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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时间:2017-05-27 18:03:3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扶贫,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政策扶助,而涉农扶贫,则可以认为是对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实施的一种定向资助。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7〕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及到位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39万元,其中:(1)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400万元;(2)以工代赈资金1279万元;(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宗局)1360万元。县财政局已下达资金指标903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截止目前,扶贫资金累计已拨付9039万元,支出100%。

  二、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6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46万元,资金到位100%。截止目前,县级配套资金累计已拨付618.46万元,支出率100%。

  三、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情况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琼中扶办发〔2016〕30号)文件,2016年我县共整合资金17,536万元。其中整合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 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96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2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及县级资金4544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的扶贫部门;截止2016年12月30日,已支出17,20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1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09 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14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5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7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县级资金4501万元。资金支出率98.11%。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6号)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2013-2016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扶贫攻坚的措施与成效等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资金用于仲兴乡耿武村、新马桥镇黄庄村等6个乡镇9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资金已经及时拨付。2013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7万元。

  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4年扶贫开发“千村推进”工程重点村名单及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资金用于刘集镇杨湖村、连城镇马铺村等9个村居整村推进项目,并明确项目内容为道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另行变更和调整。我县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完成了重点村整村推进任务。2014年度财政账面余额115.1万元(包括2014年12月26日省下达的后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

  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其中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70万元,县财政360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18座光伏电站建设、3个贫困村集体蔬菜大棚项目、2个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产业到户项目。2015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0.77万元。

  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0万元,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330万元,县财政1100万元,债务扶贫资金2314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25座光伏电站建设、民政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补助、3个贫困村集体种养殖项目、1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25座光伏电站建设已经完成,民政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补助已经拨付到救助对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集体种养殖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

  二、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公告公示、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运行。一是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三是项目竣工后,要填写竣工验收意见书,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进行报账。通过严抓细管,有效杜绝了挪用、冒领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反八项规定、挤占挪用、滞留延压、损失浪费、不精准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的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建档立卡

  2014年6月份,我县通过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推荐、入户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在全县54.3万名农业人口中,共识别贫困户17118户35400人,涉及213个行政村(居),确定18个贫困村,严格按照规程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2014年实现脱贫6000人;2015年实现脱贫7073人。2016年省下达我县脱贫任务为18个贫困村出列,9605贫困人口脱贫。

  (二)开展“回头看”

  2015年9月份,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业务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所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回头看”,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从26家县直机关单位抽调44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11个乡镇,督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要坚决予以退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了对贫困户的“四项清单(脱贫需求、脱贫时限、脱贫措施、脱贫责任)”,确保帮扶对象精准、脱贫需求清晰、帮扶机制明确、资金使用准确和脱贫成效真实。全县“回头看”核减和增加均为374人。

  (三)开展精准核查月

  2016年4月19日至28日,利用十天时间集中开展建档立卡精准核查月工作,对“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精准核查,核查范围为全县18个贫困村和195个非贫困村(不含城关镇15个居委会),核查内容包括核查对象是否准确、基础信息采集是否真实、核定程序是否规范、帮扶措施是否具体、档案管理是否健全、“四项清单”是否完善等。并由县委督查室、县目标办、县效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互查。截至目前,全县精准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0954户,人口22327人。同时因户施策,精准确定产业扶贫7448人,就业扶贫3907人,教育扶贫1954人,危房改造扶贫609户,健康扶贫6870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6914人。

  (四)实施产业扶贫

  一是建设光伏电站。在全县18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设2座村级光伏电站。目前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全面建成且并网发电,已通过市专家组验收;第二批光伏电站9月4日已开工建设,现已经竣工。每个光伏电站可年均增加6万元收入,确保18个贫困村有稳定收入来源,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目标。

  二是扶持湖羊养殖。在18个贫困村筛选有养殖意愿、有条件的养殖户208户,发展湖羊养殖,每户扶持受孕母羊5只,体重55斤以上,现1040只受孕母羊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发展扶贫蔬菜大棚。在湖沟镇中心村、新马桥镇胡洼村、石湖乡陡沟村建设扶贫蔬菜大棚178个,通过对外租赁以及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等途径来增加村集体经济与贫困户收入。仲兴乡棠棣村80亩扶贫设施蔬菜大棚建设进入招标程序。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张桥、中心、七里、胡洼设施蔬菜,陡沟、后马西瓜,连城莲藕等一批特色种植专业村。

  四是发展畜牧水产。依托各村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在黄圩、东荀、泰山、乔圩等9村建成9肉羊养殖基地,形成松南肉牛、大蒋鹌鹑、水上与夹河水产等一批养殖示范产业。

  五是实施加工业扶贫。依托镇北皖鑫塑编、东荀荀氏机械、松南志诚工艺加工企业带动本村及周边贫困户就近就业,截至目前,三村加工企业共吸纳贫困户56户68人进厂务工。

  (五)实施教育扶贫

  一是免除学费。幼儿园每生每年分别免除600元、1000元、24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分别免除1700元、1400元、7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200元、2000元、700元学费。二是补助生活费。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小学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三是落实“雨露计划”。 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四是资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五是补助国家助学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六是办理贷款。贫困户家庭子女在高等院校就读,优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目前,2016年我县教育扶贫户1524户,涉及学生1954人,发放资金389.06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免除学费435人次,资助金额39.465万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补助生活费1445人次,资助资金309.6万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80人,资助资金40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2466人,资助金额24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140人,发放资金21万元;截止9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2154人,贷款金额1604.566万元。

