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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为奴十二年》有感

时间:2023-12-25 16:07: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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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为奴十二年》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为奴十二年》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1

  《为奴十二年》是19世纪美国黑人所罗门·诺萨普讲述为爱与亲情、为回家而抗争的人生传奇。自出版以来,成为感动全球亿万人百年不衰的经典。20xx年《为奴十二年》雄踞美国亚马逊畅销书榜首,荣膺英、法、俄、德等15国“年度最感人图书”,奥巴马总统为之垂泪致敬。同年原著改编的电影《为奴十二年》横扫奥斯卡奖、金球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被誉为黑奴版《肖申克的救赎》,展现了生命在极端环境下的生存状态。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州的`非洲裔自由民所罗门·诺萨普享受着自由的时光,但黑奴贩子利用他向往勤劳致富的美好愿景,使用诓骗的伎俩绑架了他,并使他失去了自由民的身份。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2

  这本书中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位名叫所罗门.诺瑟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很高的薪水为由,骗到了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贩卖。

  他和许多奴隶一样被带上船前往各处,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被一个名叫福特的庄园主买下了。他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小屋里,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但不幸的是主人在经济方面有了麻烦,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被卖给了迪比兹,最后又被卖给了艾普斯。这个新主人是一个凶残无情的人,他每次一喝完酒,就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对仆人抽打。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上到晚上,种植园里鞭子的抽打声,奴隶们的惨叫声从未停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先将主人家所有的狗驯服了,以免逃跑时它们追上来攻击自己。

  他写了一封求救信,却被主人发现了,而他却聪明的骗过了主人。最终,他获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生活到此结束。他回到了家乡与亲人孩子们团聚,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奴隶们悲惨的一生,他们日夜辛苦地干活,却没有一点工资,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奴隶,不得翻身。希望每一个奴隶,都能像所罗门一样,获得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3

  所罗门.诺瑟普是生活在萨拉托斯加斯普林斯的黑人木匠兼小提琴手。

  曾几何时,他有些普通人应有的自由、相爱的妻子、可爱的三个孩子。

  但是在1841年,他30岁的'时候,他被人下药、绑架做了奴隶。他眼看着同伴生病死去,家人分离,自己也被囚禁鞭挞。

  他被卖来卖去,曾被好心人救过命,也被惨无人道的奴隶主打的体无完肤。那时候,他是物品,每天受着地狱般的折磨。

  他不甘心向命运屈服,他要逃,他想念温暖的家。回家,是他心中不灭的信念。

  1853年,为奴十二年后,他通过朋友巴斯的帮助,终于被解救。

  这是一本传记,也是一部黑人苦难史。

  这世界上有许多人曾经历血腥的磨难,也许有人至今还过着这样不堪的生活。

  生活在和平年代温暖阳光下的我们可能难以体会他们所遭受的苦痛磨难。但是我们要相信一种精神,就是一首歌里唱的“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就会有奇迹”。

  不管你在做什么,不管你遇到怎样的困境,愿你永不放弃。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4

  一年一度的奥斯卡颁奖典礼落下帷幕了,在看过报纸、网站上各种大篇幅报道之后,让我对获得最佳影片的电影《为奴十二年》充满了好奇。

  电影根据同名自传体小说改编,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大陆,主人公所罗门本来是生活在纽约州的自由的黑人,有身份、有妻儿、有工作。却被两个自称要为所罗门谋一个马戏团伴奏工作的白人所骗,当他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身在华盛顿成为了一名奴隶,没有了名字,没有了身份,也没有了做为人的一切尊严。经过十二年苦不堪言的奴隶生涯,最终得到一个加拿大木匠的帮助,重新获得自由,回到家人身边的故事。

  有人说过,看电视剧看的是故事,而看电影看的是意境。看电影不仅要知道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更要感受其中的意境。该电影以浓重沉郁的镜头语言,展现了主人公在身为奴隶的十二年里经历的和看到的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景,揭露了奴隶制度的残忍与不人道。

  在观看电影的整个过程中,我时刻感受着文化的冲击,在那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人被明显的分成三六九等,对于当时美国南方的庄园主来说,黑奴是赚钱的.工具,是没有人权的私有财产,是可以随意处置的玩具。在无奈的历史车轮里,黑奴们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他们失去了反抗的能力,甚至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奴隶的命运。但电影的主人公没有接受命运的捉弄,他从未停止对平等与自由的向往,他试图逃跑,却发现自己根本逃不出广袤的奴隶主控制的土地,他好不容易写了一封信,却被白人监工告发,他忍痛将信烧毁。

