在,总和两三个伙伴去找我们眼中的“大哥哥” 玩耍。每次走进他家与其他人家格格不入的砖瓦房时,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他从小学开始各种各样的奖状,好像这是唯一让他家透出光彩的物品。我只知道他的成绩优异,却不知他为此付出了何等努力。

  曾经有一次,正逢他中考,我去他家借一本书。他先是漫不经心地 让我去他家二楼的`书柜里找,手中写作业的笔还没有停下,似是敷衍。我跑上楼把他那作为房间里最昂贵的东西的书柜翻了个遍,因为书太多,我怕遗漏,整整找了三四遍。满头大汗的下楼,他又让我去杂物柜里找我,再一次告诉他,没有找到时,他终于把笔停下,想了几秒,从书包里拿出那本书。

  看着他云淡风轻,又提起笔时,瞬间怒火中烧,我对他喊:“你有那么爱学习吗?连人都不理!”他略带惊讶的看着我,我更加变本加厉:“考试考不好又没什么大不了的,耍我好玩吗? ”

  他皱起眉盯着我说:“你还不懂……”他顿了顿,我开始有些后悔了。“你不懂,每次考试对我都很重要,你不懂我的学费靠的都是成绩拿奖学金,只要我有一刻的松懈,只要我没有拿到奖学金,我就不能上高中,我就没有出路,我不敢不认真,所以我每天学习到深夜。”说完,他叹了口气。

  口袋我知道他的家境困难,却不知他为平时打折的成绩,上高中有多不易。对我说出这番话的他,像是找到了一个倾诉的人,

  又像是这个声音,信念已经埋藏很久,终于在我面前喷发。

  我对他的勤奋刻苦感到钦佩,为他的过分早熟感到怜悯,我一时愧从心来,只是鼓励他,并拿着书告别——“希望上天能眷顾你,加油”我在心中说。

  他不是什么远近闻名、有极大成就的大人物,他努力且刻苦,勇敢且坚强的品质,却能深深的打动我。

  一阵风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现在他已在高中继续他的学业。可能他的成绩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优异,可他付出的努力却只有上天看得见。

少年的我作文8

  苍鹰锐利的目光直射太阳,寄托着无限的憧憬与希望,那是梦想!

  十三亿人的梦想汇聚成中国梦,每一股冲击的力量在汇入那汪洋大海时,都会激起一片无垠的涟漪......历史车轮的转动,使得今天的新中国早已今非昔比,现在的中国已经雄立于世界之东方,日月星辰的一起一落总能带给我们一个又一个成功,一个又一个惊喜。

  回首多年岁月,中国人为着梦想而执着奋斗,勇往直前。我作为一个少年,心中如潮流般汹涌澎湃,似烈火般激情四溢!

  “科研”,我的内心又一次被这二字所深深震撼——曾经有多少人为了科研而付出了自己毕生心血?曾经也有多少人为了科研而埋骨于荒荒大漠之中?曾经还有多少人为了科研而隐姓埋名一生之久?仿佛在我的心中总有一块净土留给它,而且永恒不变。我要向世界大声呼喊——那,是我的梦想!中国需要科研,科学是一把通往国家强盛,人民幸福的钥匙。有了它,中国将会加快发展的步伐,跻身于世界之前列,从此中国人民将运用高科技快捷地办公,幸福的生活!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这个历史重任将寄希望于我们身上,我们必须拥有“我的梦就是中国梦”的精神力量,明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做事原则,才能够将我们祖国的明天创造的更好!

  拥有这个梦想,就要付诸于行动,我们的先人已经用他们那十足的智慧,无限的勇气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四大发明。作为一个阳光快乐,求知欲强的少年来说,我丝毫不会满足于眼前的成就,而是渴望着——有一天,我也如苍鹰一般飞出自己的一片天,在祖国宏伟的蓝图上添上一抹自己的绚丽!