  (六)实施健康扶贫

  一是代缴参合资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代缴参合经费209.5万元。

  二是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在全县18个贫困村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162.5万元。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按95%进行救助,共救助大病患者55名,救助资金12.1万元。

  三是减免医疗费用。对在县内就医的贫困人口,为其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共减免医疗费用2851人次,减免金额12.13万元;住院病人,免除首次门槛费,共减免410人次,减免金额6.39万元。

  四是开展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1-5万元的,按50%给予补偿;5-10万元的,按60%给予补偿; 10-20万元的,按70%给予补偿;20万元以上的,按80%给予补偿。共开展大病保险补偿27人次,补偿金额15.73万元。

  五是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次给予补偿,参照特殊慢性病政策结算。共救助1573人次,补偿金额201.25万元。

  六是救助慢性病人。对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慢性病的,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自付部分,参照慢性病政策再次补偿。共为139名慢性病患者开展救助,救助资金4.43万元。

  七是创新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治疗出院时办理结算手续。

  八是设立专用病房。各医疗机构均设立了专用病房和病床,全县共设立扶贫床位126张;建立了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诊疗方便、快捷。

  (七)实施危房改造扶贫

  2016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300户,总体专项资金1235万元,通过摸底核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为609户,目前已完成相关审核,具体补助标准为低保、五保、残疾贫困家庭重建为20000元,修缮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家庭重建为10000元,修缮为4000元。目前,312户已完成,247户进入实施阶段,剩余的50户年内全部完成。

  (八)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一是加大涉农项目整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粮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总投资521万元的杨庙乡乔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对全村沟、井、路、渠、涵等进行综合设施配套,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修建水泥道路8.7公里、砂石道路1.1公里;完成机井96眼、桥涵41座;清沟11.5公里等),仅此一项亩均增收80元左右;王庄镇镇北居委会总投资2000万元的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审批,11月份开始实施;总投资958万元的湖沟镇中心村、城关镇张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审计报批。

  二是加大对乡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实现对建档立卡的18个贫困村且符合规划居住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县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经省交通厅审定为51.807公里,总投资3885.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35公里。

  三是加大八小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利用省级八小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更新改造夹河、杨庄、后乔等泵站3座;加固新马桥徐家沟闸;修复新建城关、仲兴、刘集、濠城、杨庙5个乡镇的机井134眼;改造提升夹河、杨庄等2处灌区2600亩;清淤疏浚大横、八丈、中南等3条大沟,总投资508万,目前工程已启动实施,杨庄泵站、杨庄灌区已完成。同时利用农村饮水工程,实施刘集水厂和任桥镇老任桥水厂管网延伸,辐射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东荀村和杨罗村),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320人,总投资216万元,年底前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

  (九)实施社会兜底保障扶贫

  一是开展低保提标工作。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低保金从24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3180元,实现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

  二积极兑现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障政策。今年1-8月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新农合保险资金209.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916万元、低保金93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83万元。

  (十)实施金融扶贫

  制定《固镇县金融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开展评级授信工作。评级贫困户126户,授信126户,累计授信额度337.67万元;2016年发放30户,124.5万元。

  (十一)实施就业扶贫

  一是开展扶贫创业培训。县扶贫办组织18个贫困村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大学生等致富带头人参加种植、养殖、电子商务三期培训,每期30人。通过带头示范作用引导贫困户参与种植、养殖业,实现脱贫目标。

  二是鼓励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县人社局通过搭建供需平台转移就业、鼓励创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开展技能培训给予生活补助、向贫困人口提供公益岗位就业等途径引导贫困户精准脱贫。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需求贫困人口3907人,已完成就业1883人,其中县内就近就业629人,外地转移就业1254人。

  (十二)实施社会扶贫

  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社会扶贫工作。2014年度、2015年度,县委、县政府分别举办的集中捐赠救助活动,收到各类社会捐款651.97万元;2015年“两节”期间,我县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共有94家单位参与,慰问贫困户408户,捐赠款(物)17.72万元;2016年8月,我县举办的“捐赠救助暨表彰好人”活动,共收到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210.526万元,所收款项用于农村贫困户和贫困学生救助。

  四、脱贫攻坚机制

  (一)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建立健全市县领导联系村,“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建立县乡村干部包保贫困户,67家县直单位442名干部帮扶686户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制度。全县10955户贫困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为全县贫困户印制了《扶贫手册》,为帮扶干部印制了《工作手册》,为驻村工作队队长印制了《扶贫日记》。

  (二)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

  全县11个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由1名站长、1名扶贫专干及2名系统录入人员组成;18个贫困村配齐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成员不少于3人;195个非贫困村确立扶贫专干1名,负责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截至目前全县到位扶贫资金440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4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3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100万元,债务资金2314万元,上年财政结余100万元,市农委蔬菜大棚项目20万元,到8月底共拨付下达437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拨付1282.5万元,加教育扶贫拨付500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拨付209.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384万元。

  (四)脱贫攻坚合力明显增强

  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项目、资金向包保村倾斜;县直帮扶单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主动作为,按照“一户一策”路线引导贫困户摘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通过调度与对接等会议机制,督促县直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进行有效沟通,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脱贫攻坚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并及时调整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各乡镇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扶贫工作站,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队伍建设。县乡村三级把脱贫攻坚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任务抓在手上,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二)层层压实责任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长主抓,党政分管领导专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村全覆盖,强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直接责任,明确联系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指导

  围绕精准扶贫制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开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财政、民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扶贫工作涉及到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针对贫困群体的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8月18日至20日,围绕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精准核查、精准施策,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县政府目标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8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上半年考核并进行排名通报,对位列后三位的乡镇和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完不成当年度扶贫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