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九
文选考异尔乃取邓艾于农隙:案:晋书怀愍帝纪所载“隙”作“琐”。盖各本以传写伪为“隙”,与典引“微何琐”相类。
外袭王陵:陈云“陵”,“凌” 误,注并同,是也。各本皆误。晋书所载作“凌”。
世宗承基太祖继业:袁本、茶陵本此二句在“大象始构矣”下。袁有校语云善在“军旅屡动”上。茶陵失着校语,详注中次序,所见与袁、尤无异。何校乙转,陈同。案:依文义是也。各本所见,盖并注误倒一节。晋书所载正在下。
注“世宗景皇”:案:“皇”下当有“帝”字。各本皆脱。
注“太祖文皇帝母弟也”:案: “母”上当有“景皇帝”三字。各本皆脱。
天符人事:袁本、茶陵本云“符 ”,善作“府”。案:此尤延之校改正之也。晋书所载作“符”。
遂排群议:袁本、茶陵本云“排 ”善作“非”。案:此尤延之校改正之也。晋书不载此句。
注“吴王荒淫”:案:“王”当作“主”。各本皆伪。
注“贾充荀勖等陈谏”:袁本、茶陵本“陈”作“毕”,是也。
注“居旷野不相能”:陈云“野 ”,“林”误,是也。各本皆误。案:“居”下本有“ 于”字,“能”下本有“也”字,盖不备引也。
注“惠帝永宁二年”:袁本、茶陵本“宁”作“康”。案:二本是也。考晋书惠帝纪,永康以元年正月朔改元,其次年正月赵王伦篡,其四月乘舆反正,于是改元乃始为永宁。然则事在未改永宁以前,正永康二年之正月。故臧荣绪书据当日所称,校者误改之耳。
注“鹖冠子”:案:“子”下当有“曰”字。各本皆脱。
注“小曰橐大曰囊”:袁本、茶陵本无“曰”字、“大”字。案:此尤校改正之也。
载锡之光:袁本此下校语云善有 “也”字。又“以御于家邦”下校语同。茶陵本皆无校语。案:袁所见非也。
注“灵王十二年”:袁本、茶陵本“十二”作“二十”。案:各本皆非也,当作“二十二”。韦昭有注可证也。
诛庶桀以便事:何云晋书“桀” 作“孽”。陈云作“孽”为是。案:善注未有明文。五臣作“桀”,济注“桀,傲也”。今无以考之。
注“以固其国”:何校此四字改在上文“或乃多难”之下,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太康以来”:何校“太”改 “元”,是也。各本皆误。
而贱名俭:袁本、茶陵本“俭” 作“检”,云善作“俭”。何云晋书“俭”作“检”。案:“检”字是也。各本所见“俭”字,传写误耳。注 “应瞻表”,“俭”字亦“检”之伪。其表以“清检” 对“
容放”言之,义无取于“俭”,而今晋书应传作“俭”字,恐非也。又善引刘谦纪,自不必与彼同。
注“以宏放为夷达”:袁本、茶陵本“宏”作“容”。案“容”字是也。今晋书应传作 “宏”,尤依之改。但善自不必与彼同。
注“汉书解故曰”:案:“书” 当作“官”,各本皆误。
察庾纯贾充之事:何校“事”改 “争”。茶陵本云五臣作“争”。袁本云善作“事”。案:晋书所载作“争”。
知将帅之不让:何校“知”上添 “而”字。袁本、茶陵本云善无“而”字。案:晋书所载有“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