  人是生而平等的,一个朴素的真理,对那个年代的人们竟然是如此的困难。主人公追求平等与自由的坚定信念,深深撼动我的内心,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

  成语苦不堪言:堪:能。痛苦或困苦到了极点,已经不能用言语来表达。如:宋·李昌龄《刘贡父》:“晚年得恶疾,须眉堕落,鼻梁断坏,苦不可言。”又如:他受的磨难真是苦不堪言。

  成语三六九等:指等级和类别多,有种种差别。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75回:“只不过我这一会子输了几两银子,你们就三六九等了。”又如:同是拉车的,为什么有三六九等呢?——老舍《骆驼祥子》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5

  所罗门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黑人,所读的书不多,也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为所有被奴隶制压迫的黑人请愿的伟大志向。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无尽的呼唤自由,虽然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呼唤,也只能在心里呼唤。

  《为奴十二年》开篇便详尽的描述了,自己小小的幸福意愿,一个快乐的小农民,偶尔为人演奏小提琴挣点外快,妻子做宴会的帮厨,也能挣一些。在当时黑人地位地下的背景下,他的小家庭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也算是非常小康了。

  一个懂得知足的小农民,有一天被骗了,失去了自由。起初的反抗是人之常情,突然转变的环境,所有人都会有所不适,有的人甚至终身无法适应。如果,所罗门最初就是一个奴隶,然后马丁路德金解放了他们,他从束缚走向自由,并不会太久,便会欢快的拥抱自由。可惜,并没有这种假设,如果有这种假设,也就不会有这本小说的诞生了。事实是,他在尽情体验自由的美妙时,被人绑住,失去了自由不说,还要时刻忍受鞭打。

  所罗门的屈服是必然的,抛开人求生的本能不说,他不是什么伟人,因此他坚持对自由的追求,甚至牺牲是一种愚蠢的策略,因为他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支使别人这么干。王小波对此做过精辟的见解,以希特勒为例,从士兵,军官,思想家三个角度,体现了人不同的影响力。马丁路德金是伟大的,他先是一个身先士卒的军官,然后用他的力量渐渐成为一个思想家。所罗门则只能勉强称得上一个小士兵,严格来说,小士兵都算不上,因为长达十二年的无能为力与屈服,他拯救自己是如此艰难。

  被贩卖的过程,经历过几个主人的事情,无非就是颠沛流离,主人有友好的,也有残暴的。在这个过程中,所罗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的让自己在当时的境遇下生活的好一点。所罗门,在文中多次提到,自己在那一带是小有名气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自由人,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于奴隶主的鞭打,内心也不可能完全的屈服。提毕兹想杀他时,他会反抗。换了其他从小就是奴隶的人,则会忍受着奴隶主的鞭打,甚至失去性命,也不会有太大的反抗。他们根深蒂固于这种奴隶思想的统治下,没有见识过自由,无知让他们仅仅忍受肉体的苦痛,反而没有了所罗门精神上的痛苦。

  所罗门也算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了,他在长达十二年的禁锢中,能暂时将自由抛开,看清当下的形势,虽然多次有逃跑的计划,但是并没有莽撞。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尊严被践踏的屈辱,但是他能忍受下来,直到自由来解放他。

  我认为,文中某些情节有夸大的嫌疑。主要表现在,所罗门忍无可忍,殴打了奴隶主提毕兹,以及提毕兹想杀他时,他逃跑的事件,这两件事对于当时的很多奴隶,是想都不敢想的,尤其是第一件,在当时是足够判死罪的事情,可是后来由于其他两个奴隶主的帮助,所罗门得以安全,但是还是有不合理之处,即使厌恶于提毕兹的残暴,这么大的麻烦,在奴隶制影响中长久生存的人,会认同在当时看来是死罪的行为,帮助这样一个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反而招惹上提毕兹这样麻烦的人?

