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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五十八

时间:2017-07-05 14:25:44 唐会要 我要投稿

唐会要卷五十八

  尚书省诸司中

  左右丞

  武德元年。因隋旧制不改。至龙朔二年二月四日。改为左右肃机。咸亨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复为左右丞。旧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永昌元年三月二十日。敕曰。元阁会府。区揆实繁。都省勾曹。管辖綦重。还依仍旧之职。未协维新之政。其文昌左右丞。进为从三品阶。其卢献李景谌。并宜三品。依旧任。如意元年八月十六日。复为四品。至今不改。

  贞观元年。左仆射萧瑀免官。右仆射封德彝卒。太宗谓尚书左丞戴冑曰。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必受其弊。今无令仆。系之于卿。当称朕所望也。

  二年。魏征为尚书右丞。或有言征阿党亲戚者。上使御史大夫温彦博按验。无状。彦博奏曰。征为人臣。须存形迹。不能远避嫌疑。遂招此谤。虽情在无私。亦有可责。上令彦博让征。且曰。自今以后。不得不存形迹。他日。征入奏曰。臣闻居臣协契。义同一体。不存公道。唯事形迹。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丧。或未可知。上矍然改容曰。吾已悔之。征再拜曰。愿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也。上曰。忠良岂有异乎。征曰。良臣。稷契咎陶是也。忠臣。龙逢比干是也。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嘉号。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空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远矣。帝深纳其言。

  其年。上谓公卿曰。昔禹凿山治水。而民无谤讟者。与民同利故也。秦始皇营宫室。而民各叛者。病人以利己故也。朕欲营一殿。材用已具。鉴秦而止。王公以下。宜体朕此意。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素朴。公私富给。

  其年。侍御史张元素奏。庆州乐蟠县令叱奴?。盗用官仓。推逐并实。上令决之。中书舍人杨文瓘奏。据律不合死。上曰。仓粮朕之所重。若不加罚。恐犯者更多。尚书右丞魏征对曰。陛下设法。与天下共之。今若改张。多将法外畏罪。且后有重者。又何以加之。

  其年。太宗谓侍臣曰。人皆以祖孝孙为知音。今其所教声曲。多不谐音韵。此犹未至精妙。人亦以许崇为良医。全不识药性。尚书右丞魏征对曰。陛下生平不爱音声。今忽为教女乐差舛责孝孙。臣恐天下怪愕。上怒曰。卿是朕腹心。应须进忠直。何乃附下罔上。为孝孙分疏。彦博等拜谢。征与王珪进曰。祖孝孙学问立身。乃何如白明达。陛下平生礼遇孝孙。复何如白明达。今过听一言。便谓孝孙可疑。明达可信。臣恐群臣众庶。有以窥陛下者。上意乃解。

  三年正月。放裴寂还乡。表乞住京师。久不肯去。上令问稽留所由。韦挺奏。留一十九日。长安县令王文楷。又不准敕发遣。令决杖三十。尚书右丞魏征谏曰。裴寂所为。事合万死。但以陛下念其旧功。不致于法。惟解其官止削半封今流人尚得装束。假况寂放还乡宅。古人有言。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文楷识陛下恩宽。见寂大臣。不即蹙迫。论其此情。未合得罪。上曰。放寂拜埽。岂非礼耶。乃释而不问焉。

  十年。治书侍御史刘洎上书曰。臣闻尚书万几。实为政本。伏寻此选。授受诚难。是以八座比于文昌。二丞方于?辖。爰至曹郎。上应列宿。苟非称职。窃位兴讥。伏见比来尚书省诏敕稽停。文案拥滞。臣诚虽庸劣。请述其源。贞观之初。未有令仆。于时省务繁杂。倍多于今。左丞戴冑。右丞魏征。并晓达吏方。质性平直。事应弹举。无所回避。陛下假以恩慈。自然肃物。百司匪懈。抑此之由。及杜正伦续任右丞。颇亦励下。比者纲维不举。并为勋亲在位。尚书不得断决。故事稽延案牍。虽理屈词穷。仍更放下。去无程限。来不责迟。一经出手。便涉年载。天工人代。焉可妄授。至于懿戚元勋。宜优礼秩。久妨贤路。殊为不可。将欲救弊。且宜精简尚书左右丞。及左右郎中。如并得人。自然纲维克举。亦当矫正趋竞。岂惟息其稽滞哉。

  二十年。宇文节为尚书左丞。明习法令。以干局见称。时江夏王道宗。以私事见托。节奏之。太宗大悦。劳之曰。朕所以不置左右仆射者。以卿在省耳。
 

  龙朔二年。有宇文化及子孙理资荫。所司理之。至于勾曹。右肃机杨昉未详案状。诉者自以道理已成。而复疑滞。劾而逼昉。昉谓曰。未食。食毕详之。诉者曰。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羇旅诉者乎。昉遽命案。立判之曰。父杀隋主。子诉荫资。生者犹配远方。死者无宜使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