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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5)

时间:2017-07-03 10:34:29 宋史 我要投稿

《宋史》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经抚房 专治边事。宣和四年,宰臣王黼主伐燕之议,置于三省,不复以关枢密院。六年,罢。

  提举讲议司 崇宁元年七月,诏如熙宁条例司故事,都省置讲议司。以宰相蔡京提举,侍从为详定官,卿监为参详官;又置检讨官,凡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铁、赋调、尹牧,每一事各三人主之。(时又分武备一房,别为枢密院讲议司。三年三月,知枢密院事蔡卞奏罢。)三年四月结局。宣和六年,又于尚书省置讲议司。十二月,命太师致仕蔡京兼领,听就私第裁处,仍免签书。

  议礼局 大观元年,诏于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详议官二员,以两制充。应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政和三年,《五礼仪注》成,罢局。

  礼制局 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昏、丧祭沿革制度。政和二年,置于编类御笔所,有详议、同详议官,宣和二年,诏与大晟府制造所协声律官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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