  提毕兹有着不亚于博奇的残暴,所罗门能暂时屈服于博奇,却能时时以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对待提毕兹?不纠结这些让人怀疑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聪明,隐忍,勇敢,有思想的所罗门。他对自由的坚守没有辜负所罗门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灵魂暂时屈服过,但是他的脊背从没有低垂过,投降过。

  虽然小说结局,所罗门只顾欣喜自己的解放,无法顾及伙伴们的苦痛,但是也能理解。他毕竟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一个小人物能救赎自己已是不易,即使是自己一个人的马丁路德金,这种思想的传播才是重要的。

  现实中,所罗门积极投身于奴隶解放运动,后下落不明。如果没有这次经历,所罗门一生可能就固守着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要说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收获?学识上,更进一步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再次感叹于马丁路德金的伟大。于个人而言,心里则警戒自己,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过每一天的生活,与那些正在战争,正在不公的对待中苦苦求生存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6

  平淡的文字,平淡的作品,不平凡的抗争故事。

  读《为奴十二年》这本书用了3小时41分钟,阅读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实在是读不下去,被我“快进”掉了,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远远达不到我的心理预期。

  整本书的语言偏平实、质朴,描写方式像流水账一样平铺直叙,没有亮点。但它却不像其他同类书籍,没有大肆描写黑人奴隶受苦受难的悲惨场景,也没有铺天盖地的抹黑奴隶主白人,更没有把所有的黑人奴隶都写得愚昧不堪,丝毫不懂得自由的滋味。作者做到了他写作的初衷,真实的还原出自己在美国南部经历的奴隶生活,不夸大,也不掩饰,这是这本书的亮点。

  短短的12万字,把所罗门·诺萨普被奴隶贩子诓骗绑架,并贩卖到美国南部,经历了12年努力生活,依然不放弃追寻自由的希望,最后成功被救回到家人身边的经历。

  全书以作者所罗门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美国的奴隶制度的罪恶,以及黑人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奴隶是种植园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的买卖交易、鞭打辱骂;奴隶被压到奴隶市场,奴隶主像挑选牲畜一样去挑选“强壮”的奴隶;奴隶每天只能蜷缩在一个地方休息,甚至不被允许休息;被侮辱被摧残,只能够忍气吞声,反抗就意味着死亡;甚至有许多奴隶,像文中提到的“伊莉莎”一样,把死亡当作是一种解放!

  即使是有自由证明的黑人,也并不真正“自由”。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会让自己的公民,戴着镣铐,安安静静的走过国家首都的街道,不是吗?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院,会在人证、物证具在的前提下,在国家宪法的规定下,依然能够判处一个奴隶贩子无罪释放,不是吗?

  但是这样黑暗的社会现实,却没有压垮作者的信念,即使在品尝过自由的滋味后,骤然的失去;即使在几次的计划都无疾而终;即使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逼迫他接受现实,放弃抵抗时,他依然保佑着一份希望,不愿意放弃回到家人身边的机会。我认为这是很难得的。

  首先,你得学会接受落差。举一个简单的俗语,“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道理。从小到大浸泡在自由、平等蜜罐中长大的人,对于奴隶制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更不要说一朝醒来,变成了被人驱使的奴隶了,这里面的落差可以说是很大了。其次,你得学会不受外界的影响。对于美国南部种植园的人们来说,不管是奴隶主还是奴隶,奴隶制是正确的,黑人奴隶不是人这样的观念从小就被灌输进他们的脑子里,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12年,却任然不忘初衷,不被外界环境所影响。最后,你得有个念想。作者之所以还能够回归自由身,是因为对于远方的妻儿念念不忘,总想着有朝一日,还能在抱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吧。

  《为奴十二年》文字作品虽然没有电影版的精彩,但是却给人更加真实的感受。所罗门·诺萨普,用平淡的文字,写出了一段不平凡的抗争经历。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7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成语迥然不同:迥然:相距很远或差别很大的样子。形容相差得远,很明显不一样。如:宋·张戒《岁寒堂诗话》卷上:“文章古今迥然不同,钟嵘《诗品》以古诗第一,子建次之,此论诚然。”又如:那公子朔虽与寿一母所生,贤愚迥然不同。——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二回

  成语实至名归:实:实际的成就;至:达到;名:名誉;归:到来。有了真正的学识、本领或功业,自然就有声誉。如: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15回:“敦伦修行,终受当事之知;实至名归,反作终身之玷。”又如:王主任要电报看了,赞他实至名归。——钱钟书《围城》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8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抱怨自己遇到的重重困难,时常感叹自己就如同是迷失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迷茫,无助。

  可我们未曾想过,世界不止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小事,无论是当下还是过去,都有无数人饱受艰难困苦,他们所经历的才是生活中的阴暗面。

