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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古诗赏析

时间:2025-10-13 11:25:30 赛赛 古诗大全 我要投稿

忆江南古诗赏析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古诗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古诗作为一种诗歌体裁,指的是与近体诗相对的古体诗,又称古风、往体诗。那些被广泛运用的古诗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忆江南古诗赏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忆江南古诗赏析

  古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译文翻译

  江南的风景多么美好,如画的风景久已熟悉。春天到来时,太阳从江面升起,把江边的鲜花照得比火红,碧绿的江水绿得胜过蓝草。怎能叫人不怀念江南?

  注释解释

  忆江南:唐教坊曲名。作者题下自注说:“此曲亦名‘谢秋娘’,每首五句。”按《乐府诗集》:“‘忆江南’一名‘望江南’,因白氏词,后遂改名‘江南好’。”至晚唐、五代成为词牌名。这里所指的江南主要是长江下游的江浙一带。

  谙(ān):熟悉。作者年轻时曾三次到过江南。

  江花:江边的花朵。一说指江中的浪花。红胜火:颜色鲜红胜过火焰。

  绿如蓝:绿得比蓝还要绿。如,用法犹“于”,有胜过的意思。蓝,蓝草,其叶可制青绿染料。

  创作背景

  《忆江南三首》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组词作品。第一首词总写对江南的回忆,选择了江花和春水,衬以日出和春天的背景,显得十分鲜艳奇丽,生动地描绘出江南春意盎然的大好景象;第二首词描绘杭州之美,通过山寺寻桂和钱塘观潮的画面来验证“江南好”,表达了作者对杭州的忆念之情;第三首词描绘苏州之美,诗人以美妙的诗笔,简洁地勾勒出苏州的旖旎风情,表达了作者对苏州的忆念与向往。这三首词各自独立而又互为补充,分别描绘江南的景色美、风物美以及女性之美,艺术概括力强,意境奇妙。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余年,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

  而作词的具体时间,历来说法不同。有说在白居易离苏州之后;有说在开成三年(838年);有说在大和元年(827年);王国维则说写于“大和八--九年间”。这些说法,笼统简单,缺乏事实根据。刘禹锡曾作《忆江南》词数首,是和白居易唱和的,所以他在小序中说:“和乐天春词,依《忆江南》曲拍为句。”此词在唐文宗开成二年(837年)初夏作于洛阳,由此可推白居易所作的三首词也应在开成二年初夏。

  诗文赏析

  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人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此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把读者带入余情摇漾的境界中。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白居易的生平

  白居易,祖籍山西太原,后迁下邽(今天的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白居易父亲后来在河南巩县当县令,和当时邻居新郑县令是好友,见新郑山清水秀,就举家搬迁到了新郑,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出生于新郑县(今河南新郑)东郭宅,在新郑生活到12岁,后为躲避中原战乱转移到江南。迁居卒于武宗会昌六年。是另一文学家白行简的兄长。

  白居易自幼聪颖,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破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白了。至今还有他出生七个月“略识之无”和初到长安“顾况戏白居易”等典故。他的诗不仅在中国,在日本和朝鲜等国都有广泛影响,他还与元稹共同发起了“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

  白居易晚年长期居住在洛阳香山,故号“香山居士”。武宗会昌六年(公元846年)八月,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洛阳香山,享年75岁。他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连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共有七十一卷。白居易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元和时曾任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因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晚年好佛。他一生作诗很多,以讽喻诗最为有名,语言通俗易懂,被称为“老妪能解”。叙事诗中《琵琶行》《长恨歌》《卖炭翁》等极为有名。其中《琵琶行》中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较为有名。邓肖达曾说:“正是因为白乐天的诗老妪能解,才确立了他的诗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白居易石像白居易的诗在当时流传广泛,上自宫廷,下至民间,处处皆是,其声名还远播新疆和朝鲜、日本。白诗对后世文学影响巨大,晚唐皮日休、宋代陆游及清代吴伟业、黄遵宪等,都受到白居易的诗的启示。白居易的诗歌在日本的影响最大,他是日本最喜欢的唐代诗人,在日本的古典小说中常常可以见到引用他的诗文,可以说在日本人的心中白居易才是中国唐代诗歌的风云人物。

  晚年与“诗豪”刘禹锡友善,称刘白,提倡歌诗发挥美刺讽喻作用。其词极有特色,以风格明丽见长,为后世词人所推崇。

  白居易的主要作品有:《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赋得古原草送别》《钱塘湖春行》《暮江吟》《忆江南》《大林寺桃花》《同李十一醉忆元九》《直中书省》《长相思》《题岳阳楼》《观刈麦》《宫词》《问刘十九》《买花》《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因望》等。

  白居易的为官经历

  一生以44岁被贬江州司马为界,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二十六年(800)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疏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时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给白居易以沉重打击,他说自己是“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穆宗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杭州任满后任苏州刺史。晚年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七十岁致仕。比起前期来,他消极多了,但他毕竟是一个曾经有所作为的、积极为民请命的诗人,此时的一些诗,仍然流露了他忧国忧民之心。他仍然勤于政事,作了不少好事,如他曾经疏浚李泌所凿的六井,解决人民的饮水问题;他在西湖上筑了一道长堤,蓄水灌田,并写了一篇通俗易懂的《钱塘湖石记》,刻在石上,告诉人们如何蓄水泄水,认为只要“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就不会受旱灾之苦了。这就是有名的“白堤”。

  文学成就

  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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