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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有感

时间:2022-11-16 12:31:5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牛》有感范文(精选20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牛》有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牛》有感 篇1

  前两天,读到了《牛》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牛的眼让人不自在,那眼睛里布满血丝,含着恨,让人害怕。有些小孩儿,在冬天玩牛,但从来不撩过牛的头,小孩儿也看出那种不自在来了。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的。因为得到自由了。

  读完后我对牛的行为感到愤怒!它心里不敢抗争,忍气吞声导为人们工作。人们要它怎样,它便怎样。我认为,即使是牲畜也不应该如此有辱尊严!自己毫无主见,随波逐流。

  在文中,小孩儿朝牛扬石头,越扔越大,越扔越多。而牛只是抖抖而已,最多也只是掉过头来瞪着那些小孩子。它这种表现是多么的软弱无能!如果小孩子还一直扔,我猜牛也会有什么大举动!试想:如果中国人都和牛一样格的话,那么我们能够赶走日寇吗?我们能够建设如此强大的祖国吗?

  一次,老师问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答案,老师让举手表决——我支持的那人答案没几个人举手,可另一个答案人数过了半!该怎么办呢?我觉得那个答案不对,可毕竟有一半多的人举了手,我刚要把手举起来,脑子忽然想起了牛:不能像牛一样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主见!于是,我在我相信的答案里举了手。没想到幸运女神垂青了我,我选的答案对了!看着那些别的同学垂头丧气,他们中间一定有选对了又改的人!

  也许牛不能改变什么,但它可以警醒世人,做人不可以任人宰割,逆来顺受,要有自己的主见,健康快乐的生活!

  读《牛》有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书名叫做《吹牛大王历险记》,作者是德国作家拉斯伯.毕尔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脑袋已经充满了疑问。吹牛大王?他是什么人?去了哪些地方?经历了哪些奇妙的事情?原来他的名字叫做闵豪生,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他向人们讲述了许多荒诞离奇、异想天开的冒险故事。但是,这些故事别出心裁、引人入胜,大胆夸张而又能自圆其说。他的脑袋就像是一个奇妙的加工厂,经过那里加工的故事,全都带上了无拘无束的幻想的光芒和幽默的色彩。他的奇特故事也许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象力和机智。在他的惊心动魂的历险中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书里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光听名字就觉得很奇怪了,如《八条腿的兔子》,《一分两半的马》,《鞭打狐狸皮》,《燧石炸狗熊》,《奶酪岛屿》,《在鲸鱼胃里跳舞》,《自动吹响的号角》……每个故事都有很美丽的结局,美丽的结局就会让人从刺激和激动里出来让人放松一下。

  在主人翁的人生经历中,有过坎坷,有过兴奋。可是无论胜利或者失败他都不会沉浸在某种事态里,永远保持着一种乐观的态度,即使是失败他也最多叹一声气,这是非常使得我们学习的。

  读《牛》有感 篇3

  暑假渐渐过去,新的学期又将来临。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中,我读到了德国作家拉斯伯和毕尔格合作完成的一本很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当漆黑的夜晚降临时,人们就会围在燃烧的篝火旁,听男爵先生讲故事。他会将你领到一个奇妙的世界,他会用猪油钓鸭子,会带你踏上美妙的奶酪岛,会坐着鸵鸟到月球上旅行,还会用樱桃核打金鹿……男爵先生真是一个吹牛家,他说的故事好像是真实的,不过又玄妙无比,令人回味无穷。不仅书中的人物沉醉其中,连我们读者也陶醉在这些动听的故事中。

  我最喜欢男爵先生的机智勇敢。有一次,天已经很黑了,他还没有找到猎物,只能骑着马儿在外面走来走去。忽然,前面出现了一个大泥塘,一群小精灵在他头顶上飞来飞去,好像在耻笑他跳不过这个泥塘。男爵先生碰了一下马肚,马儿一跃而起。泥塘太大了,马儿跃不过去,眼看就要掉到泥塘里去了。男爵先生灵机一动,把马头掉了回去,马儿又回到了地面。男爵先生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冒冒失失地过去。于是他往后退了几十米,加紧马肚,马儿往前跑了起来,速度越来越快,最终成功跳过了泥塘。

  在危险困难面前,我们不能害怕、退缩,而是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重重困难。困难就是泥塘,当我们越过泥塘的时候,我们就像男爵先生一样,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自豪。

  读《牛》有感 篇4

  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闵希豪生男爵,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故乡,骑着马到俄罗斯冒险去了。

  闵希豪生男爵凭自己的聪明,勇敢,冷静。在打猎,游历,战争中受到了意外的收获。

  他在打猎中想到了用猪油捉野鸭,用钉子捉狐狸,用一把樱桃核代替火药来捉金鹿,金鹿没被打晕转身就跑。一年后他再次来到这片森林里,打猎时见到了一只头顶张樱桃树的金鹿所以想起了一年前的事。

