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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九十一

时间:2017-07-05 16:13:14 唐会要 我要投稿

唐会要卷九十一

  内外官料钱上

  武德已后。国家仓库犹虚。应京官料钱。并给公廨本。令当司令史番官回易给利。计官员多少分给。

  贞观十二年二月。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曰。为政之本。在于择人。不正其源。遂差千里。汉家以明经拜职。或四科辟召。必择器任使。量才命官。然则市井子孙。不居官吏。大唐制令。宪章古昔。商贾之人。亦不居官位。陛下近许诸司令史。捉公廨本钱。诸司取此色人。号为捉钱令史。不简性识。宁论书艺。但令身能估贩。家足赀财。录牒吏部。使即依补。大率人捉五十贯已下。四十贯已上。任居市肆。恣其贩易。每月纳利四千。一年凡输五万。送利不违。年满受职。然有国家者。尝笑汉代卖官。今开此路。颇类于彼。在京七十余司。大率司引九人。更一二载后。年别即有六百余人输利受职。伏惟陛下治致升平。任贤为政。或文学高第。或诸州进士。皆策同片玉。经若悬河。奉先圣之格言。慕昔贤之廉耻。拔十取五。量能授官。然犯禁违公。辄罹刑法。况乎捉钱令史。主于估贩。志意分毫之末。耳目廛肆之间。输钱于官。以获品秩。荏苒年岁。陛下能不使用之乎。此人习以性成。惯于求利。苟得无耻。莫蹈廉隅。使其居职。从何而可。将来之弊。宜绝本源。臣每周游人间。为国视听。京司寮庶。爰及外官。异口同词。皆言不便。伏愿敕朝臣遣其详议。上纳之。其月二十三日。敕并停。改置胥士七千人。以诸州上户充。准防阁例。输课二年一替。计官员多少分给之。

  二十一年二月七日。令在京诸司。依旧置公廨。给钱充本。置令史府史胥士等。回易取利。以充官人俸。

  永徽元年四月二日。废京官诸司捉钱庶仆胥士。其官人俸料。以诸州租脚价充。

  麟德二年八月十九日诏。文武五品已上。同武职班给仗身。以掌闲幕士充之。咸亨元年四月十二日。停给。

  干封元年八月十二日。诏京文武官应给防阁庶仆俸料。始依职事品。其课及赐。各依本品。

  仪凤三年八月二日诏。廪食为费。同资于上农。岁俸所颁。并课于编户。因地出赋。则沃瘠未均。据丁收物。则劳逸不等。俾之富教。其可得乎。永念于斯。载怀厘创。如文武内外官应给俸料课钱。及公廨料度封户租调等。远近不均。贵贱有异。输纳简选。事甚艰难。运送脚钱。损费实广。公廨出举回易。典吏因此侵渔。抚字之方。岂合如此。宜令王公已下。百姓已上。率口出钱。以充防阁庶仆。胥士白直。折冲府仗身。并封户内官人俸食等料。既依户次。贫富有殊。载详职务。繁简不类。率钱给用。须有等差。宜具条例。并各逐便。

  光宅元年九月。以京官八品九品俸料薄。诸八品每年给庶仆三人。九品二人。

  长寿三年三月。豆卢钦望请辍京官九品以上两月俸物。以助军。左拾遗王永礼奏曰。陛下富有四海。足以储畜军国之用。何藉贫京官九品俸。而令钦望欺夺之。臣切不取。钦望执曰。秦汉皆有税算。以赡军。永礼不识大体。妄有争议。永礼曰。秦皇汉武税天下。使空虚以事边。奈何使圣朝仿习也。不知钦望此言。是识大体耶。遂寝不行。

  开元六年七月。秘书少监崔沔议州县官月料钱状曰。养贤之禄。国用尤先。取之齐民。未为剥下。何用立本息利。法商求资。皇运之初。务革其弊。托本取利。以绳富家。固乃一切权宜。谅非经通彝典。顷以州县典吏。并捉官钱。收利数多。破产者众。散诸编户。本少利轻。民用不休。时以为便。付本收利。患及于民。然则议国事者。亦当忧人为谋。恤下立计。天下州县。积数既多。大抵皆然。为害不少。且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在于平民。已为重赋。富户既免其徭。贫户则受其弊。伤民刻下。俱在其中。未若大率群官。通计众户。据官定料。均户出资。常年发赋之时。每丁量加升尺。以近及远。损有兼无。合而筹之。所增盖少。时则不扰。简而易从。庶乎流亡渐归。仓库稍实。则当咸出正赋。罢所新加。天下坦然。十一而税。上下各足。其不远乎。
 

  十年正月二十一日。令有司收天下公廨钱。其官人料。以万户税钱充。每月准旧分利数给。至二十二日敕。王公以下。视品官参佐及京官五品已上。每月别给仗身职员钱。悉停。

  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敕。文武百官俸料钱所给物。宜依时价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