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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2 16:34:52 征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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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征文吧,征文要求文面整洁干净,书写端正美观,字体清晰规范,标点准确无误。你知道征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征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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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征文1

  我喜爱的一本书:《金庸小说作品集》

  新年好!在此,我介绍一套书《金庸小说作品集》你去读一读,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先为你介绍一下作者,他是大名鼎鼎的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一九二四年生,曾任报社记者、编辑、电影公司编剧、导演等。他是一位文学大师,先后撰写了武侠小说十五部,且其中十四部小说,第一个字合起来正好凑成了一副对联,即:飞雪连天射白鹿,笔书神侠倚碧鸳。金庸所写的小说,开创了中国当代文学新领域,广受当代读者欢迎,至今已蔚为全世界华人的共同语言,并兴起海内外金学研究风气,荣获多个国家最顶级的奖项,有英、法、日等多种译文。

  你知道吗?我已看了他写的《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书剑恩仇录》等七部小说,都非常好看,一看便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每天晚上脑子里全是书中的人物。以前妈妈会对我说:“你别看电视了,去看书吧!”可现在妈妈却对我说:“别看书了,下楼去运动一下吧。”这就是金庸小说给我的吸引力,你去看了以后肯定也会被迷住的。

  我再介绍两本最具有代表性的书,是《天龙八部》和《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主要是讲段誉、虚竹子(当和尚时叫虚竹,还俗后叫虚竹子。)和乔峰三兄弟的故事。这三个人物我都很喜欢,因为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段誉心地善良,本不想习武伤人,只是无意中会了六脉神剑、北冥神功。哦!我还要跟你讲一讲段誉这个人真是“吉人自有天相”,竟然在四大恶人岳老三手中逃脱了!你说他有没有福气,可是他福气还没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居然学会了段家的六脉神剑!这可是段家很多武功高手都练不成的武功,没想到却被他这个小孩儿练成了!虚竹子武功高强,原先如段誉一样,不会武功,但东打西撞,暗中受高人指点,破了逍遥派掌门人的珍龙棋局,获得了逍遥派帮主的指点,又将七十余年的内功功力传输给了虚竹子体内,后来又被乔峰教会了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乔峰,此人行侠仗义,身为丐帮帮主,汪帮主之徒,可身份却是一个凶暴民族的后人,被人们侮辱,可他还是希望大家和平,让我非常敬佩。《天龙八部》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尤其是乔峰三兄弟在少林寺抗敌的片段,更加精彩激烈。乔峰一个人独斗游坦、慕容复、丁春秋三人,情形非常危急。这时,虚竹子不顾自己的安危,便展开了天山六阳掌,对付丁春秋,虽然乔峰少了一个对手,可剩下两人武功也很高强,对战还是很吃力,段誉自己虽然不会武功(当时他的六脉神剑几乎不灵),但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到了战斗当中,差点被慕容复杀死,这足以看出兄弟三人的情义何等的深厚。看完了这本书,我从乔峰、虚竹等人物的身上知道了:世界要和平,不然受苦的是老百姓。

  我还喜欢《倚天屠龙记》这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张翠山之子张无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成语在张无忌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也帮张无忌写了一个生活简录:复明教,得教令,救狮王,当教主,让教位,归山林。张无忌不仅人品好,而且他精通各路的高级武学。比如昆仑派的七伤拳,少林寺的金刚坏身,明教的乾坤大挪移,武当山的太极拳等。我想你一定喜欢这武功高强、淡薄名利的张无忌了吧。你知道这本书为何叫《倚天屠龙记》吗?字面上的意思是:倚天——人名;屠龙——杀死龙,即倚天杀死龙的故事,但书中实际写的是倚天剑和屠龙刀的故事。大家知道吗,这两个武器在一起销毁的时候会显出两个天大的秘密,只是秘密是什么呢?你们自已去看吧,我可以给你们一句提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你们看出来了吗?

  你一定要去看金庸的小说。他写的小说不但具有文学价值,而且每一本书都记载了一段历史。如襄阳城失守,乾隆皇帝继位等。他的小说不仅能让你感觉到读书的乐趣,而且还能让你增长历史知识。听了我的介绍,你会很想读一读吧。

  祝你新年愉快!学习进步!