  他曾登过战舰被一条鲸袭击了,可他化险为夷逃了出来。他还曾进过沙漠制服恶龙,他养了一只凤凰,凤凰在火中燃烧了,而火中又走出了一只美丽的凤凰。他还有一匹骏马,这匹马在抗击敌人时后半身被截的一干二净,到最后军医用线把两部分缝在一起,马又活蹦乱跳了起来。

  他还追踪过一只野兔,怪事发生了兔子突然一翻身,这时他才发现兔子有八条腿。他主过两次鱼肚子,上过两次月亮。

  有一次,一只狗发疯了追着他不放,他想跑的更快,所以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他回了家,让自己的仆人把他的衣服找回来。仆人们把衣服找了回来放在衣厨里,第二天,他的衣服发疯了,闵希豪生男爵,用枪打了衣服一弹,这时衣服才停了下来。

  我要向闵豪男爵学习,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冷静。

  读《牛》有感 篇5

  《童年与蜗牛》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忆童年时代,他把蜗牛放在光滑的墙壁上,蜗牛慢慢地爬上往,又被作者弄下来,但他不怕累,鼓起勇气继续朝着顶端爬往,结果它成功了,作者想再往碰它都碰不到了。

  读了这篇文章,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蜗牛固然小,但它很努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我最敬佩蜗牛这种精神。我平时学习没有目标,过一天算一天,而小小的蜗牛却能坚持不屑,一次又一次的朝着目标爬往。暑假在家,妈妈要我练字,可是我头几天还是挺认真的,可过了几天,我觉得练字太累了,就干脆睡懒觉,不想练字了,还有,我常写作文没有内容,老师经常把评语写成"马虎、太简单”。

  我今后条向蜗牛学习,改掉懒惰的坏习惯,努力学习,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读《牛》有感 篇6

  人世间最宝贵的是什么?对了,人世间最宝贵的莫过于亲情,在寒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刊,但对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短文,它的题目叫《屠户与牛》,这个仅有四个字的题目听起来,极其普通,但文章的内容却足以催人泪下。

  这一篇短文,主要写了一位屠户买了一头牛,这头牛体格健壮、肚大腰圆,屠户正准备开宰,这头牛却流下了眼泪,屠户知道牛是通人性的,它已预感到自己的命运了,但屠户还是毫不犹豫地举起了刀子,突然,这头牛“扑通”跪下,牛的眼睛已泪如雨下,屠户虽然感到吃惊,可是屠户手起刀落,对牛进行剥皮开膛。当打开牛的腹腔时,屠户惊呆了,他看见了一头刚成型的牛犊,静静地躺着,原来母牛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苦苦哀求。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而且还是动物,既然连动物都这样,我们人类当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子,有一次,村里地震,一所小学已经倒塌,这时一位父亲,口中一边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发疯似的向学校跑去,别人劝他不要去,已经没有希望了,但他想起自己曾对儿子阿曼德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爸爸都会和你在一起。于是他用自己的双手挖石块,石头把手割破了,流出了殷红的鲜血,但他没有放弃,24小时、48小时、60小时……

  他足足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终于把石头搬完了,他隐隐约约地听见儿子在叫他,这是村民都来帮忙了,父亲说:“阿曼德,快,快上来。”“不爸爸,让其他同学先来,你说过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阿曼德不紧不慢地说。这两个故事都深深地震撼我,还有什么能代替那神圣的一跪呢?它们都清楚地告诉任何一个人,母爱、父爱都是伟大的,也都是这么简单,它没有做作,没有张扬,有的只是极其普通却又撼人心魄的细节啊!

  无论是哪位母亲、父亲,都会毫不犹豫地为孩子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因为他们知道孩子是他们的一切,作为孩子的我们是否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他们为我们做的一切。

  读《牛》有感 篇7

  “……但牛顿意志坚强,总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儿……”读着读着,我的心头不由燃起了一阵火热的情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读《意志坚强的牛顿》有感作文。他——曾经被视为“笨蛋”,但现在,他是人人羡慕的大科学家。

  牛顿小时侯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甚至要比别的孩子笨,上学时经常被同学骂成“笨蛋”。但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以他那坚强的意志考取了全班第一名,并从此走向了成功。最后,一跃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

  成功属于奋斗者。是啊,哪个人一生出来就会写字,一生出来就会唱歌,这些本领都是后天学的。我承认,成才有点儿天份,但如果不付出辛勤的劳动,哪能得来成功?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才=1%的灵感99%的汗水,小学五年级作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读《意志坚强的牛顿》有感作文》。正是这句话给了我们启示。