  我与很多人一样,都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年,而且我还拥有着无限的`求知欲,这也就帮助我在那还未完全成熟的心田之中埋下了投身于科研的种子。对于自从上了学就爱上了理科的我来说,早早的体会过了解决一道题之后油然而生的成就感。因此,我对科研界有着一种无法比拟的喜爱,我将不断努力,抱着“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怀着“水到渠成”的踏实投身于科研界,用汗水滴注自己的梦想,用信心勾画祖国的成功!

  如今,中国梦已经充满活力,等待着我们这一代人用自己的少年梦去实现它,在梦想实现的那一刻,中国将会成为世界的发达国家,不再受到强国的威胁,而中国的人民将会安居乐业,等待着下一批少年对中国梦的诠释!

  我的梦,中国梦。那梦想寄托于战机机翼划破云雾的那一刻,实现于胜利之歌撼动苍穹的那一瞬间!

少年的我作文9

  我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给陌生人看。

  这个真实的我初恋的终结者—一个故事。

  知道这个故事开始的人,不能原谅我。知道结局的人,不能原谅那个少年。

  那真是一个很好看的少年,水汪汪的眼睛,亮漆漆的,几缕黑发遮着额头,皮肤白皙地不像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人。当他专注看着你的时候,你以为他就是你的宠物。

  我就是喜欢上了他。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或者存在着某些我自己也看不清的因素在干扰我的荷尔蒙,或许那就是一个分不清爱情的年纪。那又有什么办法。不可遏制,的,爱恋。

  当然我们根本就没在一起,怎么可能,我就像一只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所有知道丑小鸭故事的人都不能在我的身上看到某种天鹅的特质,或者代表着我是天鹅后代的基因。估计把我解剖成一百个切片显微镜里也看不到天鹅的影子。而且,我作为一个女生,实在称不上矜持和自爱。勇敢去追也许只适合在书上,抑或是那个男孩子真的喜爱那个大胆的女孩。

  我很失败地把我的少年吓跑了。

  如果四年以后他没有出现的话,这就会是我年少时非常朦胧非常美好又尴尬的回忆。

  他出现了,带着我回忆里的模样,又不太一样,长高了,成熟了,光滑的脸上起痘了,身材变得伟岸了,皮肤依然白皙,可不是记忆里的味道了。

  可是我还是很激动,非常激动,没想到他会来到我的眼前,以一个追求者的'身份。

  真想像对待一棵葱一样对待他,切了剁了加上油盐酱醋和蔬菜炒了变成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闻一闻狼吞虎咽吃下去。

  他来了。如同秋夜里散发着冷冽清辉的明月,柔柔的光芒令我沦陷。

  我们一起去了曾经的母校,在大街上牵手逛,怎么也逛不够……跑到学校的后山接吻……真像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做的事情……

  可是,十天之后,他发短信对我说,我发现自己好像对你没感觉,我们分手吧。

  仅仅只有十天的光阴,就这么结束了。

  我觉得自己一生的爱情终结于此。我的少年,在我最幸福的时候给了我一把插入心脏的刀。

  我的少年,轻描淡写这么容易就结束了我的爱情。

  我的少年,对所有人都很温柔,却不是那么善良得对待了我。

  青春的梦总是那么朦胧美好,他却用结局告诉我,梦再美,也比不过他不喜欢我的事实。我的初恋,终于在一个秋天,不为人知地结束了。

  我也彻底明白,我的少年哪,其实早就死在了回忆之后……

少年的我作文10

  我是90后的少年,我爱锦绣山川,我爱绵延群山,我爱奔腾群马,我爱万里长疆。——题记。

  我是90后的少年,我是爱的使者。我喜欢与蝴蝶伴舞,与杜鹃合唱。我喜欢与清风相随,与雄鸡同鸣!