我喜欢征文2

  不需用华丽的词藻,不需用溢美的文字,平凡的语言最能体现您的朴素善良,而朴素善良是您最真实的写照。

  侯老师,您没有动人的容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眸,那双眸子包含了多少情感,那双眸子曾经给了我多少鼓励与支持,因为那双眸子,我变得自信,变得坚强。

  您给我的鼓励与支持我不曾忘怀。当我失意时,您为我开启了导航灯,指引着我;当我失败时,您为我铺垫了一块块基石,让我踏上成功的阶梯;当我惆怅时,您为我带来了开心果;当我不幸时,您为我送来幸福的青鸟……

  诸葛亮用自己的一生回报了刘备三顾茅庐的赏识,李密用孝心回报了祖母的养育之恩,贝多芬用优美的音乐回报了父母的鼓励与支持……我还没有坚强的臂膀,还没有功成名就,在这通往成功的路途中,唯有提起我稚嫩的笔,写出我对您的尊敬与热爱。

我喜欢征文3

  我的书柜里有一本书,其中一篇《爱迪生救妈妈》的文章让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写的是爱迪生小时侯的一个故事。

  爱迪生吃过中饭就象往常一样,一头钻进他的小实验里去直到天黑才离开一蹦一跳的回家。还没进门他就喊:“妈妈,我回来了!”可是没人答应。咦?妈妈不在家爱迪生一边想一边推门走进了房间。房里很暗靠墙有一张床,只见妈妈正躺在床上只哼哼,床边站着一位医生,他一下子扑在妈妈身边:“妈妈,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是的,孩子你妈妈病得很重医生对爱迪生说。医生说:“最保险的是马上开刀。可是屋里太暗了,怎么动手术呢?爱迪生左想右想忽然眼前一闪,“我有办法了。”他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蜡烛都找了出来,一只只都点燃放在长桌上妈妈和医生就呆住了。后来爱迪生叫医生帮他把镜子太过来。由于镜子会反光把整间屋子都照亮了,惊呆了的医生不住的点头。手术十分顺利,爱迪生的妈妈的救了。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明白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你会不会去思考。就象爱迪生那样为了救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救妈妈。

  朋友们,你不妨也看看这篇文章吧!

我喜欢征文4

  说到小学生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

  仔细一想,其实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而是书。在这十二年来,我与不少书交了朋友,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好的一位“朋友”——《江东双壁》

  这本《江东双壁》讲的是围绕在周瑜与孙策身边的故事,是作者非天夜翔取材于《三国志》《三国演义》,结合一部分野史,创造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的同人向小说。作者笔下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了三国,回到了那个星光璀璨的时代。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乱世烽火连天,这是江东双壁自巢湖中奏响的一曲三国战歌,虎牢关下长天万里,孤山飞鸟横绝,赤壁烈焰焚江……

  周瑜与孙策的故事,始于历阳,终于赤壁,从191年到200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仅有九年。九年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简直不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在我们短暂的生命里,亦占不到多大分量。但是这短短九年足够让这两人生死相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中记载了陈寿不愿记的衣食住行的温暖,记载了罗贯中懒得提的挥斥天下的潇洒。这本书让我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俩,我对孙策的印象,不再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跑跑龙套,总戏份不过刘备一人三分之一的酱油瓶子,而是书中胸怀大志的东吴主公;周瑜也不是记忆中那个争强好胜最后被诸葛亮气死的强迫症,而是那有勇有谋的东吴智囊。

  在这本《江东双壁》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赤壁之战的情节。赤壁之战,烽火满江,战船轰然崩毁,火雷绽放,红莲遍目,船桅倾侧,浮尸百万,血流成河。不知为何,在周瑜眼中映出这修罗血海之时,想起的却是与孙策相识的那个下午,血海之中,周瑜轻抚自孙策离世后就再未弹过的古琴,音浪急催,与江水裹在一起,犹如湍流,犹如雷霆,犹如一条巨龙挣扎着跃起,带着壮志未酬就归于江山的英灵,带着江东所有的怒气,扑向曹军。江面铺满或有,曹军猛然停下,战船相撞,大火连天而起,铺天盖地。