  从“笨蛋”到科学家,牛顿的成功虽然也有赖于种种客观条件,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他坚强得意制、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条件越来越优越的今天,我们每个人更加需要坚强刻苦的精神,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这个过程是艰苦的,但结果终究是甜蜜的。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读《牛》有感 篇8

  这篇文章大致讲的是:伊卡纳西欧是西班牙著名的斗牛士,有个周末,他去都一头高大威猛的公牛,公牛奔上插着花标,牛眼通红,气势汹汹的寻找目标,伊卡纳西欧抖卡木兰卡,用舞蹈演出般潇洒的动作正面引牛几个回合,就在伊卡纳西欧准被结束这场表演时,公牛怒了,它弓着身低着头,猛地将伊卡纳西欧撞在地上,用力地把伊卡纳西欧上、下摔,血染红了雪白的紧身裤,幸好工作人员把公牛引开,当助手准备把一卡纳西欧护送出场时,他拨开助手,又重新回到场上,继续战斗,最后他把牛斗到口吐白沫,他原本可以杀了公牛,赢得这场比赛,可他没有,他说:“留下这头牛,我出资养它到老。它是今晚的英雄!”观众也给他最热烈的掌声。

  伊卡纳西欧尊重了对手,即使它是头牛输也要输得有气度、有尊严。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更是人格魅力的体现。

  尊重别人是一种美德!

  读《牛》有感 篇9

  今天读了沈石溪的《剽牛》。小说写了一位十五岁的少年剽杀家牛番迪的故事。

  番迪与少年相处十五年,对少年有恩在身。关于他们的相处,小说有这样的描写:

  “阿妈上山割猪草时,就用一只竹楼把你拖在背上,番迪结实的背以及摇晃的步子像只最好的摇篮,摇你进入甜美的梦乡。你五岁后,阿妈下菁背水钻林子砍柴就不带你了,把你托付给番迪。它会走到你面前,自动跪伏在地,让你抓住它的角,爬上牛背。只要你在它背上,它总是将四条腿一点点弯曲,有一点点直立,动作轻柔平稳,就像冰山慢慢浮出海面。它从不会拖着你去钻荆棘爬陡崖,它总是挑选平坦的路,漫步田边地角,从来也没有摔疼过你。”

  少年为了表现男子汉刚毅勇猛的性格,为了表现顽强的斗志、蓬勃的生命力和硬汉子式的胆魄气概,就是要对这样一头家牛实施剽杀。主人要杀一头家牛大概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对于一个八十年代以前的农家来说,谁家没有养过牛呢?谁家没有杀过家牛呢?谁家的牛不是为主人辛苦劳累了一辈子呢?那一头牛又逃脱了最后被宰杀的命运呢?

  小时候,家里经常养羊,年关是羊的鬼门关。每要宰杀的时候,母亲就会流泪。在长期的喂养中,羊总认为人是充满善意的。它总会对人用眼神,用尾巴,用身体对人表达自己的感恩,表达自己的亲热。它那里知道人喂养它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宰杀呢?猪羊一刀菜,喂养就是为了吃肉。就和种菜一样,播种、管理、收获都是为了让它成为人们的食物。对牛来说,牛比羊悲惨得多。它吃的草,干最累的活,最后还要被主人宰杀,成为食品。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它是畜牲!

  即使它有高贵的情感,有比人更加善良慈悲的心肠,有比人更讲仁义的德行,它也难逃畜牲的命运。大概人就是这样想的,大概这就是少年剽杀番迪时,毫无同情,毫无怜悯的原因。

  番迪被剽杀的原因仅仅在于人的残忍吗?我想也有它自己的原因。在少年对它无情剽杀的过程中,它有两次可以把少年置之死地,但它都没有这样做。当少年笨拙地剽杀,把番迪捅得的千疮百孔,又把鼻绳砍断后,少年精疲力尽的倒在地上,只能等待受死的时候,番迪却停止了攻击。小说写道:

  “你惊讶地睁开眼,老牛番迪低着头四肢弯曲,一副标准的公牛抵架的姿势,两支锐利的角离你胸脯仅一公分远,仍然是气势汹汹的冲击状,仍然是那双布满血丝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的眼珠子。但它却凝然不动,象座雕像。”

  “它不忍心扎死你。面对一刀一刀剐割它的仇敌,它宽恕了,它克制了,它沉默。”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最后当少年“骨头象散了架,身体软得象一团稀泥。”的时候,番迪为了安慰主人失败而损失的自尊,竟然自伏于主人的屠刀之下,以尽忠心。番迪“四肢弯曲,庞大的躯体跪倒在你面前”。“当刀尖刺穿软肋时,番迪浑身一阵抽搐,但没有挣扎,没有站起来,也没有睁眼。”