  我是90后的少年,我是土地的族系,我是炎黄的子孙,我是中华的儿女!所以,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甚至是零碎的沙石,粗糙的栏篱。

  我爱春日的阳光,爱它那明媚温暖,但更爱它的柔中带刚。

  我爱夏日的溪水,爱它那潺潺流泛,但更爱它的勇往直前。

  我爱秋日的清风,爱它那徐徐吹拂,但更爱它的混合泥香。

  我爱冬日的雪花,爱它那洁白透丽,但更爱它的完美无瑕。

  我喜欢溪边的第一股清泉。它是如此和谐,如此的奔放,犹如一匹健壮的骏马奔驰在绿原之上。它那清脆而又响亮的音符,奏成一曲无与伦比的乐段。

  我喜欢我懂事后做得第一个梦。它是那么纯洁,是那么纯真,如同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般圣洁,光滑。

  我喜欢早晨起来第一缕阳光。它是那么的“温和”,是那么的“慈祥”。它融入了这一天里所有的精华,显得格外灿烂,格外诱人,常常使我浮想联翩……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总喜欢和哥哥一起去海边,看早晨的日出。哥哥跟我说过:“早晨的日出是最美最美的,她漂亮,她顽皮,她诱人,她美丽。她是一个纯洁的少女,披着橘色轻纱,巡视大地”所以,哪怕我早上,再困再累,也总是跟着哥哥,翻过一座座山梁,到海边观看日出。

  我遥望着东边水天相接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等待着太阳的冉升。到了卯时,大约就是5点左右,东际,半轮太阳,好像一个羞涩的少女,偷偷的探出头来,慢慢的,羞涩的少女变得大胆了一些,头越抬越高,直到露出全部的容颜才停止,犹如刚出浴的美人般秀丽,亭亭地倚在云朵儿身上。橘色,马上血渲染整个苍穹,好似少女的衣裙,笼罩住天空。林中的鸟儿扑扑地拍打着翅膀,欢迎太阳的到临,使整个森林蓬荜生辉。雄鸡唱起了“迎阳歌”,喜鹊跳起了“太阳舞”,大地万物,又开始朝气蓬勃。

  我是90后,我是青春的主人。我绽放激情,主宰魅力,享受热情,燃烧生命。

  青春因我变得美好,青春因我变得疯狂,青春因我变得充满活力。

  我是卓越的文学家。我能使青春的文字变得慷慨淋漓。

  我是超凡的绘画家。我能使青春的画卷变得绘声绘色。

  我是出众的音乐家,我能使青春的音符变得欢快激情。

  我是聪慧的数学家,我能使青春的光阴变成瞬间永恒。

  我是90后,我是青春的主人。有我的书写,青春会变得更加生动得体;有我的描绘,青春会变得更加古色古香;有我的指挥,青春会变得更加优美抒情;有我的计算,青春会变得更加永恒瞬间。

  我是90后,我是……。

少年的我作文11

  在安逸的环境里呆久了,常常有那种背上包一走了之的冲动,因为我们会被提醒象牙塔中的我们是有多么颓败,被锁在宿舍的时光已经发霉病变了,偶然的一次提议,一句笑谈或者就真的促发了我们对当下生活的“叛逃”。

  因为它终于给了我们一个出逃的理由。平日里,我们是正经的宅女,除了上课,就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都花在了宿舍,没课的.上午,可以在床上挨到午饭时间,当电脑当成影碟机、歌曲播放器,甚至不愿意出去见见春日里最温暖的阳光。被醍醐灌顶,想起自己最初的那个梦想,想起曾经壮志凌云的那个自己的时候,终于耐不住了吧,终于想趁热打铁,想借着自己还记得,赶紧叛逃自己织造的蛹茧,去唤回那个年少时最可爱的自己。

  不知道,多少回,从空间博客里看到同龄伙伴更新的旅行笔记,我们的心都变得痒痒的,特别想像他们一样,潇洒的走向那美丽的大自然,想背上简单的行囊行走天涯。还记得,当看到长沙女孩跟着阳朔认识的老公骑摩托车花四千元从中国骑到欧洲的故事时,那是你们瞳孔发光,还记得,听到老师讲曾经有个男孩子三百元走西藏的故事,你们怀疑的语气里夹杂着的那种钦佩和羡慕,当看到寒暑假里那些几千里骑行回家的学生,你们于是也壮志熊熊,立下自己也要做一次这样疯狂的事儿···可是,往往,我们都是那么一群说话不算话的人。冲动总归是车冲动,临出发时,已经安于现状的我们怎敢贸然行动,总是怀疑这怀疑那的,总会给自己无尽的理由和借口,总会设想各种各样或有或无的危险出来,我想问问,这样我们会不会太可恶,对自己太不付责任了?

