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工作计划_学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21  编辑:admin 手机版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2012年度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年度会议要求,年初以来,我们把加快发展、服务经济作为中心任务,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积极加大中职招生改革和工作力度,强化职业学校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克服"非典"及洪涝灾害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保持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据统计,2012年中职招生17.7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2.74万人),比2012年增长18.57%,其中职业高中招生11.9万人,比2012年增长24%,比2012年翻了近一番。
一、2012年的主要工作
我厅及各地以贯彻全省职教会议精神统揽工作全局,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狠抓中等职教事业发展和基础建设,努力抓好职教工作。
(一)开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去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三位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王金山省长要求要把职业教育作为"科教兴皖"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会后,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皖政〔2003〕34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教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也制订了一系列有创意、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配套文件。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的通知》;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制订和印发了《安徽省职业教育五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了2003-2012年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全省职教会及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对职业教育更加重视,不少地方已经把职教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教育全局性工作之中,许多地方积极落实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统筹抓好职业教育的规划、政策、办学和经费,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为职业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是坚持和完善2012年中考和中职招生办法。在中职招生领导体制上,继续实行省级教育部门重在宏观调控,市级教育部门重在统筹协调,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重在落实,统分结合、以市为主的中考和中职招生工作体制;在招生计划管理上,继续实行现行的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把普通中专连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的招生任务一同分解到市;在招生鼓励措施上,继续完善通报制度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定期发布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普职比、各校毕业生升入职高和中专的比例情况,对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对完成不好的核减有关专项经费,实行一票否决;在招生办法上,继续贯彻"五个放开"的中职招生政策,实行春、秋两季招生,秋招采取两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继续开展学制一年制至一年半制高中起点中专班、注册入学班、综合课程班招生和城乡学校联合招生等试点,充分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我省开展联合办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合作委培、定向培养",即职教资源不足或优质职教资源不足的地方与名牌学校、重点学校合作办学;另一种是"合作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即名牌学校、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骨干学校带动一般学校。我省举办了四次中专学校与市、县教育部门及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研讨会。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盘活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依靠中专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优势及农村相对丰裕的生源优势,推进省属中专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职业学校的联系和合作,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进一步提升部分地区初中升学水平,实现合作各方的"多赢"。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活动收效良好。据统计,全省通过联合招生的人数突破2万人。三是创新中职招生宣传形式,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考虑到"非典"的影响,我省不少职业学校对招生宣传形式和办法进行了改革,从过去上门散发招生材料转变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从过去各校单独宣传转变为联合宣传和集中宣传,通过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开通"招生热线"、与安徽日报举办"中专教育"专栏等形式,提高招生宣传实效。在抓好中职宣传的同时,我们积极规范中职招生秩序,进一步优化、净化招生环境。中考和中职招生要求做到"三个防止"和"四个不得",即防止招生不公平竞争和无序竞争,防止招生过程中各种狭隘的保护倾向,防止招生考试和录取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各类招生录取不得与经济利益挂钩,不得"以钱买生",不得搞有偿招生、有偿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初级中学要坚决抵制,地方基层学校不得擅自扣发新生录取通知书,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三)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和及职业学校"三重"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从2012年,我省启动了职业学校三重"(重点学校、重点专业和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现有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及一些有特色的职业学校为基础,集中力量逐步建成以示范职业学校为骨干、示范专业为纽带、示范基地为依托,办学效益和教学水平整体提高的职业教育群体。到去年年底,已列入国家及省"三重"建设的重点学校有18所、重点专业(点)43个、重点基地14个,省级安排专项经费及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超过3000万元。
去年,我省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和申报工作,第一批已评出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71所(其中职高177所、中专69所、成人中专25所),基本合格中等职业学校61所。我省有35所中职学校(其中职高27所、中专8所)作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备选学校推荐上报,并已通过初评。创建和评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职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据统计,申报的 27所职高,从2012年至2012年在校生分别增长11.7%、13.9%和14.1%,总建筑面积三年净增约15万平方米。
(四)搞好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和职教管理干部培训
2012年全省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7.6%,比2000年提高15.3个百分点。近两年,我省先后举办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机电、现代农业等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培训班和新教材培训班,有600多名教师参加了培训;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师700余人;开展了全省职业高中英语教师基本功竞赛和全省职业中学学生钳工电子技能竞赛;举办了全省职成教管理干部培训班,110余名同志参加了培训。这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了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