  我承认,周瑜和孙策并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事实上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三国之战,乱世之争,不像电视连续剧,最后坐拥王位,指点江山的,绝非纯良无害,满嘴何为正义的傻白甜主角。他们不是善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着必须战斗的理由。孙策死于200年,周瑜死于210年,不多不少,刚好十年。记得孙策曾说过,待他死后,望周瑜为他守十年江山,于是周瑜就真的拖着病重的身子,为孙策守了东吴十年。也许这只是巧合,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周瑜在实现他对孙策的诺言。

  多令人羡慕的一段友情啊!也许正是所谓乱世之中出豪杰吧,在这安宁的世间,这样断气回肠的情谊实在是少见。我并不奢望能有一个如此了不起的朋友,当然,我也不厌恶现在与好友的相处模式。在学校的时候一起复习功课,交流学习方法;空闲下来时喝一杯奶茶,散着步,说着班上的八卦;周末时聚在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去游玩旅行;有错误时两人一起检讨改正,互相督促。这样的生活,在某种方面也还原了他们的友谊吧,有着不输于他们的感情,有着不败于他们的信念,与他们一样,可以为了友情付出一切。别人家的饭香,我们羡慕乱世的豪情壮志,他们又何尝不向往我们平淡而又美好的日常?

  酒倾江祭亡灵,殊不知,负约十年;夜色寒长河叹,故人稀,如何解离憾。人世事几圆缺,江山乱,旧墨一篇;江水逝浪淘去,古今变,付谁笑谈间。

我喜欢征文5

  我喜欢春天。嫩绿的柳枝抽出一条条芽儿来,柔和的春风轻拂脸颊,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让我们不再害怕寒冷,不用再把那厚厚的棉衣裹在身上,把自己打扮得像一只笨拙的大企鹅一样。走在春天的小径上,花儿露出甜美的微笑,风儿送来芬芳的花香,鸟儿亲切地向我问好,我真喜欢这一切的拥有者——春天!

  我喜欢夏天,坐在阴凉的树荫下,看荷花的美貌,像个亭亭玉立的姑娘;我喜欢扇子摇摆的声音,像音乐家,弹奏着不同的乐曲;我也喜欢风扇的嗡嗡声,像一曲悠悠的小令;我喜欢西瓜的香甜清凉,像魔术师让我们火一般的身体一下子感到凉爽。我更喜欢这一切的老师——夏天!

  我喜欢秋天,走在硕果累累的果树下,金黄的树叶躺在树妈妈的怀抱中。秋天美的是五颜六色的水果,美的是金灿灿的地毯,美的是闪亮亮的小雨,更美的是人们脸上快乐的笑容。我喜欢秋天的田野,那金黄的稻谷在风中摇曳,好像在向我弯腰致敬一样。秋天正是这一切的化妆师啊!

  我喜欢冬天,坐在我家的阳台上,期待的是当一片片绒毛般的雪花飘落在大地妈妈身上时,雪花女儿变成了大地妈妈最温暖的小棉袄,陪着妈妈一起欣赏小孩子们打雪仗,堆雪人时天真无邪的笑声,这是对妈妈最好的回报。冬天,是笑容的收集师。

  我喜欢大自然,她让我心中燃起了这么多的喜欢,她让我心中变得有了色彩,也让我看到了五彩的大自然,因此,我深深地喜欢这可爱美丽的大自然!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征文6

  一个学生,在学习生涯中,遇到的老师是不计其数的。但是,遇到的好老师却是屈指可数、也让人受益终生的。我遇到的好老师,就是我的班主任——严泉老师。

  严老师个子高挑,有着时下最流行的身材——瘦,还留着一头金黄的短发。用“漂亮”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但这样的美却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你看,她那紧闭的嘴唇没有一丝弧度,那偶然投射过来的眼神总是冷得让人发颤,让人不敢正视。