  都说,读书与旅行是让大学生成长最快的两个途径,也是充实大学生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是,敢问,你的大学生活过得咋样?

  我们总是对自己太宽容了,总是担心自己受一点点的累,还真是怕伤了元气吧?我想说,作为一个现代大学生,处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根本没有吃过什么苦,搁在父母手里,老爸老妈还要担心我们是不是冷着热着了,不得不为我们一些鸡皮蒜毛的事操心。我们总会听父母讲讲那过去的故事,可是,我们是怎么回应的呢?其实,人啊,你不逼自己一把,真不知道自己会有多优秀,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

  所以,年轻人,趁着自己还年轻气盛,赶紧“叛逃”吧!

少年的我作文12

  你要记得,紫檀未灭,我亦未去。——题记第一次见到言则是因为我在花坛下看紫檀柳的时候,他的篮球打到了我,他匆匆跑过来问情况,我说没事没事,他却硬拉着我去医务室看了一趟,结果,当然没事。看到他那释然的表情,我也露出来笑脸。

  他长我一个年级,初三。偶尔也会找我补习英语,我的英语由于六年级暑假时学习了全册《新概念英语》所以比较好,而言则恰恰是那种理科超好,而文科超差的那种。而我属于理科勉强过得去,而文科很好的那种。每次文理放榜时,我总看到我的文科成绩第一,而理科咋不知道去哪里了。幸好也没有差到极点,我安慰着自己。

  而那时,我的'闺蜜则会拉着我去看初三部的。我看着理科第一的言则,很开心。有时,他会给我捎焦糖布丁,有时会给我带百合花,说是补习的报酬。我当然不需要什么报酬,只是希望看看他。最近他升到初三下册了,找我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我只好跑到他们的教室去,教给言则英语。而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学姐对言则说:“为什么不让我来教呢?我比那个小丫头要好些呢。”我认识那个学姐,她曾经参加英语大赛,我是第一名,她也是。我看着言则,希望他有所反应,可他只是摇了摇头。

  我心中满是气愤,想着有一天我会彻底逆袭的。于是我找来许多的初二数学题做,拼命的做。渐渐的,第一百零一,第八十二,第三十七,第二十三,第二。可我始终拿不到第一,那时言则已经参加完中考了,我拼命的不想在意,也许那个学姐已经给言则补习了吧?

  但我还是想方设法要到了言则的考号,点击确认时,我还是忍不住哭了。言则考上了华师一附中,看到他的英语成绩,满分。我明白他或许文科不差,只是想要找个借口来看我而已。这几个月来做数学题的辛酸,对学姐的愤怒,对言则的……在顷刻间化成汹涌在眼眶中的泪水,淹没了曾经对言则的埋怨……期末完后,我倒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做,知道公开成绩的那一天,所有名次都是第一。大家只看到我的光彩,可谁又知道我背后的辛酸?

  升到初三后,第一次摸底考试,我竟然只是第二,我不太相信,去看红榜,第一名是言则。而那时,操场上没有多少人,身后却有一个柔和的声音轻声吟道:“你要记得,紫檀未灭,我亦未去。”我的双眼再次模糊,是言则!他伸手轻轻擦掉我的泪水,哭笑不得的说:“我留级来陪你,你还哭啊……”我使劲擦着眼泪,笑着,看着言则,看着紫檀柳。

