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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

时间:2021-04-11 19:27: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1

  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读《天狼》有感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2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3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读《天狼》有感4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读《天狼》有感5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读《天狼》有感6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7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8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9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这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10

  《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英国顶级探险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著作《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它能让我们学习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却是一个少年探险家,而且是一个比生存专家还要懂得多的少年探险家。原因就在于天经常与经验丰富的父母外出探险。由此可见,经常与大自然接触的人,总能在千钧一发时生存下来。

  本书主要讲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和阿尔伯伯秘密前往北极,飞机不幸遭遇了冰风爆,坠毁在阿拉斯加山脉上。阿尔伯伯身负重伤,为了求救,贝克和缇堪尼必须制造雪屋来抵抗暴风雪,用自制绳索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模糊的狼影跟随着他们。

  没错,求生之路没有那么简单,光是缇堪尼就给贝克带来了各种问题:缇堪尼差点得了脑震荡和低温症,而且非常饥饿。但贝克并没有慌张地乱跑或大叫,而是冷静沉着地处理。所以,别看贝克小小年纪,小伙伴们都感觉到外出探险时只要贝克在身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必慌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很多:为什么贝克可以绝境求生?因为他有智慧的大脑与勤奋的双手。如果他缺少一样呢?没有智慧,再勤奋也是无济于事。没有勤奋的双手,再有智慧也是自己害自己。所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双手与大脑打造出来的,一旦在野外遇到危险,我们也要用双手和大脑打造前方生存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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