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第十三章
謙之案:劉說非也。此段各本經文不同,惟莊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臨邪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於”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與景龍、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為”字,下句衍一“於”字。
王念孫曰:莊子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愛以身於天下”。“於”猶“為”也,後人依老子傍記“為”字,而寫者因訛入正文。老子釋文:“為,於偽反。”此釋文不出“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去聲)。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莊子在宥篇作:“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於天下”即“為天下”也。
謙之案:二王說是也。“於”“為”互訓。莊子上文作“於天下”,下文“為天下”,與碑本正相同。傅、範本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托天下矣;愛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陳碧虛引王弼本與傅、範同,當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引王弼云:“無物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者,可托天下;愛以身於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兩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若可托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與莊子文同,而以敦煌本為優,當據校改。
又此二“若”字,與“則”字同義。王引之曰:“‘若'猶‘則'也。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莊子在宥篇‘若'並作‘則'。”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則”,此其證也。又“愛以身”,廣明、景福二本作“愛身以”: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誤校廣明作“愛以身與為天下者”,與景龍同。又“為天下”者,羅振玉道德經考異誤校景龍本“者”作“矣”,蔣錫昌竟沿其誤。舉此一例,足見校書之難。
又案莊子讓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誼皆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身、患為韻,實際非韻。陳柱:五“驚”字韻,三“身”字韻,四“下”字韻。楊樹達曰:“上文身、驚系兩節,不必強以為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範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題“猒恥第十三”,王本題“十三章”,範本題“寵辱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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