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六十九 列传第七
皇统七年四月戊午,左副点检蒲察阿虎特子尚主,进礼物,赐宴便殿。熙宗被酒,酌酒赐元,元不能饮,上怒,仗剑逼之,元逃去。命左丞宗宪召元,宗宪与元俱去,上益怒,是时户部尚书宗礼在侧,使之跪,手杀之。
海陵与唐括辩谋废立,海陵曰:“若举大事,谁当立者。”海陵意谓己乃太祖长房之孙,当立。而辩与秉德初意不在海陵,常胜乃熙宗之弟,辩答曰:“无胙王常胜乎。”海陵复问其次,辩曰:“邓王子阿楞。海陵曰:“阿楞属疏。”由是海陵谓胙王有人望,不除之将不得立,故心忌常胜并阿楞。是时,阿楞方为奉国上将军。
河南军士孙进自称“皇弟按察大王”,熙宗疑“皇弟”二字或在常胜也,使特思鞫之,无状。特思乃尝疑海陵与唐括辩时时窃议,告之悼后者。海陵知熙宗有疑常胜心,因此可以除之,谓熙宗曰:“孙进反有端,不称他人,乃称皇弟大王。陛下弟止有常胜、查刺。特思鞫不以实,故出之矣。”熙宗以为然,使唐括辩、萧肄按问特思,特思自诬服,故出常胜罪。于是,乃杀常胜及其弟查刺,并杀特思。海陵乘此并挤阿楞杀之。阿楞弟挞楞,熙宗本无意杀之,海陵曰:“其兄既已伏诛,其弟安得独存。”又杀之。熙宗以海陵为忠,愈益任之,而不知其诈也。
海陵篡立,追封常胜、查刺、阿楞官爵,亲临葬所致祭。大定十三年六月丁巳,世宗召皇太子诸王,侍食于清辉殿,曰:“或称海陵多能,何也。海陵谲诈,睢盱杀人,空虚天下三分之二。太祖诸孙中,惟胙王元天性贤者也。”
元子育,本名合住,大定二十七年,自南京副留守迁大宗正丞,兼劝农副使。上问宰臣曰:“合住为人如何?”平章政事襄、参政宗浩对曰:“为人清廉干治。”上曰:“乃父亦然。”又曰:“蒲阳温胙王元,外若愚讷,临事明敏过人。朕于兄弟间,于元尤款密。”
赞曰:“太祖躬擐甲胄,以定国家,举无遗策,而诸子勇略材识,足以遂父之志。传及太宗,而诸孙享其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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