  言则就是我的紫檀少年,也许他会离开,但我会铭记我们的故事。

少年的我作文13

  下学期,我就要升四年级了,回忆起从幼儿园一直到小学三年级这几年来,我经历了生活及学习中的磨砺与考验,我成熟了很多。

  这几年中,我在学校有老师的培养,家中有爷爷奶奶的管教指点,有爸爸妈妈的关心与支持,加上我的勤奋努力,肯动脑筋,我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居全学年同班之首,这是我这么多年的一大收获。也是我值得高兴的事。从小学开始,我除了学校上课之外,还兼学习少儿拉丁舞、少儿小主持,每周六日各半天时间学习跳舞主持,但我对学习从未丝毫放松过,因为我是学生,应该以学为主。在学校上课以及回家作业,我遇到问题就问老师,家里遇见难题我就请教奶奶。一步步、一题题、一遍遍,在老师的指点下,在奶奶的严管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度过了许多难关。把该做的作业都按时完成了,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就这样,我通过努力发奋,在今年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以后学习的时间回很长,学习的内容将更为广泛,比以前学习的课程要复杂,要深奥,但是我不怕,因为我有信心,自尊心比较强,因为我是一个不甘心落后的少年。少年的我决心做妈妈瞧得起的那种人,决心不辜负爸爸妈妈的殷切希望。爸妈请你们放心吧,我要用事实证明我是优秀的。我深信:只有努力学习本领,人才会有出息。只有在最艰苦的地方去锻炼自己的意志,才是最强壮的人。

  梅花香自苦寒来,知识才是我起航的明灯。知识犹如大海无边无际。学习知识,才有前进的力量。要在知识的海洋里去寻求答案,去放飞梦想。妈妈,我写的话是我从生活实践中慢慢摸索出来的。

  生活学习中我有许多烦恼,因为是少年,不懂事,不听话,会给别人带来许多的烦恼。恰好也是在这个少年时代,我学会了拉丁舞,做少儿主持,老师的辛勤培养,自己的专心我学会了很多舞姿。在去年湖北省第十四届青少年体育会中我获少儿拉丁舞双人舞一等奖,个人二等奖,上半年又获得荆州市少儿小主持表演特等奖。这是我分外的收获,另外获得荆州市小学生作文优秀奖。

  妈妈,你相信吗?妈妈在我成长的背后总是蕴藏着汗水、泪水,也有伤痕、坎坷。它凝聚了老师、奶奶以及你和爸爸的辛勤与汗水。现在的我才知道成功背后的欢声与笑语。这所有的一切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

  爸爸妈妈你们要鼓励我好好学习,因为我是一个有良好品质的学生,同时你们也给我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的环境及学习条件。我不会虚度大好时光,因为我天真、活泼、聪明也很浪漫,有时候也愚昧,无知,这不正是少年的吧本性吗?你们说是吗?妈妈你还记得这句话吗:人之初、性本善。这个比少年更少年,放飞梦想,实现理想。

少年的我作文14

  舞台上,他是歌舞俱佳的组合队长;舞台下,他是勤勉内敛的优秀学生。王俊凯,国内当红组合TFBOYS的队长,也是触动了我心灵的人。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喜欢的明星,这样的我身处在一大波追星族中甚至有点格格不入,我也并不喜欢追星,认为那样只会影响到我的学习甚至是生活。

  这样的想法一直到两年前的一天,正在上网浏览的我无意间点开了一首歌的链接,MV中的少年抱着一把吉他和另外一个男孩一同唱了首《明天,你好》。当时正被期末考试复习弄得头昏眼涨的我,听了这首歌后,突然有了力量,变得充满活力。连老妈都忍不住咋舌:你不过是听了首歌,怎么变化这么大?我笑笑告诉她,这首歌有鼓舞人心的力量!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网上寻找MV中的那个男孩的影子。很快就搜到了:王俊凯,1999年出生于中国重庆,当红组合TFBOYS队长,中国内地最受欢迎的男歌手,最受欢迎组合奖得者……他在16岁的年纪收获的成就,让我惊叹不已。后来,我开始慢慢了解王俊凯这个人。王俊凯在众人面前的形象是年轻。率真。真实。懂事。唱跳俱佳……但他最能触动我的一点就是:坚持。