  “人如其名”,严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是比较严厉的。她说话时,话里很少有开玩笑的字眼,还始终透出一种严肃、认真。还记得刚上初中时,很多人都还没有适应初中的生活,还把初中当成小学。有一次上数学课时,有几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在后面讲起话来。他们讲的正欢的时候,严老师猛地转过头,一眼扫去,声音嘎然而止。然后,她又指着其中一个说:“你,回答一下,这个题为什么要选C?”那个同学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却不知所措地看着白板,样子极为尴尬。下了课,这几位倒霉者自然被请进了严老师的办公室,开始了他们的“话疗”之旅。

  每天中午,我们班都要进行总结,放学时间相对其它班也就比较晚。为此,大家没少抱怨。但两个月后,我们惊奇地发现,课堂纪律似乎越来越好了,“阳光班级”的奖牌也开始频频光顾我们班了。大家这才停止了抱怨,真正地投入到了每天的总结与反思之中。

  又是一个中午,总结后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三十分。我从办公室门口经过,发现严老师还在工作着,正在批改我们早上刚考完的试卷。怪不得,我们班的数学卷子总是那么早就改完了,原来,严老师都是利用休息时间来改的呀!此时,有一位成绩不算太拔尖的学生又不合时宜地进了办公室,是去问问题的。严老师放下手中的红笔,认真地讲了起来。我偷偷地望去,她目光柔和地望着那个学生,嘴角竟带着一丝笑意,我不由得心中一暖,竟感到有种温暖的东西如泉水般流出。

  当严老师的学生快一年了,我不再那么怕她了,我越来越喜欢她。

我喜欢征文7

  一阵柔和的吹微风拂过,蒲公英便与风姑娘踏上了环游世界的旅程?

  为什么我会喜欢蒲公英呢?这是我内心的独白。也许是我俩都憧憬着自由的生活;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亲眼见证小草的萌发,听见自由飞翔的鸟儿发出悦耳的鸣叫,闻见大自然芬芳的青草香。

  如果不是妈妈的问题提醒了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如此地热爱与了解蒲公英。我相信蒲公英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自己所喜爱的植物,它还是指引我前进的动力。在我跌倒时,它会给我阳光般的温暖;在我迷茫时,它会给我波涛般的勇气;在我失落时,它会给我清风般的慰藉;在我冲动时,它会给我天空般的胸襟?

  我喜欢的蒲公英是有生命的,它会发出各种美妙的声音。

  每当天黎明时,蒲公英便跟随风姑娘的脚步来到绿叶儿的“家”,与绿叶儿手拉手一起摇摆、翻动,那细碎的声音就是蒲公英的脚步声啦!

  每当天空飞过一群鸟儿时,蒲公英便与风姑娘一起随着鸟儿飞翔,偶尔小鸟发出几声清脆的鸣叫,那就是蒲公英飞翔的声音啦!

  怎么样?经过我对蒲公英的介绍,有没有感受到自由的美呢?有没有喜欢上这样无拘无束的`蒲公英呢?不管你喜不喜欢,反正我是非常喜欢。

我喜欢征文8

  一提起喜欢的老师,我的心中就会浮起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记得那天,我乘车来到了学校,我们拍着队走进了校园。我快乐极了,想早点来到教室,就不顾老师的教导,甩开腿,向教室跑去。我嫌前边的同学挡着我,我就顺着花坛的边,想窜上台阶,只听得“彭”的一声,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我手拿的东西,撒了一地。我想爬起来,可一股巨疼传了过来,我觉得我的膝盖像是被狗咬了一口似的,我坐在地上,一看膝盖摔破了,正流着血。旁边几个同学围过来,帮我把书包捡了起来,几个女同学把我的东西也都捡起来帮我拿着。几个男同学问我怎么样,我强忍着疼,眼泪在我眼眶中直打转,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孙海燕老师正巧赶了过来,她看见我的腿摔破了,赶忙把书包放在地上,掏出手绢,捂住了我的伤口,对我说:“来,赶紧捂住,别感染了伤口,我扶你到教室去。”说完,她用力搀住了我,我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教室。老师让我坐好,又急匆匆走出去了。过了一会儿,老师拿着碘酒和纱布,走了进来,对我说:“来,我给你擦擦,这样会比较疼,你要忍着点。”说完,老师用棉签蘸了蘸碘酒,轻轻擦拭我的伤口,我只觉得钻心的疼,不由自主地吸了口气。老师觉察到了我的感觉,对我说:“疼吗?来我给你吹吹。”说完轻轻的“呼呼”吹了几下,真的,我觉得疼痛顿时减轻了许多。老师给我包扎好,微笑着对我说:“没事了,以后走路,可要小心了。”我的心惭愧极了,自己没有按老师说的去做,而且还给老师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可老师并没有批评我。这节课,我听讲认真极了,仿佛受伤的并不是我。