  看到这里,我真要怀疑作者作写内容的真实程度。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对一个对他有恩的人,他不仅不感恩还向自己举起了屠刀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甘愿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无怨无悔,任人宰割的角色吗?这样的角色是应该被我们视为窝囊废,还是应该视为有情有义的圣人呢?而小说中的番迪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十五岁的少年为何如此残忍呢?老牛为什么如此仁义,使仁义都变质成苍白的软弱了呢?我总认为与二者的关系有绝对干系。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呢?少年是主人,番迪就是奴仆。如果二者是主奴关系,我便想起了历史上的岳飞和韩信。两个人都为主人立下了汗马功劳,两个人都是主人向自己举起了屠刀。临死当前,两人都有置主人于死地的能力,而二人都没有这样做,都甘愿站在了一个任人宰割的位置。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就是为了获得一个忠义的美名吗?难道就是为了避免一个不忠不义的恶名吗?我觉得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我觉得当一个人一直做主人的时候,主人就会认为他的高贵是天经地义的,就会忘记他的高贵是因为受到了奴仆的恩德;当一个人一直作奴仆时,他就会认为奴仆的卑贱也是天经地义的,他会忘记自己的前生原并不是一个做奴仆的坯子。

  中国封建社会的皇位世袭制度和封建专制,已经太久太久了。在这个久行制度的荫罩下,人们习惯认为主子就是主子的命,奴婢就是奴婢的命,这是不可更变的现实。还是美国人聪明,最早废除了皇权终身,民主选举总统的先河,所以它也迅速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一个国家就一个人认为自己是王子,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只佩做一个奴仆的话,那么,这样的民族恐怕是很难雄踞于世界民族之林的。

  长久地以一种姿态做人做事是很危险的。人应该常常换位思考,和换位实践,才能保持自己恒常的人性,否则就会丧失人性,使美好的人性变霉变质。可爱的儿童,将来变成了一个不肖子,往往是父母永久溺爱的结果;一个精心制作的制度,将来变得毫无用处,而且弊端百出,往往是制定者长期墨守成规,不会因时因地变通的结果。

  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不管是人还是法典制度,只有不断更新,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才会有恒常的出路。

  读《牛》有感 篇10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有感 篇11

  前两天,读到了《牛》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牛的眼让人不自在,那眼睛里布满血丝,含着恨,让人害怕。有些小孩儿,在冬天玩牛,但从来不撩过牛的头,小孩儿也看出那种不自在来了。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的。因为得到自由了。

  读完后我对牛的行为感到愤怒!它心里不敢抗争,忍气吞声导为人们工作。人们要它怎样,它便怎样。我认为,即使是牲畜也不应该如此有辱尊严!自己毫无主见,随波逐流。

  在文中,小孩儿朝牛扬石头,越扔越大,越扔越多。而牛只是抖抖而已,最多也只是掉过头来瞪着那些小孩子。它这种表现是多么的软弱无能!如果小孩子还一直扔,我猜牛也会有什么大举动!试想:如果中国人都和牛一样格的话,那么我们能够赶走日寇吗?我们能够建设如此强大的祖国吗?

  一次,老师问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答案,老师让举手表决――我支持的那人答案没几个人举手,可另一个答案人数过了半!该怎么办呢?我觉得那个答案不对,可毕竟有一半多的人举了手,我刚要把手举起来,脑子忽然想起了牛:不能像牛一样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主见!于是,我在我相信的答案里举了手。没想到幸运女神垂青了我,我选的答案对了!看着那些别的同学垂头丧气,他们中间一定有选对了又改的人!

  也许牛不能改变什么,但它可以警醒世人,做人不可以任人宰割,逆来顺受,要有自己的主见,健康快乐的生活!

  读《牛》有感 篇12

  《剽牛》讲的是:老实、勤恳的老牛番迪对小主人达依吉是那么的疼爱:在驮着小主人散步时,它从来不会去钻荆棘,爬陡崖,总是挑选平坦的路,漫步于田边荒野,从来没摔疼过小主人;下冰雹时,番迪不顾冰雹砸在身上的痛苦,让小主人躲在身下……可是,年少的达依吉为了赚钱治好他妈妈的病,养活这个贫穷的家,不得不忍痛割爱,在电视导演的要求下剽倒他最心爱的番迪。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一直在颤抖不已。

  老牛番迪低着头,四肢弯曲,一副标准的公牛抵架的姿势,两只锐利的角离你胸脯仅一厘米远,依然是气势汹汹的冲击状,依然是那双布满血丝,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的眼珠子,但它却凝然不动,像座雕像。只有那双眼睛急速地变换着憎恨与慈爱这两种难以调和的表情。它想用角尖挑穿你的胸膛,就像你残忍的用猎刀在它身上扎出血窟窿一样。但它却在最后一秒钟放弃了复仇的冲动,饶过了你。

