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三(9)

时间:2017-07-06 08:54:18 后汉纪 我要投稿

《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三

  〔一〕 范书卓茂传作“以儒术举为侍郎”。

  〔二〕 王先谦曰:“嘱,俗字。东观记作属。”

  初,茂到官,吏民皆笑之,邻县及府官以为下治。河南太守为置守令,茂治自若〔一〕。数年,教化大行,路不拾遗。天下尝蝗,河南二十县皆伤蝗,独不入密境。是时,王莽为安汉公,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二〕。茂迁京部丞,吏民老小皆啼泣道路。王莽居摄,茂以病免,常为郡门下掾,不肯为职吏。更始立,以茂为侍中〔三〕,从至长安,知更始败乱,以老乞骸,至是年七十余矣。
 

  〔一〕 东观记曰:“茂为密令。河南郡为置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归往守令。”

  〔二〕 东观记、范书与袁纪同。而汉书平帝纪曰:“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通鉴从汉书。愚意以为元始元年平帝诏未完全施行,后实设六部丞而已,故东观诸书皆作“六部丞”。

  〔三〕 按续汉百官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否。”又王先谦集解引李祖楙曰:“卓茂传:更始立,以茂为侍中祭酒。建武十七年,拜承宫侍中祭酒。是侍中祭酒,更始之官号,中兴仍其旧制,而置此官也。又见儒林传,附见蔡邕传。”袁纪恐脱“祭酒 ”二字。

  袁宏曰:夫帝王之道,莫大于举贤。举贤之义,各有其方。夫班爵以功,试历而进,经常之道也。若大德奇才,可以光昭王道,弘济生民,虽在泥涂,超之可也。傅□磻溪之滨,顷居宰相之任〔一〕,自古之道也。卓公之德,既已洽于民听,光武此举,所以宜为君也。

  〔一〕 按史记殷本纪曰:“武丁梦得圣人,名曰说。于是迺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武丁举以为相,殷国大治。”又尚书大傅曰:“吕尚钓于磻溪。”史记周本纪曰:周西伯猎,遇太公于渭之阳,号之“太公望”,立为师。

  吴汉率耿弇等十将军围朱鲔于洛阳〔一〕,数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常隶于鲔也,使彭说之。鲔在城上,彭在城下,相劳如平生。彭因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更始为二王所反,今公为谁守乎?陛下受命,平定燕、赵,尽有幽、冀之地,百姓归心,贤俊云集,诛讨群贼,所向破灭。今北方清静,振大兵来攻洛阳,正使公有连城之守,犹不足当,今保一城,欲何望乎?”鲔曰:“大司徒被害时,鲔与其谋,诚自知罪深,故不敢降。”世祖曰:“夫建大事者,不思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以告鲔。辛卯,鲔降,以为平狄将军、扶沟侯〔二〕。

  〔一〕 钮永建曰:“光武本纪作吴汉率十一将军。今按诸将名具见岑彭传:彭与吴汉、王梁、朱佑、万脩、贾复、刘植、坚镡、侯进、冯异、祭遵、王霸共十二人,除吴汉共十一人,与光武纪适合。袁纪作十将军,疑‘十’下脱‘一’字。 又按耿弇传及光武本纪,弇是时与陈俊等正攻贼于荥阳、敖仓之间,并未与于洛阳之役,纪文作吴汉率耿弇等亦误。”钮说甚是。然非纪文有脱,实纪文本误,故不改补其文,而引钮说以正之。

  〔二〕 东观记作“成德侯鲔”,当是日后所徙封。

  冬十月癸丑,上都洛阳宫。

  十一月,苏茂降。既而奔刘永,永以为淮阳王。

  十二月,赤眉去长安,西略郡县〔一〕。

  〔一〕 范书刘盆子传作建武二年正月事,其文曰:“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钮永建以为“ 西略”当作“东略”,盖误以范书建武二年十二月史文与此混淆,甚谬。

【《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三】相关文章:

1.《后汉纪》后汉光武皇帝纪卷第一

2.《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四

3.《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五

4.《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六

5.《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七

6.《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卷第八

7.《后汉纪》孝献皇帝纪卷第三十

8.《后汉纪》孝殇皇帝纪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