  这件事虽然过去一年多了,但每当我想起时,心里总充满了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我喜欢征文9

同学们,大家好: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情变好;读一本好书,能丰富人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文笔越来越好,妙笔生花!读书,就要读优秀的书,读书,就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下面,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童话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丰常的调皮,天真无邪,纯洁朴实,勇敢坚强,他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谎。有趣的是,他每撒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成为长鼻子木偶。他自从诞生后,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卖掉课本去看木偶戏,被猫和狐狸骗到奇迹田,凶手把他吊在大树上被小仙女所救,跟最调皮的同学去“玩具国”,变成小驴子后被卖掉,被吞进鲨鱼腹中遇见了千辛万苦寻找它的爸爸······在吃尽苦头后,开始明白事理,在仙女的帮助下,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不仅仅是书的内容,更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自私,懂礼貌,关心他人!同学们,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知识的世界里,一起寻找快乐!

我喜欢征文10

  我最喜欢看《好故事,金道理》,因为它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每个道理都有一个对人生有很大帮助的启示。

  比如有一天,我正在看《好故事,金道理》中的《心愿石》,内容是这样的:“有个年轻人急于想发财,一个路人知道了,便告诉他:‘在山的另一头有个仙人,仙人有求必应。’于是,他走了五天五夜,终于找到了仙人,他问仙人如何发财,仙人告诉他:‘你每天早晨去海边拣石头,那石头不仅会发光,还会发热。’他听了仙人的话,便在每天早晨去拣石头,但一无所获。有一天,年轻人又去拣石头,当拣到第三颗时,他突然哭了,因为他拣到一颗会发光又会发热的石头,但手却习惯地把他扔进了海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你在做事情的时候,不用脑思考就去做了,成功就就很容易溜走。”

  当我读完这故事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便不禁想我的学习会不会也出现这样的失误。我觉得当我在学习时必须经过思考、整理,才能记起来,如果不思考,硬记,那我就会事倍功半。另外,在与人相处上,如果不思考,就容易一些小事上与人发生冲突,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这样,我的朋友就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排斥我。所以,我必须懂得这些道理,在社会上做个有用的人。

我喜欢征文11

  我喜欢春天的生命,在肥沃的土壤中慢慢发芽。我喜欢那位飘逸着长发的春姑娘,秀出她那华丽的风采。

  我喜欢夏天的炎热,在无边的天空中散发。我喜欢那种有不言败的动力。

  我喜欢秋天的夕阳,在海天一线的边界落下。我喜欢那份不张扬的完美。

  我喜欢冬天的雪人。在孩子们的手中活灵活现。我喜欢那一个一个欢乐的笑容,冬天使人感到温暖。

  我也喜欢,喜欢被纯洁的爱拥抱着。我总是幻想自己是一位小天使,给全世界派发着爱的红包。大家用自己的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帮助那些有梦想的人,去帮助那些没有歇宿的人,去帮助呢些身不由己的人。最不能忘记那次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同胞,他们的家变得不完整了,是爱使他们重新看到了希望,重新走向光辉。

  我还喜欢风,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爽的秋风,飘逸的春风,舒适的清风,一集凌冽的冷风。我喜欢吹在人们脸上的风,柔和的,温暖的,我认为它们拥有一样的魅力。