  当你哭的伤心时,一条湿漉漉的牛舌伸了过来,舔去了你脸上的泪珠。你看见番迪的眼睛里盈蓄着一汪深情的泪水。它抬起头来,望了望远处雾霭缭绕、层林叠翠的山峰,低沉地长哞一声。然后,四肢弯曲,庞大的躯体跪倒在你面前。它的头偏着,枕在地上,眼睛闭合着,致命的颈脉和第二个脊椎左侧约两寸下面的那条软肋暴露出来。它是不忍你伤心,不忍你流泪,不忍你成为窝囊废。你挣扎着跪起来,用双手攥着猎刀,对准它的心脏……

  这是《剽牛》中的两个片段,这两段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为番迪通灵性、懂情感的做法哭,为番迪悲惨的命运哭。感叹为什么人世间有这么残忍的场面,感叹这个导演为什么如此的无情、残忍?他这种做法比发疯的狗,饿急的狼,气极的虎还要残忍。

  读《牛》有感 篇13

  我看过很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让我感动的故事不少,但让我忍不住嚎啕大哭的,是看《剽牛》。

  在一座圣地,有一个少年,亲自剽死了与自己朝夕相处的老牛番迪。剽牛是当地人民祭天的习俗,同时也赞扬那些勇敢的人。其实少年也不想杀死与自己很亲近的老牛,但母亲病了,需要有钱治病。这次的剽牛是一位导演的安排,要拍一部片子,选上的人,将得到丰厚的报酬。少年忍痛割爱杀死自己的老牛,就是冲着这报酬来的,这可是荒僻的草原很难得到的一大笔钱财!

  少年还小,虽然已经看过不少回剽牛,但亲自剽牛,这还是第一次。少年要先斩牛尾巴,这是一件相当难的事情了!因为牛受了疼痛,但还很强壮,就一定会暴跳如雷,野性毕露。

  这头老牛守护着少年长大,救过少年的命,所以对少年没有防备,少年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它的尾巴,喷射的鲜血象朵盛开的墨菊。受巨痛的老牛向少年发起了攻击。少年乱了章法,拿着刀向老牛乱砍。后来,少年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老牛趁机象一座大山向少年压来,别人救他已来不及。少年顿时感觉四肢发冷,死亡的气息已向自己逼近。他闭上了眼睛。然而,代表死神的牛角迟迟没有向他刺来。躺在灵柱下的少年,努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被自己刺得浑身鲜血的番迪就在他面前,坚实的双角离他的胸口只有一尺远,一动不动,眼里充满了又爱又恨的泪光。它不忍心扎死他。

  少年慢慢地挪起来,拿起刀趁机又向老牛的脖子砍去,但总无法砍在老牛的致命处。番迪虽然成了一头血牛,却仍很强壮,拼命抵挡和反抗。开始少年还顶得住,后来浑身软绵绵的,实在支撑不住了。眼看着牛朝他扑过来,少年跌在地上,已没有半点力气。看来,已不是他剽牛,马上就要变成牛剽他了。少年绝望了,大哭起来,泪水顺着眼角滚落。他放弃了病得不轻的母亲,放弃了在电视上成为人们的焦点,他脑海里呈现的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快向死神奔去,早点儿离开这个世界。

  然而泪眼朦胧中,奇迹发生了。他看到老牛番迪向他走来,伸出暖湿的大舌头,轻轻地为他舔去脸上的泪水,而后跪在少年面前,把脖子主动伸出,露出自己致命的颈脉和软肋。老牛看懂了少年的心事,主动地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它让少年的刀刺向自己。它筋脉断了,像拔开了水龙头,鲜血喷涌而出。

  牛死了。

  番迪——一头有灵性的牛,就这样在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少年的刀下死去,它最后的眼神里充满了凄凉。最后一刻,鲜血染红了整个蓝天。

  这一刻,我放声大哭,不是为人而激动,而是为牛而感动,而悲哀。人是万物之灵,但有时候,人是残忍的,远远不如这头牛。

  人要和动物成为朋友该多好,让我们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吧!

  读《牛》有感 篇14

  机智就是在困难面前不慌张,冷静的想出解决方法;勇敢就是勇于面对发生的一切,临危不惧。是《咕噜牛》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些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小老鼠,一天,他溜达在丛林里分别遇到了狐狸,蛇和猫头鹰这三个天敌,而小老鼠并不慌张,想象出了咕噜牛的样子,并且发现了蛇狐狸和猫头鹰的弱点,比如蛇有黄眼睛,有黑色的舌头,但没有小老鼠想象的咕噜牛有满身的刺,这样正好吓跑了它的天敌。然而小老鼠遇到了想象里的真正发咕噜牛,机智的小老鼠又用狐假虎威的方法吓跑了咕噜牛,多么机智勇敢的小老鼠啊!

