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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范文600字(精选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范文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
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
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
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
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2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着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的报案,瓦伦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3
这次寒假,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接手的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即使是烧焦的纸张,破裂的`手表,陈旧的手杖,甚至死掉的老鼠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中分析案例。“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定有根据的假设,再找出矛盾与问题,进行调查与解决,解剖案情。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4
消瘦而坚毅的脸部轮廓,鹰钩鼻,叼着一支印度雪茄,戴着礼帽,这便是我心目中福尔摩斯的剪影。
最近我迷上了《福尔摩斯》,它是由好多个侦案故事组成的,它是我的快乐宝典,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仿佛一台时空穿梭机,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惊险刺激的世界,一个暗藏杀机的世界……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惊悚悬疑,也使我牢记一句话:“所谓案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德文郡流传着一个吃人猎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传说,连查尔斯爵士也死于自家庄园,整个案件显得非常复杂,为了不让查尔斯爵士的儿子亨利爵士再遭毒手,福尔摩斯靠着敏锐的思维、观察力和大胆的判断力抓住了凶手斯特普尔顿。
读着读着,我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华生,随着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时而和福尔摩斯一起起身赶往巴斯克维尔庄园寻找线索,时而找到漏洞拆穿怀疑对象的谎言,时而黑夜走在沼泽地旁,提心吊胆……就这样,有惊无险的破案之旅结束了。此时,我还捧着书津津有味的回味着案件。
《福尔摩斯》中的案件都是精彩的',一个个悬念和疑团使我手不释卷,然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揭开了一些谜团找到了一些线索,可谁知这只是凶手放的“烟雾弹”,我们被凶手耍了,误入歧途,但马上又找到了新的线索,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便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点,这使我的思维严谨了许多。当然,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令我敬佩不已,在《血字研究》一案中,伦敦其他著名侦探都步入弯路,而他从错误的漩涡中脱颖而出,从全新的角度观察这线索,最终破了案。
如果你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那就请和我联系,我们一起来切磋切磋吧!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5
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一个鹰钩鼻——这就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曲折离奇的案件。福尔摩斯惊人的洞察力让我赞叹不已,福尔摩斯毫无差错的推理让我佩服不已。然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破案,在于他对细节的重视。《银斑驹》中,福尔摩斯由一道脚印推理出案件的真相;《六尊拿破仑雕塑》中,福尔摩斯由一盏街灯推理出犯人的目的;《花斑带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根铃绳推理出作案的手法;《波士堪谷奇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撮烟灰推理出凶手的真面目??当福尔摩斯初次见到日后负责记叙他的案件并充当他探案助手的华生医生时,第一句话是“你从阿富汗来?”,这是福尔摩斯登场的首次推理,“由一个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食指以拇指上硬化的皮肤、表情——由每一件这些事情,都可以清楚的'看出一个人的职业。”福尔摩斯曾说过这么一句话,而这也是他的“超能力”。“细节决定成败”我觉得,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正合适,用来启示我们也正合适。
我认为,除了惊人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在于他的正义感,他的正义是不容侵犯的。不论是犯人还是被害人,他总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在《最后一案》中,象征正义守护神的福尔摩斯与伦敦罪犯总首领莫里亚蒂教授在辛巴赫瀑布决斗,结果两人双双坠落断崖。“如果能保证摧毁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福尔摩斯对莫里亚蒂教授这样说过。为了正义,福尔摩斯愿意献上生命!
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福尔摩斯时刻激励着我们做一个正义的人,勇于揭露种种黑暗,向邪恶发起挑战!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6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7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8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9
最近,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大侦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侦探书,书中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一场场和坏蛋斗智斗勇的画面,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漏的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也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像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不要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一些知识,像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以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像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也经常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像福尔摩斯那样有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做个真正对国家、社会、对亲人的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0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州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到了高中才开始真正的开始了解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名侦探。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以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为舞台,而以一个真实的人物为原型,创作出的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当所有人都摸不清头绪不知如何下手时,他都会说出那句经典的名言:无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2
我已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窗的一本书,但愿“——哦?”
“——讲的是一个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消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好挑和,热爱破案,简曲是世界上最伶俐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如许的侦探!”……
大师都被如许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正在全班了开来。
同窗们都晓得了正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如许一个奇异的人,他有着艰深的眼睛,一眼就能够工作的,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非分特别判断和机智,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着一方的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究到我这儿了,我立即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以至上课时也不由得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正在书包底下,操纵课间和正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路进行智力的对决。
倒霉的是,正在今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样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即想:若是现在福尔摩斯正在,他会怎样做呢?
