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州一
婺源州,(下。)本休宁县之回玉乡,唐析之置婺源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饶州路,(上。)唐改鄱阳郡,仍改饶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饶州路总管府。户六十八万二百三十五,口四百三万六千五百七十。领司一、县三、州三。
录事司。(旧设三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鄱阳,(上。倚郭。)德兴,(上。)安仁。(中。)
州三
余干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浮梁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乐平州,(中。)唐以来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集庆路,(上。)唐武德初,置扬州东南道行台尚书省。后复为蒋州,罢行台,移扬州江都,改金陵曰白下,以其地隶润州。贞观中,更白下曰江宁。至德中,置江宁郡。乾元中,改升州。其后杨氏有其地,改为金陵府。南唐李氏又改为江宁府。宋平南唐,复为升州。仁宗以升王建国,升建康军。高宗改建康府,建行都,又为沿江制置司治所。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升建康路。初立行御史台于扬州,既而徙杭州,又徙江州,又还杭州;二十三年,自杭州徙治建康。天历二年,以文宗潜邸,改建康路为集庆路。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八,口一百七万二千六百九十。领司一、县三、州二。
录事司。
县三
上元,(中。倚郭。)江宁,(中。倚郭。)句容。(中。)
州二
溧水州,(中。)唐以来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
溧阳州,(中。)唐以来并为县,元至元十六年,升为溧阳路。二十七年,复降为县,后复升为州。
太平路,(下。)唐置南豫州。宋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为太平路。户七万六千二百二,口四十四万六千三百七十一。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旧设四厢,至元十四年改立。)
县三
当涂,(中。倚郭。)芜湖,(中。)繁昌。(下。)
池州路,(下。)唐于秋浦县置池州,后废,以县隶宣州,未几复置。宋仍为池州。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口三十六万六千五百六十七。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贵池,(下。倚郭。即秋浦县,吴改为贵池。)青阳,(下。)建德,(下。)铜陵,(下。)石埭,(中。)东流。(下。)
信州路,(上。)唐乾元以前,为衢、饶、抚、建四州之地。乾元元年,始割衢之玉山、常山,饶之弋阳及抚、建二州之地置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八。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上饶,(上。倚郭。)玉山,(中。)弋阳,(中。)贵溪,(中。)永丰。(中。)
广德路,(下。)唐初,以绥安县置桃州,后废州,改绥安为广德县。宋为广德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户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广德,(中。倚郭。)建平。(中。)
铅山州,(中。)本建、抚二州之地,山产铜铅。后唐析上饶、弋阳五乡为铜场,继升为县,属信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九年,割上饶之乾元、永乐二乡,弋阳之新政、善政二乡来属,升为铅山州,直隶行省。户二万六千三十五。(至顺钱粮数。)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元年立。)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福州路,(上。)唐为闽州,后改福州,又为长乐郡,又为威武军。宋为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十八年,迁泉州行省于本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本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县九、州二。州领二县。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行中书省于在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十六年,并其二,置东西二司。二十年,复并为一。)
县九
闽县,(中。倚郭。)侯官,(中。倚郭。)怀安,(中。)古田,(上。)闽清,(中。)长乐,(中。)连江,(中。)罗源,(中。)永福。(中。)
州二
福清州,(下。)唐析长乐八乡置万安县,又改福唐,又改福清。元元贞元年升为州。
福宁州,(上。)唐长溪县,元升为福宁州。领二县:
宁德,(中。)福安。(中。)
建宁路,(下。)唐初为建州,又改建安郡。宋升建宁军。元至元二十六年,升为路。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建安,(中。)瓯宁,(中。与建安俱倚郭。)浦城,(中。)建阳,(中。)崇安,(中。)松溪,(下。)政和。(下。)
泉州路,(上。)唐置武荣州,又改泉州。宋为平海军。元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十五年,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升泉州路总管府。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路。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路。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立南北二司。十六年,并为一。)
县七
晋江,(中。倚郭。)南安,(中。)惠安,(下。)同安,(下。)永春,(下。)安溪,(下。)德化。(下。)
兴化路,(下。)宋置太平军,又改兴化军,先治兴化,后迁莆田。元至元十四年,升兴化路。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莆田,(中。宋置兴化军,迁治莆田。元至元十三年,割左右二厢属录事司,县如故。)仙游,(下。)兴化。(下。军治元在此,后移于莆田,此县为属邑。)
邵武路,(下。)唐邵武县,属建州。宋置邵武军。元至元十三年,为邵武路。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
延平路,(下。)五代为延平镇,王延政始以镇为镡州。南唐置剑州。宋以利州路亦有剑州,乃称此为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