  我从小老鼠遇到蛇,狐狸和猫头鹰这三个天敌的时候想出了咕噜牛,并发现了他们各有的弱点而让咕噜牛拥有这个特点,吓跑了他们我感受到小老虎非常机智,小老鼠面对天敌和真正的咕噜牛不慌张,又想出狐假虎威的方法下载了咕噜牛,我感到小老鼠非常勇敢。

  但是现实中的我们就没有小老鼠那样机智勇敢。比如,那天我在奶奶家,发现大马路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黑蛇,妹妹,大叫了一声,我随这着也大叫一声,我慌张极了,赶紧躲到车后,不敢继续前进,害怕的瑟瑟发抖,我也失去了往常的机灵,吓得满脑空白。直到蛇走了以后,我才敢慢慢走出车继续前进。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这样的,遇到紧急的事情就什么好方法都想不出来了,如果我像小老鼠那样机智勇敢,就会想出很好的办法,并且勇敢地向前进。

  读了咕噜牛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任何事情都要机智勇敢,临危不惧。

  读《牛》有感 篇15

  《哑牛》是我最喜欢的笔者曹文轩所写的。这部短小说是曹文轩众作的一篇佳作。曹文轩的小说一般内容平庸,但却蕴含深刻哲理,需要咱们慢慢领悟。他的文章老是一向乡村纯正美好的风格,经常描述一些阶层人平易近。这篇《哑牛》就是集所有特点为一体的。

  《哑牛》故事中讲述了1个哑巴被父亲送到菜市场学卖菜,教他买菜的是1个奶奶,她叫他"哑牛"。起初,哑牛在菜市场卖的挺不错,很开心,附近卖菜的大娘都挺喜欢他。主顾们也十分赏识哑牛,由于哑牛人心好,讲信誉。可后来,哑牛突然间发生了改变,那是一次由于主顾想要1个西瓜,刚好没有了,主顾失望的脱离了,哑牛忽然"嗷嗷"叫了起来,主顾回头,看见哑牛指着三轮脚踏车,抱出1个大西瓜,结果奶奶看见了,一手把西瓜扔进了三轮脚踏车里,哑牛不懂得为什么,奶奶骂他蠢。他十分生气。再后来,哑牛帮1个大爷送菘菜,哑牛有劲,轻轻松松把菜抱上楼。回去时,他看见1个老太太正在搬菜,十分吃力,于是他上前帮助老太太把菜搬上楼,老太太要他喝一杯牛奶,他不喝,有仓促跑回去。由于回去晚了,老太太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那个老大爷来了,他指着奶奶说她没有把菜给够,奶奶立刻把责任推到哑牛身上,大爷立刻说哑牛是无辜的,使他看着哑牛把菜送回家的。此时,所有人都来为哑牛说情,都指责奶奶黑心,于是奶奶受没完了,蹬着三轮脚踏车跑了。最后,奶奶不干了,哑牛蹬着三轮脚踏车,"嗷嗷"地叫着。

  这个故事通过描述哑牛心地善良讲信誉和奶奶的黑心抒发了笔者对于人世善夫君的赞美和贪图小利的人的藐视。哑牛是生活中的1个缩略影像,1个非常小的缩略影像,但他却反映了整个生活中那些好人最终得到了许多人的击赏,许多人的尊敬,从而受利;而那些心底不正,心志坏的人最后徒遭世人藐视。想想这个世界,有多少事是如许。你是商人,你要讲信誉,维护主顾利益,从而受益;你是官员,就要一丝不随便为人平易近办事,不能贪污,从而受到人平易近尊敬;你是大夫,就要不遗余力为病个人统治病,不能交来不正当财政…总之,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不论你在何时何地,你都要做到自己本分职责,让自己不愧于任何人。同时,人不能有坏心,做到凡取于,贵分晓,与宜多,取宜少,就是正确的。走在这个世界,首先要一身正气,讲信誉,才气闯出一片天际!

  读《牛》有感 篇16

  一头与众不同的牛,叫费迪南的公牛从小就特别喜欢花。别的牛都爱跑、爱跳、爱抵角,就他不喜欢。他每天都到牧场外的一颗栎树下闻花香。年复一年,费迪南长大了,别的牛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参加马德里的斗牛大赛,可费迪南一点兴趣都没有,还是悠然地坐在树荫下闻着花香自娱自乐。后来,出于意外费迪南被迫参加斗牛大赛,他却在千万观众屏息注视的斗牛场中间坐下,静静地坐下来闻着看台女士们头上的花香。不管斗牛士们怎么激他,他还是无动于衷、毫无斗志。最后,他们把费迪南送回家了,从此他继续闻着花香,过着幸福的日子。

  费迪南是一头很有个性、特立独行的牛,他按照自己的爱好,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虽然他只是一头牛,但是我很欣赏他。然而,我更喜欢故事中费迪南的妈妈。他的妈妈曾经很担心他,怕他太孤单,就劝费迪南,但是费迪南仍然要静静地坐着闻花香。他的妈妈是个“善解牛意”的好妈妈,既然儿子并不感到孤单,就让他自得其乐好了。

