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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恺撒》有感

时间:2024-03-04 11:27:49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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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恺撒》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恺撒》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恺撒》有感1

  《一只乌鸦叫恺撒》这篇文章叙述了一个年轻人在马路上捡到了一只垂死的乌鸦,他觉得这只乌鸦很可怜,于是他动了怜悯之心,把乌鸦带回了家。从此,他们全家人都细心照顾这只乌鸦,这只乌鸦便过上了人类的生活。渐渐地,它就在“家人”的纵容下放肆起来,如:干了不少偷别人家的生活用品,用爪子抓新沙发诸如此类令人恼火的事。有一天,它去偷吃邻居的大豆时,被一根“大棒”打中了双腿,因伤得太重,第二天死在了沙发上......

  看着看着,我觉得我的童年,与这只乌鸦的`“幸福生活”倒有几分相似......

  我十岁的时候,每天一做完家庭作业就跑到楼下去玩,一直要到我的妈妈下班,才与我那些“江湖朋友”依依不舍地告别。但我吃完饭后,就又会迫不及待地跑下楼去玩,即使在周围一片“祥和宁静”的时候我们仍然会“坚持不懈“战斗”到底。除非玩的人太少而我们实在想不出什么“新花样”,才会悻悻而归不欢而散。如果人很多,又发明了新游戏的话,就像是家长拿起鸡毛掸子在窗户喊上半个小时,他们也就敷衍敷衍而已。我就不敢,因为一家里有搓衣板。那家伙可厉害了,洗过的人都应该知道。

  慢慢地,我开始懂了,今天看看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以前那不受拘束的生活就像那只乌鸦。那只乌鸦以为自己真的是“恺撒”,放肆无忌,终究遭至大祸。

读《恺撒》有感2

  你知道战神玛尔斯和美神维纳斯的儿子是谁吗?他就是恺撒。人间的战神和爱神!

  恺撒出生于公元前100年。公元前45年担任了祭司。公元前60年与资产家克拉苏、军事家庞培结成了著名的“前三头同盟”。公元前59年─公元前54年血征高卢,其间克拉苏身亡。使恺撒和庞培矛盾加剧,内战爆发!虽互有胜败,但庞培最终失败,在埃及被软弱无能的法老王托勒密十三世杀死!恺撒在回罗马途中与埃及艳后相遇?开始了一段令世人所不解的恋情。

  之后连任五届罗马执政官!遗憾的是,最后竟然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

  他是不败的战神。修罗场上纵马驰骋,血染战袍。铁蹄横扫欧洲大陆,所向披靡群星避匿。真正令敌人瘟神丧胆的,不是他的`军刀,更是他的微名。

  他是多情的爱神。环肥燕瘦尽得恩宠。他对妻子一往情深却不妨碍有数不清的贵人充当他的情妇。他甚至得到了当世第一美人埃及艳后的垂青,用炽烈搭的爱情点亮了生命最后的时光。

  他就是神,他是罗马几千年来传颂不息的神。他的名字成了后世“帝王”与“胜利”的代名词。那是一个振聋发聩的名字——恺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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