  或许我们在十二三岁时,遇到了小虎队。周杰伦。

  齐秦,并也有一段痴狂地想当歌手的时光,但都在时间的洪流下被磨平,消失,但王俊凯坚持下来了,一坚持就是六年。在没有名气,没有粉丝没有志同道合的伙伴下,一个人在练习室里弹吉他。唱歌。压腿,甚至低血压犯了晕倒过去,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能坚持。他扬起还带着稚气的脸庞冲镜头语气坚定道:“如果梦想有捷径,那么这条路,一定叫‘坚持’”。他没有选捷径,而是选了一条最艰苦的路,并把这条路走通了,然后带着一身荣光出现在现在闪烁的聚光灯下。

  抛开明星这个身份,他还是20xx年重庆中考全市第四获得者。母亲节时,不会做饭就下了一碗面给母亲吃,赶各种活动一天只睡一小时,也会撑起笑脸对待所有人。年纪轻轻就被张艺谋导演选中出演《长城》,参加了各种中央举办的优秀青年座谈会……他身上的光环数不胜数。“没想到会这么红,只是喜欢然后就坚持下来了,想着先苦后甜,总会有回报的”面对采访,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笑的'开心。

  镜头的他神采飞扬,但背后练习室里挥汗如雨的摄像机不会被拍到。而日复一日坚持努力正是他最能触动我的地方。坚持就是他胜利的魔杖!我从他身上学会了坚持。这对梦想的执着也会成为我致胜的魔杖!

  如果有人说我追星,我会补上一句“他不仅是明星,还是榜样少年”!

少年的我作文15

  还记得,第一次走进三高的日子,天是那么蓝,树是那么绿。但冷冷清清的让人不知所措。

  真正走进这个学校的时候,心中甚是忐忑的,报名的过后,才真正发现这跟幼儿园的教学模式差不多吧!于是整天忧忧虑虑的,在忧虑中学习,在学习中忧虑。也就是这样的时光,在这里度过几个月的时光。

  有时,在记忆的深处,我像是早就认识了这所学校,无论是学校里的景物,还是学校里的人。都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有时候,别人狂欢的时候,而我,确实安静的'时候。当褪去所有的狂欢看这个世界后,那就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我不曾来过这里。这里的一切都与我无关。那种淡漠的情绪又占据了我的心头。

  记得那一天,我独一个人走在这个校园里,立刻有一种唯我独尊的感觉,因为所见之物除了从那两排梧桐落下的树叶外,就只有那种四季长青树和它结的果实。我走在这个满是落叶的地方,脚底的沙沙声立刻麻木了全身。以前,我每天都会来到这里扫地,现在确是落叶满地。那种失落的情怀只有淡淡的枯萎。

  徒步走过道路后,便来到后边的操场边,这里与东院不同的是,这里已无人打扫。满是垃圾的样子。操场中央的草早就比人高了,可是这里却没有成为谈恋爱的场所,那是因为,没有人谈。不过操场确实我的钟爱之地。每次周末,学校里的人都回家了,只剩我的时候,我就会徒步走在操场上。有时候,也会走到了黄昏。望着回家的太阳,我只能对着那比人都还要高的草,把它当成倾诉的对象。就这样说着,走着,走着,说着。走到了傍晚,说到了夜深。

  其实,我更将它当成朋友对待。有时,它竟然会比朋友对我好,我对它倾诉过,脚踏过,它听过我唱的歌,看到过我掉的泪。但它却总能保持着一言不发,并且深深的为我保持着隐私。其实我更感激它陪我走过的日子,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有它和我一起度过的时光。我从内心深深的感谢那屹立在铁道旁的操场上的那片草坪!

  不知为什么,我的回忆总是那么曲折。或许是念旧的表现,但我想表达的是,有那么一段时光让我怀念,是一种快乐,有那么一群人,一些景物让自己怀念,是一种幸福。

  说到这里,故事已接近尾声。还记得,走的时候,那些人,那些事,深深的怀念!

  讲,再也讲不出,脑海中浮现的是满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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