  试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孩子想像费迪南一样做一个在生活中,学习上与众不同的人啊!但又有多少母亲能够像费迪南的母亲一样懂得尊重孩子,让孩子能够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比如,在这个冬天中,我和妹妹想玩鞭炮,但母亲却说,女孩子应该文文静静的,玩鞭炮是男孩子的作风。我也只是想要玩鞭炮,来显显过年的气氛,尽管妈妈这么说,但我还是和我的妹妹一起偷跑出去玩了。

  我真心希望天下的母亲能够理解孩子,尊重孩子;像费南迪的母亲一样做一个与众不同的母亲。

  读《牛》有感 篇17

  学了庖丁解牛让我感觉到世界上的事情纷繁复杂,处理不当在无形中就会给人带来烦恼,如何去摆脱烦恼,潇洒的处理好一切事情呢?

  在《庖丁解牛》中我们知道了,牛是复杂的,但是只要掌握了牛的肌理,就可以一刀下去,刀刀到位,轻松简单的解牛了。世上的事情也是一样的,不管它多么复杂,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充分认识和掌握事情的内在规律,处理起来游刃有余了。

  庖丁在顺利解牛后“提刀而立,为之回顾,为之踌躇满志。”是一种悠然自得的人生境界,也是一种充满自信的境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达到此种境界呢?我们要学会用“刀”学会了就活的洒脱,不会用“刀”就失去了生存的工具,就会陷入苦恼中不能自拔。我们应该如何掌握这用刀的生存技能呢?我们首先要学会研究生的结构,找准牛的肌理就是事情的内在规律。轻松自如的解牛和解决事情。

  人世间的事情虽然千差万别,不尽相同,但是对于每个人每件事,有规律可循。就得善于掌握它的规律,顺着它的规律去做,遇到难题要学会绕道解决。避免与其规律发生冲突,如果不按规律办事,拼着力气在干了解牛的刀,没有了武器,不但解不了牛,就连鸡也杀不了。这样做势必会陷入到无法回旋的余地,我们应该如何掌握解牛的正确方法呢?

  我们应该做到,不管对于任何人或任何事,要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要找到其中的门和路,要知道从那进入,从那里拐弯。像我们的学习,人际关系,都不是这样的吗?我们要学会用灵活的头脑来应对世间万物的变化。我们有时要学会绕开障碍而行,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以。解决问题砂是在硬碰硬上,硬碰不但白费力气,更糟糕的是容易击到对方的最痛处,那样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在合作的关键的门路上打上难以解开的死结。

  所以我们学了《庖丁解牛》以后我们要学会能把自己的锋芒磨损,还要顺利解牛。要学会达到一种踌躇满志不败的境界,对于处理人事间的事怀也要善于学会掌握规律,运用规律,不要去硬碰硬要按规律这样才能顺利办事情,从而达到心情愉快,这样也就掌握养生之道的规律了。

  读《牛》有感 篇18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庄子的故事》,里面的故事有“大鹏高飞”、“庖丁解牛”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庖丁解牛”这个故事了。

  故事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叫庖丁,他杀牛的技术很好。梁惠王知道了这件事,就亲自去看他杀牛。只见庖丁举起刀,在牛的身上轻轻地碰了碰,牛就应声而倒了。

  妈妈告诉我,庄子是战国时期的大哲学家,他的哲学理念和老子一脉相承,我们现在的很多寓言故事和成语,很多都是出自(庄子)。他的处世哲学有很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看了这本书,我再想想自已,真的很羞愧,我做事情总是得过且过,学习也是完成任务,更谈不上寻找规律了。可这里庖丁做事是那么的认真,那么肯动脑筋,最后依照规律,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杀牛者。想到这里,我回头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像庖丁一样,从基础的事情中,不断练习,从而找到规律,让自已在学习中更上一层楼。”说完,我朝妈妈眨了眨眼,妈妈看了看我,笑了!

  读《牛》有感 篇19

  《庖丁解牛》的大部分篇幅都是庖丁介绍自己宰牛的历史和技巧。阅读时如果忽略了课文的最后一段“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这就难以明白道家鼻祖庄周写这则寓言的真正意图了。

  养生之道固然需要,但求生之道更为重要。《庖丁解牛》里确实也能悟得出求生之道的。正如课本提示我们的那样,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客观规律,能像庖丁一样通过反复实践,不断积累经验,认识和掌握事物的规律,那么我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能够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又何患事业无成,学业不就呢?所以我要说:“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治学焉。”