  《为奴十二年》是作者所罗门·诺瑟普记录自己的亲身经历的一本纪传体小说。

  故事发生在1841年,他是一个自由的非洲裔美国人。作为纽约公民,他被骗绑架,被人贩卖作奴隶,开始了长达12年的奴隶生活。最终被解救,重新成了一个自由人。在12年间,他和其他黑人奴隶受到无数不公平的待遇,有些奴隶主都不把他们看作人,而是把他们当作获得利益的工具。没日没夜的种植棉花;没日没夜的受到主人的`鞭打;没日没夜的被贩卖到各地……这么多惨无人道的日子,所罗门都默默坚持着,他期待着自由,期待着重回故土的那一天。

  即使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所罗门还是早已忘却了肉体上的痛苦,只向他心中的自由进发。他的精神早已跨越了一切。在美国奴隶制存在的年代,还有很多像所罗门一样的黑奴或是废奴主义者,为了奴隶的自由付出一切。而现在的我们呢,遇到小小的困难都可能轻易放弃,没有自我的意识,就像还没“断奶”的小孩,每时每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

  我们失去的还有危机意识。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富裕的年代,但不代表我们就能掉以轻心,懒散地生活。在中国经历过那么多悲惨的历史后,我们更应不忘耻辱,不再犯以前的错误。“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年轻一代重拾祖先的坚持不懈,严谨对待国事,中国才能有更好的发展。有的国家、地区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他们的青少年都在心中种下自由、进取的种子,我们也应该强大起来,学会独立面对一切。

  其实,我们已经拥有了很多——朋友的关爱;家人的宠爱;无忧的生活……世界已经给我们了这么多,只是我们总时常被花花绿绿的世界所吸引,忘记驻足看看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且珍惜它们。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每当我们失落时,回头看看自己周围的一切,就会发现所有都是那么的美好。每当我们换个角度看待事物,就会发现生活有很多不同,我们只是缺少了一颗善于发现的心。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总有一片净土停驻在我们心间!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9

  每逢假期,儿子总会从学校里借几本书带回来,这次拿来的是《为奴十二年》,很快看完了整本书。

  这是美国黑人作家所罗门·诺瑟普根据自己的奴隶经历而作。

  书中对奴隶制的描写是那样的深刻引人深思,作为一个人,从烙印上奴隶这一刻起,他便不是人了,只是比其他动物多了会说话的这一技能而已,甚至还不如其他动物,因为奴隶主家的猪吃的是玉米粒,喂的多的吃不完。而奴隶们则吃的是玉米棒,每周还都得定量。

  诺瑟普所经历的这十二年真是罄竹难书,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鞭打,他用口述似的'描写控诉了奴隶制的可恶。

  苦难常常被视为觉醒的土壤,正如诺瑟普所说的“经历的苦难磨炼了我,我感谢上天的仁慈让我得以重获自由和幸福,我希望从今以后度过正直谦卑的一生,直至最后安息在父亲沉睡的墓园里。”

  书中对苦难的描写真是深入骨髓,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诺瑟普一直坚持的回家的梦想,为奴十二年里,诺瑟普为了回复自由身,没有哪一天不在寻找逃跑的可能。

  正如书的扉页上所说“获救的希望是给我心灵带来些许慰藉的唯一光亮。”为了能早日脱身,诺瑟普隐藏了所有的一切,卑微的努力劳动着,因为稍不注意又会遭到一番毒打,所以他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心存希望和梦想。

  正因为诺瑟普一直不忘初心,所以为奴十二年后他终于回到自己的家乡和亲人团聚,后来又致力于废除奴隶制的运动中。

  只要心存希望而且一直坚持下去,终究会遇见光,从而实现自己的愿望。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被冤入狱的肖申克为了自由也是一直隐忍着、努力着,始终没有放弃,在狱中他利用仅有的一把叉子一点点的挖土,再在放风的时候把土带出来,并且用所学的会计学让自己拥有了大量的财富,最终重获自由。

  人生这一路,短短几十载,会遇见很多很多:误解、不公、诽谤、排挤、打压、流言、苦难、疾病……哪有一世安稳,只不过需要自我强大,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了才有希望,无论身处何处,永远都不要放弃自己!

