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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四十八 志第三十八(5)

时间:2017-07-05 11:57:07 新唐书 我要投稿

《新唐书》卷四十八 志第三十八

  △左尚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盖繖、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路。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监作六人。

  △右尚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凡五品三部之帐,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领焉。监作六人。

  △织染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纴、色染。锦、罗、纱、縠、绫、紬、施、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匹。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

  △掌冶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凡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

  △诸冶监

  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

  △诸铸钱监

  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上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

  △互市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

  ○将作监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诸廨,谓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宫庙,太常择日以闻。

  丞四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凡外营缮、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须省符。功有长短,役有轻重。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长上匠,州率资钱以酬雇。军器则勒岁月与工姓名。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物有阙,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弶、兵械、丧葬仪物皆供焉。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

  △右校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

  △中校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军、兵械、杂器。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牛,有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

  △甄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敕葬则供明器。监作四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

  ○军器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弩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甲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都水监

  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署。凡渔捕有禁,溉田自远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其多少而均焉。府县以官督察。丞二人,从七品上。掌判监事。凡京畿诸水,因灌溉盗费者有禁。水入内之余,则均王公百官。主簿一人,众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程,会而纠举之。

  △河渠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颛之。飨宗庙,则供鱼鲏;祀昊天上帝,有司摄事,则供腥鱼。日供尚食及给中书、门下,岁供诸司及东宫之冬藏。渭河三百里内渔钓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则自便桥至东渭桥禁民渔。三元日,非供祠不采鱼。

  河堤谒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沟渎、渔捕之事。泾、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视。

  △诸津

  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灞桥、永济桥,以勋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桥、中桥,则以卫士拚扫。凡舟渠之备,皆先儗其半,袽塞、竹{竹聶},所在供焉。

  《新唐书》欧阳修、宋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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