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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语言文字手抄报

时间:2022-08-30 14:14:35 手抄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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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语言文字手抄报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拥有4500年以上的历史。狭义地说,它是汉族的文字;广义地言,它是汉字文化圈共同的文字。 下面为大家分享了规范用语言文字的手抄报,欢迎借鉴!

  语言文字不规范的原因

  一、教育机制不够完善。汉语是中华文化的载体,是汉族的母语,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光辉历史。现在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掌握立足社会的技能,大多数家长为孩子选择了课外辅导,发挥其特长,如进入音乐、美术、舞蹈、英语、奥数学习班,学习朗读和书法的却较少;有的家长关注的是孩子的考分多少,无暇顾及孩子是否具备正确的朗读和书写能力,而忽视了母语的学习。因此坚持说普通话、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每一个人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用字比较混乱。语言文字与我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是我们进行交流、工作和学习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当今社会中,语言文字使用比较混乱,主要表现为

  1、用词不当。由于人们对词语的含义了解的不太确切,经常把一些经常使用的“同音异形字”或者是近义词误用,而造成了语言文字使用的不规范,比如以“品味”和“品位”两个“同音异形字”为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品味”指的是品尝滋味,“品位”指品格地位,即质量、规格或水平。尽管一字之差,却显出了一个人的文学修养和文化素质。

  2、用字不当。用字不当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作者故意将“字”写错,第二个方面是无意的将“字”写错。就第一个方面而言往往故意在玩弄文字游戏,通过故意写错汉字或者是引入谐音而吸引别人的眼球。其最突出的表现是:商家为推销商品,吸引顾客,经常引入谐音或篡改成语而做广告,例如,某治疗咳嗽的药品广告使用了“咳”不容缓的广告语,而其真正的写法应该是“刻不容缓”。这是公众关注最多也是争议最大的广告语言文字使用现象。这是在破坏语言规范,对消费者轻易造成误导,而受伤害最大的是中小学生,会造成以谣传讹。另外,还有一些人故意写“简化字”, 而这些“简化字”往往是我们已经废弃不用的汉字。第二个方面是无意的将字写错,这种错误主要是由于作者在写作时不认真而造成,而这种错误是完全可以通过认真的审核而避免的

  3、滥用繁体字、语言失范、逻辑混乱等。其中,滥用繁体字的现象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受港台文化影响。一些人认为港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都是使用繁体字,对外开放要和外商特别是侨商打交道就要使用繁体字。第二,片面的审美观。一些人认为繁体字高雅美观,代表了较高的文化层次,因而过度使用繁体字。

  4、正确看待网络语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交流方式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形形色色的网络语言对学生的影响很大,越来越多的网络语言充斥于耳,对汉语的篡改、恶搞成为一种常态。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正确看待,网络语言是一种言语现象,是 “另类思维”之下衍生的一种“另类语言”,符合年轻人求异求新的心理,是多元多彩社会现实的折射。我们不能进行简单的否定和禁止,应对它作全面审视、具体分析,不能一棍子打死。但是我们也不可以任其发展,任其泛滥,因为一些粗俗、暴力的网络用语会给青少年带来恶劣的影响,这就要给以积极必要的控制和引导,不能让网络语言污染了我们的交流环境,否则就会给我们规范的语言文字带来很大的冲击,而造成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

  规范用语言文字建议

  1、从思想上重视。虽然当前教育机制一时间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改变我们的思想观念。使教师意识到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从而在思想上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并把思想化为行动,认真做好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

  2、法治措施。确立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用国家意志来推行标准化的语言,推行规范化的文字,同时也开始了语言文字应用和管理法制化的新进程,对汉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也纳入了法制化的进程。

  3、教学措施。“身正为师,学高为范。”教师是学生的榜样。要想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教师必须增强自我规范意识,在平时的教学中规范自己的语言文字,做好表率带头作用。让学生从小接受规范的语言文字熏陶,养成正确、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

  文字的重要性。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且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经济基础和文化教育基础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在保证交际顺利,信息、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则首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明确规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且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具和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从而确立了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这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开始走上法治轨道,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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