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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法制征文

时间:2022-11-15 15:05:04 征文 我要投稿

高中法制征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征文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那么,怎么去写征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法制征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法制征文

高中法制征文1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

  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

  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高中法制征文2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制,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隐患,防范危险事故。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所以无论你出于何种原因,请你优先考虑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因为你的父母,朋友,老师,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无所谓的,只要下次不再犯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违法终是违法,即使在学校里也要遵守,我们现在要做一名合格的学生,这样将来便不会走上犯法的道路,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伴我成长,我们不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伴我成长,我们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高中法制征文3

  村里的刘大爷居然进了监狱,怎么回事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刘大爷家有一个很大的养鸡场,养了有好几万只鸡。

  这天,他发现少了十几只鸡,也没有放在心上,可到了第二天、第三天,又少了几十只,这下刘大爷可气坏了,马上向派出所的刘警官打电话报警。警官来了看了现场说:“现场这么乱,一时也查不出来。这样吧,晚上你们勤看着点儿,多派人守着吧,说不定能抓住小偷呢,要是抓住了,赶紧打电话。”刘大爷说:“好吧。晚上我带人守着,非抓住这该死的小偷不可。”

  夜里,刘大爷带着几个小伙子在鸡场四周埋伏好,等着小偷上钩。天还比较冷,虽然他们冻得浑身发抖也不敢动。到了半夜了,大家都快要睡着了,只有刘大爷还强提着神儿盯着四周。就在这时,他感觉有车过来了,仔细盯着那个方向。果然一辆电动三轮车悄悄地开了过来,他赶紧把几个小伙子推醒,大家都盯住了那辆车,只见车子开到鸡场旁边,车上下来一个黑影。那人东张西望地观察了一会儿,就蹑手蹑脚地钻进了鸡场,一会儿功夫,就抓着五六只鸡出来,往车上一放,又钻了进去。刘大爷大喊:“抓贼呀!”把手一挥,几个小伙子冲了上去,七手八脚地,把那家伙按在地上,刘大爷气喘吁吁地跑着跟前说:“你这个混蛋,敢偷我的鸡,给我往死里揍。”几个人一阵拳打脚踢,把偷鸡贼打得吱呀乱叫,哭爹喊娘,刘大爷越打越气:“给我打,使劲打。”不大一会儿,那个偷鸡贼浑身都是血,也不出声了,看来已经晕过去了。刘大爷又踢了一脚,说:“装孬种。算了,便宜这家伙了。”

  接着,刘大爷就给刘警官打电话。二十分钟后,刘警官过来了。他看了看被打的头破血流,还在昏迷不醒的偷鸡贼,皱起了眉头,严肃地说:“怎么打成这样了,都是谁打的?”刘大爷得意地说:“我们哥几个打的,这家伙不经打,没几下就打成这样了。没事,泼盆水就醒了。”说着把盆里的水对着偷鸡贼一泼,“你看,醒了吧,刘警官,得好好教训教训他,送大牢里关上几年就老实了。”刘警官说:“行了。赶紧把他抬上车,送到医院去,你们跟我回派出所一趟,接受调查。”刘大爷一愣,问道:“调查?什么调查?调查我什么?”刘警官严厉地说:“你们已经犯法了,到派出所等候处理吧。”

  刘大爷几个戴上了手铐,进了拘留所。抓小偷怎么就犯法了呢?村民们议论纷纷……

  当刘警官再次来到村里,给村民上了一节法制课后,大家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高中法制征文4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叔叔犯错时爷爷老是提醒他不要“违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在老师的指点下,我成了《法治柳江》的忠实观众,这是一场持续不断的普法盛宴,这是一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在节目短暂的十多分钟里,让我了解了法律,增强了法律意识,让我倾听了大家对法律的心声,也让我明白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

  政府:在普法路上前行

  “加强普法教育”,这是县政府的法治强音。对于一个县来说,加强普法教育,就能预防更多的人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法治部门来说,知法守法的人多了,就能降低犯罪率;对于广大群众来说,降低犯罪率,就能安居乐业。每个人都安居乐业了,也就构造了和谐宜居的美好柳江。