于是我立即回首了丢书事务的前因后果,细心端详了四周能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路构成了“姐妹侦探团”,配合研究推敲。一直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帮,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从见。
汪新源当即否决:“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必然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仍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能够成为他后人的关门,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灰溜溜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今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实失望啊,我怎样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3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通过他的描述,读者的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能够通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决定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先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决定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痛快! 3。英雄不孤。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4
我特别崇拜福尔摩斯,他是一位来自英国伦敦的,首屈一指的名侦探,我崇拜他不仅仅因为他有超高的推理能力,更因为他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
在《跳舞的人》中,他对“跳舞小人”暗语进行了反复的分析,坚持不懈,终于破解了这个数一数二的难题,他说:“只要是人发明的暗语,就一定有人能想办法破解。”这份自信和坚持,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在《骑自行车的神秘人》中,福尔摩斯破除了谜团,解除了危险之后却说:“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几乎误了大事,还有什么资格庆祝?我对自己的估计过于自信,我不可以用借口找理由为自己开脱,应该更加提高警惕,小心行事!”看到这段时,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已经成功破案了,却无法原谅自己一个小小的过失。妈妈告诉我,优秀的人不会给自己找台阶,轻易的与自己和解,而是从跌倒的地方总结教训,痛定思痛,这也正是他们为什么可以一直进步,更加优秀的原因之一。
在《乞丐与绅士》中,福尔摩斯通过演奏一首小提琴曲,唤醒了乞丐布恩对自己孩子的思念,改变了布恩的想法。书里这样描述福尔摩斯的琴声:琴音时轻时重,时低时高,仿如一条小溪在山涧潺潺流淌,时曲时直,时徐时疾,流到转弯处就悠然溅起几朵水花,然后又一湍而去;流到大海时就汇成滔天巨浪,翻起一阵阵令人眩晕的.波涛……读到这里时,我被福尔摩斯的才华与想法深深打动了,他真是一个完美无瑕的人!
福尔摩斯不仅仅是一个睿智的侦探,他还是一个很棒的运动健将,他仅用十几秒就能跑完100米,他还有惊人的弹跳能力,足以与篮球运动员相比,在《西部大决斗》中,他还展现了绝妙的枪法,除掉了强大的对手诺丹熊,我太喜欢福尔摩斯了!我希望自己也能和他一样,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并且遇到自己的华生,一起破解更多的难题!
《福尔摩斯》小学读后感600字 15
这个暑假,我终于在那巨大的图书馆里找到了那本著名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虽然很遗憾,压根儿没找到全集,不过,就着大概也能塞满我的暑假生活了吧!
我并不爱看书,刚刚起看,发现福尔摩斯实在有些狂妄自大,我甚至怀疑,难道所有侦探都具备这个特性?大概他的推理案件实在是太精彩了吧!要不,怎能成为众多人爱不是手的畅销书呢?
这书的确好看,我仅花了一天便看完了《血字的研究》。写的很引人入胜,甚至连才读时认为写得过分细腻的第二部,也看得津津有味。
但真当我准备改变对他的看法,对他充满敬意时,一句“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让我的思维混乱起来,他难道生病了?不过像他这样的.,生病的几率大概很小吧再看下面一段关于华生的表态,我晕了,莫非是吸毒!我怀着前面144页的对他的了解,努力祈求上天:这不是真的!不过实表明,他是精神病,真的是毒品!
看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足以证明他的影响力了,居然可以对这种外国名过目不忘,这还是除尔摩斯以外的头一次。我认为它的内容是最有趣的了,难以想象,竟然会有根头牛一样大的猎犬,实在是奇异!而亨利爵士那死里逃生的情景,也扣人心弦,如身临其境,出神入化。
直到看完全书,我才明白,为什么在柯南道尔让歇洛克先生因强敌搏斗而同归于尽时,读者的反应为何会如此激烈了,甚至以死相逼要让歇洛克·福尔摩斯复活,还有人发疯似地寻找虚幻的贝克街!
于是,我不得不说柯南道尔的确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小说作家!而作者笔下的侦探,也是一位很影响力的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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