  就拿读一篇文章来说吧,初读的时候往往只可能得其大意,这就像庖丁所说的“所见无非牛者”。读第二遍、第三遍时候,如果你能细读善思的话,就能理清文章的思路,发现表情达意的精妙,并理解作者独运的匠心。这时候,也就“也尝见全牛”了。好书不厌白日读,“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要掌握写文章的规律,要掌握各章,各节或各门学科的规律的特点,是离不开操刀“十九年”、“所解数千牛”式的反复实践和不断积累的。

  然而我又想,按理说,在同一学校、同一班级读书的学生,他们在学习某一门功课的时候,所完成的实践活动应该是大体相同的,也就是说,他们基本上是在同一个层面上“反复实践和不断积累”。可为什么有的同学掌握了知识的规律,学习成绩优异,有的同学可以做到“事半功倍”,有的同学却只能“事倍功半”呢?这种差异,我认为主要是各人“实践”的质量不同。

  庖丁解牛之时,“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都非常到位,所以技艺之达到了“事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的娴熟境界。如果我们的每一次学习实践也能像庖丁那样到位,真正用心去学每一篇课文,做每一道练习,记每一个单词,又怎能学不会、做不出、记不住呢?相反,如果老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心猿意马、草率敷衍,甚至于抄袭作业,自欺欺人,表面上看去你也在摆架式听课,每次作业不缺,也在“反复实践”,而实际上你的每一次“实践”都没有真正到位,这样,掌握知识和规律与获得优良成绩当然也就跟你无缘了。

  读《庖丁解牛》让我得到的治学之道就是:“在学习上不要信誓旦旦,也不要一次又一次地后悔反省,更不必做不切实际的梦,需要的是‘到位’”意识,要力争每一次学习实践都能像庖丁那样聚精会神、步步到位。

  读《牛》有感 篇20

  最近,我读了一篇《庄子》这本书中的一篇文章,名叫《庖丁解牛》,读完后,我大有所感。这篇文章写了一位名为“丁”的厨师在为梁惠王宰牛时的一番对话,并揭示出了一些深刻的道理,让梁惠王悟出养生的道理。想知道什么道理那么神奇吗?快来一睹为快吧!

  文中说到“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yǐ,huō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意思是说庖丁在为梁惠王杀牛时,手触到的、肩靠到的、脚踩到的、膝盖顶着的地方,都发出声音,而刀插进牛身体的声音,合服音节,和《桑林》、《经首》的节拍节奏相同。难道他真有盖世之技?其实,那是庖丁在解剖牛时把握了牛的身体中骨骼排列的规律,并用规律行事,自然得心应手,神出鬼没间,庞大的牛就被轰然而解。庖丁说:“始臣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这句话进一步说明他是如何去发现规律的,即开始杀牛时,只见到整头牛;而三年后,他见到的便不是整头牛了。他见到的是什么呢?那当然是牛的筋脉骨骼了!庖丁之所以能把杀牛练到熟能生巧的地步,是因为他也能在这种杀牛的小事中发现规律。如果人们在做完一件事后,能冷静地想一想,善于总结规律,那就真是“世上无难事”了!

  当然,光有规律也是不行的,还要学会把规律运用到实际当中。牛有大有小,有胖有瘦,假若庖丁之时发现了规律,却不知怎样把区区一个规律用到所有的牛身上,甚至得和其他的厨师一样,天天“砍牛”,而不是“解牛”,那这不就成了纸上谈兵了吗?所以,大家在知晓规律的基础上,还要运用规律。

  大家都应该知道“游刃有余”这个成语吧!其实,这个成语就处于《庖丁解牛》。庖丁不仅熟知牛的结构,还用心、用脑而不是光用手、用刀去做。在能知晓、运用规律的基础上,还要小心谨慎,注意难点。相信你一定会问“咦,如果我都能熟练地运用规律了,还需要什么小心谨慎呢?”那你可就错了,人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在学习中,你每个单元都能拿100份,而在期末考试中,却因为马虎大意考了九十几分,那岂不是令人失望?做数学题时也是一样,尽管你能熟练地运用公式,但依然要小心,如单位转换等易错地方,更不能粗枝大叶。庖丁在文中也说:“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意思是说,虽然这样,每切到骨头聚集之处,我知道很难切,便特别小心,目光凝视,动作缓慢地进行。看,连庖丁这样技艺高超的人都很谨慎,何况我们呢!

  而梁惠王悟出的养生之法又是什么呢?我觉得,他是从庖丁“用规律行事”的方法中得到的养生之道——顺其自然。顺其自然这个词,说得容易做起来难:你能做到困时睡觉吗?你能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做事吗?答案一定是不一定。所以,最好的养生之法,莫过于顺其自然了。

  《庖丁解牛》,让我知道了做事要善于总结规律,而不是一味机械地做;在知晓规律的同时,也不能以一对一,要以不变应万变;并且我们做事必须要认真,须做到万无一失。读了这篇文章,更让我体会到了文言文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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