(五)进一步促进、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提升民办教育的竞争力
围绕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施行,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提高对民办教育地位和作用。陈贤忠厅长政府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了《关于我省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系统地总结了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概况。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和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需要研究的政策问题和发展措施。8月15日至9月15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出关于举办"《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热潮。
二是由省教育厅、合肥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安徽省暨合肥市民办教育成果展",集中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省暨合肥市民办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展示了民办学校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自身改革的成果。成果展影响较大,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以及各界人士的好评,有2万余人参观了成果展。
三是继续坚持走边发展、边规范,规范与促进并重、发展与规范并举的路子。一方面在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审批权下放以后,检查督促各市坚持审批程序,设置标准,既保证审批质量,又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审慎地处理遗留问题,较好地基本解决了黄山医学专修学院、阜阳艺术学校问题。
二、2012年职成教工作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适应我省建设"八大重点产业基地"和构筑"六大基础工程"的需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真办职教、办真职教、真正办好职教"的原则,科学调整办学方向和专业设置,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统筹职业教育的规模与效益,在继续推进中等职教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实施推进农村职教培训、骨干专业建设和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突出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突出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就业指导,以城市拉动农村,以专业建设拉动教学改革,以就业服务拉动事业发展,切实增强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整体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
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职教培训。统筹和整合教育资源,每个县市办好1-2所骨干重点职业学校;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一县一校(职业学校)"、"一镇一校"、"校校(各类职业学校)联手"等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活动,办好一批 "农村转移人员职教培训基地",开展灵活多样、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抓好智力型、技术型、管理型劳务输出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农村职业学校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单位的合作,发挥专业优势,实行学校、公司、农户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和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的培养培训工作试点及推广;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完善县、乡、村农村成人教育三级网络。
(二)加强骨干专业建设。科学确定专业建设项目。根据我省建设加工制造业、原材料产业、化工产业、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旅游产业等基地的需要,将选择确定机械制造、电子技术、家用电器、化工、煤炭、旅游、建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等专业大类,将选择确立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及地区。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骨干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及考评办法。依托城市职业学校,重点组织开展机械、电子等行业紧缺性人才培养的试点工作。四是加大投入,对骨干专业实行项目管理和资金配套,分批分期办好一批骨干专业。
(三)积极做好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进一步组织和建立健全省及市县和学校各级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现信息联网,抓好就业信息服务、组织服务和跟踪服务。召开职业学校就业指导会议,制定加强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大职业学校毕业就业宣传。
具体工作:
1、研究拟定省委关于"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第二季度)
2、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省人大开展职业教育调研的各项工作。(4月份)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省政府开展职业教育督查的各项工作。(3月份)
4、根据教育部"紧缺性人才培训计划"的实施和省骨干示范专业建设,选择若干个专业和学校启动骨干学校建设工作。以全省5个数控实训基地为依托,选择一部分城市职业学校,组织开展机械、电子等行业紧缺性人才培养的试点工作。
5、根据教育"农村转移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召开我省农村职教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研讨会,选择确定10所左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
6、组织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新一轮的争创和评估,迎接国家级评估专家组复核,开展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4月份和9月份)
7、召开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议,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制定我省加强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8、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省初中升学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年度会议,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件,加大中职招生宣传。组织开展跨省、跨市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和城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活动。抓好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
9、开展省"三重"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的申报、评选和审定工作,并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0、组织举办职教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组织开展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等专业教师培训,开展新教材、新大纲的教师培训。开展有关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技能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操作和服装技能竞赛,中职学校师生书画展览。
12、研究印发《关于改革和加强成人中等教育管理的意见》,召开有关会议,推进成人中等教育改革和管理。
13、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民办教育法》,研究配套措施和政策,加强依法管理,理顺审批制度,开展一些实验性工作。

最热文章榜Hot  Top