  我还喜欢每天陪我入梦的小熊,它那黑黑的大眼睛,胖乎乎的身躯,圆圆的大头,幼稚淳朴的心灵,总是会在我入睡之前跑到了梦的家里,让梦带给我美好的东西。

  我还喜欢每个人脸上自然的笑容,当寒冷的早晨我准备去上学时妈妈总不忘嘱咐一句“路上慢点啊”我被冻结的内心,忽然间温暖了许多,这也许就是亲人间浓郁的感情吧!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它们使我有着这么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征文12

  人人都有喜欢的东西,画家喜欢画笔、音乐家喜欢编曲、小学生喜欢学习……我也有我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白天的太阳,躺在暖乎乎的沙滩上,享受着太阳给予我们的光和热。傍晚夕阳西下,慢慢的,太阳只剩下了小半边脸,下去,再下去,最后终于消失在天边的晚霞中。不过,没有关系,明天我会站在山顶看着太阳再一次冉冉升起!

  我喜欢十五的月亮,夜晚坐在农家小院里欣赏着这十五的月亮。夜,静极了,玉盘似的满月在云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下大地。十五的月亮像一个雪球,镶嵌在墨蓝墨蓝的夜空中,显得格外皎洁。

  我喜欢冬天的雪,喜欢那种轻轻飘飘的,而不是铺天盖地的那种,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湖南的天空轻飘下,霎时间,山川、田野、高楼大厦,全都在白茫茫的雪海中。一夜之间,大地万物都披上披上了羊毛毯,数百了,房子白了,万物都白了!

  我还喜欢我的家人,他们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高兴的时候和我一起分享快乐,不管到哪,他们总会陪伴我。

我喜欢征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大百科》,我的家里有很多课外读物,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本书。当我无聊时,就会去看那本书。

  书里讲述的动物很多,有狗、大象、熊等,还有纪录那些动物们吃什么饭啦、要怎么帮它们做一个家、要怎么照顾它,说了很多关于“动物”的事情。当我第一次买下这本书时,你们知道我刚买回来时说什么话吗?我说:“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多种动物啊!”其实我买这本书是有一个原因的:我上科学课时,老师问有关动物的问题时,大家都会,只有我不会,然后我就被大家笑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开始看《动物大百科》的。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

  上科学课时,就算老师问再难的问题,我也会很快速地回答出来,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我心想:当我把全世界上的“动物百科”读完时,还可能当一个“动物小老师”呢!看动物之类的书籍真是好处多多啊!

  不管我在哪里,不管我在什么地方,我一定会带着它,连睡觉也会抱着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了!我一定会一直看直到我变老为止,我觉得这本书是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我喜欢征文14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家养的一只鹩哥,这只鹩哥全身除了眼睛后面有一片黄之外,都是乌黑发亮的羽毛,一双宝石蓝的眼睛炯炯有神,在我第一次见到,曾说过:“这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鸟了!”

  这只鹩哥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一个字:凶,除了我爸之外,它对谁都一样会毫不留情地啄下去。因为,它的喙又长又尖,所以被它啄到,只有一个下场,必伤无疑。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到该给鹩哥喂食的时间了。我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笼子,将一小嘬鸟食放进盛鸟食的杯子里。正当我准备将手缩回去时,鹩哥突然转身,向我的手啄去。我顿时感到一阵刺疼,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在上述事件中,我被啄了,现在右手背上还有一条1厘米长的伤疤,导致我以后再也不敢靠近这只鹩哥了。

  这就是我的鹩哥,一只让我留下惨痛记忆的鹩哥。但它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征文15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新故事大王》,它是由王一梅编写的,里面都是一些童话故事,内容好看极了,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红房子蓝房子》,这篇文章讲述了街上有两座小房子,一座是红房子,一座是蓝房子,红房子的主人是红小兔,蓝房子的主人是蓝小兔,两座房子是好朋友,两个主人也是好朋友。有一天,红小兔和蓝小兔吵架了,夜里,红房子对蓝房子说:“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的主人重新和好吧!”半夜里,它们用歌声让两位主人重归于好。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拥有朋友就拥有快乐。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当中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好看的故事哦!

  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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