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六十七
开元二年五月三日敕。诸色员外试检校官。除皇亲及诸亲五品以上。并战阵要籍内侍省以外。一切总停。至冬放选。量状迹书判正员官。起今以后。战攻以外。非别敕。不得辄注拟员外官。
十九年正月十九日。京兆尹裴次元奏曰。神州务剧。官僚先多。更置员外试官。于事颇为繁?。京县近有此色。天恩已令即停。犹恐选曹。更有注拟。望请当府及京畿等县。自今以后。一切不置员外试官。
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敕。应员外官所司注拟。上州不得过四人。中州三人。下州及上县各二人。中县下县各一人。
天宝六载六月二十四日。御史中丞萧谅奏。近缘有劳人等。兼授员外官。多分判曹务。颇多烦扰。前件官伏望一切不许知事。如正员官总阙。其长官简清干者权判。并本官到日停。敕旨。依奏。
七载正月二十二日敕。内外六品以下员外官。至考满日。一切并停。各依选例。自今以后。更不得注拟。其皇亲幼小。及诸色承优授官。军功。伎术。内侍省。左右龙武军。并诸蕃官等。不在此例。
干元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诏。州县员外。并任其所适。计考满后。各与成资。仍于本色内减一两选与留。如员外官中。有材识清干。曾经任使。州县所资者。亦量留。每上州不得过五人。中州不得过四人。上县不得过三人。中县以下不得过二人。
贞元四年正月一日敕。自今以后。额内官如有阙。中书门下及吏部。更不须注拟。见任者三考后勒停。
试及邪滥官
天授二年二月十五日。十道使举人石艾县令王山辉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霍献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三人。授卫佐校书。盖天后收人望也。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把椎侍御史。腕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
其年十二月。怀州获嘉县主簿刘知几上疏曰。昔有唐御历。列职命官。国多刓印之讥。人有积薪之叹。自陛下临朝。顿革此风。然矫枉过正。亦为甚矣。至如六品以下职事清官。遂乃方之土芥。比之沙砾。其有行无闻于十室。即厕朝流。识不反于三隅。俄登仕伍。斯固比肩咸是。举目皆然。罕闻翘楚之歌。唯见伐檀之刺。今尸禄谬官。其流非一。若遂不加沙汰。臣恐有累皇风。
神龙元年四月一日。太白山人郑普思。以方术除秘书监。左拾遗李邕上疏谏曰。盖闻人有感一餐之惠。殒七尺之躯。况臣为陛下官。受陛下禄。岂得目有所见。口不言之。陛下亲政日近。复在九重。所以未闻。在外群下窃议。道路籍籍。皆云普思多行诡惑。妄说妖祥。唯陛下不知。尚见驱使。此道若行。必挠乱朝政。孔子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陛下若以普思有奇术。可致长生久视之道。则爽鸠氏久应得之。永有天下。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仙方。则秦皇汉武应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佛法。则汉明梁武久应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鬼道。则墨翟干宝。各献于至尊。而二主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此皆事涉虚妄。历代无效。臣愚不愿陛下复行之于明时。唯尧舜二帝。自古称圣。臣观所行。固在人事。敦睦九族。平章百姓。不闻以鬼神之道。听治天下。伏愿陛下察之。则天下幸甚。
其年六月。又除方术人叶静能为国子祭酒。侍中桓彦范上疏曰。陛下自龙飞宝位。遽下制云。军国政化。皆依贞观故事。昔贞观中。尝以魏征。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孔颖达为国子祭酒。至于普思等。是方伎庸流。岂足比踪前烈。臣恐物议。谓陛下官不择人。滥以天秩。加以私爱。惟陛下少加慎择。左卫骑曹参军宋务光上疏曰。夫爵赏者。君子重柄。传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自顷官赏。颇示乖谬。大勋未满于人听。高秩已越于朝伦。贪天之功。以为己力。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静能。或挟小道。以登朱紫。或因浅术。以取银黄。既亏国经。实悖天道。书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此诚治乱安危之秋也。伏愿钦祖宗之丕烈。惕王业之艰难。远佞人。亲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时接见。无令媟渎。酸枣县尉袁楚客。奏记于中书令魏元忠曰。以正道事君者。将以安天下也。以非道事君者。所以危天下也。若有危天下之臣。不可不逐之。今国子祭酒叶静能。秘书监郑普思等。不修忠正以事君。妄引鬼神而惑主。然鬼神之事。冥冥难知。故左道之人。因此自致其诈。售其赂通。必据非材之位。必食非德之禄。此国贼也。传曰。国之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岂近是乎。此朝廷之失。君侯不正。谁正之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