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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小学二年级读后感

时间:2018-10-24 二年级 我要投稿

《时代广场的蟋蟀》小学二年级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大家肯定会想:时代广场是个热闹的地方,蟋蟀喜欢安静,可这只蟋蟀怎么会在时代广场呢?我也是怀着同样的好奇心跟同学们一起看完了这本乔治·赛尔登写的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小学二年级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热闹的纽约城里,它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有它的主人玛利欧。在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柴斯特成了纽约最出名的音乐家。可成名后的它却思念起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被这只蟋蟀和它朋友们之间的友谊深深的感动了。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获得荣耀是一件好事,但也同样会让人感到疲倦,失去很多珍惜的东西的。我希望每个人都过着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论是平凡,还是精彩,他们都应该会感到幸福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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