  保持自己的一份安定和祥和,保持自己内心的一份纯真和善良,保持自己的一份追求和坚持,那么终会如愿所偿。

  带着希望和梦想,迎着荆棘和朝阳,一路披荆斩棘,一路高歌猛进,终会岁月静好。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10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为奴12年》,因为是传记体的小说类型,还是怀着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学习别人历经磨难、受困而自救的生活,来丰富、充实和感恩我的生活,让人生充满温度。

  作者所罗门。诺萨普身陷囹圄的原因:他急于想找一份能够养家糊口,增加收入的工作,

  独自一人的时候遇到了两个人——他记不起来名字的一个朋友介绍过的两个人,还是那两个人给他提到他朋友的名字,两个穿着考究的给人一种信得过的感觉的人,还有同他一致的可以共事的工作—–已经给他承诺一次多少钱等。这种种都是陷阱的开始,(我分析)在酒店的突发疾病,不能排除是在下午的酒中加了毒药,与当晚作者神志不清,不能判明是否有那两人在场以及他们在当时扮演了什么角色,给后来的追责,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作者没法凭借这些模糊的印象去找到这两个人,而直接避开了(没有直接的证据),起诉奴隶贩子伯奇。

  过程中,我对作者很钦佩的有:

  1、对周围的地理环境的描述清晰,方位感很强、人物姓名都记忆的非常清楚;

  2、能力强。扎排筏、做木匠活、对种植棉花、轧棉花的描述和甘蔗制糖工艺的描述给我增加了很多新鲜的知识,尤其是做手工活:鱼栅栏捕鱼,实打实的改善了为奴者的生活质量,对于改善奴隶的艰难生活处境和对周围奴隶的影响是非常积极的;

  3、处理事情的细致、周到和缜密。让他一次又一次的脱离险境:第一次,对提贝茨危及生命的暴虐的抗争–逃跑,他拥有游泳的技能,以及水对于狗嗅觉灵敏的隔离知识的应用。以及对方位的准确辨别、还有逃到福特老爷家请求救援时对女主人的感恩做法等都是他自救的一系列举措。

  第二次千钧一发的自救。作者的急切寻求自由心境的原因,请求(阿姆斯比)白人帮他寄信,比信誓旦旦地答应给他送并保守秘密,反过来却告密给他的主人,这时不禁让人替普拉特捏了一把汗:好在他的审慎,当时就在口袋里的信没有给他。而机警的他却抓住了他一向以来在种植园对主人的忠诚:不撒谎、从来没有擅自离开的良好表现,反告告密者是因为想得到在埃普斯家当监工而存心对普拉特诋毁,故意说奴隶们都想跑走,他好借机当监工,和埃不愿意别人质疑他管理奴隶的能力的自护,巧妙地化危机为反击。后及时烧毁了他多少次的实验才得到的`用白桦树皮熬成的墨,和难以得到的一张纸写成的信。!判断了自己的身处危险境地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这些都是我没有想到的......努力失败后的挫折感对他的折磨可想而知。

  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和见识了接二连三的叛乱后的所罗门,最后一次的求助机会被他牢牢地抓住了。此次他显得更加沉稳、成熟和冷静。先是不动声色的静听—瞅准时机求助—见面时间的确定—见面地点的选择—和对事物的准确判断(圣诞节前夜等了约两个多钟头后果断的改动到第二天清晨)一切都在不动声色中进行着。当然,冥冥之中,巴斯这个特殊人物——单身的废奴主义者的出现,他承诺有生之年所罗门的自由就是他的头等大事(真让人感动啊!)也促成解救事件出现在他为奴12年这个时间点而不是以后或者也许永远也不可能成行。真不敢想象,谢天谢地,他成功了!!所罗门发自内心要求自己在他有生之年,在他哪怕只有一丝气息的时候都要为巴斯祈祷,祝福他健康长寿。

  这些经历也让我彻底理解了《钢铁、病菌、枪炮》中的说法:权力阶层对文字向普通大众的传播是扼杀的,制止的。他们企图通过对文字的封锁愚昧劳苦大众。认识到文字传播能给人的心灵带来启迪,增长见识,学习技能。埃普斯甚至极力做到让奴隶们没有空闲的时间,一刻不停地处于他鉄钳的控制下、维着他转,给他创造财富和受他愚弄。反过来也说明了看书学习、独立思考以及掌握一门技能,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扭转乾坤,拯救生命和灵魂。我们有什么理由能够不爱好学习呢?

  十九世纪的新大陆的农民能够学习弹奏小提琴(富兰克林的父亲—一个拥有十几个孩子的劳动者也会弹奏)让我感到惊讶。当然所罗门诺萨普不是个一般的农民,他聪明、善良、勤奋、知恩投报、理智坚强。十二年里小提琴的陪伴既给了他精神上的抚慰更让他有了自尊。人越是在空虚寂寞和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兴趣爱好就能发挥出最大的影响。

  这本书让我受益良多。感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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