  因此,近几年来柳江县政府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法治宣传大篷车开进了中小学校园;县组织开展“构建法治柳江,旁听庭审”活动;各种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也深入开展到各个社区。特别是今年的7月4日,柳江电视台正式推出柳江县第一档法治电视栏目——《法治柳江》该栏目以“讲述人文法理,创建平安柳江”为宗旨,向群众讲述身边的法律事件。这使得政府的普法工作开展得那是如火如荼啊!上个月,我有幸采访了《法治柳江》栏目的记者。针对目前县政府的普法工作,她们是这么认为的:“柳江目前还在普法路上,由于人口流动性大、复杂化,要想真正实现法治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今天的普法也是为明天的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啊,普法乃法治之本,虽然现在柳江还走在普法的道路上,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法治柳江的新貌!

  民声: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

  每次踏入农贸市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沿途吆喝的小商小贩一声盖过一声,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本是一番热闹非凡的景象,谁知却被小偷当作是“行偷”的最佳时机,嘈杂的声音和拥挤的人群正好能掩人耳目。就在今年春节来临之际,妈妈和我来到农贸市场购置年货,我亲眼目睹一个小偷把细长的镊子悄悄伸进一妇女的口袋,企图夹她的钱。我立刻提醒这位妇女,她立刻捂住了口袋。那小偷白了我一眼,意思是你这小丫头管什么闲事啊,然后随着人流消失了。虽然小偷的奸计未遂,但我却对农贸市场混乱无章的治安管理真是“望洋兴叹”。

  可是,最近我与妈妈再次进入农贸市场买衣服时,市场仍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唯一不同的是,许多商家人不在,货却大胆地摆放着。我好奇地问了附近的摊主:“这样放货,难道你们不怕有小偷明目张胆地拿走啊?”那位摊主冲我微笑地摆摆手:“有了法治小分队,我的东西就再也没被偷过,还怕什么小偷啊!就是‘神偷’见了他们都逃之夭夭了。”正当我想法治小分队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时,听到有人说:“准备到中秋节了,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货物和身上的财物,千万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啊!”我急忙转身,一探究竟,摊主告诉我说话的高个子伯伯正是法治小分队的队长。随行的还有十几个身穿黄马甲的队员,他们的表情都非常的严肃。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采访的好机会,热情的与队长攀谈起来。

  他介绍说,这个队伍是他们自发组建的,队员是附近的居民。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群众保管好身上的财物,并且巡逻维护治安,一旦发现小偷,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他们励志要还农贸市场一个稳定的治安,给大家一个安心的购物环境。看着队长伯伯坚定的眼神,我仿佛听到他们在齐声呐喊:“我们是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俗话说: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当一支民众队伍也加入法治工作之中,那么政府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半。法治,靠的是政府的宣传与群众的配合,二者结合,才能将法治工作进行到底。

  中学生:离法治亦远亦近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觉得我们这一特殊的群体离法治是亦远亦近的。远在于我们还未真正踏入社会,对法律的接触并不多。而近在于,把我们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再好不过的。随着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年提高,普法能够很好地控制此种情况。以前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现如今教育水平已大大提高,普法也成为了素质教育的重点之一。

  记得政治老师曾做过一次调查:如果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你会举报他吗?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同学选择的是“不予理睬”。这个小小的问题却折射出一个严峻的事态:我们青少年所缺少的是一份担当。我们都畏惧于举报小偷,生怕他们事后找我们的麻烦。殊不知,这样反而包庇了他们,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对治安带来更大的危害,最终也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做贼心虚,我们举报他们也是“为民除害”,好事一桩。

  法治其实可以离我们很远很远,也可以离我们很近很近。当你收看《法治柳江》时,当你进行法律咨询时,当你支持县政府的法治工作向身边的人普法时,你能用心感受到法治无时无刻不陪伴在我们身边,它离我们是如此的近。

  我们行走在普法路上,看到的是法治柳江的新面貌,那是我们心中的向往,更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普法以知,以法治之。让我们携手共创法治柳江,共创美好柳江!

高中法制征文5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高中法制征文6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高中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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